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界贸易男神 作者:朱女
陈芳一向是倪芷雁的粉丝,基本上从倪芷雁出道演唱到现在的歌她都有听过,虽然她不会和追星粉一样购买大量的倪芷雁海报或代言产品,但倪芷雁每年的专辑她都会去买正版,以示自己的支持。
今天是年后和男朋友刘俭第一次出来玩,陈芳就拿出之前预定的两章倪芷雁演唱会的门票,准备和男朋友一起观看。
两人的位置是贵宾区,花费比普通坐区要贵三四倍,但陈芳和男友都不差钱,所以听演唱会一直都是选的贵宾区,两人很快坐定,陈芳一脸期盼,刘俭虽然很乐意赔女朋友出来逛街,但听演唱会什么的,他却没有太大的兴趣。
“你听没听过倪芷雁的《玫瑰之名》?”演唱会还没开始,周围一片嘈杂,陈芳拉住男友的胳膊将打开手机上的音乐,将一只耳麦塞进男友耳朵里。
“只是听说过。”刘俭摇摇头,只听得耳中传来一阵古风旋律,后来又换成国外古典旋律,交接的还挺连贯,之后就是一阵男声的独白。
“其实这首歌里面,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男声的,据说法语说的十分纯正,应该是个法国人。”陈芳兴致勃勃的跟刘俭讲述。
刘俭原本没注意男声,只是觉得听起来蛮舒服的,后来关注起来才细细的品味一番:“听声音感觉年纪应该不大。”
“我倒觉得能唱出这种深情的感觉,应该会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二十岁的少年人是唱不出来的。”陈芳持不赞同意见,随后笑着说:“正好这场演唱会倪芷雁请到的嘉宾有一位就是他了,到时候可以看看咱们谁说得对。”
与此同时,演唱会的每一处地方都有人在讨论倪芷雁和她的嘉宾,现场一片火热。
☆、第一百一十三章 似曾相识【二更】
倪芷雁毕竟是个成名已久的歌星,积累的人气非常人可比,黎橙凑演唱会场后门走近的时候,还能听到前台传来铺天盖地的呼喊声。
黎橙见大家都还在忙碌,就自己坐在位置上稍微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像台下有那么多忠实粉丝,恐怕信仰值都能堆满整个丹田,那酸爽。
“灯光师转备好了吗?”
“化妆师加快速度!”
“话筒,备用话筒,全部都放在指定位置,还有再次检查一下升降台……”因为前台还是黑着的,没有开灯,所以后台的这些操作观众都是见不到的。
“好,各就各位,屏幕切换准备,十,九,八……五,四,三,二,一……”
紧接着黎橙听到前台传来一阵音乐声,由于后台的化妆间还算隔音,所以并没有被震得头皮发麻,只能通过前面隐隐传来山岳一般的呼声猜测,随着音乐响起而出现的画面一定非常震撼人心。
倪芷雁已经上场,粉丝团开始激动的大喊大叫,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是一个小小的靠近也会让喜欢自己的人尖叫起来。后台还在持续忙碌中,三四个化妆师有条不紊的对黎橙全身上下进行改造,将他还原成mv里面的模样——
一个英俊高贵的十四世纪法国贵族少年。
这也是演唱会设计者的决定。
因为最后的一首歌是要黎橙和倪芷雁合唱的,而这首歌正是《玫瑰之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为倪芷雁的新专辑做宣传了。
黎橙有点紧张。
他既纠结于在演唱会上唱歌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人气,也有些害怕自己的光系力量通过信仰值的媒介挥发到普通人身上,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
即使他现在已经把生意进展到国外,进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根本不必太过惧怕来自国家的检查会发现自己的尾戒,少了后顾之忧。
即使他曾经闯上药阁高塔被上万大洲界土著用震惊的眼神膜拜过,但那毕竟是土著,没见识过数学思维。
即使他演的电影和电视剧已经分别上映,获得了自己的专属粉丝,但实际上的粉丝他还没多么接触过。
……………………于是还是会紧张啊啊啊。
“不用紧张,就是跑调了也没关系,演唱会的话筒都是特别贵的那张,可以自动调音的,跟何况调音师也在旁边盯着,不会出什么差错。”宋佳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是在演戏好了。”
