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扶渊缓缓蹲下来,“抬起头,看着我。”
陆九只能依言照做。
视线相撞的一瞬,孟扶渊冷冷道:“陆九,你在撒谎。”
第102章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无为山庄一行人终于再次踏上征途。
陆九这几日忙的很。
他轻功是庄内第一,本来在行路之中就要多担待些,只是这一次,他不仅要忙于奔波,更要平日挤出时间来抄庄规。期限是一个月,陆九要完成一百遍,否则就翻一番。
孟扶渊罚人鲜少动刀动枪,这次也不例外,他先是扣掉陆九这个月的月钱,省的后者还有闲钱吃花酒,然后罚陆九抄无为山庄的庄规。很多时候,孟扶渊都无法做到事无巨细,就像那晚忘记吩咐影卫早日归来,但是孟扶渊不强调,并不意味着无需遵守,也不代表庄规里并未提及。
厚厚一本无为山庄庄规,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若非庄主特意准许,影卫不得晚于亥时四刻归来。
现在的陆九,处境不如往日,不仅没有钱在外面乱喝酒,就连平时也难得歇上片刻,因为这一个月的期限,实在是勉强,陆九除非再多长出十只手,才能在抄累了就歇歇,不想抄就不抄的情况下,轻轻松松完成孟扶渊的惩罚,现在的陆九,只能争分夺秒,不遑宁息地奋笔疾书。
于是乎,迢迢路途上,但凡孟扶渊下令停歇一会儿,陆九就会独自一人搬起一摞书躲到角落里,背倚树干笔耕不辍,这用功劲,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奔赴京城铁了心地要考取状元书生。
一路崎岖,蜿蜒万里,终于重回琼光谷。
第二次光临,华琼笙依然盛情难却,特意叮咛嘱咐下人不可怠慢,没亲自来迎接,还特意派孟扶渊脸熟的小厮前来解释。
孟扶渊早在去之前就和华琼笙说过,取嫁衣只是一时事,最多半个月的脚程,就能大功告成,“副庄主”在无为山庄就医,需要几多光阴,更是未知,因此孟扶渊将多数无关紧要的行李留在琼光谷里,只除必要的换洗衣裳和誊抄天人族语言的书册。大家收拾起行李来,也比上回要快上好些。
一行人说是再次拜访,然而之前在琼光谷久住将近三个月,十几天后重游,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归乡之感。
孟春三月,冰雪初融,城墙内外的柳枝,在远眺下,隐约有零星的新绿,红白双色梅香还未悄悄离去,幽香被湿气浸润,变得浓重,沁人心脾。枝丫上不知名的鸟儿轻啼,清脆如佩环相撞,屋檐下,人们安居乐业,三两说笑。
琼光谷的安宁,在风云诡橘的江湖,像是一场与世隔绝又令人神往的,坚如磐石却脆弱不堪的梦境。
除去安置行李事情,只一件重中之重,江湖第一绣工的红嫁衣,要亲手送到华琼笙手里,既然这衣袍要以无为山庄的名义送,那自然得孟扶渊亲自出面。
孟扶渊向管家询问华琼笙踪影,双手捧过衣匣去了。
彼时华琼笙正在琼光谷的医馆里,用一个红木杆铜称盘掂量药材的斤两,见孟扶渊来了,她放下手中的活,大大方方走上前,丝毫不扭捏地问道:“庄主来送嫁衣了?”
孟扶渊礼貌地浅笑,“自然。”
接过对方手里衣匣,华琼笙指尖剥开金箔片,将木盖掀开一条缝,凑着脑袋往里瞧,只是随意一瞥,足以见其精致,金丝银线绣的鸳鸯花枝栩栩如生,大红的锦缎泛滥光泽,华琼笙笑意更省,双颊浮现出两个若隐若现的酒窝,“多谢庄主!我迫不及待去试一试了!”
