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伯爵小姐(一)、我不该对你们的人设太有信心
    别说管家惊讶, 所有的人,包括陆希自己,都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倒是两位骑士神情镇定, 仿佛早就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似的。年长的骑士收起手里的水晶球, 向前行了个礼:“中级骑士约翰、丹尼尔,奉埃里克伯爵大人的命令, 来迎接您回长云领。”
    这什么跟什么?
    饶是陆希智商不低, 也混乱了几秒钟才理清情况。埃里克伯爵大人大概就是现任冯特伯爵,但是刚刚男仆说的,他们是来寻找伯爵的血脉后裔的,现在要迎接她回长云领?
    什么!合着她居然是伯爵的女儿吗?
    哎哟妈吔,这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啊!原来智能系统还给她安排了一个隐藏人设!要这么看, 好像也不是很坑啊。
    “我不知道啊……”光球缩在她的意识里也是一球懵逼。
    “不是你们安排的吗?”
    “不, 不——”光球结结巴巴, “就,随机找了一下, 主要是看灵魂和身体的匹配度……”不是按身份找的啊。
    陆希瞬间冷漠脸:“原来不是你们安排的啊……”真是浪费她感情。
    光球:“……”变脸这么快的吗?就算不是他们有意安排的, 那至少, 至少也有点儿功劳的吧?
    不过光球被怼惯了,并不计较,反而高兴起来:“长云领那位伯爵没有别的直系继承人, 如果你继承爵位,将来就是女伯爵啦!”有了一个贵族的身份, 做什么都更方便了。
    这倒是真的。陆希倒也不是希罕什么伯爵小姐的头衔, 但她这个双黑血统实在太拉胯了, 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 当然是有个保护伞更好了。
    “露西!”这会儿妮娜终于反应过来了,欣喜地抓住陆希的手,“这,这真是太好了!你竟然是,竟然是一位伯爵小姐!”
    一旁呆住了的男爵府管家也醒过神来,心里暗暗埋怨男爵夫人,不该就这么把陆希从后门给打发了——当然,他选择性地忘记了,其实他自己也觉得给陆希几个金币就足够了。
    总之这时候弥补或许还来得及,黑莓镇这一片小领地,可得罪不起长云领伯爵的女儿。管家脑子灵活地一转,立刻堆起笑脸上前,仿佛根本忘记了之前的冷淡一样,请伯爵小姐和两位骑士去男爵府暂坐——时间很晚了,伯爵小姐今天还没有用晚餐呢。
    他一提起晚餐,别说陆希,连着妮娜的肚子都发出了一声轰鸣——她们两个在山里过了大半夜,当然是水米未进,不饿才怪呢。
    可是没等陆希说话,那位年长的骑士约翰就淡淡地替她拒绝了:“伯爵大人命令我们尽快接回小姐。小姐,车队已经在外面等候,我们赶紧启程吧。”
    这可不是征求意见的口气。陆希微微皱皱眉头,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现在就走?”她不仅仅是肚子饿,身上的衣服也在山里滚得又皱又破,甚至还沾着杀人时候溅上的血迹,而这些,这两位骑士好像根本就没看见似的。
    对待领主的血脉后裔,还是将来会成为自己新领主的人,应该是这个态度吗?
    陆希可不是个没有受过社会毒打的人,更不是个傻白甜,刚才因为新人设而产生的兴奋一过劲儿,她就又冷静下来了——要是她没记错的话,妮娜就曾经给她科普过,说长云领的领主是有个侄子的,而且似乎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
    “是,是因为自己没有后嗣,所以才选择了侄子的吧?”光球小小声地说,“但是现在自己有了女儿,当然女儿才是第一继承人。”
    这么说的话,这个制度也还是比“只有男胎传香火”强一点的。但这件事情的重点不在这里,而在于——“我不是私生女吗?”
    这个她是不会搞错的,原身那破碎的记忆里说得很明白,正因为是私生,父母都不想抚养,所以才把她送到农庄上的。
    这么一想,陆希简直是豁然开朗,好多事都能想通了:养母大概是知道她的身世的,在蝗灾之后带着她往黑莓镇来,会不会其实是想去长云岭找她的亲生父亲呢?
