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 作者:阿辞姑娘
姜氏乃将士之后,手握重兵之权,功高震主,岂有不败之理。
所以当她知晓他和君长乐私定了终身时,是不同意的,不是因为世俗伦常,而是因为世事难料。
可他那时年幼,一日尝甜便不知苦滋味。
以为这世间所有的阴差阳错,都是可以回头的不定之数。
但他错了,错得离谱。
如执棋对弈,一步错,哪怕手中子永不尽,下得愈多,便错得愈多,最终也只有满盘皆输一个结局。
封九黎怔怔地走在桃花长街之上,蹁跹坠落的粉色桃花自他身边落下,明明是满目的艳,他却只瞧了满眼的灰,仿佛这一生里他再也不会再见到一点鲜艳的花色——处处都是枯败和死寂。
这极为热闹的繁盛之境里,笙歌不歇,笑声不绝,封九黎望着从他身边双双牵手而过的行人,似乎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容貌绝艳的紫衣少年站在他面前的模样——如绸如缎,秀美锦之。
“世间百种凄惨,最惨不过客死他乡。”他站在牢里的铁栏前,茶色的眼瞳清澈如镜,里头像是沉淀了他此生所有的挚爱与深情,“我不能救你姜家,但我一定要救你走。”
封九黎怔怔地笑着抬头,目光穿过桃花枝杈,望向无边的天际。
——这世间最远的路,便是这回乡的归途。因为人一旦死了,前世那些恩怨便跟着一同逝去,即使乡音乡景近在耳侧,历历在目,回家之路却难以勾勒,没有人能记得回家的路。
生前少年觉得最凄惨的事,竟然落在了他的身上。
为什么要那么傻,要留在原地不肯回家?是怕我回来后找不到你吗?
“你别怕,客死他乡又如何?”他垂着头,望着脚下漂亮的粉桃瓣低低地笑着,“回家的路我替你记着,不管多远,我都会陪你走回去。”
一月之后。
北幽帝宫中,已经登基为帝的宴辉路过御花园中,余光瞥见一朵盛得极艳的粉紫牡丹时,忽然驻足端详了一会,问身边的近侍福乐道:“魏紫开了?”
福乐恭敬地答道:“是的陛下,已经开了一个多月了。”
“古人诗云‘一年春色摧残尽,再觅姚黄魏紫看’。”宴辉沉默了一会,开口道:“这种牡丹长得又艳又俗,花期倒是挺长的。”
服侍他的福乐是他亲信,听到宴辉这么说便笑道:“也并非所有牡丹皆是如此。陛下有所不知,有种牡丹名为昆山夜光,花期不算太长,却耐寒耐旱,一点儿也不娇贵,倘若盛在夜色里更是清白皎莹,如月洁白。”
“我知道。”宴辉听着他说,而后出口的声音轻不可闻,像是怕这话被谁听去了似的,“我见过。”
他走近那枝魏紫,伸出手指掐断花茎,将那一大朵粉紫的花合拢在手心,忽然转头望向福乐:“福乐,世人皆说戏子无情,你觉得这世间真有不薄情的戏子吗?”
福乐闻言一愣,虽然不知道陛下为何问他这种问题,但想了一会还是小心地开口:“……是有的吧。”
宴辉摆摆手:“你但说无妨。”
“那诸华国的第一美人花无艳,不就跟着封九黎殉情死了吗?”福乐弯腰斟酌着用词说道,毕竟他要提的可是那敌国之将,“却没想到那不过是崇洛的假死之计,但奴才想不通的是,封九黎竟也痴心于那妓子,连夜跑回诸华后一夜白头,所有封赏美人都没要,竟只要了一叶小舟,抱着那花无艳的尸身在江上自焚而亡。”
“我记得那条江流向崇洛。”宴辉看着那枝被他掐断魏紫,手指紧了又松,“他说过他是崇洛的人……”
福乐没有听清他说的话,又问了一遍:“陛下?”
