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蛮医妃不好宠 作者:水云行

    刁蛮医妃不好宠 作者:水云行

    134:日子

    众人继续忙碌着,程健看着最后两袋大米朝粮仓运去,心中异常的兴奋起来,只要这两袋大米入粮仓,他带着人离开,他的任务便完成了,那么不管这些大米发生什么事,都是府衙的事情了,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独孤傲世见夜千寻在苦苦的思索什么,揽过她的肩道:“寻儿,来了这么久,定是累了吧!粮食马上都要入粮仓了,九叔叔陪你回去休息会儿吧!”

    夜千寻点点头:“好。”跟着独孤傲世准备离开,而刚转过身,夜千寻突然停下了脚步,一脸恍然大悟道:“我想起来我手上的味道是什么味道了。”立刻看向最后两个朝粮仓走的工人,跑上前道:“你们停下,把粮食放下,打开袋子。”

    众人不解的面面相窥。

    程健放下的心立刻被提了起来,立刻上前道:“王妃娘娘,怎么了吗?是不是这两个人有哪里得罪王妃的地方?只要王妃娘娘一句话,我回去定会好好的教训他们。”

    两个伙计立刻吓得跪在地上:“王妃娘娘饶命,王妃娘娘饶命啊!”

    夜千寻看向二人道:“你们起来,这件事与你们无关。我要检查这两袋粮食。”

    周大人不解:“王妃娘娘,这粮食有什么问题吗?”

    独孤傲世见状道:“听王妃的,打开。”

    “是!”两个衙差上前,将麻袋打开。

    程健的心不受控制的加快跳动,心中却抱着侥幸心理,黑衣人这个药无色无味,一般人是检查不出来的,而摄政王妃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孩,怎么能检查出来呢!别自己吓自己,一定会没事的。面上努力的装着镇定。

    可是独孤傲世慧眼如炬,即便是程健在努力的掩饰,还是看到了他眼底的紧张和担心,朝一旁的宁铁低声交代了什么,只见宁铁立刻退下了。

    夜千寻拿起麻袋中的米,仔细的闻了闻,然后道:“我果然没有猜错,这米里果然被人下了断魂草。此草提炼出的毒无色无味,可下在人的饮食中,也可以下在粮食里,因为这种毒的渗透能力很强,下到粮食里,会很快渗透到粮食的最里边,即便是吃的时候用水反复的洗,也洗不掉里面的毒,而且此毒耐高温,即便是在滚烫的锅中煮沸,也无法消除这些毒,这些毒若是吃进肚子,会以最快的速度要了人的命。此毒虽然无色无味,但若是下到大米之上,大米会微微的有些发黄,不注意看不能发现,但若是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

    夜千寻拿起一把放到周大人和独孤傲世面前看。

    二人看后,大米果然有些微微的发黄。

    周大人气愤的质问程健:“程健,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在大米中下毒,毁坏了这么多大米,企图毒害百姓,你该当何罪。”

    程健见事情暴露,却努力的让自己镇定下来解释道:“大人,摄政王妃她在血口喷人,我既然已经把粮食免费捐给了官府,又怎么会在粮食里动手脚呢?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定是王妃娘娘她觉得之前我她杀了我的父亲,所以她怀恨在心,要治我于死地。”

    独孤傲世冷冷道:“你父亲的事情,你母亲已经派人来府衙了,你父亲是仇家所杀,与王妃无关,王妃又怎么还会记恨这件事呢!倒是你,胆大包天,企图将这些浸了毒的大米送给官府,由官府发给百姓,从而伤害百姓的性命,让百姓把这件事算到本王和周大人的头上,因为大米一旦入了粮仓,你便可摆脱嫌疑,是我们懂的手脚,或者我们故意要陷害你,只是你却没有想到,会在最后两袋大米入仓之前,你的诡计被识破。”

    程健立刻反驳道:“摄政王,你这是在冤枉民,你不能只听信自己王妃的一面之词便认定这大米有毒。”

    独孤傲世清冷道:“本王已经让人请来了别的大夫来检查。”

    话间只见蓝千羽,徐良公和两名大夫朝这边赶来。

    独孤傲世吩咐道:“拿上一些米,去煮,煮好之后找来一只鸡试试。”

    “是!”立刻有人拿着米下去了。

    蓝千羽和徐良公来到之后,了解情况后对大米进行检查,并且把入粮仓的米都进行了检查,得出的结果和夜千寻的一样,这些米全部被浸了断魂草的毒。

    周大人不解的问:“这么多的大米,如何能做到都被毒所侵呢!”

