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作者:衣山尽
这一回,孙元心中积压的怨气是彻底发作出来了。
不可否认,史可法此人的品德是非常不错的。可惜啊,他的军事才能实在不怎么样。一帅无能,累死三军。就他过江督师的两次军事行动来看,当真是一塌糊涂。
孙元觉得没有必要再在这里和史可法浪费时间了,这仗,史阁老也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靠宁乡军来打。
回到万寿镇的老营之后,孙元想了想。现在是四月上旬,多铎在拿下盱眙之后,要花点时间消化战果,组织队伍,依照他的进攻速度,最多十来日就能推进到扬州城下。
依真实历史上看,扬州城在清军红衣大炮的轰击下简直就是不堪一击,只一日工夫就陷落了。
大军团推进不像轻骑急行军,以这个时代的野战军团的行军速度,精锐部队一天也就走二十里路。因为部队在行军的过程中,需要排好阵列,需要派出斥候布下严密的侦察网络。走上半天,又要在天黑之前选择合适的地方安营扎寨,布置境界。否则,一入夜,如果一切都没有准备妥当,敌人一个偷袭,你就算有再多的兵马也立即溃了。
下了多日大雨,道路已经变成泥泞,清军的速度会更慢。
所以,一时半刻多铎还到不了。
像史可法在听说盱眙守军已经投降敌人,用一日一夜的时间从泗州逃回扬州,倒是创造了明朝军事史上的一个奇迹。
也就是说,部队还有十来天时间可以准备。
孙元回到万寿镇之后,立即叫金雕营的人马抓紧时间休整,明日就开拔去泰州和部队主力汇合,准备迎接一场空前大战。
到第二日的时候,扬州城里有传来消息,说是史可法已经命令扬州附件的明军都收缩进城中,准备固守。
孙元一阵无语,守城也不是这种守法,从来就没听说过将所有兵力都龟缩进城池里的,这不是方便敌人一网打尽吗?
而且,部队都被敌人围在城中,无疑是将自己关在匣子里,彻底放弃了反击的可能。
正常的城防作战应该派出军队把守住扬州附近的几个卫星城,设下硬寨,彼此互相呼应。在敌人攻城的时候,也能从旁骚扰牵制。
因此,大凡任何一场城市攻防战,进攻一方在发动总攻之前,都会耐心地派出大军一点一点地拔除敌人不止在城外的据点。
一旦这些卫星城堡寨被清理干净,战争就算是胜利了一半。如同围棋中的取势,大模样一成,敌人的官子功力再高,实地被取,也翻不起什么浪花。
“史宪之这是自缚手脚等人家来打呀!”孙元摇了摇头,不过,如此也好。史可法目标如此醒目,正好将多铎的主力吸引在扬州城下,方便宁乡军从旁包抄。
但问题是史可法要顶得住敌人的进攻,若是扬州如历史上那样只抵抗了一天就陷落了,这场仗也不用打了。
问题的关键有两点,一是高杰。
对,高杰的秦军是目前扬州最能打的部队,即便他在河南损失惨重,但相比去川军甘肃军忠贯营,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只要他的部队牢牢地钉在瓜州,就能适时出击,使得多铎不能全力攻城。
怕就怕,高杰得了史可法的命令,将部队开进城去,躲进乌龟壳子里。
想到这里,孙元心中一惊,决定先不忙去泰州,在离开扬州之前,无论如何得同高杰在见上一面,将自己的计划合盘托出。
孙元心中直打鼓,生怕自己去得迟了。
这一路上,满地都是百姓和军队如同雨前的蚂蚁一样,拖曳出一条又一条长长的黑线朝扬州城中涌去。
建奴已经拿下泗州正在朝扬州开拔的消息早已经传了过来,整个扬州城外的百姓中,富贵人家早已经逃去了南京。走不的,只能躲进城里听天由命。
瓜州距离扬州城大约三十里,本是长江之上的一个沙州,在隋唐时,因为泥沙逐年堆积,就同北岸连成了一片。此地和江南镇江只一江之隔,又有一座大码头,若是陷落,敌人乘船,轻易就能杀到南京,地理位置重要,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到了高杰瓜州老营,孙元长出了一口气,却见营中整齐肃穆,士卒们也没有动身进扬州的架势,看来,高杰这厮顶住了史可法的压力。
高杰怎么说也是沙场老将,在战场上混了十多年,基本的军事常识还是有的。
只不过,他好象不承孙元的情,见了面也是非常冷淡:“颖川侯大中午地跑我这里来,是不是担心某放弃瓜洲带兵进城?”
