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有子无谋 作者:乃乃
重生之有子无谋 作者:乃乃
87、倾尽天下
“越王殿下觐见——”
太监唱喏刚刚响起,正争论不休的人立即都住了口,然后纷纷转头朝着御书房殿门看去。
便见傍晚光芒昏暗,昏黄的光线从大开着的殿门外投射进来,和殿内已经点亮的灯光糅合在一起,亮却不刺眼,明却不灼目,透着点滴暖色,丝丝缕缕铺陈开来,似是能就此照亮人心底的阴霾。
华光明媚,殿外夕阳如血,夜幕即将降临。
有清风自外缓缓吹来,为尚带着黄昏余热的殿宇,吹开漫天微冷冰雪之寒。
寒,却不冻人三尺,只吹得人感觉有些冷,情不自禁便要收敛起所有外露的情绪来。
而随着淡淡光线漫步进来的人,一身素白如雪,好似任何尘埃都无法沾染的纯净无暇,夕阳为他裁剪出三分璀璨,七分华贵。他走过来,眼角的蓝宝石背光闪烁着华丽而冷淡的色彩,令他看起来极度的冷贵自矜,世人难出其右。
满头乌黑的发只简单簪了一支银色玉簪而已,漆黑瀑布一般的垂在他身后,根根尽是极致的黑,同白得让人心惊的衣交相呼应,带来一种视觉上的强烈冲击。
仿若一副泼墨山水,他是其中最为冷艳的一抹颜色。
冷,却艳,有着一种谁都无法比拟的丽色。
这,就是越王。
这就是慕玖越,一个在亲父宏元帝眼中,都觉得无比神秘傲慢的男人。
见越王终于来了,御书房内,所有和他敌对的、和他不敌对的人,当即统统俯身行礼:“参见越王。”
每个人都低着头,连眼角都不敢去扫一扫。
甚至是屏住了呼吸,以一种连面对着宏元帝都没有的恭敬姿态,迎接着这个人的到来。
似乎多看了那么一眼,就会是对他的亵渎。
这种感觉,这种感觉。
面对宏元帝是没有的,面对太子慕初华也是没有的。
整个朝堂之上官员成百上千,整个皇宫之中贵人随处可见。
可即便如此,那么那么多的人里,任谁风华无双,任谁恩宠万代,却都敌不过这么一个慕玖越。
越王,慕玖越。
天下之大,也不过这一个而已。
宏元帝正襟危坐在御案之后,目光之中带着淡淡的欣慰和骄傲,看着从殿外步入的人。
这是他的儿子。
明明不是嫡长子,明明不是正宫皇后所出,明明不是最适合继承他皇位的人。
可偏生,他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从稳婆手中接过刚从漱皇贵妃肚子里滑落出来的孩子,低头看着温软的绸布之中,小小的孩子不像寻常婴儿那般看起来红通通皱巴巴的,而是带着先天的娇嫩,似是冰肌玉骨,春意秋水,再美再好的景,都抵不过小小婴儿睁开眼的时候,漆黑眸中那一点淡淡的金芒。
即便隔了二十年岁月,但宏元帝至今还犹自清楚的记得,便是那一点点金芒,好像一轮小太阳一样,照亮了整个皇宫,照亮了他身为帝皇注定一生孤凉的心。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他这辈子最宠爱的人,诞生了,来到他的身边。
他多么喜爱这个小小的孩子。
看着这个小娃娃,比菩萨身边的仙童还要更加可爱,那墨玉一样乌黑的眼睛,春花一样柔软的嘴唇,就算是头上细细的绒毛,看在他眼中,他也觉得这孩子是此生上天带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那一瞬间,宏元帝觉得自己就算立即将整个江山社稷都捧到这个孩子的手中,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他想立他为储君。
他想亲手将他培养成自己最好最中意最完美的继承人。
他想看着他在自己立下继位诏书之后,他能穿着明黄的五爪金龙袍,佩着十二珠金冕龙冠,在文武百官的朝拜之下,步步逶迤而上,坐上天地间最为崇高的位置,俯瞰天下,享受万民的膜拜。
他多想,他多想。
想到恨不得立即就能下了废黜慕初华太子之位的圣旨,恨不得立即就能把宫里其他的皇子公主都给屏蔽了去,恨不得立即就能亲眼目睹着他坐上高高的龙椅。
然而,所有的冲动终究在瞬间归于平静。
他低头深切凝视着怀中的孩子,觉得心脏从未如此的温暖柔软。
都说天家无情。
但此刻他却是想,天家并不是无情,只是有情都被种种龌龊肮脏利益熏心给消磨了,所以有情也变成了无情,即便是同床共枕的皇后,和他也是人心隔着肚皮,夫妻情分早在时光流逝间变得淡漠。
所以才会选秀,纳妃,临幸,待子。
谁说后宫佳丽三千,坐拥后宫的皇帝就一定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了?
当时他后宫不过寥寥十几人,皇后是他发妻,是从太子妃一路扶摇直上坐到了凤位的,于情于理他对皇后都是有着或多或少的情分。
可唯一的情感,他却是给了漱皇贵妃。
给了怀中这个孩子的母亲。
遥想两年前初见,天子脚下繁华奢贵,繁春时节,万千梨花开得如火如荼,洁白如茫茫雪絮,他不经意间回头一望,便见少女独立茫茫天地间,一抹清幽雅致,是开得再盛的梨花也堪比不了的好颜色。
从此,再倾城的姿色,都无法掩盖少女那如幽谷清兰般的淡雅幽美。
他宠她如命,让她坐上了只在皇后之下的皇贵妃的位置。
而皇后之位,王皇后的母族实在强大,尤其是现任国舅爷,手中所掌握着的政权,是个跺上那么一脚,整个朝堂也要随之抖三抖的强人,在合适的时机到来之前,他并不会对国舅爷轻举妄动。
所以,只能隐忍,隐忍,再隐忍。
隐忍到一切再也隐忍不了的时候,他想为漱皇贵妃做什么,他想为怀中这个孩子做什么,皆不会有任何的阻拦。
王皇后知道宏元帝并不爱她。
她知道宏元帝一直喜欢并真正爱慕着的,是那个皇贵妃,是那个比自己看起来还要更加高贵的女人。
拜过堂、结了发的夫君,爱的不是自己这个妻,爱的是一个见到了自己也要三拜九叩的妾。
这是作为一个女人最悲哀的了悟。
但王皇后并不是太过在意。
毕竟是豪门世家里出来的人,王皇后在后宫里最重要的不是争宠,不是加强自己的后位,她所需要做的,是借着自己是皇后的这个方便,为她背后的家族大开朝堂之上的便利之门。
尽管后宫不得干政,这是任何朝代都会定下的一条铁律。
但纵观历史,不论哪个朝代,哪个国家,哪个皇后不会把时候伸到朝堂,哪个皇后不会利用着自己的身份去做些多多少少都算是见不得的人事?
这太常见了,只要不动摇到皇帝的根本,皇帝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挑破这层窗户纸。
宏元帝也是如此。
王皇后并不如何争宠,只是简单稳固着自己在后宫里的地位,更多的将心思放到了朝堂上,但并未波及到他的底线,宏元帝也就懒得管。
发妻虽是发妻,但也只是发妻而已,他对王皇后只有夫妻之情,并未有真正的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
幸而他遇到了漱皇贵妃。
在最好的时节、最好的年纪,遇到了那样一个女人。
多好。
他爱着漱皇贵妃,如今也爱着她为他生育的儿子。
那个时候,他觉得这样的他,才算是世间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有深爱着的女人,有疼爱着的儿子。
天底下最简单的幸福,亦不过如此。
因儿子出生之前,上头已经有了八个兄姐,宏元帝抱着玉雕一般精致的小婴儿,在漱皇贵妃面前沉吟了片刻,方才郑重道:“爱妃,他排行老九,朕为他取名‘越’字,爱妃觉得如何?”