黎橙点点头,觉得还是不行,便去了趟厕所,穿回了大洲界,待在自己的阁间里一遍一遍的练习曲谱,此时正值大洲界的晌午,家常酒楼客人最多的时候,账房和小二哥都忙到不行,累的满头大汗,不多时,只听一阵歌声从顶楼响起:“沉意提枪加喉,暮色将,霜满楼……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少年的声音干净得很,客人也愿意听,不过当这首歌被唱到第三十遍的时候,客人倒是无妨,走一批来一批,当听个曲儿了,然而家常酒楼的常住土著可就不好了。
不光是小二哥感觉满脑子都是歌词了,就连账房都差点把账算错了。
好在也就一天时间,第二天楼上在此恢复沉寂,倒是有不少昨天来的客人询问唱曲儿的哪去了,让小儿哥汗了一把。
倪芷雁已经唱到第三首歌,她的曲风大多偏极致,快的时候类似摇滚,慢的时候又是极慢,这样的歌曲最考验唱功,却不一定是听众最喜欢的,所以演唱会上一般会把慢歌放弃,前三首都是十分费力的快歌,完全的调动起了听众的情绪。
“倪芷雁的唱功又进了一步,比她刚出道的时候运声圆满了不少。”贵宾席上一个中年歌唱家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看着倪芷雁下场后才稍作评价。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五官的话,只怕会惊讶的交出他的名字,乌塔,一个来自内蒙古的歌唱家,在乐坛待了将近二十年,完全是老一辈的神话。
旁边一人摇了摇头,对倪芷雁的选择有些不满:“她的慢歌造诣很高,越慢的时候发音越能显得出实力,单说她的快歌的话,说实话也就是和一些二流摇滚歌手差不多,我听不出多好来。”
这人名气同乌塔相差不远,成就虽比不上前者,事业心却比乌塔重很多,同样是老前辈,现任紫薇市高等音乐学府的校长华成仁。
“但倪芷雁的慢歌不如董艾细腻,在演唱会上会显得弱了一筹,这点不光我们能听出来,大多数听众同样能有所发觉。”前者显然知道倪芷雁和董艾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希望在竞争的时候,撞上别人所擅长的领域。
“这个确实。”后者赞同。
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又停了嘉宾田宏的歌,这位男歌手纵横乐坛也有十多年,虽说因为出道的时机不对以致名气不如倪芷雁大,但技巧方面却胜过倪芷雁,然而这位男嘉宾唱的是经典老歌,顶多只是让老一代人比较感慨,年轻人反而不怎么吃他这盘菜。
“他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华成仁叹息了一声,言语间同样有些落寞,田宏那个时代的确过去了,他自己所在的时代却更早一步的过去了。
乌塔笑了一声:“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
田宏实力不错,唱完一首很自觉的下台,随后倪芷雁有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她此时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裙子上点缀着五光十色的水晶钻,在灯光下十分漂亮。
“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我还以为演唱会真的看不成了,没想到峰回路转,她居然很快就好了,真是老天保佑。”a大医学系的几个女生也在普通席上,看着大屏幕里的女歌星,其中一个激动的喊了几声,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沉默下来,摇摇头说了这么一番话。
“听说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你们就在军区医院考核,有没有看到她真人?”同伴对这个消息显然很感兴趣。
“正好是考核完毕准备上校车离开的时候,救护车距来了,然后大家一看,就有人认出是倪芷雁来。”女学生捂了捂心脏,现在还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们一起吧担架送到手术室,然后护士说倪芷雁是熊猫血,但是医院里已经没有熊猫血了,我们整个班里也没有一个是特殊血型,当时真是吓死我了,还以为倪芷雁这次车祸是完了,没想到居然被救了回来……”
“怎么救回来的?”
