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大陆是——圆的?”她说得清清楚楚,光明大陆如同蛋黄,而气体包围它如同蛋白,蛋黄岂不就是圆的吗?
    “没错。”陆希很满意海因里希的反应,“确切点说,应该是个球体。”
    “何以见得!”
    这一点,陆希在白浪湾已经证实过了:“站在海边向远处看,海平面其实是弧形的。如果有一艘带桅杆的大船从远处驶来,那么我们会发现,先冒出海平面的是桅杆,之后才会看到船身冒出来,如果光明大陆是平面的,怎么会有这种情况呢?”
    海因里希站在原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出生在无尽深渊,那里的空间支离破碎,与光明大陆是不同的,所以他从来没有观察过什么海平面,也没有看过出海的船归来——在无尽深渊,海洋可能也是被不同空间切割开来的,海平面忽然抬高或降低都是正常的,别说弧线,波浪线都没问题。
    但是,如果光明大陆是个球体,那无尽深渊又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念头在海因里希脑海里一闪,被他暂时压了下去,因为他还有好多问题要问——既然光明大陆是个球,那么就根本没法说什么上下了,说不定这个时候他就是头朝下站在球的下半部分呢,那么他怎么没有掉下去……
    哦对了,陆希说光明大陆就像块磁石,他就像铁屑,被牢牢地粘在——不,是吸在这个球上。既然这个球连看不见的空气都能吸住,那吸住他也肯定没问题了。但他又不是铁,光明大陆也不是磁石,究竟是怎么吸住的呢?
    陆希反问:“那你考虑过磁石又为什么能吸住铁屑吗?”
    这还真考虑过,但是没有结果。甚至就连灰塔的贤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大部分魔鬼对于这个问题只会回答说:磁石就是这样的。
    还有魔族说磁石是铁之母,所以能吸引铁屑。甚至有那么极少数的魔族,竟然认为这都是光明神的安排——是的,魔族之中,也有那么一小撮信徒!
    因为这个问题想不明白,所以大部分魔族只把它作为一个现象,知道就行了。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你难道还要问问它为什么每天都这样吗?问得越多,想得越深,却偏偏又无法解释,就不免会使人生起一种“这果然是神迹”的想法。
    这是灰塔和红塔所不能允许的。魔族怎么能去信奉光明神!如果魔族都信奉了光明神,那岂不等于认可了被驱逐到无尽深渊的遭遇吗?
    “所以无尽深渊不许可这样的研究?”陆希目瞪口呆。教会为了掌握晋升渠道,为了推行信仰而垄断知识,不许随便传播;而无尽深渊则为了不让魔族从科学走向神学,所以限制了科学?
    海因里希苦笑了一下:“因为有些事情如果想得太深,的确会——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会有这种想法。其实在双塔建成之前,并没有这种禁令,无尽深渊有不少这种聚集起来研究各种秘密的小团体,其中有一个叫做‘探秘会’,就是他们研究出了不少新的魔法。但是最后,探秘会变成了无尽深渊的‘教会’,他们用自己探究到的秘密传教,声称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
    事情闹得很大,以至于当时魔族的长老们不得不出手毁掉了探秘会,而后决定成立一个组织,严格管理这些知识。那就是双塔的前身,叫做长老会,只是后来因为观念不同,又分裂成了灰塔与红塔。
    “长见识了……”陆希抽着嘴角喃喃地说。怪不得有人说科学的尽头是神学,探秘会这就是活生生的榜样啊!
    但就还好,至少目前能用得上的科学道理,她大致还都是能讲一点的,不至于给大家讲成虔诚信徒就是了。
    “嗯——”海因里希看着陆希,“你今天说得对,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神创造的,有那么多星星,那么广阔的空间,为什么要蹲在光明大陆上,又为什么还会计较什么信仰不信仰?所以,教会说的肯定都是谎言!”
