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厌松了松力度。
    沈笑笑立刻来了段草率的踢踏舞。
    “你看,双脚都是好的吧!我灵体有缺陷,即使被附身,其他灵体也没法在我身体里待超过五分钟,我绝对没问题,好朋友不骗好朋友!”
    姜厌看着满脸焦急的沈笑笑,脸上的表情温和起来:“我相信你。”
    沈笑笑满脸感动:“我就知道!刚才实在太巧了,谁都会怀疑的,没关系,你千万不要有心理负担。”
    姜厌“嗯”了声,问她:“我记得你是16岁?”
    沈笑笑不知道姜厌怎么突然问这个,但还是回:“是啊,刚过16岁生日。”
    姜厌:“怪不得。”
    沈笑笑:“怪不得啥?”
    姜厌:“天真可爱。”
    604房再没其他值得关注的信息,最起码明面上看来是没有,姜厌走出门,沈笑笑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脸上美滋滋的。
    “我们现在干嘛去呀?”她问姜厌。
    “去七楼看看程光的房间。”姜厌扫了眼房间外不远处的褐色地面,褐色铺陈的范围很广,或许是光线原因,地面上还泛着一层薄薄的油光,可以想像当时人体油脂流了一地的样子。
    也可以理解丈夫和孩子在事件发生后,迅速退房离开了这个地方。
    “好的好的,我们去吧,我保护你,”沈笑笑乖巧点头,镇定地挽住了姜厌。
    姜厌微垂下眼睫扫了眼沈笑笑的胳膊,面不改色地朝前走,走到楼梯口时,她停下了脚步。
    “怎、怎么了?”沈笑笑的语气有些颤抖。
    “你在害怕。”
    这句话姜厌用的是陈述句,实在是沈笑笑胳膊颤抖的幅度无法忽视,让她很难思考。
    “咳咳,”沈笑笑尴尬地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丢人的话咱能不能不说破啊,我已经在努力控制了。”
    姜厌:“怕还当通灵师?”
    沈笑笑挺起胸脯:“我心地善良,我要为民排忧解难。”
    “….….”
    姜厌默了默,顺着台阶往七楼走。
    这座筒楼不是当今发展出来的筒楼式学生公寓,而是上世纪末最老式的那类,楼顶端被水泥封住,只留了个一平米的天窗,光束拥挤地摄入筒楼内,光线极暗,明明是正午却像是日落傍晚。
    “姜厌姐,你听说过吗?”沈笑笑开始没话找话。
    七楼由于遭过火灾,楼梯扶手上黏了些黑色焦状物,气味呛人,哪怕有口罩也顶不住,姜厌直皱眉,“听说什么?”
    “夜半钟声时,头七回魂夜。”走廊很黑,黑沉沉的阴影覆盖满两人的视线,不知是谁家的水龙头没有扭紧,滴答声回荡在长廊中,宛如女人幽长的叹息。
    “今晚十二点一过,可就是女人死亡的第七天了,”沈笑笑干笑着活跃气氛,“先前不是说女人的右胳膊和大腿都被狗啃光了嘛,头也滚到了楼梯口…你说到时她会不会在咱屋里满地找头啊,就是趴在地上,四肢朝各个方向扭曲,断掉的脑袋滚来滚去,她一边惨叫一边满屋爬着找头的那种啊哈哈哈……”
    姜厌不说话。
    沈笑笑抖得更欢了。
    弹幕沉寂了几秒。
    【沈笑笑自己吓自己是有点天赋在的…】
    【.....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
    【这种情景其实很可能发生吧…?】
    【的确...头七回魂夜,何漱玉死的时候没有头,回魂的时候估计也没有...】
    沈笑笑属于越害怕越能说的那种,小嘴叭叭的给自己壮胆。她望着黑漆漆的走廊,摸索着看起门牌号,程光的房间是709,距离楼梯不算远,但在如此昏暗的空间,每一步的距离都变得漫长。
    “我之前和姐姐参加过一场直播,”沈笑笑又开了个话头,“那家的女主人也是火灾去世的,头七回魂那天,我和姐姐待在她生前的房间,想看看能不能帮到什么忙,我们等啊等终于等到了零点,又等了两个小时,谁知灵体迟迟没有出现…我们当时有些着急,按照常理灵体死后该回自己家瞅瞅的,即使是个浑身散发着人肉焦香的灵体也该回家告个别。”
    “可是没有,她竟然没来,当时我和姐姐很纳闷,生怕出了什么差错。被烧死的人怨念极大,一旦滞留人间,灵体被污染速度将远胜其他鬼魂,所以通灵师有空闲经常会去火灾现场看看,看屋主人有没有在头七回魂后转世离开。”
    “我们急匆匆离开了屋主人的卧室,打开所有房间的门,找啊找,最后我们在厨房通风管道口找到了女人的灵体。女人被浓烟呛晕前,正踩着椅子努力往通风口爬,所以头七这天,她的灵体从骨灰中分离,从墓地飘回家,之后没有走正门,而是从通风口爬回了家里。”
    说到这儿,沈笑笑吞咽了口唾沫,声音并不大,但在寂静的空间里所有声音都被放大了,咕嘟一声,怪异又吓人。
    沈笑笑自知胆小如鼠,只能靠贴贴和说话壮胆这样,于是贴紧了姜厌,继续道,“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正在蜕皮。”
    姜厌走路的频率不变:“蜕皮?”