女学生想起了黎橙手中的药丸,最近广博地震的时候曾经有记者提到过那种药丸,一颗都要二十万的样子,虽然知道黎橙身家不少,但能在关键时候拿出贵重的救命药出来,本身也是值得敬佩的,更何况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帅气了,女学生舔了下嘴唇,“是黎橙送了一颗六味回血丸救的。”
这件事记者不知道,也没有被报道出来,所以女学生一说出来,a大的几个作伴前来的学生都跟听了爆炸性消息一样,“原来黎橙对倪芷雁还有救命之恩……”
陈芳一向是倪芷雁的粉丝,基本上从倪芷雁出道演唱到现在的歌她都有听过,虽然她不会和追星粉一样购买大量的倪芷雁海报或代言产品,但倪芷雁每年的专辑她都会去买正版,以示自己的支持。
今天是年后和男朋友刘俭第一次出来玩,陈芳就拿出之前预定的两章倪芷雁演唱会的门票,准备和男朋友一起观看。
两人的位置是贵宾区,花费比普通坐区要贵三四倍,但陈芳和男友都不差钱,所以听演唱会一直都是选的贵宾区,两人很快坐定,陈芳一脸期盼,刘俭虽然很乐意赔女朋友出来逛街,但听演唱会什么的,他却没有太大的兴趣。
“你听没听过倪芷雁的《玫瑰之名》?”演唱会还没开始,周围一片嘈杂,陈芳拉住男友的胳膊将打开手机上的音乐,将一只耳麦塞进男友耳朵里。
“只是听说过。”刘俭摇摇头,只听得耳中传来一阵古风旋律,后来又换成国外古典旋律,交接的还挺连贯,之后就是一阵男声的独白。
“其实这首歌里面,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男声的,据说法语说的十分纯正,应该是个法国人。”陈芳兴致勃勃的跟刘俭讲述。
刘俭原本没注意男声,只是觉得听起来蛮舒服的,后来关注起来才细细的品味一番:“听声音感觉年纪应该不大。”
“我倒觉得能唱出这种深情的感觉,应该会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二十岁的少年人是唱不出来的。”陈芳持不赞同意见,随后笑着说:“正好这场演唱会倪芷雁请到的嘉宾有一位就是他了,到时候可以看看咱们谁说得对。”
与此同时,演唱会的每一处地方都有人在讨论倪芷雁和她的嘉宾,现场一片火热。
☆、第一百一十三章 似曾相识【二更】
倪芷雁毕竟是个成名已久的歌星,积累的人气非常人可比,黎橙凑演唱会场后门走近的时候,还能听到前台传来铺天盖地的呼喊声。
黎橙见大家都还在忙碌,就自己坐在位置上稍微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像台下有那么多忠实粉丝,恐怕信仰值都能堆满整个丹田,那酸爽。
“灯光师转备好了吗?”
“化妆师加快速度!”
“话筒,备用话筒,全部都放在指定位置,还有再次检查一下升降台……”因为前台还是黑着的,没有开灯,所以后台的这些操作观众都是见不到的。
“好,各就各位,屏幕切换准备,十,九,八……五,四,三,二,一……”
紧接着黎橙听到前台传来一阵音乐声,由于后台的化妆间还算隔音,所以并没有被震得头皮发麻,只能通过前面隐隐传来山岳一般的呼声猜测,随着音乐响起而出现的画面一定非常震撼人心。
倪芷雁已经上场,粉丝团开始激动的大喊大叫,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是一个小小的靠近也会让喜欢自己的人尖叫起来。后台还在持续忙碌中,三四个化妆师有条不紊的对黎橙全身上下进行改造,将他还原成mv里面的模样——
一个英俊高贵的十四世纪法国贵族少年。
这也是演唱会设计者的决定。
因为最后的一首歌是要黎橙和倪芷雁合唱的,而这首歌正是《玫瑰之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为倪芷雁的新专辑做宣传了。
黎橙有点紧张。
他既纠结于在演唱会上唱歌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人气,也有些害怕自己的光系力量通过信仰值的媒介挥发到普通人身上,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
即使他现在已经把生意进展到国外,进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根本不必太过惧怕来自国家的检查会发现自己的尾戒,少了后顾之忧。
即使他曾经闯上药阁高塔被上万大洲界土著用震惊的眼神膜拜过,但那毕竟是土著,没见识过数学思维。
即使他演的电影和电视剧已经分别上映,获得了自己的专属粉丝,但实际上的粉丝他还没多么接触过。
……………………于是还是会紧张啊啊啊。
“不用紧张,就是跑调了也没关系,演唱会的话筒都是特别贵的那张,可以自动调音的,跟何况调音师也在旁边盯着,不会出什么差错。”宋佳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是在演戏好了。”
