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呢,反正她只是想要珠冠,如果能见到雷切尔伯爵的“主人”,说不定事情还会迎来新的转机。
虽然雷切尔伯爵说要让她去见他的主人,却没人过来押送爱丽丝。爱丽丝也不着急,吃过晚饭之后觉得格外困倦,很快窝在稻草上睡着了。
就在她睡着的这段时间,雷切尔伯爵的侍卫们来开了地牢的门锁,给她换了个地方。
这事儿说起来也够丢人的,雷切尔伯爵手下的侍卫们有些怕她,也担心路上有闪失,所以给她的晚饭里下了些能让人昏睡的迷药,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她送走。于是等爱丽丝睡醒,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地牢,自己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这床真是舒服,爱丽丝还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这种体验让她觉得挺新鲜,滚了两下,一时半会不想起来。
她跟着师父那会儿,经常能以低廉的价格蹭到旅店的高级套房住。不过那些旅店平常的房客不过是些佣兵,至多也就是些失去主人潦倒了的骑士,所谓“高级套房”也不过就是房间大一点,更何况罗姆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观念,就算住高级套房,爱丽丝睡得也是外间给跟班住的床,并不比一般客房的床强多少。
之前在黑暗的地方待了三天,虽然这间卧室里的光线实际上非常昏暗,爱丽丝还是花了一点时间适应。她在床上蹭了又蹭,花了好长时间才坐起来。
她先按照通常的习惯把自己从上到下检查了一遍,很好,没有受伤。甚至那把匕首也被放在床头柜上,没有被拿走。不过她之前穿着的破衣烂衫已经被人剥去,换上了一件白棉布晨衣。她的身上并没有锁链之类的东西,倒是显得很自由。不过这个房间也没有窗子,只有一扇门。
难不成这里也是一间地牢?
这大概不太可能,毕竟没人会在地牢里放这么舒服的大床。
爱丽丝走到门口,推一推门。
门没锁,一推就开了。门口等着个女仆打扮的姑娘,见她出来,向她行个礼。
爱丽丝开口问她:
“雷切尔伯爵呢?”问完,又停了一停,“还有,我的衣服呢?”
“伯爵把您送来之后就回去了。”那女仆这样回答,“您的衣服已经破了,扔在洗衣房那里……您还要吗?”
爱丽丝一怔,摇摇头:
“如果有得换,就不要了。”
那件衣服买来的时候就是二手破烂货,她穿着它参加了三次伯爵的宴会,打了一场架,又在地牢的稻草堆里滚了几天,大概早就没法穿了。
女仆点头:
“主人会在早餐之后与你见面,请您不要着急,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替您拿早餐、取换的衣服来。”
女仆说完话就走了,看起来并不打算限制她的自由。爱丽丝站在门口往走廊里看看,目之所及没看见一扇窗户。这里若不是一座完全没建窗户的大宅,就仍是什么地方的地下室。大概整座建筑只有一个出口,笃定了她跑不掉,所以也不用找人看着。
当然,爱丽丝也不想跑。她已经撑到了这时候,若是现在再逃走,未免过于亏本。无论如何,总要先见了雷切尔的“主人”再说。
按照女仆的说法,再加上她自己的判断,爱丽丝意识到她现在已经不在雷切尔大宅了。
她退回到屋里来,这间卧室除了没有窗子以外,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旁边摆着个梳妆台,上面有些女人常用的化妆品,爱丽丝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干脆爬回到床上滚了两圈,等着女仆送早餐过来。
爱丽丝曾经听说过,有些贵妇人就是这么吃早餐的。爱丽丝以前住过的旅店套房有时也有这类的服务,但她从来没享受过这些,都是早晨起来抹一把脸,就跑出去跟师父练武,练一圈儿之后,再回来狼吞虎咽地吃饭。这次难得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她还有点小兴奋。
没过一会儿,女仆就端着一个大银餐盘过来了,看这意思,确实是打算让她在床上吃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早饭必须要吃饱。这是爱丽丝当年跟罗姆在一起学到的第一课。这里提供的早餐比旅馆里一般提供的那种更讲究些,香肠和熏肉的品质更佳,还有蘑菇和蔬菜搭配,哪怕只是荷包蛋,也被一丝不苟地煮成完美的圆形,加上面包托底和美味的酱汁。
爱丽丝把餐盘上的食物一扫而空,精神振作起来。女仆带来衣服给她换,虽然不像之前她参加女公爵晚宴时穿的衣服那么正式,却也是一套上流社会淑女才会穿的衣裙。
穿上这么一套衣服,恐怕见过雷切尔的“主人”之后,不容易逃跑啊……
爱丽丝心里这么想,嘴上倒是什么都没说。女仆将她带到一间会客厅,爱丽丝就在那里见到了雷切尔伯爵的“主人”。
在爱丽丝的想象里,雷切尔伯爵的主人应当是一位看起来非常严肃的老者,怎么也没想过,那居然是一位比伯爵还要年轻的夫人。
这位夫人相貌极为娇媚,皮肤如玉一般没有瑕疵,白得近乎透明,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阳光。她身上所穿的华服形制与一般贵妇的衣裙不同,更像是圣职者的圣袍,上面用金线绣着古怪的纹样,看起来并不仅仅是装饰,不知究竟有何用途。