“把这株魏紫移出来,种到朕的殿里去。”宴辉把那枝魏紫捏在手心里,深吸一口气负手向前走去,途间遇到盛得再美再艳的春花也没赏个余光。
这种国色天香的花,一开便独占韶华。
像极了他见到他的那一夜,仅一夜,便艳尽了一生。
第三卷 21克
第31章 哥哥和阿爸你要谁1
苏锦之觉得他上个世界是死不瞑目的, 因为那酒一入口他就后悔了——因为它太!他!妈!咸!了!
咸到让苏锦之不得不怀疑那杯酒真的是杯毒酒吗?
不是说毒酒都是什么“醇”、“香”、“甜”的味道吗?多少人在毒酒入口的刹那觉得“喉头一股猩甜”继而就断气身亡, 苏锦之喝那酒之前想要真是那样他也是可以慷慨赴死的, 毕竟他吐血也吐惯了,毒酒再猩甜他都能忍受。
可他万万没想到,那毒酒竟然是咸的!
苏锦之确信, 他绝逼是被咸毒酒齁死的!
等到他口中那股咸到发苦的味道消散后, 苏锦之终于能睁开眼睛了, 他睁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捂着嘴巴朝洗手间跑去,扑在马桶上吐得昏天地暗。
呕吐物酸臭的气味弥漫在他鼻尖, 但很快就被自动马桶冲下去了。
苏锦之扶着洗手台缓缓起身扭开水龙头洗了一把冷水脸,缓解了宿醉的头痛和恶心后这才有空整理零号传输过来原身记忆。
等他理顺了所有记忆后不由感叹零号真是个乖宝宝。
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做宋锦之,是黑白两道都非常有势力的霸道总裁宋明轩的儿子。宋明轩一共有两个儿子, 他是排行小的那个, 头上还有个大哥宋应楚。
令人值得玩味的是,宋明轩这两个儿子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而且只对外宣称只有宋应楚才是他的养子。宋明轩对待宋锦之和宋应楚的态度也是泾渭分明:对宋应楚极为严厉苛责,对宋锦之就是毫无原则的宠溺——以至于根本没有会怀疑宋锦之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但事实上,宋应楚才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那位, 因为宋明轩有个哥哥叫宋明彦, 宋应楚是他的儿子, 而不是宋明轩的。
宋明轩不喜欢家族事业,他喜欢自由而刺激的生活,原本是个活跃在热带丛林里的特种兵。结果管事的宋明彦在一次黑色交易中遭受枪击而亡,宋明轩便只能回国, 开始洗白家族产业,做个规规矩矩的企业家。而且因为当年那笔黑色交易的屁股没有擦干净,为了保护宋明彦唯一的儿子,宋明轩就只能把他送进福利院,给他一个清清白白的身份后再领养回来。
而宋锦之,不过是当年和宋明轩一起作战的战友的遗孤。
那人为宋明轩挡了一枪,正正打在股动脉上,没几分钟就失血过多而死了。他的死讯传回国内后,妻子伤心过度,留下一个体弱身虚的孩子就走了。他的亲戚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妻子和他一死就开始争抢小锦之的抚养权,实际上打的目的用脚都想得出。
宋明轩不缺钱,养一个孩子和养两个孩子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再加上三岁的小孩子什么也不记得,好哄又好骗,所以他直接把小锦之带回家养了。而宋明轩对宋应楚严厉,是因为他迟早要把家族事业交到他手中;对宋锦之毫无原则地宠溺,是因为他爸救了他一次,所以宋明轩能让宋锦之做个开心快乐吃吃喝喝的小少爷一辈子。