    沈笑笑点头:“也不是蜕皮,应该是…剥皮?她在一层一层剥自己的皮,因为通风管道口实在太小了,活着的她没办法钻进去,最终丧失了求生机会,她很痛苦,于是死后的她回到了那里,在自己身上实施生前没有实现的愿望——要是再瘦些就好了,要是没有这层皮就好了,这样她就能钻进去了。”
    “一层一层的皮像是剥洋葱一样被剥开,她先是剥下了脸皮,上面有两个洞,因为眼睛没有皮…但眼睛也可以有皮,所以她紧接着在自己眼球上撕下了一层薄膜,很有弹性,我看到她扯了扯那东西,越扯越大,她透过那东西看我们,脸上红白色的肉蠕动,就像被切断了筋的猪肉,又软又黏…”
    沈笑笑被自己的形容吓了个半死,哆哆嗦嗦,声音四歪八扭的,“不说了不说了,呜呜,姜厌姐贴贴!”
    沈笑笑挂在了姜厌身上,姜厌扒拉了好几下才把人扯下来。
    “怕就少说点话。”姜厌发出警告。
    沈笑笑忙不迭点头的同时再次缠绕住了姜厌。
    半分钟后,姜厌目不斜视地走到709门口,敲了敲门。
    “笃笃——”
    房门紧闭,没有人来开门,沈笑笑纳闷地凑近门,“光兄?”
    咯吱一声响,房门被拉开了条小缝,程光做特务似地飞快往外瞅了两眼,深深吐了口气,侧身让两人进了屋,而后迅速关上了门。
    由于七楼的电路被烧坏,所以屋内一片漆黑,只有程光刻意压低的询问声:“怎么样,有线索了吗?”
    沈笑笑本身就胆小,再加上被程光营造的气氛带动起来,赶忙也小声:“没有,你呢?”
    程光小小声:“我还没细看房间,墙壁乌漆麻黑的,电路坏了也没修,灯都打不开,我刚才只顾得在地板和客厅贴上符咒了。”
    两人同时叹了口气,面上表情严肃又紧张,非常像特务交流工作。
    “别代入感太强。”
    姜厌的声音在两相对比下显得格外洪亮,“这两楼只住了我们三个,没人想偷听你们对话。”
    两人:哦。
    姜厌的风格雷厉风行,把死死扒着自己的沈笑笑拽下来后,立刻就打着手电看起周围的景象。
    大概是楼主铁定了七楼不会再住人,于是在火灾后的基本打扫以外,没有管七楼的修整,所以房间并没有粉刷新漆,被烧没了一半的沙发陈放在屋角。
    姜厌四处照了照,发现了新奇的地方——两屋交界处的墙塌了一半,坍塌方式像是在墙中间挖了个洞,呈现出一种半圆形,按照常理这种坍塌方式并不应该。
    姜厌得出结论:“这个屋子和隔壁房间打通了,在墙上安了个门,营造出一室一厅的效果。”
    程光刚才贴符咒的时候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对,我估摸着也是,墙上的门应该是在火灾后被拆了,四周的墙砖松动,没了支撑,所以以门为中心塌了大半。”
    姜厌点了点头,手里的光束晃来晃去,最后落在门边。
    “屋主在这住了三年,有个孩子,身高一米六左右。”
    沈笑笑探头,“哪里能看出屋主有孩子呀?”
