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狂澜 作者:撞破南墙
月黑是杀人夜风高是放火天,今夜难得两样都全了,月儿被一层浓厚的乌云遮挡住,疾风带着呼啸声贴着地平线滚过,所过之处,卷起了层层的树波草浪。
对白龙河极度愤恨的方老生急行军到了目的地之后,全军通过彩虹桥才开始休息,不要说他的士兵们,连方老生本人都累得够呛,他虽然出身土族豪强,但也少有在马背上颠簸整整一天的纪录,所以他把步营的任务交给了手下的两大军师,自己竟自去休息了。
方老生驾下没有骑兵,跑了一天的士兵们又累又困,没有人想继续操劳了,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终于有一批倒霉的士兵接下了巡夜的重任,不管他们在心中是如何的咒骂,但没有人敢撂挑子,三五成群的士兵睁着怎么也睁不开的眼睛,在营地内和营地外慢悠悠巡视起来。
方老生和他的手下们都以为彩虹桥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所谓的巡夜不过是做做样子,有人巡夜代表着他们不是乌合之众,而是一支军队,任谁也没料到,就在两里之外的一处密林中,正有一个煞神静静的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整备!”李霄云轻轻传出了命令。
一个士兵猫着腰向密林的深处钻去,正在密林中抓紧时间休息的步兵们接连被叫醒,他们熟练的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装备,一个跟着一个向密林外潜去。为了不让士兵们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夜中掉队,李霄云已经命令所有的士兵都在胳膊上缠一块白布,而且三个伍长和一个小队长从队首逐步排到队尾,并不时的用剑柄轻轻敲击自己的盔甲,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给后面的士兵一个方向。
与密林中的啸杀气氛不同,方老生手下那个不得不负责巡夜的部将低声咒骂了几句,就偷偷跑去休息了,上行下效,巡夜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连那火油燃尽直至熄灭的火炬也无人看管了,全营上下鼾声如雷。
“弟兄们!跟我来!!”李霄云轻声命令了一句,缓缓拔出长剑,带头向前方走去。
众士兵们也拔出了自己的长剑,一起向前,对面虽然是一个不设防的营地,但他们人数在两千以上,远远超过己方,这些士兵们虽然有胆量跟着自己的首领来袭营,可那是抱着必死的觉悟,要说心中没有半点紧张是不可能的。越是紧张就越是容易出现意外,就在他们摸到距离营门的火把不足二十米时,一个士兵竟然被地上的石头绊倒了,重重跌倒在地上,手中的长剑也被甩了出去,剑身撞在一块岩石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李霄云看见营门口一个抱着长棍坐在地上酣睡的敌兵身体动了一动,知道行迹将要暴露,索性迈开大步,直向着营门奔去。
李霄云手下的士兵连忙大步跟上,一个伍长恨恨的踢了那跌倒的士兵一脚,低声喝骂道:“妈的,你小子要是杀不够十个,回去老子就扒了你的皮!快点给我爬起来!!”
那士兵满脸通红的爬起来,冲上去捡起了自己的长剑:“十个就十个!”
“老子替你查数!”另一个士兵嘻笑着接了一句。
营门前的敌兵恍惚着从梦中惊醒,一百个人一起跑步的声音着实大了些,何况盔甲和盔甲相撞击的声音在夜间听起来非常清晰,可惜,农夫毕竟只是农夫,没经过训练的农夫可以学会残暴,但学不会应变。
“什……什么人?”一个方老生的士兵呆呆的看着杀气腾腾的李霄云:“口令……天王!!”
“无敌……”另一个方老生的士兵懵懂着回了口令,旋即看清已经扑到近前的李霄云,他吓得‘妈呀’一声,扔掉了木棍,转身就向营地跑去。
这个营地是李霄云见过的最简陋的营地,所谓的营门也不过是立着两根木杆,还立着一面‘方’字大旗而已,营地的四周没有障碍物,更没有什么陷坑铁蒺藜绊马索之类的设施,这个营地可以从各个方向攻打。
李霄云之所以选择这里为突破口,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这里的火把多,在不久之前才换过新的,而营地内大多数的火把火炬都熄灭了;二是因为现在刮得是东南风,如果从后营杀进去,在敌营内放起火来,烧的是他们自己。李霄云虽然不是什么识天文知地理能运筹帷幄的名将,但怎么利用风雨水火是每一个普通军官必备的基本常识。
有几个刚刚醒来的敌兵还在傻呆呆等着李霄云的回答,而李霄云用自己手中的长剑给了敌兵一个最简捷的答案,剑锋扫过血花飞溅,剩下的敌兵一起怪叫着向营内逃去,竟然没有一个人想着去敲营门内的战鼓。
“杀!!”李霄云一个跃步,追上了一个敌兵,从背后把那敌兵劈倒在地,接着他顺手摘下一支火把,追着敌兵杀入营内。
李霄云的士兵们有的拿出了自己的火把,有的则把敌人的火把摘下来,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这两个词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火势可以使敌兵更加慌乱,也可以让自己杀死更多的对手。
就在这时,距离方老生营地七八里的一处矮小的丘陵上,几骑斥候正惊讶的看着前方的火光。
“头,前面有敌情!”