一直不公开宋锦之的身份也是因为宋明轩长年累月不在家中,都是请的保姆管家照顾小锦之和宋应楚,加上宋锦之因为母亲难产的缘故,身体从小就是弱唧唧的,宋明轩偶尔回家看他一次,都觉得自己一只手就能掐断这个小孩的脖自,怕公开他的身份后保姆仆人对他懈怠,不好好照顾他所以就没说。
但是宋锦之长大后,人也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安静内敛,还特别胆小,因为经常生病课业落得太多,学习也不是很好,初中时还经历了校园暴力,整个人便更加阴沉忧郁了,甚至一度有轻生的念头。要不是宋明轩偶然发现了他身上被人打出的青紫痕迹,宋锦之恐怕迟早要出事。
姜氏乃将士之后,手握重兵之权,功高震主,岂有不败之理。
所以当她知晓他和君长乐私定了终身时,是不同意的,不是因为世俗伦常,而是因为世事难料。
可他那时年幼,一日尝甜便不知苦滋味。
以为这世间所有的阴差阳错,都是可以回头的不定之数。
但他错了,错得离谱。
如执棋对弈,一步错,哪怕手中子永不尽,下得愈多,便错得愈多,最终也只有满盘皆输一个结局。
封九黎怔怔地走在桃花长街之上,蹁跹坠落的粉色桃花自他身边落下,明明是满目的艳,他却只瞧了满眼的灰,仿佛这一生里他再也不会再见到一点鲜艳的花色——处处都是枯败和死寂。
这极为热闹的繁盛之境里,笙歌不歇,笑声不绝,封九黎望着从他身边双双牵手而过的行人,似乎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容貌绝艳的紫衣少年站在他面前的模样——如绸如缎,秀美锦之。
“世间百种凄惨,最惨不过客死他乡。”他站在牢里的铁栏前,茶色的眼瞳清澈如镜,里头像是沉淀了他此生所有的挚爱与深情,“我不能救你姜家,但我一定要救你走。”
封九黎怔怔地笑着抬头,目光穿过桃花枝杈,望向无边的天际。
——这世间最远的路,便是这回乡的归途。因为人一旦死了,前世那些恩怨便跟着一同逝去,即使乡音乡景近在耳侧,历历在目,回家之路却难以勾勒,没有人能记得回家的路。
生前少年觉得最凄惨的事,竟然落在了他的身上。
为什么要那么傻,要留在原地不肯回家?是怕我回来后找不到你吗?
“你别怕,客死他乡又如何?”他垂着头,望着脚下漂亮的粉桃瓣低低地笑着,“回家的路我替你记着,不管多远,我都会陪你走回去。”
一月之后。
北幽帝宫中,已经登基为帝的宴辉路过御花园中,余光瞥见一朵盛得极艳的粉紫牡丹时,忽然驻足端详了一会,问身边的近侍福乐道:“魏紫开了?”
福乐恭敬地答道:“是的陛下,已经开了一个多月了。”
“古人诗云‘一年春色摧残尽,再觅姚黄魏紫看’。”宴辉沉默了一会,开口道:“这种牡丹长得又艳又俗,花期倒是挺长的。”
服侍他的福乐是他亲信,听到宴辉这么说便笑道:“也并非所有牡丹皆是如此。陛下有所不知,有种牡丹名为昆山夜光,花期不算太长,却耐寒耐旱,一点儿也不娇贵,倘若盛在夜色里更是清白皎莹,如月洁白。”
“我知道。”宴辉听着他说,而后出口的声音轻不可闻,像是怕这话被谁听去了似的,“我见过。”
他走近那枝魏紫,伸出手指掐断花茎,将那一大朵粉紫的花合拢在手心,忽然转头望向福乐:“福乐,世人皆说戏子无情,你觉得这世间真有不薄情的戏子吗?”
福乐闻言一愣,虽然不知道陛下为何问他这种问题,但想了一会还是小心地开口:“……是有的吧。”
宴辉摆摆手:“你但说无妨。”
“那诸华国的第一美人花无艳,不就跟着封九黎殉情死了吗?”福乐弯腰斟酌着用词说道,毕竟他要提的可是那敌国之将,“却没想到那不过是崇洛的假死之计,但奴才想不通的是,封九黎竟也痴心于那妓子,连夜跑回诸华后一夜白头,所有封赏美人都没要,竟只要了一叶小舟,抱着那花无艳的尸身在江上自焚而亡。”
“我记得那条江流向崇洛。”宴辉看着那枝被他掐断魏紫,手指紧了又松,“他说过他是崇洛的人……”
福乐没有听清他说的话,又问了一遍:“陛下?”