孙元同他只说正事,也不论私交,打起交道来倒也简单:“正有此担心。”
高杰冷冷道:“马上就是一场空前大战,当初在河南的时候,某答应过颖川侯,以后惟你马首是瞻。此事情关系重大,正要派人去问你的意见。却不想,颖川侯亲自过来了。”
孙元:“我的意见是,秦军不能动,依旧留在瓜洲,与扬州互为掎角之势。”
“掎角之势……嘿嘿,只怕到时候只有我秦军救援扬州的份儿。一旦我这里受敌攻击,扬州那边怕是没有一兵一卒来援。”高杰怪笑起来:“不过,我也没指望过他们。”
说完,高杰又问孙元有什么布置。
孙元回答说,以扬州为诱饵,把多铎的主力都吸引到城下。到时候宁乡军从东北发动,背后包抄,务必要将多铎的所有人马都留在这里,为大明朝剪除这一大患。扬州城的守军战斗力弱,城中军心民心混乱,怕是守不了几天。所以,瓜洲这边是关键。
高杰点头:“都是老将了,这一仗该怎么打,某自然清楚,颖川侯不用担心。”
“还是有点担心的,英吾,多铎也不是笨蛋。在进攻扬州之前,肯定会派主力来拔掉瓜洲老营的,希望你能坚持住,坚持到我宁乡军主力到来的时刻。”
高杰不耐烦起来:“颖川侯你说这些做甚,我自知道。某已经开始叫人修葺城寨,建奴再强,要想打下我的老营,也要让他崩掉两颗门牙。”
“哦,那我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孙元看了看高杰的老营,各项防御设置倒也像模像样。
高杰:“倒是颖川侯你要多加小心,据某所知,山东准塔已经进入苏北。刘泽清那个蠢货怕是守不住的,别到时候准塔在背后给你来一下,包了你的饺子。”
高杰这话倒是说到了孙元的另外一个关键点,如果准塔拿下淮安,一路南下,别说在背后包抄自己的主力,就是一路南下,直接打到长江边上的南通,抄了自己的老窝,也叫人受不了。
这事虽说孙元留了后手,让郝肖仁带着刘春火速赶往淮安夺权。但计划总赶不上变化,谁也不知道这事进展如何,顺利否。若那边真有波澜,事情就严重了。
如今,两人已经在半路,孙元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听天由命。
孙元淡淡笑道:“多谢兴平伯关心某自有主张,对打赢这一仗,守住扬州有十成把握。扬州乃是某的根本,宁乡军说不得要拼命了。倒是孙元有些担心,担心兴平伯你切不过史首辅情面,放弃瓜州,进扬州城去了。”
高杰打断孙元的话:“你放心好了,高某答应你的事情肯定会办到,天王老子也调动不了我秦军。”
“如此,某就放心了。”
等到孙元告辞而去,一个黑壮妇人从后面走了出来,正是高杰的妻子邢氏:“相公,你真不进扬州,史首辅那边又如何交代?”