——不过一个皇子名字而已,居然还要询问后宫妃嫔的意见。
漱皇贵妃毕竟有着九方家血脉,体质不同于常人,她生下儿子后,并不十分的疲惫。闻言她微微笑了笑,笑容带着女性特有的温润柔软,以及她个人独有的清幽高贵:“那么陛下,为什么要给他取‘越’字呢?”
越。
超越,跨越。
陛下这可是在意味着什么?
漱皇贵妃笑得眸中波光四溢。
有着一直都潜伏在暗中,谁也看不见的野心,悄悄从最黑暗的地方攀沿而出,恍惚瞬间便要席卷了整个后宫。
而事实证明,她没有想错。
那个时候,尚还充斥着淡淡血腥味道的被临时当做了产房的椒漱宫内殿里,九五之尊的天子怀抱着自己第九个孩子,语气郑重而严肃。
“越,朕赐他‘玖越’之名。九,乃极之数,从此以往,再来的人,将不会有任何一人能越过他的头顶。”
宏元帝抱着小小的似乎非常乖巧,并不哭闹的婴儿,声音带着天家特有的冷漠。
“就算是华,有朝一日,也不得越过他。任何胆敢阻拦他的人,朕都会替他铺路摘除。”
华。
这是指慕初华了。
彼时的慕初华,已然有着三四岁大,正接受着太子太傅的启蒙教育,天资虽出众,算是个不错的储君,但宏元帝每每看着自己的这第一个儿子,却都无法产生多么亲近的情愫。
直至怀中这个孩子出生。
宏元帝眉宇间缓缓的柔和下来。
他抱着孩子在漱皇贵妃身边坐下来,将孩子递到她眼前,让她看一看她怀胎十月方才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
“名,朕取了。至于字,你取吧。”
漱皇贵妃思忖着那一个“越”字,良久,唇边笑容温软到了极点。
她伸手接过孩子,温柔的抚摸着孩子柔滑娇嫩的小脸,目光中带着为人母的慈爱,同时也带着难以压制的野心昭昭的光芒。
——是了。
她是九方家嫡女,生来便高贵无比,却抛弃凤鸣城里至高无上的地位,千里迢迢来到这大周朝,入主后宫,成为宏元帝三千佳丽之中的一员。
尽管贵为皇贵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得陛下盛宠不衰,她比王皇后还要更得女人们的嫉妒。
看这样子,她这一生,似乎也是圆满了。
但谁能说,每一个入了宫的女人,都没有着野心,没有着欲望?
有的,全都有的。
即便是她,也不例外。
皇后凤位——
这可是天下间每一个女人,都最为眼红的位置。
漱皇贵妃笑着,笑得温柔而又野心勃勃。
“既然大名叫越,那么……字长渊。既有越,岂不是深渊也可越得?”她说着,抬眸看向宏元帝,语气清幽,“陛下觉得如何?”
宏元帝心中已有从今往后要扶持慕玖越上位的心思,面对着蛰伏了整整两年时间,如今终于要暴露了潜藏在最深处的真面目的漱皇贵妃,他不仅没有着任何被欺骗的愤怒和责怪,甚至他还觉得心情很好,望向爱人的眼中,盛满了欣赏之色。
名玖越,字长渊。
这个名和这个字,当真都是极好。
极好极好,好到他再想不出什么合适的字来。
于是,慕玖越的大名和字讳,如此便定了下来。
只是漱皇贵妃有意无意,只将孩子的名字传出了椒漱宫,有关孩子的字,则只她和宏元帝两个人知道。
如此,慕玖越,九方长渊。
一个是慕氏皇室九皇子殿下,日后的越王殿下;一个是凤鸣城九方家少主,日后的九方家家主。
这样两个看似毫无关联,实则却都出在同一人身上的身份,并不为人所知晓它们背后所代表着的真正含义。
哪怕是凤鸣城里的人,也只知道九方家少主常年历练在外,并不知道这个少主,实则还有着那么一个大周未来帝皇的身份。
漱皇贵妃对秘密的把守,向来是公认的严密。暗地里,她为儿子挑选了九方家里最好最厉害的暗卫,尤其是经历过最初那次绑架后,她比谁都要更看重儿子的安危;她将儿子所拥有的这双重身份所需要学习的东西,全数的教给他,尽心尽力,请来大周朝最富学识的老夫子,请来江湖上最具权威的高手,力求把他打造成一个文武双全、有勇有谋、又能端得起整个天下的人。
她看着自己的儿子,轻声而坚定的他耳畔道:“长渊,你是天底下最高贵的人,凤鸣城的未来,大周朝的未来,都掌握在你的手中。”
她循循善诱:“这江山万里,只要你想,就全是你的。”
她说:“只要你想,就是你的。”
这是身为后宫之中的女人,对儿子最深沉的念想。
就算是王皇后,也多次的对慕初华耳提面命,你是太子,你是储君,你是大周下一任的帝皇,你要肩负得起你身上的责任。
所以慕初华很努力的学习吸收着一切的知识,试图让自己成为能够担当得起一切的人。
可慕玖越显然比慕初华更给力。
他继承了九方家的血脉,同时也继承了慕氏的血脉,本就和寻常人不同的他,从很小的时候便展现出了极其惊人的天赋,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刀枪棍棒、剑戟弩弓,沙盘战局、兵书器械,帝王之术、御下之道,但凡他接触过,他全是一学便会。
举一反三,那简直是太常见的事。
更多的,有时候老师教给他的东西,他反过来,竟能将老师给说得哑口无言。
他真的是一个天才。
公认的,谁都无法反驳的,天才。
天生的帝皇命。
这样的天才之名、帝皇之命,让所有人都忽略了他不过是个排行第九的皇子而已,还并非是皇后嫡出,充其量只是个庶子,按照大周律法,并不是最适合的继承皇位的人选。
可看着他如此出众,如此惊才绝艳。
所有人,包括王皇后在内,全都失声。
当一个人优秀到了极点,那些所谓的缺点、遗憾,就已经不重要了。
已经无法成为用来抹黑他的污点。
他名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响。
拥有着这样的天资,宏元帝龙心大悦,曾当着无数宫人的面,赞他“朕后宫三千,诞下龙子龙女各有风采。独九子玖越,乃天生帝皇之命,天意昭昭,普天之下莫敢不从”。
就算是专门教导慕初华的太子太傅,也是曾拿他和慕初华对比:“殿下之才,如能有九殿下十之三四,臣呕心沥血也当全心教导辅佐殿下。”
可见慕玖越是有多适合坐上那个位置。
他所表现出来的天资越高,宏元帝便越是宠爱他。
按理说,身为帝王,真正疼宠一个儿子,那是不能放到明面上来的,最恰当的做法,就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闻不问,然后全力的去捧着另一个儿子,用另一个儿子来吸引别人的目光,从而保全自己最疼爱的儿子。
宏元帝知道自己也该这样做。
可他实在太过疼爱慕玖越了,并不愿意让慕玖越受半点的委屈。
好在慕玖越也是个争气的,从小就懂得该如何利用自己的身份来达到自己想要的,即便没有着怎样的野心,也偏生被熏陶出了野心。
于是,封赐越王,掌三十万兵权,握半壁虎符,宏元帝让慕玖越享受到了连慕初华都不曾有过的殊荣。
真真正正是殊荣,他将自己对慕玖越的宠爱,毫不遮掩的摆在了明面上。
他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是有多疼爱自己这个儿子,他是有多看重自己这个儿子。
他毫不介意的让稳坐东宫的慕初华知道,区区一个太子之位而已,只要他想,不,或者说只要慕玖越想,他立即就能废黜了慕初华的太子之位,扶慕玖越上位。
这是慕初华心中最深沉的一根刺。
这根刺,痛得即便到了现在,慕初华还是觉得心中钝痛,是他和宏元帝之间最难以跨越的一条鸿沟。
谁说当了太子,就注定会是下一任的君王?
