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宠第一毒妃 作者:阿初
绝宠第一毒妃 作者:阿初
第213章 送死不等天黑
白城子这日下午才过来给齐王看诊,上午他在配合毒宗的人追查出走人员的线索。
将查到的情况简略和秦韶华交待,秦韶华让他约束好底下的人,不要打草惊蛇。
“圣主放心,这次来出任务的都是可靠弟子,不会节外生枝。”
齐王从骑兵营赶了回来。
白城子带着助手继续给他看病。
这次直接查到了三更时分。
因为中途用到内力疏导,白城子耗损了不少精力,脸上有些疲惫之色。
“如果不出意外,我判断,王爷的腿可以治好。等所有检查的结果都出来之后,我会仔细斟酌治腿的方法。”
乍闻喜讯,连秦韶华都十分高兴,齐王脸上却不显悲喜,神色如常朝白城子欠了欠身,“有劳白先生。”
白城子暗暗佩服齐王的气度。
若是换了寻常人,在轮椅上一坐好些年,一听说腿能治好哪有不激动的?偏偏齐王压得住情绪,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这才是能成大事之人的气量。
秦韶华看白城子状态不佳,想让他留下好好歇息:“今夜你们几个都先住这里吧。”
白城子起身告辞,“我还是回去得好。我这就给留守医宗的师叔写封信,连夜送出去,让师叔帮着斟酌治腿良方。”
他带着助手匆匆而去。
秦韶华就笑问齐王:“白城子如此尽心,事后你怎么谢他都不为过。”
齐王说:“你让我怎么谢,我就怎么谢。都听你的。”
“呵呵,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啊。”
两个人开着玩笑,互道晚安,各自安歇。
秦韶华是第二天才知道薛姨娘已经离开的。
还是从阿衣的嘴里知道。
阿衣昨晚不知什么时候才回来,进屋悄无声息,连秦韶华都没有察觉,天亮了一睁眼睛,才发现她睡在旁边。
“姐姐醒了?”秦韶华一起身阿衣也醒了,见面就眉开眼笑的,“告诉姐姐一个好消息,那个讨厌的女人不在啦!”
秦韶华乍一听,“不在”了,还以为阿衣把人给那啥了呢。
吓了一跳。
接着听下去才知道是薛姨娘走了。
阿衣还意犹未尽,“我昨晚还特意去’探望’她一回呢,可惜她走掉了,唉。姐姐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吗?”
“我怎么知道,我和她又不熟。”
秦韶华对薛姨娘的话题完全不感兴趣。
吃过早饭就带着阿衣出去逛街。
来了这里好多天,还没有真正认识这个小镇。虽然手里还有事情要做,可秦韶华更喜欢忙中偷闲。
“你不穿鞋,冷不冷?咱们去买双鞋吧?”秦韶华问阿衣。
阿衣一直光脚,就是来了冰天雪地的北方也没有穿鞋。每当秦韶华看到她白生生的小脚丫踩在冷硬的石板地上,或者踩在积雪里,就替她冷。
阿衣歪着脑袋想了想:“不冷。不过要是能穿上一双漂亮的绣花鞋,一定很美。”
立刻拽了秦韶华,“姐姐我们这就去买吧!你给我买,我没钱!”
秦韶华哭笑不得。
她是想给阿衣买双过冬的靴子。
买什么绣花鞋啊?
大冬天的,又是物资不丰富的北方小镇,哪家铺子有绣花鞋卖?