孟扶渊笑道:“恭送谷主。”
回到闺房,华琼笙好奇地打开了衣匣。
是一套对襟广袖襦裙,甚合华琼笙的心意。华琼笙本就向往魏晋风骨,自在洒脱,放荡不羁,襦裙大摆,更是能称得华琼笙身量高挑些,毕竟华琼笙在江湖中算不得高,每每隐姓埋名游走江湖,总要被别人认作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嫁衣不比寻常的衣袍好穿,华琼笙一顿折腾,终于穿戴整齐,云母屏风后,半身高的椭圆铜镜斜斜立在一旁,华琼笙牵起将将及地的正红色襦裙,站在铜镜前,她忽然说。
“姐姐,好看吗?”
铜镜里人影绰绰,面目模糊,勉强照出嫁衣原本的颜色和华琼笙姣好的容貌,却难辨细节,看的久了,华琼笙恍然间,有那么一瞬竟然觉得,镜中人不是自己,而是与自己容貌相似的,医术无双,妙手回春的前任谷主,华琼笙的姐姐。
“你可真傻啊,就这样随他去了。他却连一套嫁衣都不愿送给你。”
华琼笙眨了眨眼睛,然后又扯出一个笑容,她转了半圈,扭头看看嫁衣背后的模样,“一百多年后,无为山庄终于肯送一套嫁衣来,但是,咱也不要了,搞得好像谁稀罕似的。”
华琼笙垂首看着胸前的成双的鸳鸯戏水图案,低声喃喃道:“我帮你糟蹋掉,省的你见了也心烦。”
琼光谷的人都知道,华琼笙行事乖张怪癖,随性而为,置礼数于九霄云外,但是没想到,华琼笙能荒唐到这种地步——天天穿着孟扶渊送的红嫁衣到处跑。上山采药,下山捣药,熬药烧汤,看书题字都穿它,好好一件嫁衣,像是化作糖浆黏在身上下不来了。
有人问华琼笙,“谷主,你怎么天天穿嫁衣?”
华琼笙答得很快,“因为好看呀。好看的衣裳,当然要拿出来穿了,拿去压箱底多亏啊,你说是不是?”
陆九只能依言照做。
视线相撞的一瞬,孟扶渊冷冷道:“陆九,你在撒谎。”
第102章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无为山庄一行人终于再次踏上征途。
陆九这几日忙的很。
他轻功是庄内第一,本来在行路之中就要多担待些,只是这一次,他不仅要忙于奔波,更要平日挤出时间来抄庄规。期限是一个月,陆九要完成一百遍,否则就翻一番。
孟扶渊罚人鲜少动刀动枪,这次也不例外,他先是扣掉陆九这个月的月钱,省的后者还有闲钱吃花酒,然后罚陆九抄无为山庄的庄规。很多时候,孟扶渊都无法做到事无巨细,就像那晚忘记吩咐影卫早日归来,但是孟扶渊不强调,并不意味着无需遵守,也不代表庄规里并未提及。
厚厚一本无为山庄庄规,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若非庄主特意准许,影卫不得晚于亥时四刻归来。
现在的陆九,处境不如往日,不仅没有钱在外面乱喝酒,就连平时也难得歇上片刻,因为这一个月的期限,实在是勉强,陆九除非再多长出十只手,才能在抄累了就歇歇,不想抄就不抄的情况下,轻轻松松完成孟扶渊的惩罚,现在的陆九,只能争分夺秒,不遑宁息地奋笔疾书。
于是乎,迢迢路途上,但凡孟扶渊下令停歇一会儿,陆九就会独自一人搬起一摞书躲到角落里,背倚树干笔耕不辍,这用功劲,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奔赴京城铁了心地要考取状元书生。
一路崎岖,蜿蜒万里,终于重回琼光谷。
第二次光临,华琼笙依然盛情难却,特意叮咛嘱咐下人不可怠慢,没亲自来迎接,还特意派孟扶渊脸熟的小厮前来解释。