君不见半途而废被废黜的太子是有多少。
宏元帝封慕玖越为王的时候,是慕初华十五岁,也就是慕玖越十二岁的时候。
那个时候,大周和北方游牧民族所建立起来的达喇之国,两国交界处已然是产生了十分激烈的摩擦,眼看着战事一触即发,宏元帝必须派兵北上,同达喇开战,以守卫大周子民疆土,也以捍卫大周泱泱大国的威严。
十五岁的慕初华,已然是少年风姿初成,常年的身居高位,让他有着足以让人膜拜的气场。
那一日,太和殿上,少年太子挥斥方遒,指点江山,那一派温温和和的气度之下,是连宏元帝都十分满意的杀伐果决,铿锵战意,看着御座之前太子言辞激烈,誓与大周共存亡的姿态,宏元帝欣慰的同时,却也感到淡淡的无可奈何。
因为……
他想派去北上作战的人,并不是慕初华。
慕初华所说,无疑是能博得满堂彩,但毕竟只是纸上谈兵。
他知道,慕初华虽饱读兵书,在战事之上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但并未入过军营,没有体验过当兵打仗,那究竟是个怎样的经历。
于是,慕初华说了许久,他手下所招拢的站在太子这边的臣子们也都说了许久,却还是不见宏元帝表态,那一刻,年少的太子殿下知道,父皇心中的既定将领,不是他。
是慕玖越。
是他的九皇弟。
是他那个从出生开始,就夺了所有光环的同父异母的兄弟。
太子缓缓收敛了神容。
早就变得寒冷的心中,却还是因着高座之上父皇的沉默,而变得再一次的寒冷。
果然,见朝中再无人说话,宏元帝一纸诏书,封慕玖越为越王,赐三十万兵权,命其领兵五十万,北上前往边疆,誓将达喇打回北方的草原去。
由此,这是慕玖越第一次领兵打仗。
按理说,年仅十二岁的少年承主将之位率领那么多的兵,去和最擅长骑马作战的达喇军队作战,这完全是无稽之谈,最大的一个笑话。
可偏生,无视了朝堂百官的种种进谏,无视了民间百姓的种种言论,宏元帝固执己见,无论如何都绝不改变旨意,坚持要让慕玖越当主将。
末了还亲自送慕玖越出城,目送着自己最得意的这个儿子,踏上其真正意义上的金戈铁马的第一步。
对,真正意义上的。
早在决定出兵北征之前,慕玖越就已经在军营里混了整整两年的时间。
两年,从最低级的一个小兵做起,就是那种即便上了战场,恐怕连敌人衣服边儿都没挨着,就直接会被砍死的毫不起眼的小兵,慕玖越没借用父皇母妃的任何力量,凭借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的往上爬,短短两年时间,若不是年纪太小难以服众,他现在已经是副将了。
所以,相较于从未去过军营看上那么一眼的慕初华,宏元帝自然而然便将重心偏向于了慕玖越。
其实不管是谁,要在这两位殿下之中选一个领兵作战,只要眼睛没瞎,怕都是会选择有着当兵经历的慕玖越。
真的是当过兵的,可没当过兵的,这完全是两码子事。
而慕玖越果然没让宏元帝失望,同时也让所有质疑的声音,彻底消失。
那时是冬天。
懿都本就地处北方,而大周和达喇的边境巫阳关,更是在北方的北方。
巫阳关,和达喇隔着一条黑水河。黑水河南岸,是大周的疆土,北岸一望无际的草原,则是达喇的土地。
那个时节,天寒地冻,巫阳关里从黑水河上来的寒风一吹,人呼出来的白气都几乎是要瞬间凝结成冰,再多再厚的袄子,都是抵挡不过漫天冰雪的摧残。
因为战火将开,又气温极低,巫阳关里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只透过没被钉实的窗户缝隙,悄悄窥视着外面街道上走过的五十万大军。
当真是五十万。
浩浩荡荡,铿铿锵锵,他们所经过的地方,无一不是带来沉重的踏地声,有战马呼哧的声音混杂在其中,竟是比呼啸的北风还要更加凛冽。
没有着任何异议,没有着任何话语,五十万大军默然无声的从街上走过。
其中三十万,便是经此一战打响了赫赫威名的越军。
那样寒冷的天气里,年纪尚小的慕玖越,本该乘坐着最保暖的马车坐辇,以真正的皇室中人的姿态,穿过巫阳关,前往黑水河。
可那一日,整个巫阳关的人,都是看得清清楚楚。
他们口中那个虽有大才,但却年少轻狂,并不具备领兵作战能力的越王小殿下,居然骑着一匹枣红的汗血宝马,一身雪衣,踏风而来。
面上是半面银色面具,身上是一袭白色衣袍。
红唇一线如丹朱,手指双华如白玉。
周身冷然风骨,满怀冷贵气度。
他年纪那样小,放在普通人家里,还只是个日日要去学堂读书的贪玩的少年郎,可偏生,他骑着马,佩着剑,带来比冰雪还要更加寒冷的凉意,让所有看到他的人,都是目瞪口呆。
这就是越王。
这就是慕玖越。
他踏风来,踏雪来,一双眼眸比天山积雪还要更冷,是让人发自骨子里的寒。
他没有穿战甲,没有系披风,就那么简简单单一袭白衣,便是倾尽了整个巫阳关的遍地风霜。
他熟稔自然的驾马前行,眸光冷到波澜不惊,那种浑然天成的贵气和威严,让五十万大军,皆尽拜服在他脚下,愿为他肝脑涂地,杀退达喇,在所不辞。
众目睽睽之下,年纪那样小的慕玖越率兵打开巫阳关城门,来到了黑水河。
因为气候实在寒冷,黑水河结了冰。
冰层极厚,大军从上过根本不会让冰层破碎——便是因为这点,达喇军队时不时的骚扰巫阳关,让巫阳关以及其余关卡城镇里的百姓,几乎是苦不堪言。
达喇人生在草原之上,最善骑马。
所以,他们的骚扰,往往都是杀了一阵,抢了一阵,就骑着马一溜烟儿的跑了,让人根本难以下手,实在是防不胜防。
不过现在,慕玖越来了。
来到黑水河南岸,抬眼望去,入目所及一片湛湛冰色,比天空还要白得更加晶莹剔透。在距离南岸并不远,不过百丈距离的北岸,达喇军队早已扎营于此,囤积着四十多万骑兵,准备着要和大周派来的军队打一场。
遥遥望着达喇的军营,慕玖越淡淡挥手,下令扎营。
竟是要在这冰层上开战的姿态。
对面,看着慕玖越如此作为,达喇那方的主将,心中十分欣喜又不屑。
——真以为这黑水河的冰很结实,能当做战场来?
因为慕玖越年纪太小,此前从上过战场,或多或少的,达喇对他很是轻视。
而慕玖越要的就是这样的轻视。
打仗,最忌轻敌。
一旦轻敌,即便是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也极有可能会败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兵手里。
所以,面对着达喇军队的嘲笑挑衅,慕玖越两耳不闻窗外事般,只安排人扎营,并开始布置着他为接下来这一战所安排的计划。
他知道黑水河的冰层,行军可以,但是绝对不适合打仗。
可他却认为,最好的战场,就是这里。
就是这样一条冰层不是太过坚固、随时会崩塌的黑水河。
想想看。
若是冰层破掉,冰上面的人掉进水中,这样冷的天气里,焉有命在?
而冰层破掉了,黑水河水势湍急,想要强行渡河,根本不可能。
最迟也要等到来年春天,否则,无人敢渡黑水河。
慕玖越很是淡然的下令,让人只带上三天的粮草,余下的,全部抛弃。
这是破釜沉舟了。
尽管没有人能理解,为什么小殿下会做出这么个举措来,但五十万大军,竟是无人敢反抗。
他们所有的质疑,所有的反抗,所有的拒绝,早在从懿都来到巫阳关的行军路上,被慕玖越给磨得一干二净。
就算是再皮的兵痞子,也抗不过他那冷血到了极致的手段。
五十万大军果真将多余粮草全部抛弃,再行运送过来的也是概不接收,只带了三天的粮草,随着慕玖越在黑水河南岸驻扎下来,和达喇对峙了不过一天,彻底习惯了黑水河这里的环境气候之后,慕玖越就下令全军开拔,准备登冰过河,去到达喇土地上。
看着慕玖越如此不按常理的举动,达喇那边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却还是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反击。
两军交战,那等动荡,那等威势,一条小小的黑水河冰面,怎能承受得住?