“把这株魏紫移出来,种到朕的殿里去。”宴辉把那枝魏紫捏在手心里,深吸一口气负手向前走去,途间遇到盛得再美再艳的春花也没赏个余光。
这种国色天香的花,一开便独占韶华。
像极了他见到他的那一夜,仅一夜,便艳尽了一生。
第三卷 21克
第31章 哥哥和阿爸你要谁1
苏锦之觉得他上个世界是死不瞑目的, 因为那酒一入口他就后悔了——因为它太!他!妈!咸!了!
咸到让苏锦之不得不怀疑那杯酒真的是杯毒酒吗?
不是说毒酒都是什么“醇”、“香”、“甜”的味道吗?多少人在毒酒入口的刹那觉得“喉头一股猩甜”继而就断气身亡, 苏锦之喝那酒之前想要真是那样他也是可以慷慨赴死的, 毕竟他吐血也吐惯了,毒酒再猩甜他都能忍受。
可他万万没想到,那毒酒竟然是咸的!
苏锦之确信, 他绝逼是被咸毒酒齁死的!
等到他口中那股咸到发苦的味道消散后, 苏锦之终于能睁开眼睛了, 他睁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捂着嘴巴朝洗手间跑去,扑在马桶上吐得昏天地暗。
呕吐物酸臭的气味弥漫在他鼻尖, 但很快就被自动马桶冲下去了。
苏锦之扶着洗手台缓缓起身扭开水龙头洗了一把冷水脸,缓解了宿醉的头痛和恶心后这才有空整理零号传输过来原身记忆。
等他理顺了所有记忆后不由感叹零号真是个乖宝宝。
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做宋锦之,是黑白两道都非常有势力的霸道总裁宋明轩的儿子。宋明轩一共有两个儿子, 他是排行小的那个, 头上还有个大哥宋应楚。
令人值得玩味的是,宋明轩这两个儿子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而且只对外宣称只有宋应楚才是他的养子。宋明轩对待宋锦之和宋应楚的态度也是泾渭分明:对宋应楚极为严厉苛责,对宋锦之就是毫无原则的宠溺——以至于根本没有会怀疑宋锦之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但事实上,宋应楚才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那位, 因为宋明轩有个哥哥叫宋明彦, 宋应楚是他的儿子, 而不是宋明轩的。
宋明轩不喜欢家族事业,他喜欢自由而刺激的生活,原本是个活跃在热带丛林里的特种兵。结果管事的宋明彦在一次黑色交易中遭受枪击而亡,宋明轩便只能回国, 开始洗白家族产业,做个规规矩矩的企业家。而且因为当年那笔黑色交易的屁股没有擦干净,为了保护宋明彦唯一的儿子,宋明轩就只能把他送进福利院,给他一个清清白白的身份后再领养回来。
而宋锦之,不过是当年和宋明轩一起作战的战友的遗孤。
那人为宋明轩挡了一枪,正正打在股动脉上,没几分钟就失血过多而死了。他的死讯传回国内后,妻子伤心过度,留下一个体弱身虚的孩子就走了。他的亲戚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妻子和他一死就开始争抢小锦之的抚养权,实际上打的目的用脚都想得出。
宋明轩不缺钱,养一个孩子和养两个孩子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再加上三岁的小孩子什么也不记得,好哄又好骗,所以他直接把小锦之带回家养了。而宋明轩对宋应楚严厉,是因为他迟早要把家族事业交到他手中;对宋锦之毫无原则地宠溺,是因为他爸救了他一次,所以宋明轩能让宋锦之做个开心快乐吃吃喝喝的小少爷一辈子。
一直不公开宋锦之的身份也是因为宋明轩长年累月不在家中,都是请的保姆管家照顾小锦之和宋应楚,加上宋锦之因为母亲难产的缘故,身体从小就是弱唧唧的,宋明轩偶尔回家看他一次,都觉得自己一只手就能掐断这个小孩的脖自,怕公开他的身份后保姆仆人对他懈怠,不好好照顾他所以就没说。
但是宋锦之长大后,人也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安静内敛,还特别胆小,因为经常生病课业落得太多,学习也不是很好,初中时还经历了校园暴力,整个人便更加阴沉忧郁了,甚至一度有轻生的念头。要不是宋明轩偶然发现了他身上被人打出的青紫痕迹,宋锦之恐怕迟早要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