国士 作者:衣山尽
卫兵忙给孙元和傅山披上雨衣,等到了辕门,就看到高杰同一干手下立在门口。
说来也怪,今日高杰的妻子,秦军的二号人物邢夫人却没有到,只一个半大孩子立在他的身边。
雨还是如瓢泼一样落下来,淋得众人都抬不起头来,只高杰高昂着头,任由雨水如同瀑布一样从他的头上泻下来。
见孙元过来,高杰一把脱掉头上的斗笠,露出一张英俊的脸。他的眼神中难得地带着一丝激扬,对着孙元长长一揖:“听说颖川侯昨日获得一场空前大捷,一举击溃建奴主力,高杰且为太初贺!此战江北局势为之一靖,扬州百万生灵可谓因你而活,我大明朝总算是将这艰难时日挺过来了,太初之功堪比唐时郭汾阳。且,瓜州一战,若非宁乡水师,我秦军已全军覆没,此恩高杰没齿难忘。”
孙元也拉下雨衣上的风帽,一把将高杰扶起,道:“英吾兄快快请起,保家卫国乃是我等武人的本分。建奴南侵,我等若不奋起反击,那是要亡国灭种的。英吾你也不用谢我,秦军也是我汉人的军队,如何能够不救。”
高杰面上露出羞愧和敬佩之色,当着众手下将领之面,朗声道:“太初,当初的高杰对你颇有不敬之处,换做别人是你,只怕……偏生颖川侯你心胸开阔,高某平生除了服孙传庭孙总督一人,只服你孙太初。今后但有差遣,但吩咐就是了。”
这已经是公开的输诚了,孙元知道高杰性格偏执,可却是个认死理的人。一旦服了你,那就是终身不改。
也就是从现在开始,秦军总算是纳入宁乡军体系了。
孙元心中欢喜,挽着高杰的手,笑道:“英吾,这里雨大,仔细着凉,还是快些去我中军帐中换身干净衣裳。”
高杰道:“战场上的厮杀汉,连死都不怕,还怕雨?太初,当初在战场上,高杰可是见识过天下第一军厉害的,今日乃是头一回进你的军营,机会难得,倒想见识一下宁乡军的军容,不如你我在营中走走。”
孙元道:“英吾你要看我的军营,但请就是了。”
高杰点点头,回头拍了身边的那个半大孩子一巴掌,喝道:“不过雨大些罢了,难道还怕被淋化了?某和颖川侯都淋着,你好意思躲在蓑衣里?”
那孩子吃了一巴掌,忙将斗笠和蓑衣脱掉,扔到一边,高昂起一张还显得有些幼稚的脸。
这孩子以前显然是金贵地养着,当真是粉装玉砌,看起来煞是可爱,面庞中隐约有高杰的英武帅气,年纪大约十三四岁模样。
孙元一看心中欢喜,忙脱掉身上的雨衣给他罩上,笑道:“一个孩子而已,不用这么苛刻,英吾这位是……”
高杰:“正是犬子高元爵。”
“哦,原来是高小将军,听说瓜州一战还亲自冲锋在前,虎父无犬子,真少年英杰啊!”
听到孙元的夸奖,那孩子激动得小脸微红,高杰也是大为得意,又呵斥了儿子几声,这才同孙元一道上了马,在宁乡军老营里走了起来。
这是高杰第一进入宁乡军的军营里,一个部队的战斗力,很多时候体现在他们的日常内务之中,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心中也是非常好奇,就到处看起来。
孙元也不制止,索性让他随便观摩。
老营乃是仓促而建,可一切都显得归整。各部都分区而设,彼此之间交通往来便捷,却戒备森严。军帐依地势而建,还挖了排水渠,这么大的雨,帐篷里却还保持着干燥。
军营中大到鹿砦栅栏的设置,小到出恭的茅房都井井有条,有一定之规。说难听点,宁乡军无论吃饭拉屎都有条例可依,同秦军军营中的混乱大不相同。
这让高杰大为感慨,他甚至还亲自钻进一座普通士兵的帐篷里,里面比女子的闺房收拾得还干净。铠甲兵器饮食器具摆放得非常整齐,被子更是叠得如豆腐块一般。
“真是铁一般的纪律啊!宁乡军能够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果然是有道理的,佩服!”
