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容放弃了当画家,又重返替人擦鞋的工作。赚着微薄收入又过了好几年,当他四十一岁时,才发觉到自己容貌的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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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一回事,他的生理年纪和脸蛋的年纪根本搭不上边。李泰容本就不太有鬍子,从上一回刮去后就几乎没在长回来,这让他看起来更像刚出来闯盪的意气风发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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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遭的人开始会谈论他,连擦鞋的老闆也对他渐渐地產生敌意。幸好还有旧书摊的老闆愿意雇用他,并且从未过问过他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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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天气晴朗,鸽子愜意地漫步在街头。一位看起来和周遭融合不了的客人来到旧书摊,他看上去差不多四十来岁,身材瘦长高大,文质彬彬的样子像皇家男爵,或居住在城堡里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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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的生活感觉非常富裕,李泰容是第一次近距离看过有钱人,有种感到无比荣耀的荣幸感。他脚踩的亮皮革皮鞋吸引住了李泰容目光,但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隻看起来价格不菲的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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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泰容从来没看过有人将怀錶戴在手腕上,觉得新奇于是随口问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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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笑了笑,用手指将錶调到自己能看见时间的地方,说:「这是我靠门路拿来的,目前只有我和伊莉莎白一世有呢。它叫腕錶,很酷吧,人们终于不用在把时间从口袋里掏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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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泰容没有羡慕的感觉,反倒觉得腕錶不能放相片,只有怀錶才能。但这叫手錶的物品目前还不被广泛使用,他是靠什么样的门路拿到的?莫非是他本身的财力雄厚才能拿到这种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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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你好像挺想了解的?这样吧,我叫沙利文·埃里克森,我观察你很久了,介意和我进一步谈一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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