于是,看似坚固无比的冰层,开始一点点的坍塌,而在慕玖越的指挥之下,大周五十万军队,有意无意的,随着达喇见冰面坍塌从而仓皇的撤退,竟是直逼上北岸去,除了那么极个别身体孱弱动作缓慢的人掉进水里外,他所率领的五十万大军,全登上了北岸,登上了达喇的土地。
背后已经是没了冰层、汹涌澎湃的黑水河,前方则是蛰伏许久、蓄势待发的达喇军队。
可五十万大军,只剩下两天时间的粮草,他们退无可退。
既然不能退,那就只能打!
且还要打得惊天动地,要打得地动山摇!
否则,他们好不容易跨过了黑水河,来到了达喇的土地上,却是被达喇军队给打得如同丧家之犬,那他们岂不是丢了大周和陛下和殿下的脸?
达喇虎视眈眈他们大周多年,以往都是达喇侵犯他们大周的土地,难得他们能来到达喇的国土上,怎么着也得留下一些痕迹不是?
你之前不是骚扰我们吗?
现在风水轮流转,反过来该我们骚扰你们了!
于是,慕玖越成名之战,就此真正打响。
明明是在达喇的土地上,放眼一切都是陌生的,甚至是没有任何援军能够相助,可偏生,他冷淡而沉着的指挥着己方五十万大军,和达喇那四十多万最善骑战的军队打着,竟是将对方,给步步逼退。
逼退着,逼退着,竟是深入达喇内腹,一路掠杀过去,一边抢粮草,一边杀士兵,偶尔慕玖越还下令屠个城,他那冷血暴戾甚至是滥杀无辜的脾性,从此展露无遗。
一整个冬天,生活在草原之上素来都是无拘无束、横行霸道的达喇人,被慕玖越五十万军队给打怕了。
即便是位于更加遥远北方,被重重关卡所包围着的达喇国都,达喇的王午夜梦回,从梦中惊醒,竟会梦到那年纪小小的越王,提着剑,踏着血,神情凉薄淡漠的朝自己走来,然后举剑下划,让自己的头颅和身体彻底分离开来,再取出一方绣着墨兰的帕子,慢条斯理的擦拭剑上属于自己的血迹。
慕玖越的杀名,俨然是深入人心。
而因为不到春天,黑水河不能渡,任凭达喇的王如何求和反击,慕玖越都未曾松口,只一个劲儿的朝达喇深处前进着,所过之处,一派横尸荒野,血流成河。
慕玖越在达喇里打得欢,一路几乎是畅通无阻,这样的战绩传回大周去,举国上下,皆是为越王殿下庆祝欢腾。
瞧瞧!
你达喇之前不是嚣张得跟爹妈是天王老子吗?
你达喇之前不是天天来骚扰我大周的边境吗?
你达喇之前不是屠了我大周好几十个城镇吗?
现在我们越王率兵直接打你老窝里去了!
我们越王也嚣张,我们越王也屠城!
怎么样,被屠得连半个屁都不敢放出来吧!
什么,不服气?
不服气,好啊,有本事你把我们越王给打回大周来,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你来啊,来啊!
慕玖越将达喇打到连脾气都不会发了,饶是慕初华,也是不禁对自己这么个九皇弟,感到十分的佩服。
慕初华心中清楚,若是换做自己的话,自己率领着五十万大军去巫阳关,恐怕现在的自己,应当还正在那寒风凛冽之中苦苦思索着该动用怎样的战术,才能将达喇的军队逼退。
而不是像慕玖越这样,不仅逼退达喇那四十多万骑兵,甚至还深入敌国国土,打得达喇的王都是没了脾气。
繁华的京城里,年少的太子,有史以来,第一次为自己这个九皇弟,感到深深的折服和叹息。
慕玖越他……
真的很厉害。
很厉害。
不愧是所有人都看好的。
几个月后,寒冬结束,终于开春。
在达喇土地上糟蹋了整整一个季度之久的慕玖越,也终于在达喇的王第不知多少次的求和下,松口了,说要和达喇签订一个条约,谈妥了,他这便启程带兵回大周;谈不妥,那就只好再继续打,打到达喇能和他谈妥。
这般威胁之下,达喇的王如何还敢不和他谈妥,任他漫天要价,任他海口狂开,总算将这尊煞神给送离了达喇国土。
不过达喇的王真的软弱如斯?
不可能。
所以,慕玖越在领兵要回大周的时候,被压着打了许久时间的达喇,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反击。
这一反击,竟是集结了整整八十万军队,要去反击还剩下三十来万军队的慕玖越。
而慕玖越似乎对此早有预料,急速行军至黑水河前,反手,竟是放了一把火。
那时已是春天,万物复苏,达喇的草原上一片春意盎然欣欣向荣。
这么一把火,不仅烧了黑水河以北的大片草原,更是烧了达喇人的心。
他们没有想到,只是这么一把火而已,慕玖越就率兵安然渡河,将整整八十万骑兵,给尽数的阻拦在了火后。
等火势好不容易灭掉,达喇八十万骑兵还想要继续反击,却是骇然发现,不过这两天时间,慕玖越已然将巫阳关给打造成了一个铁桶般的存在,有着从懿都方向重新调来的四十万大军,连同三十万越军一起,共同守卫着巫阳关,按兵不动的等待着达喇的反击。
如此,大周这边慕玖越拥兵七十万,达喇派出的则有八十万。
达喇的王被慕玖越压着打了那么久,就是泥做的人,也未免有着火气,于是达喇王一个下令,反击反击反击!
全体反击!
不把慕玖越这头小老虎的门牙给打掉,特么他就不是达喇的王!
于是,一场惊天大战,彻底爆发。
这一战,又是打了整整一个季度。
最终,达喇王果然再次被打得没脾气,残兵败将灰头土脸的渡过黑水河,回了达喇,从此龟缩在黑水河北岸,再不敢冒头。
可这样一来,慕玖越就不高兴了。
敢情你达喇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打不过就拍拍屁股滚回老窝去,打得过就使劲屠我大周子民了?
那我之前在你那里屠的算个什么,你不给我长记性是吧?
那本王就把你打到长记性!