    陆希默默擦汗——你能这么想就好。
    “但是探秘会确实研究出了不少东西,比如我这个‘地狱之门’魔法就是他们的成果。”海因里希第一次跟陆希详细谈起了自己使用的魔法,“这个魔法的能力是借用了无尽深渊的力量,把人向下吸……”
    陆希听完他的讲解,问道:“在光明大陆上这倒说得通,那你在无尽深渊里使用这个魔法的时候,又怎么借用无尽深渊的力量呢?”
    海因里希却理所当然地回答:“无尽深渊有很多层,借用下一层的力量就是了。”
    陆希:“……”输了,居然能自圆其说。
    “所以这不是无尽深渊的力量对吗?”海因里希紧盯着她,“这就是光明大陆的吸引力?”
    “是的。”陆希回忆了一下关于万有引力的知识,“这种吸引力,是因为质量。严格说来,不仅仅是光明大陆,只要是两个有质量的物体之间,就会产生这种吸引力,只不过当物体不够大的时候,这种吸引力非常小,小到我们感觉不到,也就不会发现了。”
    海因里希眨了一下眼睛:“所以你和我站在这里,彼此之间也会有吸引力?”
    呃——这话好像很容易让人想歪啊……但说起来又确实是这么个事实。
    于是陆希很严谨地回答:“确实也有的,但因为我们的质量太小,所以相互之间的吸引力可以忽略不计。”
    海因里希不知道为什么脸哗地就拉下来了:“知道了。回去睡觉!”
    陆希:“……”怎么啦?这不讲课呢么,还没讲到公式呢,咋就黑脸了呢?
    反正不管怎样,红霉素弄出来了,而且有青羽帮忙就可以注射了,陆希最近在制药方面的工作也就算告一段落。
    当然,这不是说制药厂就没活儿干了,能干的事多着呢,比如说从黑曲霉里提取柠檬酸啦,培养酵母菌啦,培养做酱的米曲霉菌啦——什么,你说酱不是药?那有什么关系,反正研究就是了。
    另外,既然有莉莉丝带来的一些夏国传下来的书籍,合适的中药也可以搞一点嘛。
    总之陆希把任务交给莉莉丝和卡玛就先不管了,她还有别的事要做呢,比如说,去王都给苏菲亚夫人送浴盐和调味汁的人回来了,还带回了好消息!
    苏菲亚夫人在争宠上确实也有一手,据说她先是用调味汁给自己家的晚宴打开了名气,然后当国王来她家里赴宴的时候,她就取出浴盐——啊不,芳香晶油,跟国王来了一场鸳鸯浴。
    之后调味汁和芳香晶油就成了王宫用品。
    送东西这一趟是毕维斯亲自跑的。本来往年这个时候,他都在到处购买粮食和食盐,预备长云领过冬。今年眼看需要外购的粮食大幅缩减,还有别的商人跑腿,不需要他再奔波,结果动惯了的毕维斯倒有点坐不住了,干脆自己往王都又跑了一趟。
    这一趟可是跑得他又合不拢嘴了,调味汁和芳香晶油籍由国王的风流轶事在王都打响,所有尚未离开王都的贵族也都知道了。毕维斯尚未离开王都的时候,已经有商人飞速赶往白浪湾,去订调味汁和海鲜粉了。
    至于芳香晶油嘛,陆希和奎因一家商量之后,决定由长云领这边出售,如此一来就能掩饰其中“盐”的部分,也使白浪湾不那么扎海风郡和国王的眼。
    所以对外,白浪湾的产盐量还是不多,除了自用之外只能少量出售,所以要靠奎因小姐新发现的调味汁和海鲜粉赚钱。
    对此,毕维斯其实稍微有那么点儿——嗯,也不是说不平吧,就是觉得伯爵小姐替白浪湾考虑太多了,毕竟把盐从白浪湾运过去,要比从长云领把玫瑰精油运过去更麻烦一些。
    “要吸引商人啊。”陆希笑了笑,“毕维斯先生知道,截止到现在为止,今年青石城来了多少商人吗?”
