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是路人甲 作者:不定之风
从石予移开横在我肚皮上手臂把我抱起来开始,我已经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婴儿了,那一嗓子"救命"就成了两岁以前的绝响,恰好我旁边那个死透的人是女子,以至于戚落和石予都认为那救命是她喊的,我也乐的装糊涂。
戚落和石予时两个很有本事的人。
戚落跟我是同行,医术很高明,浑身是伤得我能活下来,他居功至伟。
石予的功夫很高,我们住的山峰很高四面都是绝壁,他带着戚落和我一大一小两个累赘,攀爬上去毫不费力,日常的采购也是他负责。
两人相爱却同为男子,恐为世人所不容,就找了这么一个人烟罕至的绝处隐居。
戚落虽然不像我装了一肚子的现代医术,但是他在草药的应用和针灸方面简直可以说是神乎其技,我跟着他医术又长进了不少。
石予的功夫只能用变态来形容,他的内功据说是自创的,简直就像李秋水的小无相功,千变万化,难以捉摸,所以他武功根本就没有什么招式,任何时候都能拳到劲到,恐怖异常。
我集合了现代特种兵对人体格斗的了解以及到了这里后学到的各种杂七杂八的功夫依然远远不是他的对手,每次都在两三招之内被打得满地找牙,乖乖的进厨房给戚落打下手。
戚落除了医术还是个好厨子,他做的饭能让我和石予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
除了脾气坏一点,简直就是完美的贤妻良母。
据说石予一见他,就展开了如他的功夫一般快,准,狠追最男大法,死缠烂打,穷追不舍,终于报得美人归。
得手后立刻找了这么一个人烟罕至,却风景优美的地方,把人藏了起来,一点机会也不给那些肖想戚落的人。
整个行动被石予誉为一生中最最经典的战役,每天在我耳边不厌其烦的讲上好几遍。
在山崖上生活了十一年,等我也可以自由的上下悬崖的时候,被石予和戚落无情的踢了出来。
他们甚至没有给我一点用度的银子,一把防身的武器,一套替换的衣服。
就连我偷偷下山去几十里外的镇上的赌场里赢得一点零花钱,也被扣下了。
就着样,我一个十一岁的小孩,被两个无良的师傅抛弃了。
我新生的身份是......咳咳......站好了别吓着,就是《逆水寒》的两大主角之一,戚少商。
这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师傅们捡到我的时候,我身上的伤疤太多了,他们希望我以后的伤口少一些,就去了少商谐音少伤的意思。
跟小崔的名字有的一拼﹥o﹤。
第二章
站在山崖下,我略微惆怅了一下,该去哪里呢?
搬着指头算了算,熟人现在都还在流鼻涕,而且为了保证耳环里的我和郝连十一身体里的我能都够正常存在,在惜朝十四岁以前,我还是不能去见他们。
京师我是不能去了,要不去江南?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北宋灭了之后,会享受的南宋朝廷就把京师设在了杭州。
算一算日子,再过个二十来年北宋也没有,现在先去哪里打好基础,置办下产业,那里美女又多,娶个漂亮老婆,生一堆娃娃......省得到时候人到中年,手忙脚乱,一家老小为了搬迁焦头烂额。
不过戚少商的恋人似乎是息红泪,而且是江湖第一美女,我就这么去了南方,是不是太可惜了......
让我想一想......戚少商和息红泪认识是在十八岁......地点是京城某处大街卖艺场......算算日子......那时候也正好是惜朝十四岁的时候......好,我就等到十八岁的时候来京城......娶老婆顺便看望惜朝和小崔他们,就这么办!
我右手握拳砸在左掌上,声音清脆,一锤定音,制定下了以后七年的发展规划。
去南方首先要有马,即使我的轻功厉害,也不能靠两条腿走着去,作为一名新鲜出炉的江湖少侠一定要鲜衣怒马,才能吸引住漂亮的女侠的眼球。
要买马就得有银子。
银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劫别人的富,救自己的贫这种事情一般我还干不出来。
只好从事比较熟悉的一项工作,打猎,然后卖钱。
最好能找到几头大一点的猎物,多换一点钱。
在山林里搜索了半天,合意的猎物没找到,我却听见前面依稀传来人说话的声音。
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人呐?
