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作者:衣山尽
“和什么?”韶味忍不住问。
孙元微微一笑:“等下你就知道了。”
说话中,巴勃罗的大炮还在不住地轰击着敌人的营帐。
在这个时代,大炮用来攻城也不罕见。特别是辽西军的火炮手们,已经总结出一整套使用大炮的法门,特别是孔有德的部队,更是其中的妙手。
建奴长于野战,以前南侵的时候,明军也知道不是这些东北蛮子的对手。加上部队从上到下都腐败透顶,所以,一碰到建奴,都会龟缩进有坚固城防的大城里当缩头乌龟。建奴虽然强悍,可攻城却不擅长,只能望楼兴叹,在城外抢上一把才悻悻而还。不过,自从孔有德的部队投降建奴之后,满清开始在军队组建火器营,铸造大炮。
有了大炮之后,有了攻城手段之后,明军也不能再躲在城里。尤其是在崇祯十七年明军入关之后,更是席卷了整个天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孔有德投降建奴,对于明朝的危害是空前的。
如今的清兵对于大炮也不陌生,特别是对那种重逾千斤的红夷炮更是熟悉,知道这玩意儿是攻坚利器。可惜,宁乡军是使用的是个头小上许多的六磅炮,这种炮形制类似于后来的拿破轮炮,威力极大不说,移动也非常方便。
看到宁乡军一字排开了这么多小炮,清军放松了警惕,按照他们往日的经验来看,这种炮的威力根本不值一提,也打不了这么远。如果宁乡军这次使用的是粗大的红夷大炮,说不准他们就主动杀出来了,躲在营寨里被动挨打的滋味可不太好。
当然,建奴如果主动杀出来,孙元正求之不得呢。打野战,他不怵任何人。
正因为建奴的这次误判,又或者他们真的已经失去了有效的指挥。
宁乡军的这一阵炮击取得了不错的战果,密集的实心弹如同雨点一样砸下去。敌营边上,到处都是腾起的烟尘。栅栏倒了,滚烫的炮弹一颗颗扎进人堆里,巨大的势能带起腥风血雨,残肢断臂和破碎的铠甲被带得满天飞舞,先前还稀薄的血雾也变得艳丽浓稠。
这些残肢断臂都是被炮弹活生生从身体上扯下来的,也因为如此,却显得分外的残酷。
这是刘宇亮第二次参加宁乡军的军事行动,这个刘老头有心要写出一本超越戚继光《纪效新书》的兵法书,这样的机会自然是不会错过的。老实说,上次的泊头镇之战已经给了他巨大的震撼,感觉这天底下没有哪一支军队有宁乡军这般强悍。孙元部只要一拉上战场,在那里一站,别的不说,光那如山的长矛和豆腐块一样的军阵,就足以让人胆寒冷。
在他看来,长矛方阵已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阵势了。可以前孙元却说,这个阵形有许多弱点,而单一兵种并不足以包打天下。还需要远程火力和机动骑兵配合。
机动骑兵作战,刘阁老是看不到的。骑兵决战,双方千万匹马对撞的作战方式实在太危险,可以说,一旦开打,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即便你是一军的统帅。他刘宇亮身娇肉贵,这样的作战行动肯定是不能参与的。
倒是对炮兵在战场上的使用方式,老刘头极为好奇。
他也知道宁乡军的大炮很厉害,可厉害成如今这种模样,依旧让他大张着嘴再合不拢了。
就看到,一颗石弹大约是射击的时候装药量不足,还是什么原因,竟然落到距离敌人前沿十米的地方。