至于她头上戴着的饰品……爱丽丝绝对不会认错,那就是女公爵要求她找的那顶珠冠。
虽然雷切尔伯爵说要让她去见他的主人,却没人过来押送爱丽丝。爱丽丝也不着急,吃过晚饭之后觉得格外困倦,很快窝在稻草上睡着了。
就在她睡着的这段时间,雷切尔伯爵的侍卫们来开了地牢的门锁,给她换了个地方。
这事儿说起来也够丢人的,雷切尔伯爵手下的侍卫们有些怕她,也担心路上有闪失,所以给她的晚饭里下了些能让人昏睡的迷药,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她送走。于是等爱丽丝睡醒,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地牢,自己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这床真是舒服,爱丽丝还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这种体验让她觉得挺新鲜,滚了两下,一时半会不想起来。
她跟着师父那会儿,经常能以低廉的价格蹭到旅店的高级套房住。不过那些旅店平常的房客不过是些佣兵,至多也就是些失去主人潦倒了的骑士,所谓“高级套房”也不过就是房间大一点,更何况罗姆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观念,就算住高级套房,爱丽丝睡得也是外间给跟班住的床,并不比一般客房的床强多少。
之前在黑暗的地方待了三天,虽然这间卧室里的光线实际上非常昏暗,爱丽丝还是花了一点时间适应。她在床上蹭了又蹭,花了好长时间才坐起来。
她先按照通常的习惯把自己从上到下检查了一遍,很好,没有受伤。甚至那把匕首也被放在床头柜上,没有被拿走。不过她之前穿着的破衣烂衫已经被人剥去,换上了一件白棉布晨衣。她的身上并没有锁链之类的东西,倒是显得很自由。不过这个房间也没有窗子,只有一扇门。
难不成这里也是一间地牢?
这大概不太可能,毕竟没人会在地牢里放这么舒服的大床。
爱丽丝走到门口,推一推门。
门没锁,一推就开了。门口等着个女仆打扮的姑娘,见她出来,向她行个礼。
爱丽丝开口问她:
“雷切尔伯爵呢?”问完,又停了一停,“还有,我的衣服呢?”
“伯爵把您送来之后就回去了。”那女仆这样回答,“您的衣服已经破了,扔在洗衣房那里……您还要吗?”
爱丽丝一怔,摇摇头:
“如果有得换,就不要了。”
那件衣服买来的时候就是二手破烂货,她穿着它参加了三次伯爵的宴会,打了一场架,又在地牢的稻草堆里滚了几天,大概早就没法穿了。
女仆点头:
“主人会在早餐之后与你见面,请您不要着急,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替您拿早餐、取换的衣服来。”
女仆说完话就走了,看起来并不打算限制她的自由。爱丽丝站在门口往走廊里看看,目之所及没看见一扇窗户。这里若不是一座完全没建窗户的大宅,就仍是什么地方的地下室。大概整座建筑只有一个出口,笃定了她跑不掉,所以也不用找人看着。
当然,爱丽丝也不想跑。她已经撑到了这时候,若是现在再逃走,未免过于亏本。无论如何,总要先见了雷切尔的“主人”再说。
按照女仆的说法,再加上她自己的判断,爱丽丝意识到她现在已经不在雷切尔大宅了。
她退回到屋里来,这间卧室除了没有窗子以外,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旁边摆着个梳妆台,上面有些女人常用的化妆品,爱丽丝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干脆爬回到床上滚了两圈,等着女仆送早餐过来。
爱丽丝曾经听说过,有些贵妇人就是这么吃早餐的。爱丽丝以前住过的旅店套房有时也有这类的服务,但她从来没享受过这些,都是早晨起来抹一把脸,就跑出去跟师父练武,练一圈儿之后,再回来狼吞虎咽地吃饭。这次难得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她还有点小兴奋。
没过一会儿,女仆就端着一个大银餐盘过来了,看这意思,确实是打算让她在床上吃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早饭必须要吃饱。这是爱丽丝当年跟罗姆在一起学到的第一课。这里提供的早餐比旅馆里一般提供的那种更讲究些,香肠和熏肉的品质更佳,还有蘑菇和蔬菜搭配,哪怕只是荷包蛋,也被一丝不苟地煮成完美的圆形,加上面包托底和美味的酱汁。
爱丽丝把餐盘上的食物一扫而空,精神振作起来。女仆带来衣服给她换,虽然不像之前她参加女公爵晚宴时穿的衣服那么正式,却也是一套上流社会淑女才会穿的衣裙。
穿上这么一套衣服,恐怕见过雷切尔的“主人”之后,不容易逃跑啊……
爱丽丝心里这么想,嘴上倒是什么都没说。女仆将她带到一间会客厅,爱丽丝就在那里见到了雷切尔伯爵的“主人”。
在爱丽丝的想象里,雷切尔伯爵的主人应当是一位看起来非常严肃的老者,怎么也没想过,那居然是一位比伯爵还要年轻的夫人。
这位夫人相貌极为娇媚,皮肤如玉一般没有瑕疵,白得近乎透明,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阳光。她身上所穿的华服形制与一般贵妇的衣裙不同,更像是圣职者的圣袍,上面用金线绣着古怪的纹样,看起来并不仅仅是装饰,不知究竟有何用途。
至于她头上戴着的饰品……爱丽丝绝对不会认错,那就是女公爵要求她找的那顶珠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