慕玖越重新率兵前往达喇。
而大周建朝百年,国强兵盛,慕玖越在巫阳关和达喇耗了整整三年,竟也没让大周的国库吃紧。
这三年,他将达喇打到见他就望风而逃,再也不敢在大周边境兴风作浪,却也固守着黑水河北岸的疆土,拼死了也不让慕玖越占领一分一毫。
索性那时候的慕玖越对那大草原没什么兴趣,宏元帝也是不打算在大周内乱结束之前去吞并别国的疆土以免让大周陷入更深层的混乱,于是,三年后,彻底奠定了威名的慕玖越,终于是班师回朝。
那时候,他十五岁,慕初华十九岁。
回京后没多久,就是太子弱冠大婚,慕玖越便留了下来,再也没去巫阳关。
他虽不去,可杀名仍在,达喇的人仍旧不敢造次。
大周边境从此进入了短暂的和平期,宏元帝开始着手处理朝堂内政,想要为慕玖越铲除一切一切的障碍。
这障碍,自然包括太子慕初华。
如今,慕初华当朝中毒昏倒,所有矛头直指慕玖越。
看着逆光而来的人,风华绝代,迤逦万千,宏元帝的心中,缓缓平静下来。
只要他来,一切,就都足以解决。
87、倾尽天下
重生之有子无谋 作者:乃乃
87、倾尽天下
“越王殿下觐见——”
太监唱喏刚刚响起,正争论不休的人立即都住了口,然后纷纷转头朝着御书房殿门看去。
便见傍晚光芒昏暗,昏黄的光线从大开着的殿门外投射进来,和殿内已经点亮的灯光糅合在一起,亮却不刺眼,明却不灼目,透着点滴暖色,丝丝缕缕铺陈开来,似是能就此照亮人心底的阴霾。
华光明媚,殿外夕阳如血,夜幕即将降临。
有清风自外缓缓吹来,为尚带着黄昏余热的殿宇,吹开漫天微冷冰雪之寒。
寒,却不冻人三尺,只吹得人感觉有些冷,情不自禁便要收敛起所有外露的情绪来。
而随着淡淡光线漫步进来的人,一身素白如雪,好似任何尘埃都无法沾染的纯净无暇,夕阳为他裁剪出三分璀璨,七分华贵。他走过来,眼角的蓝宝石背光闪烁着华丽而冷淡的色彩,令他看起来极度的冷贵自矜,世人难出其右。
满头乌黑的发只简单簪了一支银色玉簪而已,漆黑瀑布一般的垂在他身后,根根尽是极致的黑,同白得让人心惊的衣交相呼应,带来一种视觉上的强烈冲击。
仿若一副泼墨山水,他是其中最为冷艳的一抹颜色。
冷,却艳,有着一种谁都无法比拟的丽色。
这,就是越王。
这就是慕玖越,一个在亲父宏元帝眼中,都觉得无比神秘傲慢的男人。
见越王终于来了,御书房内,所有和他敌对的、和他不敌对的人,当即统统俯身行礼:“参见越王。”
每个人都低着头,连眼角都不敢去扫一扫。
甚至是屏住了呼吸,以一种连面对着宏元帝都没有的恭敬姿态,迎接着这个人的到来。
似乎多看了那么一眼,就会是对他的亵渎。
这种感觉,这种感觉。
面对宏元帝是没有的,面对太子慕初华也是没有的。
整个朝堂之上官员成百上千,整个皇宫之中贵人随处可见。
可即便如此,那么那么多的人里,任谁风华无双,任谁恩宠万代,却都敌不过这么一个慕玖越。
越王,慕玖越。
天下之大,也不过这一个而已。
宏元帝正襟危坐在御案之后,目光之中带着淡淡的欣慰和骄傲,看着从殿外步入的人。
这是他的儿子。
明明不是嫡长子,明明不是正宫皇后所出,明明不是最适合继承他皇位的人。
可偏生,他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从稳婆手中接过刚从漱皇贵妃肚子里滑落出来的孩子,低头看着温软的绸布之中,小小的孩子不像寻常婴儿那般看起来红通通皱巴巴的,而是带着先天的娇嫩,似是冰肌玉骨,春意秋水,再美再好的景,都抵不过小小婴儿睁开眼的时候,漆黑眸中那一点淡淡的金芒。
即便隔了二十年岁月,但宏元帝至今还犹自清楚的记得,便是那一点点金芒,好像一轮小太阳一样,照亮了整个皇宫,照亮了他身为帝皇注定一生孤凉的心。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他这辈子最宠爱的人,诞生了,来到他的身边。
他多么喜爱这个小小的孩子。
看着这个小娃娃,比菩萨身边的仙童还要更加可爱,那墨玉一样乌黑的眼睛,春花一样柔软的嘴唇,就算是头上细细的绒毛,看在他眼中,他也觉得这孩子是此生上天带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那一瞬间,宏元帝觉得自己就算立即将整个江山社稷都捧到这个孩子的手中,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他想立他为储君。
他想亲手将他培养成自己最好最中意最完美的继承人。
他想看着他在自己立下继位诏书之后,他能穿着明黄的五爪金龙袍,佩着十二珠金冕龙冠,在文武百官的朝拜之下,步步逶迤而上,坐上天地间最为崇高的位置,俯瞰天下,享受万民的膜拜。
他多想,他多想。
想到恨不得立即就能下了废黜慕初华太子之位的圣旨,恨不得立即就能把宫里其他的皇子公主都给屏蔽了去,恨不得立即就能亲眼目睹着他坐上高高的龙椅。
然而,所有的冲动终究在瞬间归于平静。
他低头深切凝视着怀中的孩子,觉得心脏从未如此的温暖柔软。
都说天家无情。
但此刻他却是想,天家并不是无情,只是有情都被种种龌龊肮脏利益熏心给消磨了,所以有情也变成了无情,即便是同床共枕的皇后,和他也是人心隔着肚皮,夫妻情分早在时光流逝间变得淡漠。
所以才会选秀,纳妃,临幸,待子。
谁说后宫佳丽三千,坐拥后宫的皇帝就一定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了?
当时他后宫不过寥寥十几人,皇后是他发妻,是从太子妃一路扶摇直上坐到了凤位的,于情于理他对皇后都是有着或多或少的情分。
可唯一的情感,他却是给了漱皇贵妃。
给了怀中这个孩子的母亲。
遥想两年前初见,天子脚下繁华奢贵,繁春时节,万千梨花开得如火如荼,洁白如茫茫雪絮,他不经意间回头一望,便见少女独立茫茫天地间,一抹清幽雅致,是开得再盛的梨花也堪比不了的好颜色。
从此,再倾城的姿色,都无法掩盖少女那如幽谷清兰般的淡雅幽美。
他宠她如命,让她坐上了只在皇后之下的皇贵妃的位置。
而皇后之位,王皇后的母族实在强大,尤其是现任国舅爷,手中所掌握着的政权,是个跺上那么一脚,整个朝堂也要随之抖三抖的强人,在合适的时机到来之前,他并不会对国舅爷轻举妄动。
所以,只能隐忍,隐忍,再隐忍。
隐忍到一切再也隐忍不了的时候,他想为漱皇贵妃做什么,他想为怀中这个孩子做什么,皆不会有任何的阻拦。
王皇后知道宏元帝并不爱她。
她知道宏元帝一直喜欢并真正爱慕着的,是那个皇贵妃,是那个比自己看起来还要更加高贵的女人。
拜过堂、结了发的夫君,爱的不是自己这个妻,爱的是一个见到了自己也要三拜九叩的妾。
这是作为一个女人最悲哀的了悟。
但王皇后并不是太过在意。
毕竟是豪门世家里出来的人,王皇后在后宫里最重要的不是争宠,不是加强自己的后位,她所需要做的,是借着自己是皇后的这个方便,为她背后的家族大开朝堂之上的便利之门。
尽管后宫不得干政,这是任何朝代都会定下的一条铁律。
但纵观历史,不论哪个朝代,哪个国家,哪个皇后不会把时候伸到朝堂,哪个皇后不会利用着自己的身份去做些多多少少都算是见不得的人事?
这太常见了,只要不动摇到皇帝的根本,皇帝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挑破这层窗户纸。
宏元帝也是如此。
王皇后并不如何争宠,只是简单稳固着自己在后宫里的地位,更多的将心思放到了朝堂上,但并未波及到他的底线,宏元帝也就懒得管。
发妻虽是发妻,但也只是发妻而已,他对王皇后只有夫妻之情,并未有真正的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
幸而他遇到了漱皇贵妃。
在最好的时节、最好的年纪,遇到了那样一个女人。
多好。
他爱着漱皇贵妃,如今也爱着她为他生育的儿子。
那个时候,他觉得这样的他,才算是世间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有深爱着的女人,有疼爱着的儿子。
天底下最简单的幸福,亦不过如此。
因儿子出生之前,上头已经有了八个兄姐,宏元帝抱着玉雕一般精致的小婴儿,在漱皇贵妃面前沉吟了片刻,方才郑重道:“爱妃,他排行老九,朕为他取名‘越’字,爱妃觉得如何?”