还没等刘阁老发出惋惜声,那颗炮弹却在柔软的土地上一弹,飘悠悠地横着切进人群之中。
“刷拉”一声,三四条胳膊被这看起来好象绵软无力,弹道诡异的炮弹直接斩断。当然,战场上到处都是建奴惊慌的大叫,到处都是大炮的轰鸣,这一声“刷拉”乃是刘阁老的脑补。
喷涌的鲜血一刹间标出去两米多远,将这个世界涂成红色。偏偏那些被斩断了手臂的建奴士兵一时感觉不到痛,还大张着嘴巴喊叫着朝前涌去,试图填补战友死去之后留下的空隙。
直到痛觉袭来,那几人才大叫着倒地,在烂泥里激烈地翻滚。
“砰”又是一颗炮弹落下,这次砸在一面土围上,将一堵不厚的墙直接撞倒。
上面的士兵扎手扎脚落下,接着又被一颗横飞的炮弹击中,脑浆子和糜烂的内脏爆开来,红红白白,极是凶煞。
刘宇亮正坐在一顶凉轿上,他将钦差行辕设在宁乡军之后,毕竟是当朝东阁大学士,身边的幕僚家人扈从也是极多,乱糟糟的二三十人。有负责文书的,有联络沟通的,有负责日常起居的……这些人夹在宁乡军中,看起来显得很是另类。孙元也拿他们很头疼,特意派出一队精锐士兵将他们团团护住。上次,刘阁老以貌取人,亲自点了犟驴子做他的亲位队长,让他没有捞到一点战功。这次犟驴子学了乖,远远地躲了。
刘宇亮的扈从什么时候见过如此残酷的血战,一个个都被吓得战战兢兢,面容苍白,有的人甚至浑身发软,需要人扶着才能走路。上次泊头镇乃是一场传统意义上的冷兵器战争。他们躲在后面观战,反正前面到处都是人,也看不真切,眼不见为净。这次,却看得异常的真切。而且,热兵器所造成的杀伤效果,跟是超过他们以往对战争死亡的认识。
特别是在看到白花花的脑浆子之后,有人只觉得喉头一麻,“哇”一声,将早饭都吐了出来。
大约打了十几轮炮之后,刘宇亮再回头看过去,却见,那些炮管都已经变成了鲜艳的红色。也不知道是打红了,还是涂上了这初春如火的朝霞。
炮兵们都打得浑身发热,已经有人脱掉了衣裳,露出干瘪而布满了汗珠的胸膛。
“第一波炮击结束,所有人听着,炮位前移三百步。”
一声令下,大炮的声音终于停了下来。
炮兵们麻利地收起大炮,一调头,将大炮挂在骡马车上,飞快地朝前跑去。
后面,装载火药和炮弹的驴车也跟了上去。
宁乡军步兵方阵和骑兵队依旧缓慢地朝前移动,虽然慢,却不可阻挡。眼见着就要同敌接触,这个时候再打炮,须防备伤着自己人。所以,炮火得向前移动。
基本上说来,随着大炮的覆盖射击,行进中的宁乡军几乎没有受到清军象样的远程兵器阻击。这大概是和清军指挥中枢停摆有关,也算是运气。
前面,孙元咧开嘴笑了笑,忍不住笑道:“炮兵轰,步兵冲;步兵冲后,炮兵轰。炮兵轰,步兵冲;步兵冲后,炮兵轰。有些意思啊!”
这他娘的不就是二战时中国战场鬼子的战术吗?
孙元身边的韶伟听得有趣:“将军这一句话,倒是将这种战法总结得贴切。”
一个骑兵忍不住叫了一声:“将军偏心,炮兵之后不是该着咱们骑兵冲锋了吗?”
“不急,不急。”孙元道:“等到等下打开缺口我军契入敌营之后,就是骑兵的节目了。这一仗,依旧是骑兵打主力。”
听到孙元说这次又是骑兵出风头,所有的宁乡骑都面露笑容。
韶味心中却是大大地不痛快,忍不住哼了一声,喃喃自语,“早知道当初就去带骑兵了,平白便宜了汤问行。”不过,这话也就是说说罢了。骑兵可是朱家父女带出来的,朱汀和姐姐可是竞争关系。将来她们有了孩子,这少将军的位置我还得帮未来的侄儿争上一争呢,又如何肯恬着脸凑上去找不痛快?