    正如光球所说,即使是私生女,如果冯特伯爵没有别的子女,又肯承认她,那么她就是未来的女伯爵,养母自然也可以母凭“养女”贵了。
    然而走到黑莓镇,长云领的消息就已经可以传过来了,比如说——冯特伯爵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
    陆希深深怀疑,原身的养母就是听了这个消息,才抛弃了露西跟人走了的。她大概抱着很大的希望,带着露西辛苦走了这么远,最后却全部希望都破灭了……
    但是等她走了,被抛弃的露西反而有人来找了。世界上的事情,大概就总是这么出人意料之外吧。假如养母知道,大概会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再坚持几天。
    不过现在这个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养母所说的“父母都不想抚养”,究竟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冯特伯爵早就知道她的存在,却仍旧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那就证明这里头原本就没她什么事儿,人家根本就没打算承认她这个“血脉后裔”啊。
    光球也终于觉得这件事有点儿不对了:“那,那可是,他们还是来找你了……而且他们使用的那种水晶球,确实是专门用来指示血脉联系的……”
    “那没什么用。”陆希嗤了一声,认回女儿可能是真的,但认回的目的却有很多种呢。比如说,侄子不听话,所以弄回一个女儿来给他施加点压力,告诉他“选择不只你一个,识相的就听话点”,不也是个挺好的办法么?
    “不,不会吧……”光球可怜巴巴地说。
    “我觉得很会。”陆希现在已经完全冷静了,“说真的,我确实不应该对你们的人设抱什么希望才对。”
    她说完就不理还在呜咽的光球了,转向约翰平静地说:“你的意思是说连夜赶路吗?我想你应该知道,我刚刚从山里回来,又因为救治伯斯男爵,费了很多力气。”
    “是是是——”管家尽管觉得费力气的是妮娜和赫克托牧师,但也不能否认陆希的功劳。再说他还怕得罪陆希呢,连忙添油加醋,“多亏了伯爵小姐——男爵大人和夫人都要好好感谢小姐,至少请小姐换洗一下,再用餐——”他当然看见陆希的狼狈相了,也很知道女眷们在这种情况之下,最想要什么。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那个年轻骑士丹尼尔打断了:“我们自然有安排,就不必劳烦男爵大人费心了——”他把大人这个词儿故意拖长了,说实在的,对于伯斯男爵这样的小贵族来说,一位正式骑士或许在爵位上不如他,但实际的价值却可能比他更高,因为大家都知道,得到神恩的人,后代血脉中更容易出现觉醒者,这样的人,比世代平庸的小贵族更可贵。
    而且,丹尼尔还是中级骑士。他看起来也就才二十出头的样子,就已经成为了中级骑士,那将来很有可能会升为高级骑士甚至大骑士,到了那个时候,一个小男爵在他面前就根本不算什么,到时候可能伯斯男爵还要反过来称他为“大人”呢。
    这点儿讽刺管家自然听得出来,但他也只能陪着笑脸连连躬身,既不敢反驳,也不敢再挽留,眼睁睁看着两位骑士把伯爵小姐夹在中间,扬长而去了。
    “牧师大人——”管家抹了把汗,“您看——”无论如何,他们都是对伯爵小姐失礼了啊。
    赫克托牧师却呵了一声:“不要着急,我会把这件事上报的。”他可是看出来了,这俩什么骑士对新出炉的伯爵小姐也没多少尊敬的意思啊。也是,根本没听说冯特伯爵有什么女儿,伯爵夫人也从未生育过,这样看来,就算确实是伯爵的女儿,也肯定是私生女!再加上那样的黑头发黑眼睛,其生母的低贱身份也就可想而知了。
    光明大陆的继承权是讲身份的,像陆希这种生母低贱的私生女,就算有着冯特伯爵的血脉,也实在高贵不到哪里去。再加上那两个骑士的态度,恐怕这个私生女撑死也就只是个伯爵小姐了。而且等冯特伯爵的侄子继承爵位之后,连这个“伯爵小姐”的头衔也要缩水不少。
    只有一个名头的伯爵小姐,很稀罕吗?各处的领地里多得是呢。好一点的还能从父母那里分到一部分产业,嫁个有点身份的丈夫;过得差的,连丈夫都找不到,甚至连财产都没有,只靠着领主的施舍过日子呢。
    赫克托牧师这么一想,就把陆希完全抛到脑后去了。只不过这件事情还是要上报教会的,毕竟长云领的一举一动,上级教区还是挺关注的,他如果能在第一时间递个消息,肯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了。