    说到商人,毕维斯更有点郁闷了:“可是小姐,您都不收他们进城税……”
    对各地领主来说,进城税都是固定税种了,不管是人还是货,只要进入领地就要交税的。而且长云领的道路可比别的领地好得多,那可都是用水泥铺起来的,车走在上头又稳又快,还不容易颠坏车轮或车轴,替那些商人省了多少啊?为什么别的领主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都可以收钱,他们长云领却不收!损失不少钱呢。
    “还是因为我们现在要吸引商人啊。”陆希摆摆手,“进城税那点儿钱我们可以不收,只要收货物的成交税就可以了。毕维斯先生,我们现在需要来的人越多越好啊。让商人们往这里送货,不比你出去购买要省力得多吗?”
    那倒是真的。毕维斯一个人带着商队,如果想多买些东西就要跑很多地方,哪里有坐在家里等着商人们把各地的货带来更方便呢?就是,就是这样一来,他好像没用了呢。
    “怎么会没用呢?”陆希一扬眉毛,“看,这一次不就是您在王都宣传得好吗?”调味汁和芳香浴油只有上层人士才用得起,但海鲜粉和咸鱼什么的,却主要是面向更低阶层的人的。这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机会见到苏菲亚夫人和国王陛下,所以自然要靠毕维斯去宣传了。
    “而且您对经商是最有经验的,跑的地方也多,我正想让您给拟一份市场规范呢。”陆希笑眯眯地捧了一下有些失落的商人,不出意外地看见他的眼睛一下子又亮了,“比如说从各地运来的那些货物应该定价多少,这只有您知道,有些货物只怕长云领的领民们都根本没见过,被奸商乱开高价骗了怎么办?以及怎么开设市场,如何管理,怎么收摊位费,怎么收仓管费,怎么保证卫生等等等等,要考虑的问题多着呢。现在商人少也就罢了,但以后商人会多起来,我们需要严格的管理,从开始就要树起规矩来呀。”
    毕维斯立刻就忘记了自己的郁闷。伯爵小姐说得对呀!长云领对于商业最有经验的人就是他了,他不干这事儿,难道让伯爵小姐自己去跟那些商人打交道吗?
    接受了任务的毕维斯刚打算起身告辞,回去梳理自己的经验,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王都发生了一件大事,海格勋爵,向皇家大教堂捐赠了自己的庄园。”
    这可真是件大事,其轰动堪比芳香晶油和妙鲜汁横空出世。连冯特伯爵都皱起了眉头:“怎么可能?”要知道海格勋爵的父亲就是因为失去教会支持而在王位争夺中败下阵来,所以海格跟教会的关系一向稀烂,说他会给教会捐赠,还是一座庄园?连国王都没那么慷慨呢!
    嗯,说起来国王是挺小气的。皇家大教堂虽然雄伟壮观,但其实在王都,教会占有的庄园与农田并不多——王都那儿寸土寸金的,国王都舍不得把地分出去呢。只不过以前主持皇家大教堂的阿方索红衣主教不大在乎这些,所以并没什么意见罢了。
    海格勋爵的财产其实不是很多,那个庄园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了,面积不小,位置也不错,他忽然把这个捐给教会——陆希只能想到一种可能:“他要投靠教会寻求庇护,避免国王向他下手?”
    “哼!”冯特伯爵重重哼了一声。亏得他还觉得海格虽然没别的长处,但至少有点骨气,现在看来,呵呵。
    但问题是,一座庄园能换来皇家大教堂的庇护吗?这可不是小事,是要跟国王作对呢。一座庄园算不上什么有力的筹码吧?
    这一点毕维斯也很疑惑,但是他打听不出来:“对外说的就只有庄园,据说是海格勋爵得了病,苏亚大主教不计前嫌,上门治好了他。于是海格勋爵幡然悔悟,决定虔诚地信仰主,并把庄园捐给了教会。至于别的——海格勋爵保留了自己的府邸和商铺,也并没见他变卖什么家产……”
    事实上就是没有更多的筹集财物的动作。毕维斯到底是个老道的商人了,知道怎么打听这些事,倘若海格勋爵私下里还筹了钱,他一定能打听到蛛丝马迹。
    “没有钱,那就是拿出了别的东西……”陆希沉吟,“但海格还有什么东西呢?他在外面招募的那些人?但是皇家大教堂要那些人做什么?”一群海盗什么的玩艺儿,教会需要他们?又或者,只是苏亚大主教需要?