“娘子难道还看不明白,如今进扬州就是一条死路,真当孔有德他们的红衣大炮是吃素了。某同闯贼打了那么多年仗,在贼军火炮下吃了不少亏,听说红衣大炮异常犀利,一炮下去,再高再厚的城墙也立即坍塌了。”高杰又道:“钻进那个乌龟壳子里面,被人围在正中,不被动吗?我秦军乃是野战军团,守城还真守不来。”
邢氏点头:“相公的话有些道理,真被人给围住,要想撤也撤不了。还真不如留下瓜洲,一旦战局不可收拾,乘了船立即就能过江,建奴也追之不及。”
高杰:“我既然已经答应孙太初守住瓜洲,就不会逃。真到撤去江南,大败之余,又能撤出去多少人马,难不成还丢下士卒不管。真是妇人之见。”
这样的重话高杰还是第一次在妻子面前说起,邢氏的脸色就变了。半天,才幽幽道:“相公还是为妾身放弃徐州根本而耿耿于怀吗?”
高杰难得地叹息一声,握住邢氏的手:“事已至此,说这些做什么。娘子你也不必自责,你和孩儿平安,比什么都好。”
邢氏心中有些难过,红了眼圈:“相公既然不肯进城,史阁部那边须不好回话。”
“史阁部,史阁部,嘿嘿。”高杰心中焦躁起来,冷笑:“这就是个志大才疏之人,叫某好生失望,也就娘子高看他一眼。此人人品是好,可又如何,口中的话说得好听,却没有实际的用处。倒是那孙太初,人品低劣,可一旦用得着你,什么好处都不会落下你的,言出有信,且有能打胜仗。咱们都是在乱世中好不容易活下来的人,该如何选择,娘子你比我更清楚。我到是宁可和孙元这种真小人打交道,至少心中爽快。还有啊,咱们是尊敬史阁部,可问题是人家只拿咱们当身份卑微的武夫看待。我的热脸可不想去贴他的冷屁股。”
邢氏低下了头:“相公可是在怨恨妾身自作主张让孩儿拜史阁部为义父一事。”
高杰捏紧妻子的手:“我怪天怪地,怎么可能怪你。是孩儿没福,怨不得别人。”话虽这么说,眼神中却明显地有怒火闪烁。
事情是这样,当初邢夫人带着儿子从徐州仓皇南逃的时候,内心中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丈夫如今还陷在河南,秦军主力已溃,消息断绝,沙场刀箭无眼,若是高杰有个三长两短,儿子年纪尚幼,怕是压不住军中的诸将。
又听说史可法无子,于是,邢夫人就打算让儿子拜他为义父。
邢夫人对史可法一向崇敬,心有好感。
在加上史可法也有意笼络秦军,按说此乃美事。如果这事成了,秦军将彻底倒下史可法,和左良玉部一样成为东林的嫡系军事力量。
如此一来,东林的力量必然重新壮大。
在她看来,史可法肯定会欣然允许的。
却不想,史可法却因为高部是“流贼”出身,坚决拒绝,命高杰儿拜提崇祯朝是提督京营太监高起潜的弟弟高锦为义父,说,高锦姓高,这下高杰的儿子连姓都不用改了。
高锦这在哥哥高起潜死后很是落魄,在山东时又因为嫖妓被刘泽清捉了现行,很是狼狈。
不过,这小子也是运气好。在清军入关之后逃到南京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搭上了东林这条线。
他和东林关系密切,加上又是阉党的人,两头讨好,倒是混出头了,如今又袭了锦衣百户职,到江北来负责扬州粮秣征收,入了史可法的眼。
高锦什么玩意儿,宦官的弟弟,肮脏货,老鳏夫。我家孩儿正经的伯爵世子,如何肯给这种邋遢人物做儿子。
史可法这么干,对我高某人就是赤裸裸的侮辱和轻视。
将武官视为奴仆,当成潜在小人和反叛者乃是明朝文官集团的集体意识。
可惜,时代已经不同了,如今是武夫当国的时代。说难听点,只要几个军阀凑在一起,商议上几句,就可以决定谁做皇帝,谁应该滚蛋。
史可法的思维还停留在崇祯朝的时期,由此可见他对武官的成见之深和不知权变。
如此一来,他彻底将高杰得罪了。
也让高杰和邢夫人知道,无论自己如何讨好,文官都会拿他们当小人和奴仆使。
高杰彻底对史可法死心了。
这一回,孙元心中积压的怨气是彻底发作出来了。
不可否认,史可法此人的品德是非常不错的。可惜啊,他的军事才能实在不怎么样。一帅无能,累死三军。就他过江督师的两次军事行动来看,当真是一塌糊涂。
