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农家日常 作者:络缤
裴清云眯着眼睛一脸陶醉,甚至还作诗一首。
这一幕诗情画意,好像吃的不是食物,而是格调。
清风酒楼的厨师刀工非常好,切出的鱼片薄厚正合适,大小也一样,在盘中摆出花朵的造型,还配上了一躲小花点缀。不管是盘子还是摆放,都极为讲究,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唯一缺点就是分量太少。
而且清风酒楼的厨师不仅手艺好,长得也十分俊秀,身材颀长,往那一站本就是风景。他的动作非常的优美,简直跟舞蹈似的,还喜欢炫技,时不时还甩个刀打个转的。切鱼片的时候,还让鱼片在空中削至空中再轻轻落盘,跟耍杂技似的。
看他做菜十分养眼,也很是有趣,只是常喜乐觉得有些喧宾夺主。他那一瞬间,完全忘了厨师要做什么菜了。
不过这里的人明显很吃这一套,甚至连带觉得那一盘生鱼片逼格都高了不少。
而食天下这边画风完全不同,厨师是个大胖子,举手之间虽然利落却感觉十分粗鲁,好像下一刻就要去杀猪似的。
他们做的是之前常喜乐做过的烤全羊、烤羊肉串以及孜然牛排。
和清风酒楼完全相反,食天下的宗旨就是量大,羊肉串一大排过去,而且用的还是胡杨木,孜然牛排分量也是不少,同时开工场面都十分壮观。只烟熏火燎的,跟那边美美的场面相比,简直太接地气。
若光看画面,好唯美的南瓜府人必是会嫌弃食天下,可偏偏这香味实在是太浓了,一闻到这唾液就忍不住的往嘴里冒。而且虽说画面粗犷了些,可却实实在在的勾起了人的食欲,让人有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气概。
见多识广的评委便是罢了,围观群众简直承受不住,偏偏那风还一直往他们这边吹。
“我的娘也,这也忒香了,这是要馋死人啊!”
“不成了,我也好想吃啊,不知道一会卖不卖?”
“谁能告诉我谁会输啊,我去买他对家,输了我就把这些吃的都包了!”
“这两样瞧着压根没法比啊,就不是一回事啊。”
“要让我尝尝,我肯定能断得出来!”
“你可拉倒吧,这种好事怎么可能有我们这种老百姓的份。”
不仅围观群众这般想法,评委也为难得很。
他们心里上是不太接受食天下这种毫无美感之风的,可太勾人食欲了,让人无法拒绝。
这种吸引力跟清风酒楼这边的不同,清风酒楼的鱼脍是温婉的诱惑,只要粘上就舍不得放下。而食天下所做的东西则是直白而浓烈,让你想要视而不见的拒绝都不行。
不仅如此,两边确实都拿出了新鲜玩意。
清风酒楼的绿芥末和黑鲔鱼;食天下的茱萸和孜然。
前者虽有同类却口感不同,食材皆为外来,非常难得;后者虽是常见,却不知会如此美味,可谓首创之举。
两者旗鼓相当,还真是令人难以定夺。
这邀请来的评委也分成了两派,一种觉得食为天的菜肴美感不足,不够矜持,太过粗犷,另一派觉得清风酒楼在‘香’这一味上远远输给了食天下。双方争论不休,除了宛若天仙下凡的花魁只微微一笑负责美之外,其他人都开始撕了起来。
能被邀请来的都是当地名流,不管是身份是何,至少在吃上面的嘴炮那都是一流,围观群众听得那叫个一愣一愣的,眼睛不停的随着说话人转来转去。
这些人虽然在撕,可没有一个人吐脏话,说的词汇都极为优美动听,态度也翩翩有礼。不仅没有市井小民吵架时的丑态,看着听着甚至是一种享受。
甚至,那名伶还唱了起来,说书的还来一段议古论今。
总而言之,就连评委都凑成了一台戏,有些经典语录过后还会成为府中的流行词。
常喜盛看得目瞪口呆,在常喜乐耳边低语,“从不曾知道,斗菜还能这么斗的!我如今也不知到底哪样更好了,你说谁会赢啊?”
