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作者:孑与2
“我以前的时候对国相非常敬仰,因此,即便是在秦州战事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也对胜利充满了信心,带着几百个残兵向云峥的大队发起冲锋的时候,我还在想,只要我们能用命拖住云峥一时半刻,国相很可能就会找到反败为胜的契机,从而赢得那场战争!”
李清说道这里冲着哑娘呲牙笑了一下又道:“结果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国相没有能够力挽狂澜,而我却坠入了十八层地狱,满身沾满了罪孽。
吃人肉是第一宗,救你是第二宗,睡皇太后是第三宗!呵呵,其实最没意思的就是睡皇太后。
太后想要彻底的笼络住我,让我为她卖命,所以睡她的时候其中的过程索然无味,即便是在最激烈的时候,太后的那双眼睛也是冷冰冰的,我感觉就像是趴在一块冰冷的猪肉上面……”
哑娘早就不会说话了,她经历的事情即便是在地狱也不多见,在那种情形之下,说不说话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不说话或许还能多活几天,那些会哭泣的,会喊叫的,都是优先被吃掉的目标!
因此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哑娘就想紧紧地抱住。
或许是哑娘搂抱的太紧的缘故,李清咳嗽了几声,这种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声音在黄河的呜咽叹息声中传出老远。
“都不要脸面啊!舅舅想要外甥的皇位,不惜暗中下黑手。母亲为了保住儿子的江山只要那个男人有用处,就会把大腿叉开,堂堂的皇太后当得连娼妓都不如。
哑娘,你说在这样的一个人群里混日子,我又能好到那里去?嘿嘿嘿。把人性抛掉之后我发现我的好日子就来临了,不用什么情谊和大道理去笼络部属,用纯粹的利益和严厉的军令去约束他们,效果反而要好得多。
小时候学的那些仁义道德其实都是骗人的……而且害人不浅啊!”
黄河是宽容的,因此它能够接纳天下间所有的污秽,再把它们带到烟波浩渺的东海。最后让这些污秽化作漫天的,重新洒落在这个万花筒一般的人间。
人心里的污垢清水洗不掉……
黑夜的时候各种恶毒的心思就会如同野草一般疯长,春哥儿的面孔隐藏在夜色里看不清楚,只有他满嘴的白牙的星辉下闪烁着寒光,远处的兰州城已经完全入睡,没有人知道在这个静谧的夜晚,有一头带着瘟疫的饿狼正在向他们露出自己的森森白牙。
事情从一个骇胡儿军士失踪之后就变得不可控制。
骇胡儿的队正带着自己全副武装的部下,将兰州城所有的青楼翻了一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那个人。
于是,骇胡儿准备进攻兰州城。血洗这座城市的谣言就不胫而走,这个谣言是站不住脚的,只要稍微有点脑筋的人就会知道这根本就是一个意外,军卒逃跑乃是兵家常事,不论是兰州城里的大宋官员,还是那些薄有身家的骆驼客都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大事来看。
至于这种低级的谣言,谁信谁就是傻瓜!
骇胡儿找了两天之后也就不再找了,骇胡儿的人手消失也不是第一遭了。即便是李清都认为这是一起逃兵事件,他根本就不相信没有军队支持的兰州城敢在骇胡儿这支虎狼之师的头上拍苍蝇。
红鹰蹲在墙上。警惕的瞅着前面小巷子里走过来的三个骇胡儿军士,从他们歪歪扭扭的脚步就知道这三个人都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如今不过是靠着一种本能在向城外的军营走去。
狼娃子手里长竿缓缓地向落在最后面的一个骇胡儿军士探过去,长杆子前面有一个恰好能够把脑袋套进去的生牛皮绳套,绳套准确的落在那个胡人的头上,胡人只觉得咽喉一紧。紧接着他的身体就被大力拖拽起来,双眼凸出,胡乱的蹬几下腿,随着尿液流出来,生命也就随之变得模糊最终消失。
三个胡人经历了同样的命运。挂在长杆子上一动不动,红鹰从墙上跳下来,打一个小小的唿哨,一辆马车就从巷子口驶进小巷子,两个大汉快手快脚的把三具尸体从杆子上解下来,丢进马车,杆子倏地收了回去,而马车已经快速的驶出了巷子消失在密密匝匝的民居之中。
马车从一家车马店的后门驶入,大汉们也不说话,提起三具尸体就丢进了车马店后院的一口枯井中,守在枯井边上的汉子迅速的往枯井里填土,另外有汉子不断地往里面泼水,等枯井被填平之后,一颗长得正旺的山杏树根部带着硕大的土块就被栽在枯井上方,略加修饰一下,枯井就消失了。
马车被停在车马店的后院,那些大汉走出车马店之后,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李清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已是日上三杆的时候,虞侯前来禀报,告知主帅又有三人失踪。
李清喝了一口羊奶,可能不喜欢那种腥膻的味道,不过他依旧皱着眉头把羊奶喝完,哑娘用手帕轻轻地擦拭一下李清的嘴角。李清瞅着虞侯道:“你是说又失踪了三个?”