孙元觉得没有必要再在这里和史可法浪费时间了,这仗,史阁老也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靠宁乡军来打。
回到万寿镇的老营之后,孙元想了想。现在是四月上旬,多铎在拿下盱眙之后,要花点时间消化战果,组织队伍,依照他的进攻速度,最多十来日就能推进到扬州城下。
依真实历史上看,扬州城在清军红衣大炮的轰击下简直就是不堪一击,只一日工夫就陷落了。
大军团推进不像轻骑急行军,以这个时代的野战军团的行军速度,精锐部队一天也就走二十里路。因为部队在行军的过程中,需要排好阵列,需要派出斥候布下严密的侦察网络。走上半天,又要在天黑之前选择合适的地方安营扎寨,布置境界。否则,一入夜,如果一切都没有准备妥当,敌人一个偷袭,你就算有再多的兵马也立即溃了。
下了多日大雨,道路已经变成泥泞,清军的速度会更慢。
所以,一时半刻多铎还到不了。
像史可法在听说盱眙守军已经投降敌人,用一日一夜的时间从泗州逃回扬州,倒是创造了明朝军事史上的一个奇迹。
也就是说,部队还有十来天时间可以准备。
孙元回到万寿镇之后,立即叫金雕营的人马抓紧时间休整,明日就开拔去泰州和部队主力汇合,准备迎接一场空前大战。
到第二日的时候,扬州城里有传来消息,说是史可法已经命令扬州附件的明军都收缩进城中,准备固守。
孙元一阵无语,守城也不是这种守法,从来就没听说过将所有兵力都龟缩进城池里的,这不是方便敌人一网打尽吗?
而且,部队都被敌人围在城中,无疑是将自己关在匣子里,彻底放弃了反击的可能。
正常的城防作战应该派出军队把守住扬州附近的几个卫星城,设下硬寨,彼此互相呼应。在敌人攻城的时候,也能从旁骚扰牵制。
因此,大凡任何一场城市攻防战,进攻一方在发动总攻之前,都会耐心地派出大军一点一点地拔除敌人不止在城外的据点。
一旦这些卫星城堡寨被清理干净,战争就算是胜利了一半。如同围棋中的取势,大模样一成,敌人的官子功力再高,实地被取,也翻不起什么浪花。
“史宪之这是自缚手脚等人家来打呀!”孙元摇了摇头,不过,如此也好。史可法目标如此醒目,正好将多铎的主力吸引在扬州城下,方便宁乡军从旁包抄。
但问题是史可法要顶得住敌人的进攻,若是扬州如历史上那样只抵抗了一天就陷落了,这场仗也不用打了。
问题的关键有两点,一是高杰。
对,高杰的秦军是目前扬州最能打的部队,即便他在河南损失惨重,但相比去川军甘肃军忠贯营,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只要他的部队牢牢地钉在瓜州,就能适时出击,使得多铎不能全力攻城。
怕就怕,高杰得了史可法的命令,将部队开进城去,躲进乌龟壳子里。
想到这里,孙元心中一惊,决定先不忙去泰州,在离开扬州之前,无论如何得同高杰在见上一面,将自己的计划合盘托出。
孙元心中直打鼓,生怕自己去得迟了。
这一路上,满地都是百姓和军队如同雨前的蚂蚁一样,拖曳出一条又一条长长的黑线朝扬州城中涌去。
建奴已经拿下泗州正在朝扬州开拔的消息早已经传了过来,整个扬州城外的百姓中,富贵人家早已经逃去了南京。走不的,只能躲进城里听天由命。
瓜州距离扬州城大约三十里,本是长江之上的一个沙州,在隋唐时,因为泥沙逐年堆积,就同北岸连成了一片。此地和江南镇江只一江之隔,又有一座大码头,若是陷落,敌人乘船,轻易就能杀到南京,地理位置重要,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到了高杰瓜州老营,孙元长出了一口气,却见营中整齐肃穆,士卒们也没有动身进扬州的架势,看来,高杰这厮顶住了史可法的压力。
高杰怎么说也是沙场老将,在战场上混了十多年,基本的军事常识还是有的。
只不过,他好象不承孙元的情,见了面也是非常冷淡:“颖川侯大中午地跑我这里来,是不是担心某放弃瓜洲带兵进城?”