——不过一个皇子名字而已,居然还要询问后宫妃嫔的意见。
漱皇贵妃毕竟有着九方家血脉,体质不同于常人,她生下儿子后,并不十分的疲惫。闻言她微微笑了笑,笑容带着女性特有的温润柔软,以及她个人独有的清幽高贵:“那么陛下,为什么要给他取‘越’字呢?”
越。
超越,跨越。
陛下这可是在意味着什么?
漱皇贵妃笑得眸中波光四溢。
有着一直都潜伏在暗中,谁也看不见的野心,悄悄从最黑暗的地方攀沿而出,恍惚瞬间便要席卷了整个后宫。
而事实证明,她没有想错。
那个时候,尚还充斥着淡淡血腥味道的被临时当做了产房的椒漱宫内殿里,九五之尊的天子怀抱着自己第九个孩子,语气郑重而严肃。
“越,朕赐他‘玖越’之名。九,乃极之数,从此以往,再来的人,将不会有任何一人能越过他的头顶。”
宏元帝抱着小小的似乎非常乖巧,并不哭闹的婴儿,声音带着天家特有的冷漠。
“就算是华,有朝一日,也不得越过他。任何胆敢阻拦他的人,朕都会替他铺路摘除。”
华。
这是指慕初华了。
彼时的慕初华,已然有着三四岁大,正接受着太子太傅的启蒙教育,天资虽出众,算是个不错的储君,但宏元帝每每看着自己的这第一个儿子,却都无法产生多么亲近的情愫。
直至怀中这个孩子出生。
宏元帝眉宇间缓缓的柔和下来。
他抱着孩子在漱皇贵妃身边坐下来,将孩子递到她眼前,让她看一看她怀胎十月方才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
“名,朕取了。至于字,你取吧。”
漱皇贵妃思忖着那一个“越”字,良久,唇边笑容温软到了极点。
她伸手接过孩子,温柔的抚摸着孩子柔滑娇嫩的小脸,目光中带着为人母的慈爱,同时也带着难以压制的野心昭昭的光芒。
——是了。
她是九方家嫡女,生来便高贵无比,却抛弃凤鸣城里至高无上的地位,千里迢迢来到这大周朝,入主后宫,成为宏元帝三千佳丽之中的一员。
尽管贵为皇贵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得陛下盛宠不衰,她比王皇后还要更得女人们的嫉妒。
看这样子,她这一生,似乎也是圆满了。
但谁能说,每一个入了宫的女人,都没有着野心,没有着欲望?
有的,全都有的。
即便是她,也不例外。
皇后凤位——
这可是天下间每一个女人,都最为眼红的位置。
漱皇贵妃笑着,笑得温柔而又野心勃勃。
“既然大名叫越,那么……字长渊。既有越,岂不是深渊也可越得?”她说着,抬眸看向宏元帝,语气清幽,“陛下觉得如何?”
宏元帝心中已有从今往后要扶持慕玖越上位的心思,面对着蛰伏了整整两年时间,如今终于要暴露了潜藏在最深处的真面目的漱皇贵妃,他不仅没有着任何被欺骗的愤怒和责怪,甚至他还觉得心情很好,望向爱人的眼中,盛满了欣赏之色。
名玖越,字长渊。
这个名和这个字,当真都是极好。
极好极好,好到他再想不出什么合适的字来。
于是,慕玖越的大名和字讳,如此便定了下来。
只是漱皇贵妃有意无意,只将孩子的名字传出了椒漱宫,有关孩子的字,则只她和宏元帝两个人知道。
如此,慕玖越,九方长渊。
一个是慕氏皇室九皇子殿下,日后的越王殿下;一个是凤鸣城九方家少主,日后的九方家家主。
这样两个看似毫无关联,实则却都出在同一人身上的身份,并不为人所知晓它们背后所代表着的真正含义。
哪怕是凤鸣城里的人,也只知道九方家少主常年历练在外,并不知道这个少主,实则还有着那么一个大周未来帝皇的身份。
漱皇贵妃对秘密的把守,向来是公认的严密。暗地里,她为儿子挑选了九方家里最好最厉害的暗卫,尤其是经历过最初那次绑架后,她比谁都要更看重儿子的安危;她将儿子所拥有的这双重身份所需要学习的东西,全数的教给他,尽心尽力,请来大周朝最富学识的老夫子,请来江湖上最具权威的高手,力求把他打造成一个文武双全、有勇有谋、又能端得起整个天下的人。
她看着自己的儿子,轻声而坚定的他耳畔道:“长渊,你是天底下最高贵的人,凤鸣城的未来,大周朝的未来,都掌握在你的手中。”
她循循善诱:“这江山万里,只要你想,就全是你的。”
她说:“只要你想,就是你的。”
这是身为后宫之中的女人,对儿子最深沉的念想。
就算是王皇后,也多次的对慕初华耳提面命,你是太子,你是储君,你是大周下一任的帝皇,你要肩负得起你身上的责任。
所以慕初华很努力的学习吸收着一切的知识,试图让自己成为能够担当得起一切的人。
可慕玖越显然比慕初华更给力。
他继承了九方家的血脉,同时也继承了慕氏的血脉,本就和寻常人不同的他,从很小的时候便展现出了极其惊人的天赋,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刀枪棍棒、剑戟弩弓,沙盘战局、兵书器械,帝王之术、御下之道,但凡他接触过,他全是一学便会。
举一反三,那简直是太常见的事。
更多的,有时候老师教给他的东西,他反过来,竟能将老师给说得哑口无言。
他真的是一个天才。
公认的,谁都无法反驳的,天才。
天生的帝皇命。
这样的天才之名、帝皇之命,让所有人都忽略了他不过是个排行第九的皇子而已,还并非是皇后嫡出,充其量只是个庶子,按照大周律法,并不是最适合的继承皇位的人选。
可看着他如此出众,如此惊才绝艳。
所有人,包括王皇后在内,全都失声。
当一个人优秀到了极点,那些所谓的缺点、遗憾,就已经不重要了。
已经无法成为用来抹黑他的污点。
他名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响。
拥有着这样的天资,宏元帝龙心大悦,曾当着无数宫人的面,赞他“朕后宫三千,诞下龙子龙女各有风采。独九子玖越,乃天生帝皇之命,天意昭昭,普天之下莫敢不从”。
就算是专门教导慕初华的太子太傅,也是曾拿他和慕初华对比:“殿下之才,如能有九殿下十之三四,臣呕心沥血也当全心教导辅佐殿下。”
可见慕玖越是有多适合坐上那个位置。
他所表现出来的天资越高,宏元帝便越是宠爱他。
按理说,身为帝王,真正疼宠一个儿子,那是不能放到明面上来的,最恰当的做法,就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闻不问,然后全力的去捧着另一个儿子,用另一个儿子来吸引别人的目光,从而保全自己最疼爱的儿子。
宏元帝知道自己也该这样做。
可他实在太过疼爱慕玖越了,并不愿意让慕玖越受半点的委屈。
好在慕玖越也是个争气的,从小就懂得该如何利用自己的身份来达到自己想要的,即便没有着怎样的野心,也偏生被熏陶出了野心。
于是,封赐越王,掌三十万兵权,握半壁虎符,宏元帝让慕玖越享受到了连慕初华都不曾有过的殊荣。
真真正正是殊荣,他将自己对慕玖越的宠爱,毫不遮掩的摆在了明面上。
他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是有多疼爱自己这个儿子,他是有多看重自己这个儿子。
他毫不介意的让稳坐东宫的慕初华知道,区区一个太子之位而已,只要他想,不,或者说只要慕玖越想,他立即就能废黜了慕初华的太子之位,扶慕玖越上位。
这是慕初华心中最深沉的一根刺。
这根刺,痛得即便到了现在,慕初华还是觉得心中钝痛,是他和宏元帝之间最难以跨越的一条鸿沟。
谁说当了太子,就注定会是下一任的君王?
