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上尸体不是简单被害,”程悦凝重地抬起头,“这是人体藏读走私案!”
    三人工作经历有限,尚未接触过这种藏读走私的案子。
    不过秦梨有所耳闻,“我曾经听盛队说过,有人贩子会和渎犯合作,人贩子介绍藏读的人给渎犯,把读品藏在人身体里,再让这些人去过安检,便不会轻易被发现。”
    而这些藏读的人,被他们称为“飞蛾”。
    有的渎犯丧心病狂,为了读品不顾惜人命,不管“飞蛾”是不是自愿的,都会把读品从上下两个口子塞进去再说,等过关之后,再把人当场杀死抛尸弃之不顾的都有。
    这些人为了钱,扭曲人性,变得疯狂。
    三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迅速将情况汇报给盛吟秋,由她向上级部门传达情况。
    上级部门得知之后极为重视这起案件,并且特地命令盛吟秋不能够打草惊蛇。
    盛吟秋和读贩们打过交道,知道这群人有多丧心病狂,要是被他们察觉到不对劲,狗急跳墙制造更大更多恶心案件便大事不好。
    所以刑侦大队的案件进程并未停止。
    她们忙得脚不沾地,叶云简这头是愁云惨淡。
    要请人配合调查,但林昌安这个老狐狸有一万种手段制造偶然和巧合,令叶云简头疼不已。
    他去林昌安的公司找人,前台一会说林总出去应酬,一会说林总在开会要他等一等。
    简而言之,叶云简就没看到林昌安的人。
    他们是例行调查,没有搜查令不能硬闯,林昌安也没有拒绝配合的意思表示,他也拿这老狐狸没办法,唯有一个字——等。
    在林昌安公司楼下等了一天之后,饿得脚不沾地、困得睁不开眼的叶云简也没想出什么好招,无奈先暂时打道回府,让其他侦查员盯着。
    忙了一整天的程悦刚和自己那一组的人交代完待办的事情,准备再去码头走一趟,就看到叶云简垂头丧气地走进来。
    想到盛吟秋的话,程悦过去打招呼,“小叶,这么早回来,调查有进展了?”
    明明是什么表情都没有的脸,叶云简却从程悦脸上看出幸灾乐祸的意味。
    他腿一岔,跨坐在办公桌前,颓丧地嘟囔,“悦姐,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了,这林昌安太狡猾!”
    接着就把他今天去见林昌安屡屡碰壁的事情告诉了程悦。
    程悦淡小不语。
    林昌安蠢归蠢,也算是个有手段的商人,知道自己惹起警方怀疑就暂避风头,不主动不拒绝,警方拿他没办法,妥妥一块滚刀肉。
    要是叶云简能一次把这老狐狸搞定,那才叫事出蹊跷。
    没能完成任务的叶云简难免有些心浮气躁,联想到程悦的雷厉风行,不由得巴望着她求情,“悦姐,要不你教教我吧,我到底怎么才能继续调查下去。”
    那一双小狗似的眼睛,谁看都心软。
    程悦咳嗽两声,深知这孩子不能逼得太急,偃苗助长就成了坏事。
    “你调查林昌安,也不一定要从林昌安身上下手啊。”说着,故意往办公室里其他人身上扫了一眼。
    按说这暗示已经给到位了,可惜叶云简没get到,他连程悦那个眼神都没看见,更别提她话里有话。
    他还在那兀自嘀咕,“调查林昌安的关系网吗?我连他家门朝哪边开的都不清楚,怎么查啊…”
    程悦看不下去,直接说,“你去请教一下秦梨吧。”
    说完她就走,言尽于此,要是这小子还不开窍,那就对不起盛队的栽培。
    叶云简也终于明白过来,这调查关键不在林昌安上,而在手段上。
    为什么一定是秦梨呢?叶云简眼珠子都凉了,跟饿了两天两夜的狼狗看见一块鲜肉似的,“嗷”一声奔着秦梨去了。
    再次回到林昌安公司楼下的时候,叶云简换了一身打扮。
    西装革履的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眼镜,还挺像个社畜。
    如果不看他手里提溜着一捆纸箱和一塑料袋饮料瓶的话。
    路过一楼大厅时候,叶云简瞄准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状似无意地走过去,把手里的东西送上,“阿姨,这些瓶子还有纸箱我不要了,全给你吧。”
    这些东西对于保洁阿姨来说就是额外收入!
    “谢谢你啊!”来这么个人给她创收,阿姨高兴来不及,欢天喜地地把东西收下了,压根没注意叶云简是从哪个方向走过来的。
    等把东西放到自己的小推车上,保洁阿姨才看到叶云简胸前挂着工牌,便熟稔地跟他攀谈起来,“帅哥,你在这里上班的吗?”
    叶云简没有正面回答,故意制造美丽的误会。
    聊几句之后,二人发现彼此竟是老乡,就用家乡话聊了起来。
    期间叶云简故意把话题往林昌安那边扯。
    保洁阿姨一脸嫌恶,“哦,你说那个林总啊,他就是个暴发户!我们这栋楼里随便找个人都比他有文化…”
    话说到一半,保洁阿姨突然神秘兮兮地扯过叶云简,“诶诶,你是不知道,这个林总有手段的!别看他一副歪瓜裂枣的样子,他老婆还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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