常喜盛和常喜乐作为贵宾,也尝到了双方菜肴。
原本常喜盛是更偏好食为天这边的,因为是自家提供的佐料,烹饪手法与常喜乐又有莫大关系,而且他实在吃不惯芥末那味道,冲得人难受。总总条件下,他肯定选的是食天下。
可评委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实在太精彩,让他知道原来形容一样东西美味竟然能有这么多词语和句子!而且非常的形象,哪怕没有吃到好像都能感受到那味道在齿间的感觉。哪里像他们,憋个半天最后也就两字——好吃。
只是听得时间长了,他竟是被绕得忘了自己究竟喜欢吃什么了。
常喜乐也是叹为观止,若不能过来一瞧,还真不知道原来这里的人生活得这般有情趣。而且他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广告作用,但是植入得太自然太巧妙,他不仅没有反感,还被洗脑安利了。
怪不得每次斗菜之后,菜式都会在府里风靡起来,连带那些食材香料等等也跟着走俏。
实在是宣传效果太好了,现场太多让人讨论的点,只要有话题就不愁以后没有人提起。只要有人讨论,大家就会记得这些菜肴,而想要来尝尝鲜。
这广告必须给一百零一分,多一分鼓励下次更好。
常喜乐这下更不用担忧自家东西会销售不出去,和这样的人合作,他们只需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就不用发愁后面的宣传销售。这些都是需要根基和实力的,他们现在没有,所以还是把重点放在产品的生产上,其他东西由别人去愁,分工合作,互惠互利。
“我现在也被弄糊涂了。”
常喜乐摇了摇头,他其实更偏向清风酒楼出的菜肴,主要是因为稀罕,平常难以吃到,也就更珍惜,会在一定程度上美化味觉。本来他就觉得差不多,现在又被这么一弄,也完全闹不清楚怎么样才能收场。
沈百里听到两人谈话,顿时不乐意了,“你们不能对咱们弄出的东西没信心啊,这还用问吗,肯定是咱们这一边胜利。”
裴清云嗤道:“谁跟你一边,少那自作多情。我和他们有过命交情,你瞎凑什么热闹。”
沈百里不由皱眉,“何意?”
裴清云这才反应不小心说漏了嘴,常昱救他之事除了他父亲知道以外,其他人都不知晓,包括沈家。这并非是不信任,而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虽说那些匪徒如今不以为惧,可也不想带给常家任何一点威胁。
否则先不说不符合他们行事风格,若是让外人得知,帮过裴家的人却没有好结局,以后谁还乐意伸手?
裴家能做到今天这位置,从不是目光短浅之流,所以会想得更加深远。
裴清云十分懊恼,在这黑炭面前随便惯了,竟是这般不知谨慎。话说出去就别想再圆回来,若是其他人还成,想要瞒住沈百里却是不行的。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谁还不知道谁啊。
“为何要告诉你,你是什么东西?这是我们的事。”
沈百里眯了眯眼,明显非常不高兴,气势都变得凌厉起来。
常喜乐心中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未免殃及池鱼,连忙道:“多谢裴公子抬爱,之前一事不值一提。”
裴清云也不想提那事,转移话题道:“听方才的话,莫非食为天用的茱萸是从你那里得的?”
裴清云眯着眼睛一脸陶醉,甚至还作诗一首。
这一幕诗情画意,好像吃的不是食物,而是格调。
清风酒楼的厨师刀工非常好,切出的鱼片薄厚正合适,大小也一样,在盘中摆出花朵的造型,还配上了一躲小花点缀。不管是盘子还是摆放,都极为讲究,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唯一缺点就是分量太少。
而且清风酒楼的厨师不仅手艺好,长得也十分俊秀,身材颀长,往那一站本就是风景。他的动作非常的优美,简直跟舞蹈似的,还喜欢炫技,时不时还甩个刀打个转的。切鱼片的时候,还让鱼片在空中削至空中再轻轻落盘,跟耍杂技似的。
看他做菜十分养眼,也很是有趣,只是常喜乐觉得有些喧宾夺主。他那一瞬间,完全忘了厨师要做什么菜了。
不过这里的人明显很吃这一套,甚至连带觉得那一盘生鱼片逼格都高了不少。
而食天下这边画风完全不同,厨师是个大胖子,举手之间虽然利落却感觉十分粗鲁,好像下一刻就要去杀猪似的。
他们做的是之前常喜乐做过的烤全羊、烤羊肉串以及孜然牛排。
和清风酒楼完全相反,食天下的宗旨就是量大,羊肉串一大排过去,而且用的还是胡杨木,孜然牛排分量也是不少,同时开工场面都十分壮观。只烟熏火燎的,跟那边美美的场面相比,简直太接地气。
若光看画面,好唯美的南瓜府人必是会嫌弃食天下,可偏偏这香味实在是太浓了,一闻到这唾液就忍不住的往嘴里冒。而且虽说画面粗犷了些,可却实实在在的勾起了人的食欲,让人有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气概。
见多识广的评委便是罢了,围观群众简直承受不住,偏偏那风还一直往他们这边吹。
“我的娘也,这也忒香了,这是要馋死人啊!”
“不成了,我也好想吃啊,不知道一会卖不卖?”
“谁能告诉我谁会输啊,我去买他对家,输了我就把这些吃的都包了!”
“这两样瞧着压根没法比啊,就不是一回事啊。”
“要让我尝尝,我肯定能断得出来!”