孙元笑了笑:“咱们带兵的人都知道,部队若要能够战,必须用军纪约束。可真正在实施的时候,却未必能够推行下去。那是因为,我大明朝的军队中士卒和士卒,军官和士卒,军官与军官之间大多来自同一个地方,军队中满是老乡亲戚关系,有的时候根本下不去手。一个好的制度,若不能推行下去,却是毫无意义的。孙元同英吾不一样的是,在制度面前毫无人情好讲,无论他是谁。”
高杰叹息:“知易行难,奈何。”
两人骑马走了半天,雨已经停了下来,地面一片泥泞。大人们还好,高杰的儿子高元爵却已经冻得浑身打颤。孙元心中有些不忍:“要不,高少将军换身干衣裳吧?”
高杰摇头:“太初,高某调教儿子,还请你不要过问。”
正在这个时候,一行人经过宁乡军的一座伙房,就看到里面的火夫正在整治伙食。孙元不忍心看到高元爵冷成那样,忙跳下马,笑道:“走了半天,还真有些饿了,有热食弄点来受用。”又对高杰等人道:“英吾,要不你也用点。”
高杰有心一探宁乡军的究竟,大凡一支部队的战斗力和财务状况可以从他们的饮食上得到直接反应,当下也不推迟,就道:“太初这么一说,我还真有些饿了,却之不恭。”
伙夫忙将一盆热腾腾的食物送上来,又分别高杰等人一人舀了一大碗。
黄忽忽的一大碗,好象是肉。有异香扑鼻而来,高杰只吃了一口,鲜得险些将舌头都咬掉了,就叫了一声:“好东西啊,这大约就是你们宁乡军的午餐肉吧,也不知道多少天吃一吃。”以秦军的伙食标准,每月逢五见一次荤腥。
火夫头儿上前禀告:“回兴平伯的话,正是午餐肉。这东西是部队的日常配给,想吃多少就有多少,随便造。”
“随便吃?”高杰有些吃惊:“宁乡军的伙食好成这样?”
“是随便吃,也不是什么稀罕之物。”火夫头儿面上突然露出难受之色,指着身后苦笑道:“今天既然候爷也在这里,属下就大着胆子说一句。侯爷你能不能弄点新鲜的肉食和蔬果过来,见天用这个,士卒们怨气实在太大。再这么下去,属下说不定哪天要被人从背后打黑枪了。”
孙元:“这个……最近雨实在太大,交通不便,克服吧,一切都会好的。”当着客人的面,不但是他,就连身边的傅山也有些尴尬。
孙元也知道天天让士卒吃午餐肉实在是惨无人道,可就这物资条件,又能有什么法子?总好过自己在前世界刚参加工作的那一年,见天方便面火腿场好吧?简直就是噩梦。
在孙元的记忆中,无论是在现代还是穿越到明朝,有两场噩梦始终是挥之不去,一是方便面加火腿场的味道,二是高考。
随着那个火夫头儿的手指看过去,高杰手中的那碗热腾腾的午餐肉羹掉到了地上,所有的秦军将官都是目瞪口呆。
却见,顺着两顶帐篷的缝隙看过去,远方是一面用空罐头瓶子堆成的玻璃之墙。高约一仗,长达三百尺,里面已经接满了雨水,晶莹地闪烁中,东海龙王的水晶宫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是的,火夫头儿说得没错,午餐肉这种东西宁乡军是当顿吃的,想吃多少有多少。
两万宁乡军,每人每天三口罐头计算,这一场仗打下来,得消耗多少?
这得用多少头猪,多少玻璃瓶子啊?
这还不包括米饭和被服,孙元哪里去弄那么多金山银海,才支撑起消耗这么巨大的战役?
这天底下任何一支部队同宁乡军比起来,都是他娘是叫花子。
巨大的震撼从高杰心头升起,让他再说不出话来。
吃过饭,又在营地里走了半天,这样的伙房和这样的空罐头山,又看到好几处。
高杰是彻底的服气了,宁乡军的战斗力且不说。就算孙元的部队只有秦军的水准,与敌作战时,光是拼消耗也足以将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支部队耗垮。
战争说穿了打的是后勤,打的是钱粮。
高杰:“太初,我这次来你老营除了恭喜你获得一场空前大捷之外,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孙元:“你说,若是孙元办得到,绝不推辞。”
“多谢太初。”高杰拱了拱手:“我这次来是想让你分口羹汤的,多铎已经完蛋,我秦军是不是可以过来抢些功劳。”
孙元哈哈一笑:“瓜洲一战,英吾兄打出赫赫威名,这个功劳还不够大吗?”