接下来飞鸟惊飞,树叶狂舞,气劲交击。
敢情是有人在打架。
去看看也好,全当是看热闹了,在崖顶上被石予正日蹂躏,难得见一次别人互搓。
提气轻身,我小心翼翼的摸了过去。
万一被发现了,而那两伙斗殴的家伙又是些不讲道理的人的话,我看戏就变成惹火烧身了。
透过深处大树繁茂的枝叶往前看,只见很远处,为什么很远处,因为近处的树不是被打斗的双方砍倒了,就是被气劲撸光了叶子,光秃秃的藏不了人,多亏我的眼神耳力都不错,才能在这么远的距离悠然看戏。
只见很远处,十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围住了一个十四五岁,脸色苍白的少年,这少年大热天的还穿着一件黑色的裘袍,哆哆嗦嗦不住地咳嗽,一幅随时会倒地身亡的架势。
可是地上真正倒的却是与那十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相同装束的人,而那十几个汉子手里的兵刃也抖得厉害,人也像抽风一样。
我还想多欣赏一会儿对立双方的突发性羊角疯,怎奈那面色苍白的少年又出手了,他漂离了地面,轻的像一片鹅毛,快的却又似一道闪电,苍白的手指从漆黑的裘袍里伸出来,显得异常纤细,可那似乎一折就断的长指却比好铁铸的锥子还锐利,点在离他最近的一个汉子的眉心,那汉子闷哼一声倒地,眉心多了一个指头大小的黑洞,却没有鲜血流出来,而那少年的手指也干干净净的不染一丝赤色。
艺术,杀人的艺术。
眼前似乎又闪过了做特种兵时,用特制的超低温匕首收割人命,伤口附近的血肉,瞬间被冷冻,匕首不见红,杀人不见血。
那段充满血色的日子仿佛离我很远了,此刻却又被翻上来,像一些老照片泛着淡淡的黄模糊不清,却又让人百味杂陈。
我在这里难得的陷入短暂的忧郁,那边少年已经收拾了最后一个汉子。
然后他转身,迈开步子,似乎要走......
从石予移开横在我肚皮上手臂把我抱起来开始,我已经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婴儿了,那一嗓子"救命"就成了两岁以前的绝响,恰好我旁边那个死透的人是女子,以至于戚落和石予都认为那救命是她喊的,我也乐的装糊涂。
戚落和石予时两个很有本事的人。
戚落跟我是同行,医术很高明,浑身是伤得我能活下来,他居功至伟。
石予的功夫很高,我们住的山峰很高四面都是绝壁,他带着戚落和我一大一小两个累赘,攀爬上去毫不费力,日常的采购也是他负责。
两人相爱却同为男子,恐为世人所不容,就找了这么一个人烟罕至的绝处隐居。
戚落虽然不像我装了一肚子的现代医术,但是他在草药的应用和针灸方面简直可以说是神乎其技,我跟着他医术又长进了不少。
石予的功夫只能用变态来形容,他的内功据说是自创的,简直就像李秋水的小无相功,千变万化,难以捉摸,所以他武功根本就没有什么招式,任何时候都能拳到劲到,恐怖异常。
我集合了现代特种兵对人体格斗的了解以及到了这里后学到的各种杂七杂八的功夫依然远远不是他的对手,每次都在两三招之内被打得满地找牙,乖乖的进厨房给戚落打下手。
戚落除了医术还是个好厨子,他做的饭能让我和石予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
除了脾气坏一点,简直就是完美的贤妻良母。
据说石予一见他,就展开了如他的功夫一般快,准,狠追最男大法,死缠烂打,穷追不舍,终于报得美人归。
得手后立刻找了这么一个人烟罕至,却风景优美的地方,把人藏了起来,一点机会也不给那些肖想戚落的人。
整个行动被石予誉为一生中最最经典的战役,每天在我耳边不厌其烦的讲上好几遍。
在山崖上生活了十一年,等我也可以自由的上下悬崖的时候,被石予和戚落无情的踢了出来。
他们甚至没有给我一点用度的银子,一把防身的武器,一套替换的衣服。
就连我偷偷下山去几十里外的镇上的赌场里赢得一点零花钱,也被扣下了。
就着样,我一个十一岁的小孩,被两个无良的师傅抛弃了。
我新生的身份是......咳咳......站好了别吓着,就是《逆水寒》的两大主角之一,戚少商。
这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师傅们捡到我的时候,我身上的伤疤太多了,他们希望我以后的伤口少一些,就去了少商谐音少伤的意思。
跟小崔的名字有的一拼﹥o﹤。
第二章
站在山崖下,我略微惆怅了一下,该去哪里呢?