虞侯双腿一软,就跪在李清的面前拱手道:“启禀将主,昨日辰时,没鹿旗所属三人获得出营令,因为是轮假,子时必须归营,可是到了天亮之后他们依旧没有归营,属下派了军士前去寻找,搜遍了兰州城不见他们三人踪影。
同时派了游骑一路向喀罗川方向追赶,也不见三人踪影。”
李清笑道:“这么说大活人是在兰州城给弄丢了?这是第几宗失踪事件?”
虞侯额头的汗水涔涔而下,叩头道:“回禀将主,这是第四起失踪事件了。”
李清拿手按着额头道:“都是第四起了,你们为何还会允许军士零散出营?难道就不知道这里不是我大夏的国土吗?”
虞侯重重的把脑袋磕在地上道:“卑职这就去找,哪怕是把兰州城翻个底朝天也要把他们找出来。”
李清苦笑道:“找出来?翻地三尺?失踪的人恐怕都已经死的硬硬的了,兰州城虽然算不得大城,却也有一万余人,你如何从一万多人中找到凶手? ”
虞侯见将主似乎并不恼怒,抬起头咬着牙道:“骇胡儿不需要找凶手,只要把兰州城的人全部杀掉,凶手也就死了。”
李清抬起头透过帐篷的窗户瞅着残破的兰州城垣疑惑的道:“我们没有攻占兰州城的打算,甚至没有阻拦富弼的打算,我们的存在其实就是为了离开大夏国土,我的目的也不过是来兰州养病。
老子已经委曲求全成这模样了,还有谁想要算计老子?”
虞侯红着眼睛道:“将主请把此事赋予属下处置,定然会给将主一个满意的交代。”
李清摇摇头道:“自从来到兰州的第一天,我们就向兰州知府递交了官牒,申明我们来这里只是单纯的养病,第一天的时候兰州知府也允许我们进入了兰州城。
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宋官府对我们没有恶意,难道说这座小城之中还有别的什么人想要对付我们不成?
算了,再等等吧,既然有人又是散布谣言,又是截杀我的手下,那就说明他们还会有后手,继续等等吧,这一回小心些,莫要让人家又把咱们的军士给捉了去,都是百战的悍卒,没来由的把命丢在兰州城那就太冤枉了。”
虞侯又道:“可是我们已经有六个属下已经消失了,难道这口恶气我们就忍了不成?”
李清无所谓的道:“身为战兵却被贼人捉去,这样的蠢货不要也罢,至于骇奴儿的尊严,等我们离开兰州城的时候再说,到时候如果还找不到凶手,就随便捉六百个兰州人为军士抵命就是。
传令下去,从今日起,十人以下不许进兰州城,可以佩戴随身兵刃,只要发现贼人,允许他们先行斩杀!”
虞侯躬身领命匆匆出了大帐,整座驼城就变得人声鼎沸,各种语言组成的噪音让李清不满的皱起了没有,小声的对亲卫吩咐一声,随着亲卫离开大帐,外面的鼓噪之声也就消失了。
再被哑娘伺候着吃完早饭之后,李清就重新躺在厚厚的皮毛堆里,深秋的兰州城虽然阳光普照,却已经有了几分寒意,而李清的身体是最受不得风寒的,即便是在西夏国最南端的地方,对他来说依旧是不够的,传说大宋的最南端,从来没有什么寒意,那里一年四季都是绿意盎然的好日子,只要你愿意,一年四季都能享受温暖,从来就没有什么寒雾和雪花,在那里用不着穿什么皮裘,用不着和那些臭烘烘的胡人打交道。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哑娘,我其实很想去江南看看!”
哑娘点点头,从一个小柜子里翻出一幅江南刺绣,在李清的面前展开,指着刺绣上的鸳鸯,啊啊的叫。
李清吧嗒一下嘴巴道:“荷花,鸳鸯?你以前见过?”