    冯特伯爵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不要管他们了,反正与我们无关。不是要收红薯和棉花了吗?收完这些,就可以过丰收节了。”
    “对哦!”陆希马上转移了注意力,至于王都那边,先让他们狗咬狗去吧。?
    第196章 丰收之季(一)、好不好吃,很快就知道
    棉花的采摘, 其实从几天前已经开始了。
    头一年种棉花,胡安娜可谓是兢兢业业,每天都带着人在棉田里巡视, 务必要把每一朵棉铃都捡最好的时候摘下。虽然陆希跟她说差不多的时候就一次性摘完即可, 但她舍不得——这种子听说只有圣城才发,弄这些来就好不容易的, 以后还指着自己留种扩大种植面积, 那每一朵棉铃都是钱币呢,岂能随便?
    陆希也就随她去了。反正第一年种面积也不大,等再过两年想种多少种多少,就是让胡安娜再这么干,她也干不动了——到时候一眼望去白茫茫的看不到边,眼都给她看花, 哪里还分得那么清楚。
    所以陆希跑去看刨红薯了。
    红薯种植面积小, 收获这事儿奴隶们就包圆了, 伯顿管家破天荒地亲自跑来田边督阵,吓得监工们都不敢在田边站着闲看, 全部下田去刨了。
    刨出来的结果当然是喜人的。伯顿管家拎起一棵红薯, 看着下面根须上悬挂的四五个比马铃薯还大的薯块, 只觉得手里沉甸甸的——这,这一棵得有50磅还多吧?那么算一算,这一亩地的产量将在六千磅以上!
    六千磅!老管家一阵头晕目眩, 感觉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这,这么多, 这难道是在主的乐园里种的好东西吗?
    慢着!伯顿管家迅速清醒——这红薯可跟马铃薯一样, 都是在地下结的果实啊, 按照教会的说法, 这都是没有接受过神明祝福的食物,吃都不应该吃,更不用说什么生长在主的乐园里了!
    嘁,就说教会是一群骗子!伯顿管家鄙夷地想,幸好他和伯爵大人很多年前就识破这伙人的嘴脸了!
    最早跟着陆希的监工厚着脸皮凑到陆希身边:“伯爵小姐,这,这红薯怎么吃啊?是像马铃薯一样吃吗?”
    这个家伙叫巴德,据陆希观察,在一众监工里还算是比较不错的——最主要的是,他肯干活。刚到陆希手下的时候他跟别的监工一样,只会指挥别人,自己连鞋子都不肯沾脏。不过后来陆希都亲自动手,巴德很会察颜观色,立马也转变了态度,甚至可以自己下田了。
    当然,他下田绝不是因为热爱劳动,这会儿凑到陆希身边,有意无意的把自己沾满泥土的手露在前面,其用心十分之明显。
    陆希忍住了笑,冲他点点头:“干得不错。”虽然不是热爱劳动,但是只要肯干,还是可塑之材,总比那些到现在还舍不得自己手上磨出半点茧子的人强多了。
    要说监工这个职业,陆希天然的就不喜欢。而且现在玫瑰城堡的奴隶一个个都干劲十足,哪里用得着监工挥鞭子了?再说将来这些奴隶都要成为自由民,监工这个职业也将消失,倘若自己不能再找到合适的出路,恐怕就只有下岗了。
    巴德看起来,就是其中比较聪明的一个。当然,这可能跟他与陆希相处时间久,消息更灵通有关系。
    “巴德啊——”陆希打定主意,就笑眯眯地把人往旁边领了领,“说起来,种植红薯的过程,你都学会了吧?”
    巴德果然是个机灵的,听了陆希的话先是一愣一惊,随后眼珠子一转,猛地把胸脯一挺:“是的小姐,我都学会了!”