“废话!你以为就你自己长眼睛了?!”被称为‘头’的人笑骂了一句:“你们两个马上回去禀报统领大人,我和小三过去看看!”
“好嘞,正好我还没和统领大人说过话呢,哈哈……”
“也难怪统领大人没找你说话,就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走到哪都招人烦。”另一个斥候笑着刺了一句。
“你懂个屁!老子这叫精神!!”那‘贼眉鼠眼’的斥候瞪起了眼睛,不过他的眼睛确实小,样子反而显得更加滑稽了。
“别他妈的打屁了,想耽误军情么!”被称为‘头’的人喝道:“你们两个路上小心点,宁可慢了点,也不要出现闪失。”天色太黑,虽然他们举着火把,但如果纵马急奔的话,谁也不敢担保会不会出事。
“知道了,头。”那‘贼眉鼠眼’的斥候勒转战马,向来路上驰去,留下了一句话:“头别的都好,就是喜欢婆婆妈妈的……”
“操!”被称为头的人想喝骂几句,可被喝骂的人已经跑远了,他摇了摇头:“小三,把火把熄掉,我们潜过去看看究竟。”
“是!”另一个斥候答应一声,翻身下马,把火把顶进草地里,又踩了几脚,火把熄灭了,随后两骑斥候趁着夜色,不紧不慢的向前奔去。
方老生营地内的李霄云已经陷入了苦战中,如果以千余兵力成功夜袭两千人的营地,那是胜利;以五百人夜袭取得胜利那是辉煌,以三百人夜袭如果最终能成功的话就成了奇迹,不折不扣的奇迹!
月黑是杀人夜风高是放火天,今夜难得两样都全了,月儿被一层浓厚的乌云遮挡住,疾风带着呼啸声贴着地平线滚过,所过之处,卷起了层层的树波草浪。
对白龙河极度愤恨的方老生急行军到了目的地之后,全军通过彩虹桥才开始休息,不要说他的士兵们,连方老生本人都累得够呛,他虽然出身土族豪强,但也少有在马背上颠簸整整一天的纪录,所以他把步营的任务交给了手下的两大军师,自己竟自去休息了。
方老生驾下没有骑兵,跑了一天的士兵们又累又困,没有人想继续操劳了,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终于有一批倒霉的士兵接下了巡夜的重任,不管他们在心中是如何的咒骂,但没有人敢撂挑子,三五成群的士兵睁着怎么也睁不开的眼睛,在营地内和营地外慢悠悠巡视起来。
方老生和他的手下们都以为彩虹桥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所谓的巡夜不过是做做样子,有人巡夜代表着他们不是乌合之众,而是一支军队,任谁也没料到,就在两里之外的一处密林中,正有一个煞神静静的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整备!”李霄云轻轻传出了命令。
一个士兵猫着腰向密林的深处钻去,正在密林中抓紧时间休息的步兵们接连被叫醒,他们熟练的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装备,一个跟着一个向密林外潜去。为了不让士兵们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夜中掉队,李霄云已经命令所有的士兵都在胳膊上缠一块白布,而且三个伍长和一个小队长从队首逐步排到队尾,并不时的用剑柄轻轻敲击自己的盔甲,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给后面的士兵一个方向。
与密林中的啸杀气氛不同,方老生手下那个不得不负责巡夜的部将低声咒骂了几句,就偷偷跑去休息了,上行下效,巡夜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连那火油燃尽直至熄灭的火炬也无人看管了,全营上下鼾声如雷。
“弟兄们!跟我来!!”李霄云轻声命令了一句,缓缓拔出长剑,带头向前方走去。
众士兵们也拔出了自己的长剑,一起向前,对面虽然是一个不设防的营地,但他们人数在两千以上,远远超过己方,这些士兵们虽然有胆量跟着自己的首领来袭营,可那是抱着必死的觉悟,要说心中没有半点紧张是不可能的。越是紧张就越是容易出现意外,就在他们摸到距离营门的火把不足二十米时,一个士兵竟然被地上的石头绊倒了,重重跌倒在地上,手中的长剑也被甩了出去,剑身撞在一块岩石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李霄云看见营门口一个抱着长棍坐在地上酣睡的敌兵身体动了一动,知道行迹将要暴露,索性迈开大步,直向着营门奔去。
李霄云手下的士兵连忙大步跟上,一个伍长恨恨的踢了那跌倒的士兵一脚,低声喝骂道:“妈的,你小子要是杀不够十个,回去老子就扒了你的皮!快点给我爬起来!!”