孙元同他只说正事,也不论私交,打起交道来倒也简单:“正有此担心。”
高杰冷冷道:“马上就是一场空前大战,当初在河南的时候,某答应过颖川侯,以后惟你马首是瞻。此事情关系重大,正要派人去问你的意见。却不想,颖川侯亲自过来了。”
孙元:“我的意见是,秦军不能动,依旧留在瓜洲,与扬州互为掎角之势。”
“掎角之势……嘿嘿,只怕到时候只有我秦军救援扬州的份儿。一旦我这里受敌攻击,扬州那边怕是没有一兵一卒来援。”高杰怪笑起来:“不过,我也没指望过他们。”
说完,高杰又问孙元有什么布置。
孙元回答说,以扬州为诱饵,把多铎的主力都吸引到城下。到时候宁乡军从东北发动,背后包抄,务必要将多铎的所有人马都留在这里,为大明朝剪除这一大患。扬州城的守军战斗力弱,城中军心民心混乱,怕是守不了几天。所以,瓜洲这边是关键。
高杰点头:“都是老将了,这一仗该怎么打,某自然清楚,颖川侯不用担心。”
“还是有点担心的,英吾,多铎也不是笨蛋。在进攻扬州之前,肯定会派主力来拔掉瓜洲老营的,希望你能坚持住,坚持到我宁乡军主力到来的时刻。”
高杰不耐烦起来:“颖川侯你说这些做甚,我自知道。某已经开始叫人修葺城寨,建奴再强,要想打下我的老营,也要让他崩掉两颗门牙。”
“哦,那我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孙元看了看高杰的老营,各项防御设置倒也像模像样。
高杰:“倒是颖川侯你要多加小心,据某所知,山东准塔已经进入苏北。刘泽清那个蠢货怕是守不住的,别到时候准塔在背后给你来一下,包了你的饺子。”
高杰这话倒是说到了孙元的另外一个关键点,如果准塔拿下淮安,一路南下,别说在背后包抄自己的主力,就是一路南下,直接打到长江边上的南通,抄了自己的老窝,也叫人受不了。
这事虽说孙元留了后手,让郝肖仁带着刘春火速赶往淮安夺权。但计划总赶不上变化,谁也不知道这事进展如何,顺利否。若那边真有波澜,事情就严重了。
如今,两人已经在半路,孙元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听天由命。
孙元淡淡笑道:“多谢兴平伯关心某自有主张,对打赢这一仗,守住扬州有十成把握。扬州乃是某的根本,宁乡军说不得要拼命了。倒是孙元有些担心,担心兴平伯你切不过史首辅情面,放弃瓜州,进扬州城去了。”
高杰打断孙元的话:“你放心好了,高某答应你的事情肯定会办到,天王老子也调动不了我秦军。”
“如此,某就放心了。”
等到孙元告辞而去,一个黑壮妇人从后面走了出来,正是高杰的妻子邢氏:“相公,你真不进扬州,史首辅那边又如何交代?”