搬着指头算了算,熟人现在都还在流鼻涕,而且为了保证耳环里的我和郝连十一身体里的我能都够正常存在,在惜朝十四岁以前,我还是不能去见他们。
京师我是不能去了,要不去江南?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北宋灭了之后,会享受的南宋朝廷就把京师设在了杭州。
算一算日子,再过个二十来年北宋也没有,现在先去哪里打好基础,置办下产业,那里美女又多,娶个漂亮老婆,生一堆娃娃......省得到时候人到中年,手忙脚乱,一家老小为了搬迁焦头烂额。
不过戚少商的恋人似乎是息红泪,而且是江湖第一美女,我就这么去了南方,是不是太可惜了......
让我想一想......戚少商和息红泪认识是在十八岁......地点是京城某处大街卖艺场......算算日子......那时候也正好是惜朝十四岁的时候......好,我就等到十八岁的时候来京城......娶老婆顺便看望惜朝和小崔他们,就这么办!
我右手握拳砸在左掌上,声音清脆,一锤定音,制定下了以后七年的发展规划。
去南方首先要有马,即使我的轻功厉害,也不能靠两条腿走着去,作为一名新鲜出炉的江湖少侠一定要鲜衣怒马,才能吸引住漂亮的女侠的眼球。
要买马就得有银子。
银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劫别人的富,救自己的贫这种事情一般我还干不出来。
只好从事比较熟悉的一项工作,打猎,然后卖钱。
最好能找到几头大一点的猎物,多换一点钱。
在山林里搜索了半天,合意的猎物没找到,我却听见前面依稀传来人说话的声音。
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人呐?
接下来飞鸟惊飞,树叶狂舞,气劲交击。
敢情是有人在打架。
去看看也好,全当是看热闹了,在崖顶上被石予正日蹂躏,难得见一次别人互搓。
提气轻身,我小心翼翼的摸了过去。
万一被发现了,而那两伙斗殴的家伙又是些不讲道理的人的话,我看戏就变成惹火烧身了。
透过深处大树繁茂的枝叶往前看,只见很远处,为什么很远处,因为近处的树不是被打斗的双方砍倒了,就是被气劲撸光了叶子,光秃秃的藏不了人,多亏我的眼神耳力都不错,才能在这么远的距离悠然看戏。
只见很远处,十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围住了一个十四五岁,脸色苍白的少年,这少年大热天的还穿着一件黑色的裘袍,哆哆嗦嗦不住地咳嗽,一幅随时会倒地身亡的架势。
可是地上真正倒的却是与那十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相同装束的人,而那十几个汉子手里的兵刃也抖得厉害,人也像抽风一样。
我还想多欣赏一会儿对立双方的突发性羊角疯,怎奈那面色苍白的少年又出手了,他漂离了地面,轻的像一片鹅毛,快的却又似一道闪电,苍白的手指从漆黑的裘袍里伸出来,显得异常纤细,可那似乎一折就断的长指却比好铁铸的锥子还锐利,点在离他最近的一个汉子的眉心,那汉子闷哼一声倒地,眉心多了一个指头大小的黑洞,却没有鲜血流出来,而那少年的手指也干干净净的不染一丝赤色。
艺术,杀人的艺术。
眼前似乎又闪过了做特种兵时,用特制的超低温匕首收割人命,伤口附近的血肉,瞬间被冷冻,匕首不见红,杀人不见血。
那段充满血色的日子仿佛离我很远了,此刻却又被翻上来,像一些老照片泛着淡淡的黄模糊不清,却又让人百味杂陈。
我在这里难得的陷入短暂的忧郁,那边少年已经收拾了最后一个汉子。
然后他转身,迈开步子,似乎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