可是阿衣兴致勃勃。秦韶华自己也是为了放松身心,也就随着她逛了。
一边逛街,秦韶华一边观察凤凰城的街道格局,渐渐在脑中形成了一副地图。
这时她前世做佣兵养成的习惯,每到一个新地方都要记住地形,以备不时之需。
凤凰城并不大,屯扎了一部分军队,住了一些民户,街道就那么几条,城中只有一条主干道,两边开了些商铺,算是唯一的商业街。
阿衣把主街铺子从头逛到尾。
最后蹲下来托腮叹气:“唉,没有绣花鞋啊。”
红红的小嘴翘起来,像是六月的樱桃。
她像是一个可爱的泥偶娃娃,而站在她身边的秦韶华则素颜狐裘,清雅娇俏,在灰色调为主的街道上顿时成了极大的亮点,吸引了诸多行人目光。
“你想要什么样的绣花鞋?”秦韶华问。
既然买不到,出钱找手巧的本地民妇做一双算了。
阿衣掰着手指头说想法:“第一要大红色,第二要金线刺绣,图案金亮亮的,这样就会在月亮下头闪光……嗯,还有……还要缀满珍珠,还有各色漂亮的宝石,刺绣的图案要有蜈蚣,有蝎子,有蛇,五毒都要有。阿婆说虽然它们都是下等毒虫,但却是毒物的根本,我的鞋子上就绣它们好了……”
秦韶华听得眉头一抽一抽。
大红绣鞋,金线刺绣,五毒俱全,还要在月亮下闪光……
这是要吓死多少人的节奏?
要闪也是在太阳底下闪光才正常吧!
月亮底下一双大红绣花鞋……再配一身红衣一根白绫,嗯,可以养厉鬼了!
“这位姑娘所说的绣鞋,我们店里倒是有一双差不多的。”
突然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秦韶华和阿衣回头一看,是个三四十岁的山羊胡中年男子,瘦瘦的,裹一身锦缎面的皮袍子。
他朝两人拱手谄笑,指了指身后的招牌。
凤凰茶馆。
一点创意也没有的名字。
阿衣摇头:“我们不喝茶。”她喜欢喝蜜水,对茶水没兴趣。
男子笑说:“我是这里店主,敝姓周,姑娘可以叫我老周。我是南方人,每年回乡祭祖都会顺便带些南货回来,顺便放在茶馆里卖,要是有客人看上了哪样,直接买走。卖不出去的也留在柜子上展示,图个漂亮。姑娘请来看看我这里的绣花鞋合不合你心意。”
他推开门请两人进去。
阿衣跳进门,直扑墙边货架。
那上头摆着各种各样鲜亮的江南物产,什么都有。
秦韶华扫一眼货架,微笑:“这些东西,大概本地人消费不起。”
譬如茶盘,是鸡翅木的。首饰盒子,镶满了宝石。绸缎,是嵌金线银丝的。
凤凰城居民生活水平不高,寻常人家可买不起。
老周举大拇指:“姑娘好眼力。”
茶馆里一个其他客人都没有,茶炉子上煮着茶,看汤水颜色已经不知煮沸过多少遍了。
北地苦寒,大家喜欢喝酒暖身子,对茶不感兴趣。
真不知道这个周店主为何在凤凰城开茶馆,真是不合时宜。
阿衣捧着一双大红绣鞋跑过来,“不错,金线刺绣,有宝石珍珠,就是五毒还不够,只绣了一条蛇而已!”
秦韶华说,“它比你的脚大两圈呢。”
“没关系,我可以挂在腰带上。”
秦韶华无语。
把鞋挂在腰带上是要干什么?当荷包?
老周说:“呵呵,要是姑娘不嫌弃它略大,我这就找人补绣五毒,三日后来取即可。”
“好啊!但是你卖多少钱?贵了我可不要!”
“不贵,五十两。”
“啊?”
阿衣傻了。这么贵!她和阿婆出山总共才带了十两!
她飞快把鞋子放了回去,“不要了!我可不能占姐姐太多便宜。要是一两二两的鞋子,我就让姐姐给买。”
带着满脸舍不得的挣扎,好像怕自己反悔似的,赶紧一溜烟跑出了店门。
秦韶华失笑,从袖子里掏了一张五十两银票,递到老周面前,“找人补绣吧。三日后我来拿货。不过你这鞋子可真古怪,竟然真有绣毒蛇的鞋。”
刺绣的人脑袋不正常吗?