“你可拉倒吧,这种好事怎么可能有我们这种老百姓的份。”
不仅围观群众这般想法,评委也为难得很。
他们心里上是不太接受食天下这种毫无美感之风的,可太勾人食欲了,让人无法拒绝。
这种吸引力跟清风酒楼这边的不同,清风酒楼的鱼脍是温婉的诱惑,只要粘上就舍不得放下。而食天下所做的东西则是直白而浓烈,让你想要视而不见的拒绝都不行。
不仅如此,两边确实都拿出了新鲜玩意。
清风酒楼的绿芥末和黑鲔鱼;食天下的茱萸和孜然。
前者虽有同类却口感不同,食材皆为外来,非常难得;后者虽是常见,却不知会如此美味,可谓首创之举。
两者旗鼓相当,还真是令人难以定夺。
这邀请来的评委也分成了两派,一种觉得食为天的菜肴美感不足,不够矜持,太过粗犷,另一派觉得清风酒楼在‘香’这一味上远远输给了食天下。双方争论不休,除了宛若天仙下凡的花魁只微微一笑负责美之外,其他人都开始撕了起来。
能被邀请来的都是当地名流,不管是身份是何,至少在吃上面的嘴炮那都是一流,围观群众听得那叫个一愣一愣的,眼睛不停的随着说话人转来转去。
这些人虽然在撕,可没有一个人吐脏话,说的词汇都极为优美动听,态度也翩翩有礼。不仅没有市井小民吵架时的丑态,看着听着甚至是一种享受。
甚至,那名伶还唱了起来,说书的还来一段议古论今。
总而言之,就连评委都凑成了一台戏,有些经典语录过后还会成为府中的流行词。
常喜盛看得目瞪口呆,在常喜乐耳边低语,“从不曾知道,斗菜还能这么斗的!我如今也不知到底哪样更好了,你说谁会赢啊?”
常喜盛和常喜乐作为贵宾,也尝到了双方菜肴。
原本常喜盛是更偏好食为天这边的,因为是自家提供的佐料,烹饪手法与常喜乐又有莫大关系,而且他实在吃不惯芥末那味道,冲得人难受。总总条件下,他肯定选的是食天下。
可评委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实在太精彩,让他知道原来形容一样东西美味竟然能有这么多词语和句子!而且非常的形象,哪怕没有吃到好像都能感受到那味道在齿间的感觉。哪里像他们,憋个半天最后也就两字——好吃。
只是听得时间长了,他竟是被绕得忘了自己究竟喜欢吃什么了。
常喜乐也是叹为观止,若不能过来一瞧,还真不知道原来这里的人生活得这般有情趣。而且他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广告作用,但是植入得太自然太巧妙,他不仅没有反感,还被洗脑安利了。
怪不得每次斗菜之后,菜式都会在府里风靡起来,连带那些食材香料等等也跟着走俏。
实在是宣传效果太好了,现场太多让人讨论的点,只要有话题就不愁以后没有人提起。只要有人讨论,大家就会记得这些菜肴,而想要来尝尝鲜。
这广告必须给一百零一分,多一分鼓励下次更好。
常喜乐这下更不用担忧自家东西会销售不出去,和这样的人合作,他们只需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就不用发愁后面的宣传销售。这些都是需要根基和实力的,他们现在没有,所以还是把重点放在产品的生产上,其他东西由别人去愁,分工合作,互惠互利。
“我现在也被弄糊涂了。”
常喜乐摇了摇头,他其实更偏向清风酒楼出的菜肴,主要是因为稀罕,平常难以吃到,也就更珍惜,会在一定程度上美化味觉。本来他就觉得差不多,现在又被这么一弄,也完全闹不清楚怎么样才能收场。
沈百里听到两人谈话,顿时不乐意了,“你们不能对咱们弄出的东西没信心啊,这还用问吗,肯定是咱们这一边胜利。”
裴清云嗤道:“谁跟你一边,少那自作多情。我和他们有过命交情,你瞎凑什么热闹。”
沈百里不由皱眉,“何意?”
裴清云这才反应不小心说漏了嘴,常昱救他之事除了他父亲知道以外,其他人都不知晓,包括沈家。这并非是不信任,而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虽说那些匪徒如今不以为惧,可也不想带给常家任何一点威胁。
否则先不说不符合他们行事风格,若是让外人得知,帮过裴家的人却没有好结局,以后谁还乐意伸手?
裴家能做到今天这位置,从不是目光短浅之流,所以会想得更加深远。
裴清云十分懊恼,在这黑炭面前随便惯了,竟是这般不知谨慎。话说出去就别想再圆回来,若是其他人还成,想要瞒住沈百里却是不行的。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谁还不知道谁啊。
“为何要告诉你,你是什么东西?这是我们的事。”
沈百里眯了眯眼,明显非常不高兴,气势都变得凌厉起来。
常喜乐心中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未免殃及池鱼,连忙道:“多谢裴公子抬爱,之前一事不值一提。”
裴清云也不想提那事,转移话题道:“听方才的话,莫非食为天用的茱萸是从你那里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