“我以前的时候对国相非常敬仰,因此,即便是在秦州战事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也对胜利充满了信心,带着几百个残兵向云峥的大队发起冲锋的时候,我还在想,只要我们能用命拖住云峥一时半刻,国相很可能就会找到反败为胜的契机,从而赢得那场战争!”
李清说道这里冲着哑娘呲牙笑了一下又道:“结果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国相没有能够力挽狂澜,而我却坠入了十八层地狱,满身沾满了罪孽。
吃人肉是第一宗,救你是第二宗,睡皇太后是第三宗!呵呵,其实最没意思的就是睡皇太后。
太后想要彻底的笼络住我,让我为她卖命,所以睡她的时候其中的过程索然无味,即便是在最激烈的时候,太后的那双眼睛也是冷冰冰的,我感觉就像是趴在一块冰冷的猪肉上面……”
哑娘早就不会说话了,她经历的事情即便是在地狱也不多见,在那种情形之下,说不说话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不说话或许还能多活几天,那些会哭泣的,会喊叫的,都是优先被吃掉的目标!
因此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哑娘就想紧紧地抱住。
或许是哑娘搂抱的太紧的缘故,李清咳嗽了几声,这种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声音在黄河的呜咽叹息声中传出老远。
“都不要脸面啊!舅舅想要外甥的皇位,不惜暗中下黑手。母亲为了保住儿子的江山只要那个男人有用处,就会把大腿叉开,堂堂的皇太后当得连娼妓都不如。
哑娘,你说在这样的一个人群里混日子,我又能好到那里去?嘿嘿嘿。把人性抛掉之后我发现我的好日子就来临了,不用什么情谊和大道理去笼络部属,用纯粹的利益和严厉的军令去约束他们,效果反而要好得多。
小时候学的那些仁义道德其实都是骗人的……而且害人不浅啊!”
黄河是宽容的,因此它能够接纳天下间所有的污秽,再把它们带到烟波浩渺的东海。最后让这些污秽化作漫天的,重新洒落在这个万花筒一般的人间。
人心里的污垢清水洗不掉……
黑夜的时候各种恶毒的心思就会如同野草一般疯长,春哥儿的面孔隐藏在夜色里看不清楚,只有他满嘴的白牙的星辉下闪烁着寒光,远处的兰州城已经完全入睡,没有人知道在这个静谧的夜晚,有一头带着瘟疫的饿狼正在向他们露出自己的森森白牙。
事情从一个骇胡儿军士失踪之后就变得不可控制。
骇胡儿的队正带着自己全副武装的部下,将兰州城所有的青楼翻了一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那个人。
于是,骇胡儿准备进攻兰州城。血洗这座城市的谣言就不胫而走,这个谣言是站不住脚的,只要稍微有点脑筋的人就会知道这根本就是一个意外,军卒逃跑乃是兵家常事,不论是兰州城里的大宋官员,还是那些薄有身家的骆驼客都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大事来看。
至于这种低级的谣言,谁信谁就是傻瓜!
骇胡儿找了两天之后也就不再找了,骇胡儿的人手消失也不是第一遭了。即便是李清都认为这是一起逃兵事件,他根本就不相信没有军队支持的兰州城敢在骇胡儿这支虎狼之师的头上拍苍蝇。
红鹰蹲在墙上。警惕的瞅着前面小巷子里走过来的三个骇胡儿军士,从他们歪歪扭扭的脚步就知道这三个人都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如今不过是靠着一种本能在向城外的军营走去。
狼娃子手里长竿缓缓地向落在最后面的一个骇胡儿军士探过去,长杆子前面有一个恰好能够把脑袋套进去的生牛皮绳套,绳套准确的落在那个胡人的头上,胡人只觉得咽喉一紧。紧接着他的身体就被大力拖拽起来,双眼凸出,胡乱的蹬几下腿,随着尿液流出来,生命也就随之变得模糊最终消失。
三个胡人经历了同样的命运。挂在长杆子上一动不动,红鹰从墙上跳下来,打一个小小的唿哨,一辆马车就从巷子口驶进小巷子,两个大汉快手快脚的把三具尸体从杆子上解下来,丢进马车,杆子倏地收了回去,而马车已经快速的驶出了巷子消失在密密匝匝的民居之中。
马车从一家车马店的后门驶入,大汉们也不说话,提起三具尸体就丢进了车马店后院的一口枯井中,守在枯井边上的汉子迅速的往枯井里填土,另外有汉子不断地往里面泼水,等枯井被填平之后,一颗长得正旺的山杏树根部带着硕大的土块就被栽在枯井上方,略加修饰一下,枯井就消失了。
马车被停在车马店的后院,那些大汉走出车马店之后,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李清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已是日上三杆的时候,虞侯前来禀报,告知主帅又有三人失踪。
李清喝了一口羊奶,可能不喜欢那种腥膻的味道,不过他依旧皱着眉头把羊奶喝完,哑娘用手帕轻轻地擦拭一下李清的嘴角。李清瞅着虞侯道:“你是说又失踪了三个?”