高杰严肃地说:“那一战究竟怎么回事,太初还不知道吗,某可不想冒功。此番,我秦军欲沿长江西进至小铜山一带,堵住多铎西逃之路,特来知会颖川侯一声。如此,也方便你我两军配合。”
卫兵忙给孙元和傅山披上雨衣,等到了辕门,就看到高杰同一干手下立在门口。
说来也怪,今日高杰的妻子,秦军的二号人物邢夫人却没有到,只一个半大孩子立在他的身边。
雨还是如瓢泼一样落下来,淋得众人都抬不起头来,只高杰高昂着头,任由雨水如同瀑布一样从他的头上泻下来。
见孙元过来,高杰一把脱掉头上的斗笠,露出一张英俊的脸。他的眼神中难得地带着一丝激扬,对着孙元长长一揖:“听说颖川侯昨日获得一场空前大捷,一举击溃建奴主力,高杰且为太初贺!此战江北局势为之一靖,扬州百万生灵可谓因你而活,我大明朝总算是将这艰难时日挺过来了,太初之功堪比唐时郭汾阳。且,瓜州一战,若非宁乡水师,我秦军已全军覆没,此恩高杰没齿难忘。”
孙元也拉下雨衣上的风帽,一把将高杰扶起,道:“英吾兄快快请起,保家卫国乃是我等武人的本分。建奴南侵,我等若不奋起反击,那是要亡国灭种的。英吾你也不用谢我,秦军也是我汉人的军队,如何能够不救。”
高杰面上露出羞愧和敬佩之色,当着众手下将领之面,朗声道:“太初,当初的高杰对你颇有不敬之处,换做别人是你,只怕……偏生颖川侯你心胸开阔,高某平生除了服孙传庭孙总督一人,只服你孙太初。今后但有差遣,但吩咐就是了。”
这已经是公开的输诚了,孙元知道高杰性格偏执,可却是个认死理的人。一旦服了你,那就是终身不改。
也就是从现在开始,秦军总算是纳入宁乡军体系了。
孙元心中欢喜,挽着高杰的手,笑道:“英吾,这里雨大,仔细着凉,还是快些去我中军帐中换身干净衣裳。”
高杰道:“战场上的厮杀汉,连死都不怕,还怕雨?太初,当初在战场上,高杰可是见识过天下第一军厉害的,今日乃是头一回进你的军营,机会难得,倒想见识一下宁乡军的军容,不如你我在营中走走。”
孙元道:“英吾你要看我的军营,但请就是了。”
高杰点点头,回头拍了身边的那个半大孩子一巴掌,喝道:“不过雨大些罢了,难道还怕被淋化了?某和颖川侯都淋着,你好意思躲在蓑衣里?”
那孩子吃了一巴掌,忙将斗笠和蓑衣脱掉,扔到一边,高昂起一张还显得有些幼稚的脸。
这孩子以前显然是金贵地养着,当真是粉装玉砌,看起来煞是可爱,面庞中隐约有高杰的英武帅气,年纪大约十三四岁模样。
孙元一看心中欢喜,忙脱掉身上的雨衣给他罩上,笑道:“一个孩子而已,不用这么苛刻,英吾这位是……”
高杰:“正是犬子高元爵。”
“哦,原来是高小将军,听说瓜州一战还亲自冲锋在前,虎父无犬子,真少年英杰啊!”
听到孙元的夸奖,那孩子激动得小脸微红,高杰也是大为得意,又呵斥了儿子几声,这才同孙元一道上了马,在宁乡军老营里走了起来。
这是高杰第一进入宁乡军的军营里,一个部队的战斗力,很多时候体现在他们的日常内务之中,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心中也是非常好奇,就到处看起来。
孙元也不制止,索性让他随便观摩。
老营乃是仓促而建,可一切都显得归整。各部都分区而设,彼此之间交通往来便捷,却戒备森严。军帐依地势而建,还挖了排水渠,这么大的雨,帐篷里却还保持着干燥。
军营中大到鹿砦栅栏的设置,小到出恭的茅房都井井有条,有一定之规。说难听点,宁乡军无论吃饭拉屎都有条例可依,同秦军军营中的混乱大不相同。
这让高杰大为感慨,他甚至还亲自钻进一座普通士兵的帐篷里,里面比女子的闺房收拾得还干净。铠甲兵器饮食器具摆放得非常整齐,被子更是叠得如豆腐块一般。
“真是铁一般的纪律啊!宁乡军能够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果然是有道理的,佩服!”