老周收了银票。
突然凑近,神秘秘压低了声音,“鞋子不值什么,送给姑娘也无妨。不过既然收了银子,在下就卖给姑娘一封信吧。”
呵呵,果然这茶馆不寻常。
老周分明是北方口音,却说自己老家在南方,显见是没说实话。鬼鬼祟祟的,闹什么古怪?
秦韶华伸手,“拿来。”
一封信就交到了秦韶华手上。
老周摸着胡子交待:“我家主人说,姑娘看了信可以考虑几天,三日后给答复即可。”
然后送了秦韶华出门。
秦韶华没走远,站在茶馆外就拿出信纸,迎风抖开,在寒风吹纸的哗啦啦声响中飞快把信看完了。
看完就一头黑线。
信上是这样写的……
“秦韶华,你竟然敢来凤凰城,可真是送死不等天黑。此地名为凤凰城,意思就是凤傲九天之地,你小小燕雀有什么本事,敢与凤凰争辉?不说退避三舍,俯首称臣,还敢上门挑衅。可见是不知自己几斤几两,活得不耐烦了。”
“我本来应该赐你一死。但我宽容大度,不会与你一般见识。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如果你能认清形势,主动缴械,我可以对你网开一面。接信三日后就在凤凰茶馆,把你的《万毒经》恭恭敬敬交出来,然后赶紧快马加鞭滚出这里,也不许回京城,从此隐姓埋名老死乡间,并且发誓再也不参与奇门中的事情,我就让你活下去。否则,呵呵,无需多说。凤鸣九天之时,神火会将任何挡路之人烧成灰烬!”
结尾三个大大的感叹号。
秦韶华向天翻个大大的白眼。
随手翻出两种药粉,洒在信纸信封上,把上面的毒物中和了。
这信上涂了剧毒的药物,要是她毒术稍微差一点,早就中了招横死当场,还谈什么三日考虑的机会。
写信人真真是不知所谓!
脑子进水的程度岂止可以养鱼,养条蓝鲸也绰绰有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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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送死不等天黑
绝宠第一毒妃 作者:阿初
第213章 送死不等天黑
白城子这日下午才过来给齐王看诊,上午他在配合毒宗的人追查出走人员的线索。
将查到的情况简略和秦韶华交待,秦韶华让他约束好底下的人,不要打草惊蛇。
“圣主放心,这次来出任务的都是可靠弟子,不会节外生枝。”
齐王从骑兵营赶了回来。
白城子带着助手继续给他看病。
这次直接查到了三更时分。
因为中途用到内力疏导,白城子耗损了不少精力,脸上有些疲惫之色。
“如果不出意外,我判断,王爷的腿可以治好。等所有检查的结果都出来之后,我会仔细斟酌治腿的方法。”
乍闻喜讯,连秦韶华都十分高兴,齐王脸上却不显悲喜,神色如常朝白城子欠了欠身,“有劳白先生。”
白城子暗暗佩服齐王的气度。
若是换了寻常人,在轮椅上一坐好些年,一听说腿能治好哪有不激动的?偏偏齐王压得住情绪,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这才是能成大事之人的气量。
秦韶华看白城子状态不佳,想让他留下好好歇息:“今夜你们几个都先住这里吧。”
白城子起身告辞,“我还是回去得好。我这就给留守医宗的师叔写封信,连夜送出去,让师叔帮着斟酌治腿良方。”
他带着助手匆匆而去。
秦韶华就笑问齐王:“白城子如此尽心,事后你怎么谢他都不为过。”
齐王说:“你让我怎么谢,我就怎么谢。都听你的。”
“呵呵,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啊。”
两个人开着玩笑,互道晚安,各自安歇。
秦韶华是第二天才知道薛姨娘已经离开的。
还是从阿衣的嘴里知道。
阿衣昨晚不知什么时候才回来,进屋悄无声息,连秦韶华都没有察觉,天亮了一睁眼睛,才发现她睡在旁边。
“姐姐醒了?”秦韶华一起身阿衣也醒了,见面就眉开眼笑的,“告诉姐姐一个好消息,那个讨厌的女人不在啦!”