孙元:“韶伟,火枪手出动吧!好好看仔细了,接下来就是火枪强弩距离。”
韶伟点点头,大吼了一声,朝前挥了挥手。
几面黑色大旗在空中挥舞,有腰鼓“扑通扑通”地敲响。
这个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军官率先走出阵,手中的旗帜向前一点。
一队又一队火枪手出离列,紧紧地跟在他身后,迈着整齐的步伐,一步步向前逼去。
这个军官孙元有点陌生,看了几眼,才疑惑地说:“秦易?”
韶伟点头:“是,就是川军投过来的防守秦易。”
孙元:“他以前可不是火枪手出身,让他带火枪兵合适吗?”
韶伟:“军官所需要的素质是知兵,能够得到士兵的拥戴,战时能冲锋在前。末将认为,这两点,秦易做得很好。”
孙元不说话了,但他还是有些担心,目光落到前方,再不移开。
见宁乡军的火炮停下之后,建奴不愧是这个时代一等一的精锐之师,加上人多。很开,又是一波人潮涌过来,布阵的布阵,抢救伤员的抢救伤员,拖尸体的拖尸体……一道绵密的人墙又组织起来。
更有不少建奴拉开了强弓,不歇气地朝前射来。
箭如雨下,一波波泼来,落到火枪手之中。到处都是羽箭落到铠甲上的“丁冬”声,然后是中箭士兵的闷哼。有一个个受伤的火枪手再也走不动了,直接倒在地上。
几百米距离上,至少有二十多个中箭的士兵趴在地上,咬牙苦苦忍受。
不得不说,建奴的弓箭还是给宁乡军的火枪手造成了一些伤害。火枪手因为要做出装填瞄准射击等一系列复杂动作,为了加快射击速度也不可能像长矛手那样穿太厚的铠甲,防御力却是很低的。
可战友的伤亡却不能让他们的脚步停下来,甚至没有人回头看上一眼,都默默地向前移动。因为他们知道受伤的战友等下自会有人救治。而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尽快推进到敌人面前,将火枪抵着他们的胸膛搂火。因为只有获取最后的胜利,战友的血才不会白流。
“和什么?”韶味忍不住问。
孙元微微一笑:“等下你就知道了。”
说话中,巴勃罗的大炮还在不住地轰击着敌人的营帐。
在这个时代,大炮用来攻城也不罕见。特别是辽西军的火炮手们,已经总结出一整套使用大炮的法门,特别是孔有德的部队,更是其中的妙手。
建奴长于野战,以前南侵的时候,明军也知道不是这些东北蛮子的对手。加上部队从上到下都腐败透顶,所以,一碰到建奴,都会龟缩进有坚固城防的大城里当缩头乌龟。建奴虽然强悍,可攻城却不擅长,只能望楼兴叹,在城外抢上一把才悻悻而还。不过,自从孔有德的部队投降建奴之后,满清开始在军队组建火器营,铸造大炮。
有了大炮之后,有了攻城手段之后,明军也不能再躲在城里。尤其是在崇祯十七年明军入关之后,更是席卷了整个天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孔有德投降建奴,对于明朝的危害是空前的。
如今的清兵对于大炮也不陌生,特别是对那种重逾千斤的红夷炮更是熟悉,知道这玩意儿是攻坚利器。可惜,宁乡军是使用的是个头小上许多的六磅炮,这种炮形制类似于后来的拿破轮炮,威力极大不说,移动也非常方便。
看到宁乡军一字排开了这么多小炮,清军放松了警惕,按照他们往日的经验来看,这种炮的威力根本不值一提,也打不了这么远。如果宁乡军这次使用的是粗大的红夷大炮,说不准他们就主动杀出来了,躲在营寨里被动挨打的滋味可不太好。
当然,建奴如果主动杀出来,孙元正求之不得呢。打野战,他不怵任何人。
正因为建奴的这次误判,又或者他们真的已经失去了有效的指挥。
宁乡军的这一阵炮击取得了不错的战果,密集的实心弹如同雨点一样砸下去。敌营边上,到处都是腾起的烟尘。栅栏倒了,滚烫的炮弹一颗颗扎进人堆里,巨大的势能带起腥风血雨,残肢断臂和破碎的铠甲被带得满天飞舞,先前还稀薄的血雾也变得艳丽浓稠。
这些残肢断臂都是被炮弹活生生从身体上扯下来的,也因为如此,却显得分外的残酷。