    此时此刻,在赫克托牧师心目中已经贬值的伯爵小姐陆希,已经看到了骑士约翰所说的车队。
    与其说是车队,不如说是个马队。十六位骑士中间,夹着一辆小小的马车。反正以男爵府做对照,这马车肯定不是伯爵的规格就是了。
    到这会儿,妮娜也觉得不对劲了:“露西——”
    陆希站住了脚:“约翰骑士,我还有两位朋友。”不但约翰和丹尼尔对她的态度不怎么样,连这跟车的十几个人,也就对她随便行了个举手礼而已,连马都没下,明摆着一副催她上车然后立刻就开路的架势。
    “这两位朋友吗?”约翰的语气倒是挺温和,但态度却很坚决,“这位圣女是神职人员,长云领可没有教堂。”
    “妮娜并不是神职人员。”陆希连忙解释。
    她知道约翰的意思,这也是光明大陆的习俗——觉醒信仰之光的人,都会进入本地的教堂成为神职人员,有能力的稳步上升,没有能力的也可以在教堂里谋求一份儿稳定的工作,也算是捧上了铁饭碗。
    但习俗归习俗,并不是硬性的规定。当然了,教会其实根本不需要规定,毕竟大家都知道,得到神恩之后就可以进入教会,一旦进入了教会,本人和家人,甚至整个家族都可以得到阶级上的提升,成为自己从前不敢想像的高贵的人。
    要知道在这片大陆上,除了神恩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上升的渠道了。每个人生下来就有自己的位置:贵族一直是贵族,平民始终是平民,如果说有变化,那大概就是向下的变化了:小贵族被大贵族吞并;商人破产成为平民;平民遇到灾祸变为赤贫……
    所以神恩这条登天的绳子,大家怎么能不牢牢抓住呢?众所周知:越是能够接近教堂的人,越是容易觉醒神恩,越是能够进入教堂接受大人们教导的人,越是能够走得更高……
    因此,教堂就成为了普通人心目中最想进入的地方,没有之一。而获得神恩的人,自然更不会有第二种选择。
    但是陆希觉得,并没有这种必要。因为据她看来,获得神恩恐怕跟什么信仰虔诚并没多大关系。觉醒者多集中于贵族世家,平民则少之又少,难道真是因为身份高贵了信仰就虔诚?可拉倒吧。要是说谁给教会的供奉值钱,谁就有更多机会得到神恩,这好像还合理一点儿呢。
    当然,肯定也不是供奉的问题。就比如说妮娜吧,按照她的虔诚和行为,她早该获得神恩;或是按照供奉的数量,她一辈子也别想获得神恩。
    可是,偏偏妮娜在一个不该觉醒的时候觉醒了,这不能不让陆希心里生出了个想法,只是这个想法目前并没有证据支持,还需要验证。
    但是总之,她得把妮娜拉到长云领去才行。毕竟那里既然没有教堂,必定会缺少治疗者,妮娜会有很大用处,同时——也会是她的极大助力。
    陆希承认,自己还是有点私心的。既然已经发现这些骑士的态度不对劲儿,自己这个“伯爵小姐”的前途不那么光明,她就必须多打算一点了——如果不想当一颗用完就被抛弃的棋子,那就得给自己多增加一些份量。
    “不是神职人员?”丹尼尔倒是扬起了眉毛,似乎有了兴趣的样子,“如果不愿意进入教会,那我们倒是很欢迎。在长云领的土地上,可不允许那些虚伪的以‘信仰’为名而出现的谎言。”
    完了!
    陆希暗叫一声不好,恨不得捂上丹尼尔的嘴。然而已经晚了,妮娜原本还在犹豫,现在也皱起了眉头:“这位骑士大人,信仰并不是谎言。”
    “呵——”丹尼尔轻蔑地笑了,“一群愚昧的人。你们的信仰,就是你们的主吗?一个只存在于教会的谎言——”
    “丹尼尔!”约翰咳嗽一声,打断了丹尼尔的讽刺,“我们该上路了。”显然,他也不想再谈带上妮娜的事了。
    “妮娜——”陆希还想劝说一下,但是妮娜已经摇了摇头:“露西,我想我还是留下来。”
    她有一点生气,但是并没有对陆希表现出来:“主给了我能力,我将用它让更多人感受到主的恩泽。黑莓镇是我的故乡,我想这里有很多需要我帮助的人。你——”
    她犹豫了一下,放低了声音:“如果在那里过得不开心,这里还有你的朋友。”
    竟然被妮娜安慰了……陆希有些哭笑不得,却又觉得心里暖融融的,她情不自禁地握住妮娜的手摇了摇:“你也是。如果在这里过得不好,长云领还有你的朋友。”
    妮娜微笑了一下,贴了贴陆希的脸,然后转身走了。陆希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还没转身就听见丹尼尔嗤笑了一声:“无知的愚民——”
    “你觉得她愚蠢,只不过是因为没有人告诉过他们什么才是真实的。”陆希面无表情地怼了回去,“她善良、热情、仁慈、宽厚,你只是比她多知道一些,但她比你多做了很多。至少她愿意帮助她能帮助的人,而不是仗着自己有点能力,就居高临下地嘲讽别人无知无能!”