秦韶华乍一听,“不在”了,还以为阿衣把人给那啥了呢。
吓了一跳。
接着听下去才知道是薛姨娘走了。
阿衣还意犹未尽,“我昨晚还特意去’探望’她一回呢,可惜她走掉了,唉。姐姐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吗?”
“我怎么知道,我和她又不熟。”
秦韶华对薛姨娘的话题完全不感兴趣。
吃过早饭就带着阿衣出去逛街。
来了这里好多天,还没有真正认识这个小镇。虽然手里还有事情要做,可秦韶华更喜欢忙中偷闲。
“你不穿鞋,冷不冷?咱们去买双鞋吧?”秦韶华问阿衣。
阿衣一直光脚,就是来了冰天雪地的北方也没有穿鞋。每当秦韶华看到她白生生的小脚丫踩在冷硬的石板地上,或者踩在积雪里,就替她冷。
阿衣歪着脑袋想了想:“不冷。不过要是能穿上一双漂亮的绣花鞋,一定很美。”
立刻拽了秦韶华,“姐姐我们这就去买吧!你给我买,我没钱!”
秦韶华哭笑不得。
她是想给阿衣买双过冬的靴子。
买什么绣花鞋啊?
大冬天的,又是物资不丰富的北方小镇,哪家铺子有绣花鞋卖?
可是阿衣兴致勃勃。秦韶华自己也是为了放松身心,也就随着她逛了。
一边逛街,秦韶华一边观察凤凰城的街道格局,渐渐在脑中形成了一副地图。
这时她前世做佣兵养成的习惯,每到一个新地方都要记住地形,以备不时之需。
凤凰城并不大,屯扎了一部分军队,住了一些民户,街道就那么几条,城中只有一条主干道,两边开了些商铺,算是唯一的商业街。
阿衣把主街铺子从头逛到尾。
最后蹲下来托腮叹气:“唉,没有绣花鞋啊。”
红红的小嘴翘起来,像是六月的樱桃。
她像是一个可爱的泥偶娃娃,而站在她身边的秦韶华则素颜狐裘,清雅娇俏,在灰色调为主的街道上顿时成了极大的亮点,吸引了诸多行人目光。
“你想要什么样的绣花鞋?”秦韶华问。
既然买不到,出钱找手巧的本地民妇做一双算了。
阿衣掰着手指头说想法:“第一要大红色,第二要金线刺绣,图案金亮亮的,这样就会在月亮下头闪光……嗯,还有……还要缀满珍珠,还有各色漂亮的宝石,刺绣的图案要有蜈蚣,有蝎子,有蛇,五毒都要有。阿婆说虽然它们都是下等毒虫,但却是毒物的根本,我的鞋子上就绣它们好了……”
秦韶华听得眉头一抽一抽。
大红绣鞋,金线刺绣,五毒俱全,还要在月亮下闪光……
这是要吓死多少人的节奏?
要闪也是在太阳底下闪光才正常吧!
月亮底下一双大红绣花鞋……再配一身红衣一根白绫,嗯,可以养厉鬼了!