这是刘宇亮第二次参加宁乡军的军事行动,这个刘老头有心要写出一本超越戚继光《纪效新书》的兵法书,这样的机会自然是不会错过的。老实说,上次的泊头镇之战已经给了他巨大的震撼,感觉这天底下没有哪一支军队有宁乡军这般强悍。孙元部只要一拉上战场,在那里一站,别的不说,光那如山的长矛和豆腐块一样的军阵,就足以让人胆寒冷。
在他看来,长矛方阵已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阵势了。可以前孙元却说,这个阵形有许多弱点,而单一兵种并不足以包打天下。还需要远程火力和机动骑兵配合。
机动骑兵作战,刘阁老是看不到的。骑兵决战,双方千万匹马对撞的作战方式实在太危险,可以说,一旦开打,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即便你是一军的统帅。他刘宇亮身娇肉贵,这样的作战行动肯定是不能参与的。
倒是对炮兵在战场上的使用方式,老刘头极为好奇。
他也知道宁乡军的大炮很厉害,可厉害成如今这种模样,依旧让他大张着嘴再合不拢了。
就看到,一颗石弹大约是射击的时候装药量不足,还是什么原因,竟然落到距离敌人前沿十米的地方。
还没等刘阁老发出惋惜声,那颗炮弹却在柔软的土地上一弹,飘悠悠地横着切进人群之中。
“刷拉”一声,三四条胳膊被这看起来好象绵软无力,弹道诡异的炮弹直接斩断。当然,战场上到处都是建奴惊慌的大叫,到处都是大炮的轰鸣,这一声“刷拉”乃是刘阁老的脑补。
喷涌的鲜血一刹间标出去两米多远,将这个世界涂成红色。偏偏那些被斩断了手臂的建奴士兵一时感觉不到痛,还大张着嘴巴喊叫着朝前涌去,试图填补战友死去之后留下的空隙。
直到痛觉袭来,那几人才大叫着倒地,在烂泥里激烈地翻滚。
“砰”又是一颗炮弹落下,这次砸在一面土围上,将一堵不厚的墙直接撞倒。
上面的士兵扎手扎脚落下,接着又被一颗横飞的炮弹击中,脑浆子和糜烂的内脏爆开来,红红白白,极是凶煞。
刘宇亮正坐在一顶凉轿上,他将钦差行辕设在宁乡军之后,毕竟是当朝东阁大学士,身边的幕僚家人扈从也是极多,乱糟糟的二三十人。有负责文书的,有联络沟通的,有负责日常起居的……这些人夹在宁乡军中,看起来显得很是另类。孙元也拿他们很头疼,特意派出一队精锐士兵将他们团团护住。上次,刘阁老以貌取人,亲自点了犟驴子做他的亲位队长,让他没有捞到一点战功。这次犟驴子学了乖,远远地躲了。
刘宇亮的扈从什么时候见过如此残酷的血战,一个个都被吓得战战兢兢,面容苍白,有的人甚至浑身发软,需要人扶着才能走路。上次泊头镇乃是一场传统意义上的冷兵器战争。他们躲在后面观战,反正前面到处都是人,也看不真切,眼不见为净。这次,却看得异常的真切。而且,热兵器所造成的杀伤效果,跟是超过他们以往对战争死亡的认识。
特别是在看到白花花的脑浆子之后,有人只觉得喉头一麻,“哇”一声,将早饭都吐了出来。
大约打了十几轮炮之后,刘宇亮再回头看过去,却见,那些炮管都已经变成了鲜艳的红色。也不知道是打红了,还是涂上了这初春如火的朝霞。
炮兵们都打得浑身发热,已经有人脱掉了衣裳,露出干瘪而布满了汗珠的胸膛。
“第一波炮击结束,所有人听着,炮位前移三百步。”
一声令下,大炮的声音终于停了下来。
炮兵们麻利地收起大炮,一调头,将大炮挂在骡马车上,飞快地朝前跑去。
后面,装载火药和炮弹的驴车也跟了上去。
宁乡军步兵方阵和骑兵队依旧缓慢地朝前移动,虽然慢,却不可阻挡。眼见着就要同敌接触,这个时候再打炮,须防备伤着自己人。所以,炮火得向前移动。
基本上说来,随着大炮的覆盖射击,行进中的宁乡军几乎没有受到清军象样的远程兵器阻击。这大概是和清军指挥中枢停摆有关,也算是运气。
前面,孙元咧开嘴笑了笑,忍不住笑道:“炮兵轰,步兵冲;步兵冲后,炮兵轰。炮兵轰,步兵冲;步兵冲后,炮兵轰。有些意思啊!”