黎橙点点头,觉得还是不行,便去了趟厕所,穿回了大洲界,待在自己的阁间里一遍一遍的练习曲谱,此时正值大洲界的晌午,家常酒楼客人最多的时候,账房和小二哥都忙到不行,累的满头大汗,不多时,只听一阵歌声从顶楼响起:“沉意提枪加喉,暮色将,霜满楼……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少年的声音干净得很,客人也愿意听,不过当这首歌被唱到第三十遍的时候,客人倒是无妨,走一批来一批,当听个曲儿了,然而家常酒楼的常住土著可就不好了。
不光是小二哥感觉满脑子都是歌词了,就连账房都差点把账算错了。
好在也就一天时间,第二天楼上在此恢复沉寂,倒是有不少昨天来的客人询问唱曲儿的哪去了,让小儿哥汗了一把。
倪芷雁已经唱到第三首歌,她的曲风大多偏极致,快的时候类似摇滚,慢的时候又是极慢,这样的歌曲最考验唱功,却不一定是听众最喜欢的,所以演唱会上一般会把慢歌放弃,前三首都是十分费力的快歌,完全的调动起了听众的情绪。
“倪芷雁的唱功又进了一步,比她刚出道的时候运声圆满了不少。”贵宾席上一个中年歌唱家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看着倪芷雁下场后才稍作评价。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五官的话,只怕会惊讶的交出他的名字,乌塔,一个来自内蒙古的歌唱家,在乐坛待了将近二十年,完全是老一辈的神话。
旁边一人摇了摇头,对倪芷雁的选择有些不满:“她的慢歌造诣很高,越慢的时候发音越能显得出实力,单说她的快歌的话,说实话也就是和一些二流摇滚歌手差不多,我听不出多好来。”
这人名气同乌塔相差不远,成就虽比不上前者,事业心却比乌塔重很多,同样是老前辈,现任紫薇市高等音乐学府的校长华成仁。
“但倪芷雁的慢歌不如董艾细腻,在演唱会上会显得弱了一筹,这点不光我们能听出来,大多数听众同样能有所发觉。”前者显然知道倪芷雁和董艾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希望在竞争的时候,撞上别人所擅长的领域。
“这个确实。”后者赞同。
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又停了嘉宾田宏的歌,这位男歌手纵横乐坛也有十多年,虽说因为出道的时机不对以致名气不如倪芷雁大,但技巧方面却胜过倪芷雁,然而这位男嘉宾唱的是经典老歌,顶多只是让老一代人比较感慨,年轻人反而不怎么吃他这盘菜。
“他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华成仁叹息了一声,言语间同样有些落寞,田宏那个时代的确过去了,他自己所在的时代却更早一步的过去了。
乌塔笑了一声:“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
田宏实力不错,唱完一首很自觉的下台,随后倪芷雁有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她此时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裙子上点缀着五光十色的水晶钻,在灯光下十分漂亮。
“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我还以为演唱会真的看不成了,没想到峰回路转,她居然很快就好了,真是老天保佑。”a大医学系的几个女生也在普通席上,看着大屏幕里的女歌星,其中一个激动的喊了几声,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沉默下来,摇摇头说了这么一番话。
“听说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你们就在军区医院考核,有没有看到她真人?”同伴对这个消息显然很感兴趣。
“正好是考核完毕准备上校车离开的时候,救护车距来了,然后大家一看,就有人认出是倪芷雁来。”女学生捂了捂心脏,现在还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们一起吧担架送到手术室,然后护士说倪芷雁是熊猫血,但是医院里已经没有熊猫血了,我们整个班里也没有一个是特殊血型,当时真是吓死我了,还以为倪芷雁这次车祸是完了,没想到居然被救了回来……”
“怎么救回来的?”
女学生想起了黎橙手中的药丸,最近广博地震的时候曾经有记者提到过那种药丸,一颗都要二十万的样子,虽然知道黎橙身家不少,但能在关键时候拿出贵重的救命药出来,本身也是值得敬佩的,更何况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帅气了,女学生舔了下嘴唇,“是黎橙送了一颗六味回血丸救的。”
这件事记者不知道,也没有被报道出来,所以女学生一说出来,a大的几个作伴前来的学生都跟听了爆炸性消息一样,“原来黎橙对倪芷雁还有救命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