君不见半途而废被废黜的太子是有多少。
宏元帝封慕玖越为王的时候,是慕初华十五岁,也就是慕玖越十二岁的时候。
那个时候,大周和北方游牧民族所建立起来的达喇之国,两国交界处已然是产生了十分激烈的摩擦,眼看着战事一触即发,宏元帝必须派兵北上,同达喇开战,以守卫大周子民疆土,也以捍卫大周泱泱大国的威严。
十五岁的慕初华,已然是少年风姿初成,常年的身居高位,让他有着足以让人膜拜的气场。
那一日,太和殿上,少年太子挥斥方遒,指点江山,那一派温温和和的气度之下,是连宏元帝都十分满意的杀伐果决,铿锵战意,看着御座之前太子言辞激烈,誓与大周共存亡的姿态,宏元帝欣慰的同时,却也感到淡淡的无可奈何。
因为……
他想派去北上作战的人,并不是慕初华。
慕初华所说,无疑是能博得满堂彩,但毕竟只是纸上谈兵。
他知道,慕初华虽饱读兵书,在战事之上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但并未入过军营,没有体验过当兵打仗,那究竟是个怎样的经历。
于是,慕初华说了许久,他手下所招拢的站在太子这边的臣子们也都说了许久,却还是不见宏元帝表态,那一刻,年少的太子殿下知道,父皇心中的既定将领,不是他。
是慕玖越。
是他的九皇弟。
是他那个从出生开始,就夺了所有光环的同父异母的兄弟。
太子缓缓收敛了神容。
早就变得寒冷的心中,却还是因着高座之上父皇的沉默,而变得再一次的寒冷。
果然,见朝中再无人说话,宏元帝一纸诏书,封慕玖越为越王,赐三十万兵权,命其领兵五十万,北上前往边疆,誓将达喇打回北方的草原去。
由此,这是慕玖越第一次领兵打仗。
按理说,年仅十二岁的少年承主将之位率领那么多的兵,去和最擅长骑马作战的达喇军队作战,这完全是无稽之谈,最大的一个笑话。
可偏生,无视了朝堂百官的种种进谏,无视了民间百姓的种种言论,宏元帝固执己见,无论如何都绝不改变旨意,坚持要让慕玖越当主将。
末了还亲自送慕玖越出城,目送着自己最得意的这个儿子,踏上其真正意义上的金戈铁马的第一步。
对,真正意义上的。
早在决定出兵北征之前,慕玖越就已经在军营里混了整整两年的时间。
两年,从最低级的一个小兵做起,就是那种即便上了战场,恐怕连敌人衣服边儿都没挨着,就直接会被砍死的毫不起眼的小兵,慕玖越没借用父皇母妃的任何力量,凭借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的往上爬,短短两年时间,若不是年纪太小难以服众,他现在已经是副将了。
所以,相较于从未去过军营看上那么一眼的慕初华,宏元帝自然而然便将重心偏向于了慕玖越。
其实不管是谁,要在这两位殿下之中选一个领兵作战,只要眼睛没瞎,怕都是会选择有着当兵经历的慕玖越。
真的是当过兵的,可没当过兵的,这完全是两码子事。
而慕玖越果然没让宏元帝失望,同时也让所有质疑的声音,彻底消失。
那时是冬天。
懿都本就地处北方,而大周和达喇的边境巫阳关,更是在北方的北方。
巫阳关,和达喇隔着一条黑水河。黑水河南岸,是大周的疆土,北岸一望无际的草原,则是达喇的土地。
那个时节,天寒地冻,巫阳关里从黑水河上来的寒风一吹,人呼出来的白气都几乎是要瞬间凝结成冰,再多再厚的袄子,都是抵挡不过漫天冰雪的摧残。
因为战火将开,又气温极低,巫阳关里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只透过没被钉实的窗户缝隙,悄悄窥视着外面街道上走过的五十万大军。
当真是五十万。
浩浩荡荡,铿铿锵锵,他们所经过的地方,无一不是带来沉重的踏地声,有战马呼哧的声音混杂在其中,竟是比呼啸的北风还要更加凛冽。
没有着任何异议,没有着任何话语,五十万大军默然无声的从街上走过。
其中三十万,便是经此一战打响了赫赫威名的越军。
那样寒冷的天气里,年纪尚小的慕玖越,本该乘坐着最保暖的马车坐辇,以真正的皇室中人的姿态,穿过巫阳关,前往黑水河。
可那一日,整个巫阳关的人,都是看得清清楚楚。
他们口中那个虽有大才,但却年少轻狂,并不具备领兵作战能力的越王小殿下,居然骑着一匹枣红的汗血宝马,一身雪衣,踏风而来。
面上是半面银色面具,身上是一袭白色衣袍。
红唇一线如丹朱,手指双华如白玉。
周身冷然风骨,满怀冷贵气度。
他年纪那样小,放在普通人家里,还只是个日日要去学堂读书的贪玩的少年郎,可偏生,他骑着马,佩着剑,带来比冰雪还要更加寒冷的凉意,让所有看到他的人,都是目瞪口呆。
这就是越王。
这就是慕玖越。
他踏风来,踏雪来,一双眼眸比天山积雪还要更冷,是让人发自骨子里的寒。
他没有穿战甲,没有系披风,就那么简简单单一袭白衣,便是倾尽了整个巫阳关的遍地风霜。
他熟稔自然的驾马前行,眸光冷到波澜不惊,那种浑然天成的贵气和威严,让五十万大军,皆尽拜服在他脚下,愿为他肝脑涂地,杀退达喇,在所不辞。
众目睽睽之下,年纪那样小的慕玖越率兵打开巫阳关城门,来到了黑水河。
因为气候实在寒冷,黑水河结了冰。
冰层极厚,大军从上过根本不会让冰层破碎——便是因为这点,达喇军队时不时的骚扰巫阳关,让巫阳关以及其余关卡城镇里的百姓,几乎是苦不堪言。
达喇人生在草原之上,最善骑马。
所以,他们的骚扰,往往都是杀了一阵,抢了一阵,就骑着马一溜烟儿的跑了,让人根本难以下手,实在是防不胜防。
不过现在,慕玖越来了。
来到黑水河南岸,抬眼望去,入目所及一片湛湛冰色,比天空还要白得更加晶莹剔透。在距离南岸并不远,不过百丈距离的北岸,达喇军队早已扎营于此,囤积着四十多万骑兵,准备着要和大周派来的军队打一场。
遥遥望着达喇的军营,慕玖越淡淡挥手,下令扎营。
竟是要在这冰层上开战的姿态。
对面,看着慕玖越如此作为,达喇那方的主将,心中十分欣喜又不屑。
——真以为这黑水河的冰很结实,能当做战场来?
因为慕玖越年纪太小,此前从上过战场,或多或少的,达喇对他很是轻视。
而慕玖越要的就是这样的轻视。
打仗,最忌轻敌。
一旦轻敌,即便是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也极有可能会败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兵手里。
所以,面对着达喇军队的嘲笑挑衅,慕玖越两耳不闻窗外事般,只安排人扎营,并开始布置着他为接下来这一战所安排的计划。
他知道黑水河的冰层,行军可以,但是绝对不适合打仗。
可他却认为,最好的战场,就是这里。
就是这样一条冰层不是太过坚固、随时会崩塌的黑水河。
想想看。
若是冰层破掉,冰上面的人掉进水中,这样冷的天气里,焉有命在?
而冰层破掉了,黑水河水势湍急,想要强行渡河,根本不可能。
最迟也要等到来年春天,否则,无人敢渡黑水河。
慕玖越很是淡然的下令,让人只带上三天的粮草,余下的,全部抛弃。
这是破釜沉舟了。
尽管没有人能理解,为什么小殿下会做出这么个举措来,但五十万大军,竟是无人敢反抗。
他们所有的质疑,所有的反抗,所有的拒绝,早在从懿都来到巫阳关的行军路上,被慕玖越给磨得一干二净。
就算是再皮的兵痞子,也抗不过他那冷血到了极致的手段。
五十万大军果真将多余粮草全部抛弃,再行运送过来的也是概不接收,只带了三天的粮草,随着慕玖越在黑水河南岸驻扎下来,和达喇对峙了不过一天,彻底习惯了黑水河这里的环境气候之后,慕玖越就下令全军开拔,准备登冰过河,去到达喇土地上。
看着慕玖越如此不按常理的举动,达喇那边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却还是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反击。
两军交战,那等动荡,那等威势,一条小小的黑水河冰面,怎能承受得住?