    这是陆希见到两名骑士以来说得最长的一段话,而且语气甚至可以说是十分刚硬甚至有点咄咄逼人的锋利,让约翰都微微有些惊讶,丹尼尔更是扬起了眉毛,但他随即收到约翰一个制止的眼神,便又控制着自己让眉毛回到原位,勉强向陆希躬了躬身:“您说的对,小姐,请原谅我对您朋友的失礼。”
    话说得倒是挺客气,假如不是配上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陆希倒是愿意看在他那张脸的份上原谅他,毕竟这家伙虽然不如那位阳光一样的苦行者安东尼英俊,但细腰长腿的皮相倒也不错,而且带着年轻人那种青春活力的张扬,总是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
    只可惜,一配上他的表情,青春活力也有点儿歪嘴龙王的意思,让人看着有点牙痒了,还不如刚开始他一直板着脸的沉默人设呢。?
    第23章 伯爵小姐(二)、你是要跟她结婚的
    陆希不想再看见丹尼尔的脸, 因为她很知道这家伙根本没把她的话听进去,道歉也不过是因为约翰罢了。所以她直接转向了一直沉默不语地跟着他们的何塞:“何塞,你愿意跟我去长云领吗?”
    “我, 我吗?”何塞抬起头, 表情像是有些惶然,“但是我, 我的腿……我帮不上你什么忙……”
    他这一句话就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引到了他的左腿上。约翰仔细看了一下, 微微眯起了眼睛:“你的腿是怎么回事?”刚才他倒是看见这个少年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但陆希占据了他大部分注意力,以至于他没有发现何塞的腿有些变形。作为一个本人受过伤,也见过许多伤者的骑士,他当然能看得出来,何塞的腿曾经断过又接受过治疗, 但却没有恢复原状, 也就是说, 他是个神弃者。
    “我……”何塞在众人的目光之下向后退了半步,犹豫地看向陆希, 似乎怕说出自己的身份会给她带来麻烦。
    “他的腿出过一次事故。”陆希倒是没有犹豫, “当地的牧师在圣光治疗上显然并不怎么出色。”
    如果这里还有别的人, 比如说黑莓镇的平民们,必然会对陆希侧目甚至来个怒目而视,因为她等于是在尖锐地批评神职人员的无能。
    而如果在这里的是赫克托牧师, 他必定要跳起来大骂陆希是个异端,立刻把她送上绞刑架, 因为如果大家接受了陆希的说法, 就等于推翻了“神弃者”这个词汇。
    从这一点上来说, 其实赫克托牧师在某些方面的思想还是挺深入的。不过此刻他并不在这里, 所以也就无从展示。
    但是除了赫克托,这里还有同样敏锐的人,约翰的目光就闪动了一下,不动声色地重新打量了一下陆希,仿佛要看清楚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丹尼尔倒是没想得这么深,只是明白了陆希没有直说的那个词儿:“神弃者?呵——”
    这个词儿几乎是从他牙缝里挤出来的,后面那一声冷笑更是让陆希确定,何塞的身份与妮娜不同,绝不会让他们有什么反感。
    果然约翰再看何塞的时间,态度已经温和了很多:“既然是您的朋友,而您又想带他走,那就一起吧。长云领总会有事情给他做的。”
    “我……”何塞看起来还是有些茫然的样子,只是看着陆希。
    “你愿意跟我一起去长云领吗?”陆希又问了一遍。今天晚上,何塞会来黑松林找她,真的让她又感动又有点惭愧。在听说她是女巫之后,人家还冒着危险夜入山林,想帮助她逃跑,而她对于何塞那条腿的治疗,却一直在想东想西的有所顾虑……
    但是现在看约翰这些人的态度,长云领大概真的是最合适她和何塞的地方了:“何塞,我想治好你的腿。”
    天色微亮的时候,车队已经离开了伯斯男爵的领地。
    陆希靠在车厢里,昏昏欲睡,但睡不着。
    伯斯男爵的领地里,除了黑莓镇之外就是几座农庄。农庄之间的道路可想而知,马车行驶在上头真是三步一晃五步一颠,陆希的头就在车厢壁上磕来磕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检查车厢内部有没有夹层呢。
    啊——痛苦!马车这玩艺儿没有减震简直是反人类的!想想从这儿到长云领得走好几天,陆希简直怀疑自己到时候会不会连骨架子都被震散了。
    “这个就是普通的马车——”光球在她耳朵边上小声地说,“没有使用风系法术……”高级的马车会镌刻风系神术阵,不但能够让马车轻盈从而减少震动,还可以加快速度。
    “呵呵——”陆希闭着眼睛笑了一声。从这破马车,也能看出那位冯特伯爵的态度了,真要是接继承人回家,连辆好点的车都不派吗?这车还不知是不是在路上随便买的呢,看起来就像个二手货。她就说吧,这个啥时空管理局没那么好心,坑爹人设就是坑爹人设,你看现在这不就来了个坑人的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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