“娘子难道还看不明白,如今进扬州就是一条死路,真当孔有德他们的红衣大炮是吃素了。某同闯贼打了那么多年仗,在贼军火炮下吃了不少亏,听说红衣大炮异常犀利,一炮下去,再高再厚的城墙也立即坍塌了。”高杰又道:“钻进那个乌龟壳子里面,被人围在正中,不被动吗?我秦军乃是野战军团,守城还真守不来。”
邢氏点头:“相公的话有些道理,真被人给围住,要想撤也撤不了。还真不如留下瓜洲,一旦战局不可收拾,乘了船立即就能过江,建奴也追之不及。”
高杰:“我既然已经答应孙太初守住瓜洲,就不会逃。真到撤去江南,大败之余,又能撤出去多少人马,难不成还丢下士卒不管。真是妇人之见。”
这样的重话高杰还是第一次在妻子面前说起,邢氏的脸色就变了。半天,才幽幽道:“相公还是为妾身放弃徐州根本而耿耿于怀吗?”
高杰难得地叹息一声,握住邢氏的手:“事已至此,说这些做什么。娘子你也不必自责,你和孩儿平安,比什么都好。”
邢氏心中有些难过,红了眼圈:“相公既然不肯进城,史阁部那边须不好回话。”
“史阁部,史阁部,嘿嘿。”高杰心中焦躁起来,冷笑:“这就是个志大才疏之人,叫某好生失望,也就娘子高看他一眼。此人人品是好,可又如何,口中的话说得好听,却没有实际的用处。倒是那孙太初,人品低劣,可一旦用得着你,什么好处都不会落下你的,言出有信,且有能打胜仗。咱们都是在乱世中好不容易活下来的人,该如何选择,娘子你比我更清楚。我到是宁可和孙元这种真小人打交道,至少心中爽快。还有啊,咱们是尊敬史阁部,可问题是人家只拿咱们当身份卑微的武夫看待。我的热脸可不想去贴他的冷屁股。”
邢氏低下了头:“相公可是在怨恨妾身自作主张让孩儿拜史阁部为义父一事。”
高杰捏紧妻子的手:“我怪天怪地,怎么可能怪你。是孩儿没福,怨不得别人。”话虽这么说,眼神中却明显地有怒火闪烁。
事情是这样,当初邢夫人带着儿子从徐州仓皇南逃的时候,内心中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丈夫如今还陷在河南,秦军主力已溃,消息断绝,沙场刀箭无眼,若是高杰有个三长两短,儿子年纪尚幼,怕是压不住军中的诸将。
又听说史可法无子,于是,邢夫人就打算让儿子拜他为义父。
邢夫人对史可法一向崇敬,心有好感。
在加上史可法也有意笼络秦军,按说此乃美事。如果这事成了,秦军将彻底倒下史可法,和左良玉部一样成为东林的嫡系军事力量。
如此一来,东林的力量必然重新壮大。
在她看来,史可法肯定会欣然允许的。
却不想,史可法却因为高部是“流贼”出身,坚决拒绝,命高杰儿拜提崇祯朝是提督京营太监高起潜的弟弟高锦为义父,说,高锦姓高,这下高杰的儿子连姓都不用改了。
高锦这在哥哥高起潜死后很是落魄,在山东时又因为嫖妓被刘泽清捉了现行,很是狼狈。
不过,这小子也是运气好。在清军入关之后逃到南京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搭上了东林这条线。
他和东林关系密切,加上又是阉党的人,两头讨好,倒是混出头了,如今又袭了锦衣百户职,到江北来负责扬州粮秣征收,入了史可法的眼。
高锦什么玩意儿,宦官的弟弟,肮脏货,老鳏夫。我家孩儿正经的伯爵世子,如何肯给这种邋遢人物做儿子。
史可法这么干,对我高某人就是赤裸裸的侮辱和轻视。
将武官视为奴仆,当成潜在小人和反叛者乃是明朝文官集团的集体意识。
可惜,时代已经不同了,如今是武夫当国的时代。说难听点,只要几个军阀凑在一起,商议上几句,就可以决定谁做皇帝,谁应该滚蛋。
史可法的思维还停留在崇祯朝的时期,由此可见他对武官的成见之深和不知权变。
如此一来,他彻底将高杰得罪了。
也让高杰和邢夫人知道,无论自己如何讨好,文官都会拿他们当小人和奴仆使。
高杰彻底对史可法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