孟扶渊早在去之前就和华琼笙说过,取嫁衣只是一时事,最多半个月的脚程,就能大功告成,“副庄主”在无为山庄就医,需要几多光阴,更是未知,因此孟扶渊将多数无关紧要的行李留在琼光谷里,只除必要的换洗衣裳和誊抄天人族语言的书册。大家收拾起行李来,也比上回要快上好些。
一行人说是再次拜访,然而之前在琼光谷久住将近三个月,十几天后重游,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归乡之感。
孟春三月,冰雪初融,城墙内外的柳枝,在远眺下,隐约有零星的新绿,红白双色梅香还未悄悄离去,幽香被湿气浸润,变得浓重,沁人心脾。枝丫上不知名的鸟儿轻啼,清脆如佩环相撞,屋檐下,人们安居乐业,三两说笑。
琼光谷的安宁,在风云诡橘的江湖,像是一场与世隔绝又令人神往的,坚如磐石却脆弱不堪的梦境。
除去安置行李事情,只一件重中之重,江湖第一绣工的红嫁衣,要亲手送到华琼笙手里,既然这衣袍要以无为山庄的名义送,那自然得孟扶渊亲自出面。
孟扶渊向管家询问华琼笙踪影,双手捧过衣匣去了。
彼时华琼笙正在琼光谷的医馆里,用一个红木杆铜称盘掂量药材的斤两,见孟扶渊来了,她放下手中的活,大大方方走上前,丝毫不扭捏地问道:“庄主来送嫁衣了?”
孟扶渊礼貌地浅笑,“自然。”
接过对方手里衣匣,华琼笙指尖剥开金箔片,将木盖掀开一条缝,凑着脑袋往里瞧,只是随意一瞥,足以见其精致,金丝银线绣的鸳鸯花枝栩栩如生,大红的锦缎泛滥光泽,华琼笙笑意更省,双颊浮现出两个若隐若现的酒窝,“多谢庄主!我迫不及待去试一试了!”
孟扶渊笑道:“恭送谷主。”
回到闺房,华琼笙好奇地打开了衣匣。
是一套对襟广袖襦裙,甚合华琼笙的心意。华琼笙本就向往魏晋风骨,自在洒脱,放荡不羁,襦裙大摆,更是能称得华琼笙身量高挑些,毕竟华琼笙在江湖中算不得高,每每隐姓埋名游走江湖,总要被别人认作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嫁衣不比寻常的衣袍好穿,华琼笙一顿折腾,终于穿戴整齐,云母屏风后,半身高的椭圆铜镜斜斜立在一旁,华琼笙牵起将将及地的正红色襦裙,站在铜镜前,她忽然说。
“姐姐,好看吗?”
铜镜里人影绰绰,面目模糊,勉强照出嫁衣原本的颜色和华琼笙姣好的容貌,却难辨细节,看的久了,华琼笙恍然间,有那么一瞬竟然觉得,镜中人不是自己,而是与自己容貌相似的,医术无双,妙手回春的前任谷主,华琼笙的姐姐。
“你可真傻啊,就这样随他去了。他却连一套嫁衣都不愿送给你。”
华琼笙眨了眨眼睛,然后又扯出一个笑容,她转了半圈,扭头看看嫁衣背后的模样,“一百多年后,无为山庄终于肯送一套嫁衣来,但是,咱也不要了,搞得好像谁稀罕似的。”
华琼笙垂首看着胸前的成双的鸳鸯戏水图案,低声喃喃道:“我帮你糟蹋掉,省的你见了也心烦。”
琼光谷的人都知道,华琼笙行事乖张怪癖,随性而为,置礼数于九霄云外,但是没想到,华琼笙能荒唐到这种地步——天天穿着孟扶渊送的红嫁衣到处跑。上山采药,下山捣药,熬药烧汤,看书题字都穿它,好好一件嫁衣,像是化作糖浆黏在身上下不来了。
有人问华琼笙,“谷主,你怎么天天穿嫁衣?”
华琼笙答得很快,“因为好看呀。好看的衣裳,当然要拿出来穿了,拿去压箱底多亏啊,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