这他娘的不就是二战时中国战场鬼子的战术吗?
孙元身边的韶伟听得有趣:“将军这一句话,倒是将这种战法总结得贴切。”
一个骑兵忍不住叫了一声:“将军偏心,炮兵之后不是该着咱们骑兵冲锋了吗?”
“不急,不急。”孙元道:“等到等下打开缺口我军契入敌营之后,就是骑兵的节目了。这一仗,依旧是骑兵打主力。”
听到孙元说这次又是骑兵出风头,所有的宁乡骑都面露笑容。
韶味心中却是大大地不痛快,忍不住哼了一声,喃喃自语,“早知道当初就去带骑兵了,平白便宜了汤问行。”不过,这话也就是说说罢了。骑兵可是朱家父女带出来的,朱汀和姐姐可是竞争关系。将来她们有了孩子,这少将军的位置我还得帮未来的侄儿争上一争呢,又如何肯恬着脸凑上去找不痛快?
孙元:“韶伟,火枪手出动吧!好好看仔细了,接下来就是火枪强弩距离。”
韶伟点点头,大吼了一声,朝前挥了挥手。
几面黑色大旗在空中挥舞,有腰鼓“扑通扑通”地敲响。
这个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军官率先走出阵,手中的旗帜向前一点。
一队又一队火枪手出离列,紧紧地跟在他身后,迈着整齐的步伐,一步步向前逼去。
这个军官孙元有点陌生,看了几眼,才疑惑地说:“秦易?”
韶伟点头:“是,就是川军投过来的防守秦易。”
孙元:“他以前可不是火枪手出身,让他带火枪兵合适吗?”
韶伟:“军官所需要的素质是知兵,能够得到士兵的拥戴,战时能冲锋在前。末将认为,这两点,秦易做得很好。”
孙元不说话了,但他还是有些担心,目光落到前方,再不移开。
见宁乡军的火炮停下之后,建奴不愧是这个时代一等一的精锐之师,加上人多。很开,又是一波人潮涌过来,布阵的布阵,抢救伤员的抢救伤员,拖尸体的拖尸体……一道绵密的人墙又组织起来。
更有不少建奴拉开了强弓,不歇气地朝前射来。
箭如雨下,一波波泼来,落到火枪手之中。到处都是羽箭落到铠甲上的“丁冬”声,然后是中箭士兵的闷哼。有一个个受伤的火枪手再也走不动了,直接倒在地上。
几百米距离上,至少有二十多个中箭的士兵趴在地上,咬牙苦苦忍受。
不得不说,建奴的弓箭还是给宁乡军的火枪手造成了一些伤害。火枪手因为要做出装填瞄准射击等一系列复杂动作,为了加快射击速度也不可能像长矛手那样穿太厚的铠甲,防御力却是很低的。
可战友的伤亡却不能让他们的脚步停下来,甚至没有人回头看上一眼,都默默地向前移动。因为他们知道受伤的战友等下自会有人救治。而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尽快推进到敌人面前,将火枪抵着他们的胸膛搂火。因为只有获取最后的胜利,战友的血才不会白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