“这位姑娘所说的绣鞋,我们店里倒是有一双差不多的。”
突然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秦韶华和阿衣回头一看,是个三四十岁的山羊胡中年男子,瘦瘦的,裹一身锦缎面的皮袍子。
他朝两人拱手谄笑,指了指身后的招牌。
凤凰茶馆。
一点创意也没有的名字。
阿衣摇头:“我们不喝茶。”她喜欢喝蜜水,对茶水没兴趣。
男子笑说:“我是这里店主,敝姓周,姑娘可以叫我老周。我是南方人,每年回乡祭祖都会顺便带些南货回来,顺便放在茶馆里卖,要是有客人看上了哪样,直接买走。卖不出去的也留在柜子上展示,图个漂亮。姑娘请来看看我这里的绣花鞋合不合你心意。”
他推开门请两人进去。
阿衣跳进门,直扑墙边货架。
那上头摆着各种各样鲜亮的江南物产,什么都有。
秦韶华扫一眼货架,微笑:“这些东西,大概本地人消费不起。”
譬如茶盘,是鸡翅木的。首饰盒子,镶满了宝石。绸缎,是嵌金线银丝的。
凤凰城居民生活水平不高,寻常人家可买不起。
老周举大拇指:“姑娘好眼力。”
茶馆里一个其他客人都没有,茶炉子上煮着茶,看汤水颜色已经不知煮沸过多少遍了。
北地苦寒,大家喜欢喝酒暖身子,对茶不感兴趣。
真不知道这个周店主为何在凤凰城开茶馆,真是不合时宜。
阿衣捧着一双大红绣鞋跑过来,“不错,金线刺绣,有宝石珍珠,就是五毒还不够,只绣了一条蛇而已!”
秦韶华说,“它比你的脚大两圈呢。”
“没关系,我可以挂在腰带上。”
秦韶华无语。
把鞋挂在腰带上是要干什么?当荷包?
老周说:“呵呵,要是姑娘不嫌弃它略大,我这就找人补绣五毒,三日后来取即可。”
“好啊!但是你卖多少钱?贵了我可不要!”
“不贵,五十两。”
“啊?”
阿衣傻了。这么贵!她和阿婆出山总共才带了十两!
她飞快把鞋子放了回去,“不要了!我可不能占姐姐太多便宜。要是一两二两的鞋子,我就让姐姐给买。”
带着满脸舍不得的挣扎,好像怕自己反悔似的,赶紧一溜烟跑出了店门。
秦韶华失笑,从袖子里掏了一张五十两银票,递到老周面前,“找人补绣吧。三日后我来拿货。不过你这鞋子可真古怪,竟然真有绣毒蛇的鞋。”
刺绣的人脑袋不正常吗?
老周收了银票。
突然凑近,神秘秘压低了声音,“鞋子不值什么,送给姑娘也无妨。不过既然收了银子,在下就卖给姑娘一封信吧。”
呵呵,果然这茶馆不寻常。
老周分明是北方口音,却说自己老家在南方,显见是没说实话。鬼鬼祟祟的,闹什么古怪?
秦韶华伸手,“拿来。”
一封信就交到了秦韶华手上。
老周摸着胡子交待:“我家主人说,姑娘看了信可以考虑几天,三日后给答复即可。”
然后送了秦韶华出门。
秦韶华没走远,站在茶馆外就拿出信纸,迎风抖开,在寒风吹纸的哗啦啦声响中飞快把信看完了。
看完就一头黑线。
信上是这样写的……
“秦韶华,你竟然敢来凤凰城,可真是送死不等天黑。此地名为凤凰城,意思就是凤傲九天之地,你小小燕雀有什么本事,敢与凤凰争辉?不说退避三舍,俯首称臣,还敢上门挑衅。可见是不知自己几斤几两,活得不耐烦了。”
“我本来应该赐你一死。但我宽容大度,不会与你一般见识。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如果你能认清形势,主动缴械,我可以对你网开一面。接信三日后就在凤凰茶馆,把你的《万毒经》恭恭敬敬交出来,然后赶紧快马加鞭滚出这里,也不许回京城,从此隐姓埋名老死乡间,并且发誓再也不参与奇门中的事情,我就让你活下去。否则,呵呵,无需多说。凤鸣九天之时,神火会将任何挡路之人烧成灰烬!”
结尾三个大大的感叹号。
秦韶华向天翻个大大的白眼。
随手翻出两种药粉,洒在信纸信封上,把上面的毒物中和了。
这信上涂了剧毒的药物,要是她毒术稍微差一点,早就中了招横死当场,还谈什么三日考虑的机会。
写信人真真是不知所谓!
脑子进水的程度岂止可以养鱼,养条蓝鲸也绰绰有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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