孙元笑了笑:“咱们带兵的人都知道,部队若要能够战,必须用军纪约束。可真正在实施的时候,却未必能够推行下去。那是因为,我大明朝的军队中士卒和士卒,军官和士卒,军官与军官之间大多来自同一个地方,军队中满是老乡亲戚关系,有的时候根本下不去手。一个好的制度,若不能推行下去,却是毫无意义的。孙元同英吾不一样的是,在制度面前毫无人情好讲,无论他是谁。”
高杰叹息:“知易行难,奈何。”
两人骑马走了半天,雨已经停了下来,地面一片泥泞。大人们还好,高杰的儿子高元爵却已经冻得浑身打颤。孙元心中有些不忍:“要不,高少将军换身干衣裳吧?”
高杰摇头:“太初,高某调教儿子,还请你不要过问。”
正在这个时候,一行人经过宁乡军的一座伙房,就看到里面的火夫正在整治伙食。孙元不忍心看到高元爵冷成那样,忙跳下马,笑道:“走了半天,还真有些饿了,有热食弄点来受用。”又对高杰等人道:“英吾,要不你也用点。”
高杰有心一探宁乡军的究竟,大凡一支部队的战斗力和财务状况可以从他们的饮食上得到直接反应,当下也不推迟,就道:“太初这么一说,我还真有些饿了,却之不恭。”
伙夫忙将一盆热腾腾的食物送上来,又分别高杰等人一人舀了一大碗。
黄忽忽的一大碗,好象是肉。有异香扑鼻而来,高杰只吃了一口,鲜得险些将舌头都咬掉了,就叫了一声:“好东西啊,这大约就是你们宁乡军的午餐肉吧,也不知道多少天吃一吃。”以秦军的伙食标准,每月逢五见一次荤腥。
火夫头儿上前禀告:“回兴平伯的话,正是午餐肉。这东西是部队的日常配给,想吃多少就有多少,随便造。”
“随便吃?”高杰有些吃惊:“宁乡军的伙食好成这样?”
“是随便吃,也不是什么稀罕之物。”火夫头儿面上突然露出难受之色,指着身后苦笑道:“今天既然候爷也在这里,属下就大着胆子说一句。侯爷你能不能弄点新鲜的肉食和蔬果过来,见天用这个,士卒们怨气实在太大。再这么下去,属下说不定哪天要被人从背后打黑枪了。”
孙元:“这个……最近雨实在太大,交通不便,克服吧,一切都会好的。”当着客人的面,不但是他,就连身边的傅山也有些尴尬。
孙元也知道天天让士卒吃午餐肉实在是惨无人道,可就这物资条件,又能有什么法子?总好过自己在前世界刚参加工作的那一年,见天方便面火腿场好吧?简直就是噩梦。
在孙元的记忆中,无论是在现代还是穿越到明朝,有两场噩梦始终是挥之不去,一是方便面加火腿场的味道,二是高考。
随着那个火夫头儿的手指看过去,高杰手中的那碗热腾腾的午餐肉羹掉到了地上,所有的秦军将官都是目瞪口呆。
却见,顺着两顶帐篷的缝隙看过去,远方是一面用空罐头瓶子堆成的玻璃之墙。高约一仗,长达三百尺,里面已经接满了雨水,晶莹地闪烁中,东海龙王的水晶宫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是的,火夫头儿说得没错,午餐肉这种东西宁乡军是当顿吃的,想吃多少有多少。
两万宁乡军,每人每天三口罐头计算,这一场仗打下来,得消耗多少?
这得用多少头猪,多少玻璃瓶子啊?
这还不包括米饭和被服,孙元哪里去弄那么多金山银海,才支撑起消耗这么巨大的战役?
这天底下任何一支部队同宁乡军比起来,都是他娘是叫花子。
巨大的震撼从高杰心头升起,让他再说不出话来。
吃过饭,又在营地里走了半天,这样的伙房和这样的空罐头山,又看到好几处。
高杰是彻底的服气了,宁乡军的战斗力且不说。就算孙元的部队只有秦军的水准,与敌作战时,光是拼消耗也足以将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支部队耗垮。
战争说穿了打的是后勤,打的是钱粮。
高杰:“太初,我这次来你老营除了恭喜你获得一场空前大捷之外,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孙元:“你说,若是孙元办得到,绝不推辞。”
“多谢太初。”高杰拱了拱手:“我这次来是想让你分口羹汤的,多铎已经完蛋,我秦军是不是可以过来抢些功劳。”
孙元哈哈一笑:“瓜洲一战,英吾兄打出赫赫威名,这个功劳还不够大吗?”
高杰严肃地说:“那一战究竟怎么回事,太初还不知道吗,某可不想冒功。此番,我秦军欲沿长江西进至小铜山一带,堵住多铎西逃之路,特来知会颖川侯一声。如此,也方便你我两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