    程光连忙看了看刚才姜厌照过的地方,“好家伙我刚刚没注意到,这里刻了三道很浅的杠,最高的到我鼻子,应该是用来记身高的!”
    程光有些骄傲,相比于沈笑笑,他显然有着险胜一筹的聪明!
    姜厌“嗯”了声。
    “……….”沈笑笑看透了程光眼里的得意,狠狠瞪了他一眼,眼巴巴跟在姜厌身后。
    姜厌没管两人,走进了被隔出的房间,这个房间的状况要远胜于大厅,除了墙壁被熏黑以外,并没有明显火烧过的痕迹,床和衣柜都很完整。
    很显然,当时的火势被房门隔在了外间,虽然浓烟波及范围很广,熏黑了楼道的墙壁和部分楼梯扶手,但是火势并没有达到不可控的程度,应该很快就被灭掉了。
    房间墙上贴了七八张奖状,时间从小学到高中不等,所有获奖人都写着“陈然衣”。
    “屋主女儿还是个小学霸。”沈笑笑小声嘀咕。
    程光插话:“一会儿我再在这屋里贴几张符纸,今晚我打算就睡这儿了。”
    “其实你不用这么麻烦的,”沈笑笑说,“林鑫九已经把709屋主的灵体打散了,那场直播我看了一点,两人撬开铁门偷偷进来了,直奔火灾点,灵体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被烧得眼睛都化了。”
    “她不会回来了,709非常安全。”
    江语情在车上说过这事。两个月前,林鑫九虽然在此处执行任务时与队友发生冲突,直接导致了对方残疾,但任务成功,引起能量波动的灵体被林鑫九彻底打散。
    “我是在防别的,”程光像是吃了什么馊掉的饭菜,脸上的表情怪异又愁苦,“赵崇给我发来消息,咬死人的狗是709养的,火灾发生后它才被楼里邻居喂养。那天604的男人回家看到妻子被狗咬死,怒极之下直接把狗打死了。”
    “我想着那狗归根到底是709的…”
    沈笑笑接上话:“所以今晚不仅是604女人的头七,也是狗的头七。”
    程光闭眼。
    沈笑笑字正腔圆:“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
    但损人归损人,沈笑笑回604后还是给程光送来了充电台灯,高瓦数的台灯把狭小的房间照得透亮,程光深感愧疚,发誓再也不会为自己比沈笑笑聪明而感到沾沾自喜。
    沈笑笑怒踹程光三脚,拉着姜厌又回到了604房。
    这会儿沈欢欢也在警局拿到604详细信息,给她们发来了消息。
    「原先住在604的男人叫张添,安平中学英语老师,女人叫何漱玉,恐怖小说作家,两人有个上小学的儿子,叫张小粱。」
    「何漱玉的确患有精神病,并且有自残倾向。她第一次精神方面的就医纪录在去年十一月初。」
    「去年十月,张小粱独自回家途中与醉汉发生冲突,玻璃片穿进右眼球,有个眼睛看不见了,张添和何漱玉拒绝和解,醉汉被判了三年。」
    「我在这边看了何漱玉的就医记录,心理医生认为她的精神疾病源于过大的心理压力,张小粱的接送一直是何漱玉负责,但那天由于赶稿她没去接张小粱放学,间接造成了他失明。」
    姜厌问:「他们什么时候搬来的筒楼?」
    沈欢欢回得很快:「何漱玉得精神疾病不久后。」
    「去年十二月末,何漱玉去安平中学找张添时突然发病,砸坏了学校刚引进的高端机器,两百三十万,两人卖了房子贷了八十万的款才还上,积蓄全无,搬到了筒楼。」
    姜厌沉吟起来。
    母亲失职间接造成儿子失明,于是母亲陷入长达两个月的自责,终于心理防线崩溃,患上了精神疾病,时常产生幻觉并变得有攻击性。在某次疾病发作时毁坏昂贵设备,家庭积蓄清空并背负大额债务,全家搬入租金低廉的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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