于是,看似坚固无比的冰层,开始一点点的坍塌,而在慕玖越的指挥之下,大周五十万军队,有意无意的,随着达喇见冰面坍塌从而仓皇的撤退,竟是直逼上北岸去,除了那么极个别身体孱弱动作缓慢的人掉进水里外,他所率领的五十万大军,全登上了北岸,登上了达喇的土地。
背后已经是没了冰层、汹涌澎湃的黑水河,前方则是蛰伏许久、蓄势待发的达喇军队。
可五十万大军,只剩下两天时间的粮草,他们退无可退。
既然不能退,那就只能打!
且还要打得惊天动地,要打得地动山摇!
否则,他们好不容易跨过了黑水河,来到了达喇的土地上,却是被达喇军队给打得如同丧家之犬,那他们岂不是丢了大周和陛下和殿下的脸?
达喇虎视眈眈他们大周多年,以往都是达喇侵犯他们大周的土地,难得他们能来到达喇的国土上,怎么着也得留下一些痕迹不是?
你之前不是骚扰我们吗?
现在风水轮流转,反过来该我们骚扰你们了!
于是,慕玖越成名之战,就此真正打响。
明明是在达喇的土地上,放眼一切都是陌生的,甚至是没有任何援军能够相助,可偏生,他冷淡而沉着的指挥着己方五十万大军,和达喇那四十多万最善骑战的军队打着,竟是将对方,给步步逼退。
逼退着,逼退着,竟是深入达喇内腹,一路掠杀过去,一边抢粮草,一边杀士兵,偶尔慕玖越还下令屠个城,他那冷血暴戾甚至是滥杀无辜的脾性,从此展露无遗。
一整个冬天,生活在草原之上素来都是无拘无束、横行霸道的达喇人,被慕玖越五十万军队给打怕了。
即便是位于更加遥远北方,被重重关卡所包围着的达喇国都,达喇的王午夜梦回,从梦中惊醒,竟会梦到那年纪小小的越王,提着剑,踏着血,神情凉薄淡漠的朝自己走来,然后举剑下划,让自己的头颅和身体彻底分离开来,再取出一方绣着墨兰的帕子,慢条斯理的擦拭剑上属于自己的血迹。
慕玖越的杀名,俨然是深入人心。
而因为不到春天,黑水河不能渡,任凭达喇的王如何求和反击,慕玖越都未曾松口,只一个劲儿的朝达喇深处前进着,所过之处,一派横尸荒野,血流成河。
慕玖越在达喇里打得欢,一路几乎是畅通无阻,这样的战绩传回大周去,举国上下,皆是为越王殿下庆祝欢腾。
瞧瞧!
你达喇之前不是嚣张得跟爹妈是天王老子吗?
你达喇之前不是天天来骚扰我大周的边境吗?
你达喇之前不是屠了我大周好几十个城镇吗?
现在我们越王率兵直接打你老窝里去了!
我们越王也嚣张,我们越王也屠城!
怎么样,被屠得连半个屁都不敢放出来吧!
什么,不服气?
不服气,好啊,有本事你把我们越王给打回大周来,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你来啊,来啊!
慕玖越将达喇打到连脾气都不会发了,饶是慕初华,也是不禁对自己这么个九皇弟,感到十分的佩服。
慕初华心中清楚,若是换做自己的话,自己率领着五十万大军去巫阳关,恐怕现在的自己,应当还正在那寒风凛冽之中苦苦思索着该动用怎样的战术,才能将达喇的军队逼退。
而不是像慕玖越这样,不仅逼退达喇那四十多万骑兵,甚至还深入敌国国土,打得达喇的王都是没了脾气。
繁华的京城里,年少的太子,有史以来,第一次为自己这个九皇弟,感到深深的折服和叹息。
慕玖越他……
真的很厉害。
很厉害。
不愧是所有人都看好的。
几个月后,寒冬结束,终于开春。
在达喇土地上糟蹋了整整一个季度之久的慕玖越,也终于在达喇的王第不知多少次的求和下,松口了,说要和达喇签订一个条约,谈妥了,他这便启程带兵回大周;谈不妥,那就只好再继续打,打到达喇能和他谈妥。
这般威胁之下,达喇的王如何还敢不和他谈妥,任他漫天要价,任他海口狂开,总算将这尊煞神给送离了达喇国土。
不过达喇的王真的软弱如斯?
不可能。
所以,慕玖越在领兵要回大周的时候,被压着打了许久时间的达喇,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反击。
这一反击,竟是集结了整整八十万军队,要去反击还剩下三十来万军队的慕玖越。
而慕玖越似乎对此早有预料,急速行军至黑水河前,反手,竟是放了一把火。
那时已是春天,万物复苏,达喇的草原上一片春意盎然欣欣向荣。
这么一把火,不仅烧了黑水河以北的大片草原,更是烧了达喇人的心。
他们没有想到,只是这么一把火而已,慕玖越就率兵安然渡河,将整整八十万骑兵,给尽数的阻拦在了火后。
等火势好不容易灭掉,达喇八十万骑兵还想要继续反击,却是骇然发现,不过这两天时间,慕玖越已然将巫阳关给打造成了一个铁桶般的存在,有着从懿都方向重新调来的四十万大军,连同三十万越军一起,共同守卫着巫阳关,按兵不动的等待着达喇的反击。
如此,大周这边慕玖越拥兵七十万,达喇派出的则有八十万。
达喇的王被慕玖越压着打了那么久,就是泥做的人,也未免有着火气,于是达喇王一个下令,反击反击反击!
全体反击!
不把慕玖越这头小老虎的门牙给打掉,特么他就不是达喇的王!
于是,一场惊天大战,彻底爆发。
这一战,又是打了整整一个季度。
最终,达喇王果然再次被打得没脾气,残兵败将灰头土脸的渡过黑水河,回了达喇,从此龟缩在黑水河北岸,再不敢冒头。
可这样一来,慕玖越就不高兴了。
敢情你达喇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打不过就拍拍屁股滚回老窝去,打得过就使劲屠我大周子民了?
那我之前在你那里屠的算个什么,你不给我长记性是吧?
那本王就把你打到长记性!
慕玖越重新率兵前往达喇。
而大周建朝百年,国强兵盛,慕玖越在巫阳关和达喇耗了整整三年,竟也没让大周的国库吃紧。
这三年,他将达喇打到见他就望风而逃,再也不敢在大周边境兴风作浪,却也固守着黑水河北岸的疆土,拼死了也不让慕玖越占领一分一毫。
索性那时候的慕玖越对那大草原没什么兴趣,宏元帝也是不打算在大周内乱结束之前去吞并别国的疆土以免让大周陷入更深层的混乱,于是,三年后,彻底奠定了威名的慕玖越,终于是班师回朝。
那时候,他十五岁,慕初华十九岁。
回京后没多久,就是太子弱冠大婚,慕玖越便留了下来,再也没去巫阳关。
他虽不去,可杀名仍在,达喇的人仍旧不敢造次。
大周边境从此进入了短暂的和平期,宏元帝开始着手处理朝堂内政,想要为慕玖越铲除一切一切的障碍。
这障碍,自然包括太子慕初华。
如今,慕初华当朝中毒昏倒,所有矛头直指慕玖越。
看着逆光而来的人,风华绝代,迤逦万千,宏元帝的心中,缓缓平静下来。
只要他来,一切,就都足以解决。
87、倾尽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