    “那,你去下头的村子里领着人种红薯怎么样?”陆希仍旧笑眯眯的,看起来是很好商量的样子,“上次我去治病的那个村子,也没个合适的村长,你去当这个村长怎么样?”
    那个村子就是被克利斯带走六个孩子的村子。回到青石城之后,陆希派人在教堂悄悄翻了翻,找到了三具孩子的尸骨,也没再往村子里送,就在青石城外悄悄埋了——那些孩子的亲人已经痛苦过一次了,何必让他们再哭一回呢。
    但是正如陆希所说,那个村子的村长被抓去了矿山之后,村子里就有些群龙无首。虽然今年陆希优先给他们村里供应农具,但临时上任的村长能力平平,搞得春耕都有点乱糟糟的,最后粮食的收获也只是一般,远比不上青石城这些田地。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村民们不努力,实在是田地质量差,即使施了肥,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肥沃起来的。不过这样的地,种点红薯和苜蓿却是没有问题的。
    “那个村子周围荒地不少,如果把这些地的面积都算进去,建一个镇子都够了。”陆希不紧不慢地画大饼,“你如果能把这个镇子建起来,将来你就是镇长了。柳河镇你知道吧?最初连个村子都没有,可是发现了水晶矿之后,没几年就扩展出一个大镇了。”当然现在又缩水了一些,不过那是另一回事了。
    巴德并不想当什么村长。当村长就是要去村子里,那就得离开青石城,离开伯爵小姐身边啊!更不用说村子里自然一切都不如青石城好。
    但是听到后头,他却不由得心里一动——如果能把村子扩建成镇子,他能当镇长!镇长跟村长,那可是差远了,村长不过是村民自发选出来的,说破天也只是个普通平民,但镇长,镇长是官员呀!
    柳河镇他知道啊,以前的镇长就是官员,只不过后来跟着教会跑了。
    官员,那跟平民是不一样的。
    巴德深深知道自己不过是个监工,比普通平民日子好过点儿,但这一辈子也只是个过得不错的平民罢了。至于说王国的官员,那都是贵族子弟才能担任的,又或者有些大商人搭上了贵族的路子,能把自己家的子弟推荐过去。至于说普通百姓想当上官员?做梦比较快。
    但是现在,一条路就摆在他面前了,只要他能做出点样子来,伯爵小姐就会为他弄到一个小官的位置!虽然是最低的,可是那也是王国的官吏呀!
    巴德毫不怀疑伯爵小姐的话。自从伯爵小姐来到长云领,她哪一句话没有实现呢?说能让田地丰收,田地就丰收了;说能治好人的病,就治好了疫病;说艾米和小霍尔不是被魔鬼污染,现在那两个孩子不是全都好了吗?卡玛那个女人走路都要飘起来了呢。
    所以,伯爵小姐向他许诺一个镇长的位置,那肯定就会给他。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能不能把一个村子建成一个镇子?巴德觉得自己没这个本事。但是伯爵小姐却挑中了他,这是为什么呢?巴德脑袋从未如此灵活地转动过——他跟别的监工,有什么不一样的吗?是了,他最听伯爵小姐的话,凡伯爵小姐吩咐的事情,哪怕是不懂的,他也照做不误,而且发现伯爵小姐不喜欢监工光看不做之后,他连下田的活都干了呢。
    “小姐,我一定能教会所有人种红薯!不过,那个……村子里除了种红薯,还,还能做什么呢?”光种红薯肯定不可能种出一个镇子来,但伯爵小姐既然这么说,就肯定有办法的吧?
    陆希笑了。要不说巴德还算是可塑之材呢,现在自己不会干不要紧,能听指挥肯出力就行。说到底目前也不是要建设四个现代化,对人材的要求还没那么高——当然,要求高也没用,就现在这文盲率,她要求再高点,就找不到人了。
    光种红薯当然不行,陆希是准备就在当地开粉条厂,加工红薯粉条。
    何塞从海岛上弄回来的这种红薯味道不咋甜,淀粉含量倒是不少。而且红薯本身不好存放,做成粉条那就耐储存了,还不会有吃多了闹胃酸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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