虞侯双腿一软,就跪在李清的面前拱手道:“启禀将主,昨日辰时,没鹿旗所属三人获得出营令,因为是轮假,子时必须归营,可是到了天亮之后他们依旧没有归营,属下派了军士前去寻找,搜遍了兰州城不见他们三人踪影。
同时派了游骑一路向喀罗川方向追赶,也不见三人踪影。”
李清笑道:“这么说大活人是在兰州城给弄丢了?这是第几宗失踪事件?”
虞侯额头的汗水涔涔而下,叩头道:“回禀将主,这是第四起失踪事件了。”
李清拿手按着额头道:“都是第四起了,你们为何还会允许军士零散出营?难道就不知道这里不是我大夏的国土吗?”
虞侯重重的把脑袋磕在地上道:“卑职这就去找,哪怕是把兰州城翻个底朝天也要把他们找出来。”
李清苦笑道:“找出来?翻地三尺?失踪的人恐怕都已经死的硬硬的了,兰州城虽然算不得大城,却也有一万余人,你如何从一万多人中找到凶手? ”
虞侯见将主似乎并不恼怒,抬起头咬着牙道:“骇胡儿不需要找凶手,只要把兰州城的人全部杀掉,凶手也就死了。”
李清抬起头透过帐篷的窗户瞅着残破的兰州城垣疑惑的道:“我们没有攻占兰州城的打算,甚至没有阻拦富弼的打算,我们的存在其实就是为了离开大夏国土,我的目的也不过是来兰州养病。
老子已经委曲求全成这模样了,还有谁想要算计老子?”
虞侯红着眼睛道:“将主请把此事赋予属下处置,定然会给将主一个满意的交代。”
李清摇摇头道:“自从来到兰州的第一天,我们就向兰州知府递交了官牒,申明我们来这里只是单纯的养病,第一天的时候兰州知府也允许我们进入了兰州城。
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宋官府对我们没有恶意,难道说这座小城之中还有别的什么人想要对付我们不成?
算了,再等等吧,既然有人又是散布谣言,又是截杀我的手下,那就说明他们还会有后手,继续等等吧,这一回小心些,莫要让人家又把咱们的军士给捉了去,都是百战的悍卒,没来由的把命丢在兰州城那就太冤枉了。”
虞侯又道:“可是我们已经有六个属下已经消失了,难道这口恶气我们就忍了不成?”
李清无所谓的道:“身为战兵却被贼人捉去,这样的蠢货不要也罢,至于骇奴儿的尊严,等我们离开兰州城的时候再说,到时候如果还找不到凶手,就随便捉六百个兰州人为军士抵命就是。
传令下去,从今日起,十人以下不许进兰州城,可以佩戴随身兵刃,只要发现贼人,允许他们先行斩杀!”
虞侯躬身领命匆匆出了大帐,整座驼城就变得人声鼎沸,各种语言组成的噪音让李清不满的皱起了没有,小声的对亲卫吩咐一声,随着亲卫离开大帐,外面的鼓噪之声也就消失了。
再被哑娘伺候着吃完早饭之后,李清就重新躺在厚厚的皮毛堆里,深秋的兰州城虽然阳光普照,却已经有了几分寒意,而李清的身体是最受不得风寒的,即便是在西夏国最南端的地方,对他来说依旧是不够的,传说大宋的最南端,从来没有什么寒意,那里一年四季都是绿意盎然的好日子,只要你愿意,一年四季都能享受温暖,从来就没有什么寒雾和雪花,在那里用不着穿什么皮裘,用不着和那些臭烘烘的胡人打交道。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哑娘,我其实很想去江南看看!”
哑娘点点头,从一个小柜子里翻出一幅江南刺绣,在李清的面前展开,指着刺绣上的鸳鸯,啊啊的叫。
李清吧嗒一下嘴巴道:“荷花,鸳鸯?你以前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