那士兵满脸通红的爬起来,冲上去捡起了自己的长剑:“十个就十个!”
“老子替你查数!”另一个士兵嘻笑着接了一句。
营门前的敌兵恍惚着从梦中惊醒,一百个人一起跑步的声音着实大了些,何况盔甲和盔甲相撞击的声音在夜间听起来非常清晰,可惜,农夫毕竟只是农夫,没经过训练的农夫可以学会残暴,但学不会应变。
“什……什么人?”一个方老生的士兵呆呆的看着杀气腾腾的李霄云:“口令……天王!!”
“无敌……”另一个方老生的士兵懵懂着回了口令,旋即看清已经扑到近前的李霄云,他吓得‘妈呀’一声,扔掉了木棍,转身就向营地跑去。
这个营地是李霄云见过的最简陋的营地,所谓的营门也不过是立着两根木杆,还立着一面‘方’字大旗而已,营地的四周没有障碍物,更没有什么陷坑铁蒺藜绊马索之类的设施,这个营地可以从各个方向攻打。
李霄云之所以选择这里为突破口,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这里的火把多,在不久之前才换过新的,而营地内大多数的火把火炬都熄灭了;二是因为现在刮得是东南风,如果从后营杀进去,在敌营内放起火来,烧的是他们自己。李霄云虽然不是什么识天文知地理能运筹帷幄的名将,但怎么利用风雨水火是每一个普通军官必备的基本常识。
有几个刚刚醒来的敌兵还在傻呆呆等着李霄云的回答,而李霄云用自己手中的长剑给了敌兵一个最简捷的答案,剑锋扫过血花飞溅,剩下的敌兵一起怪叫着向营内逃去,竟然没有一个人想着去敲营门内的战鼓。
“杀!!”李霄云一个跃步,追上了一个敌兵,从背后把那敌兵劈倒在地,接着他顺手摘下一支火把,追着敌兵杀入营内。
李霄云的士兵们有的拿出了自己的火把,有的则把敌人的火把摘下来,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这两个词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火势可以使敌兵更加慌乱,也可以让自己杀死更多的对手。
就在这时,距离方老生营地七八里的一处矮小的丘陵上,几骑斥候正惊讶的看着前方的火光。
“头,前面有敌情!”
“废话!你以为就你自己长眼睛了?!”被称为‘头’的人笑骂了一句:“你们两个马上回去禀报统领大人,我和小三过去看看!”
“好嘞,正好我还没和统领大人说过话呢,哈哈……”
“也难怪统领大人没找你说话,就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走到哪都招人烦。”另一个斥候笑着刺了一句。
“你懂个屁!老子这叫精神!!”那‘贼眉鼠眼’的斥候瞪起了眼睛,不过他的眼睛确实小,样子反而显得更加滑稽了。
“别他妈的打屁了,想耽误军情么!”被称为‘头’的人喝道:“你们两个路上小心点,宁可慢了点,也不要出现闪失。”天色太黑,虽然他们举着火把,但如果纵马急奔的话,谁也不敢担保会不会出事。
“知道了,头。”那‘贼眉鼠眼’的斥候勒转战马,向来路上驰去,留下了一句话:“头别的都好,就是喜欢婆婆妈妈的……”
“操!”被称为头的人想喝骂几句,可被喝骂的人已经跑远了,他摇了摇头:“小三,把火把熄掉,我们潜过去看看究竟。”
“是!”另一个斥候答应一声,翻身下马,把火把顶进草地里,又踩了几脚,火把熄灭了,随后两骑斥候趁着夜色,不紧不慢的向前奔去。
方老生营地内的李霄云已经陷入了苦战中,如果以千余兵力成功夜袭两千人的营地,那是胜利;以五百人夜袭取得胜利那是辉煌,以三百人夜袭如果最终能成功的话就成了奇迹,不折不扣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