    夜千寻解释道:“这种毒很特别,只一滴,稍微兑点水洒进粮仓里,整个粮仓里的粮食便会快速的染上这种毒,而且还不容易看出痕迹。”

    很快,拿着大米去煮饭的衙差也来了,找了一只鸡,让鸡吃这些煮熟的大米,只见鸡吃下不到一会儿便扑楞着翅膀死了。

    程健见事情已经暴露,想要偷偷的溜走。

    独孤傲世早就看出了他的心思,下令道:“将程健抓起来,押入大牢准备受审。”

    “是!”立刻将程健押了下去。

    百姓得知此事,对程健指指点点的议论着:“难怪他会这么好心,把粮食免费送给官府,原来是存了这种狠毒的心思。”

    “这种人,真该千刀万剐。昧良心的东西,实在不是人。”

    “那这些粮食都被染了毒,是不是不能吃,这么多粮食,岂不是白白的糟蹋了。”有的百姓感到惋惜。

    独孤傲世看向夜千寻,夜千寻点点头,然看向百姓道:“各位乡亲们,你们不用担心,虽然粮食染上了毒,但是这种毒有办法可解,虽然这毒很厉害,但却很好解,用还魂花便可解此毒,我们会尽快的把解药提炼出来,将毒解掉,让乡亲们拿到安全的粮食。”

    众人听了纷纷松口气:“太好了,太好了。”纷纷高呼摄政王妃厉害。

    周大人立刻升堂审讯了程健,程健见事情已经败露,没有了反驳的余地,只得承认事情是他做的,但却是一个黑衣人指使的,由于不知道黑衣人是谁,也不出名字,所以这个证据无法当作呈堂证供,但他确实在粮食里下了剧毒,犯了死罪,而且情结比较严重,周大人对他判了斩立决,即可拉去菜市口行刑。

    这件事很快传到了程府,程夫人得知后悲伤欲绝,立刻赶去菜市口看儿子。

    少夫人得知后,苦涩的笑了,迈步朝府外走去,去见自己的相公最后一面。

    程健在被压往菜市场的路上,百姓纷纷拿东西砸他,对他憎恨至极。

    向官府捐这么多粮食,本应该是好事一桩,受人尊敬和传诵的,却因恶意下毒是件,让他成为了大罪人,川州的大罪人,必定会写进川州的县治里,遗臭万年。

    人被押到菜市口,周大人亲自监斩。

    程夫人和少夫人推开人群,来到最前面,看向周大人请求,让他们再见程健最后一面。

    周大人念在这是最后一面上,让他们上前与死犯话。

    母亲恨铁不成钢的看向儿子哭诉道:“你这个孩子,你到底都做了什么啊!你怎么能在粮食里下毒呢!你可知这么做的后果,你真是太糊涂了,太糊涂了。”

    程健直到这一刻,才深刻的意识到自己错的有多离谱,看向母亲自责道:“娘,对不起,是儿子不孝,儿子不能再孝顺你了。请娘一定要好好的保重。”

    “你这个傻孩子,你怎么不用脑子想想呢!怎么能做出这么糊涂的事情呢!你不是答应了娘和你媳妇,要好好的做人,好好的打理我们程家的生意吗?”

    程健的视线落在了妻子的身上,看向妻子,一脸内疚道:“娘子,对不起。”

    少夫人冷冷一笑道:“程健,我三年前真是瞎了眼,才会让自己爱上你这样的男人,你一次次的让我失望,伤心,我都一直在告诉自己,你只是一时迷失,你会回头的,你会变好的,可是这一次,你真的太让我失望了,你真的让我绝望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你根本就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不管我怎么做,你都无法再回头,因为你的本质早就变坏了,一个本性早就坏掉的人,我还怎么奢望他回头。夫妻一场,看在你就要走了,我也不想再什么废话,但是念在夫妻一场的情份上,我希望你可以在临走前帮我签下这个休书,从此以后,你我成陌路,我们生不再是夫妻,死也不会在合葬。因为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真的是一种耻辱,若是你还念这三年的情份,就请签字吧!”少夫人拿出一张写好的休书,还有一支毛笔。

    程健不可置信的看向她,冷冷一笑道:“我都已经要走了,你还需要这个休书吗?”

    “当然需要,因为我不想等我死的时候,有人将我与你合葬,我情愿死后变成孤魂野鬼,也不要和你这样的人葬在一起,签字吧!”少夫人狠心道。

    百姓们纷纷议论道:“程健简直不是人,这种人,死了都不能与他葬在一起。”

    “没错,罪大恶极。”

    程夫人看向媳妇,请求道:“儿媳,求你不要逼健儿,他已经是将死之人了,你为何还要在他临死之前让他签这个呢!他已经很伤心了,我们不要让他再伤心了。”

    少夫人却坚持道:“他一定得签。”冷冷的看向程健道:“三年的夫妻,我真的已经够了,请你放手吧!你放心,你的母亲我会帮你照顾的,即便是你签下了这个休书,我也会拿她当母亲一样的照顾,孝顺,这点你无需担心。”

    程健点点头:“好,有你这句话我便放心了,既然做我的妻子让你这么的痛苦,那么我让你解脱。”看向周大人道:“大人,还请您给罪人松片刻的绑,让我签下自己的名字。”

    周大人点点头:“好,松绑,让他签字。”

    “是!”衙差立刻给他松绑。

    程健在休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少夫人苦涩一笑道:“谢谢,谢谢你还念着我们之间的夫妻之情。”

    程健看向少夫人道:“念在我们夫妻一场的份上,请你好好的照顾我们的母亲,他就我这么一个儿子,我走了,她什么都没有了。”

    少夫人点点头:“放心上路吧!我会的。”

    人群中,独孤傲世和夜千寻看着这一幕,夜千寻喃喃道:“既然人都已经要死了,少夫人为何要执意签下这个休书呢?难道她就不怕别人她无情无义吗?”

    独孤傲世揽过她的肩道:“这个少夫人,其实很聪明,要知道程健犯的可是百姓憎恨的大错,他死了,这件事能轻易的了吗?只怕光是百姓指指点点和时不时的一些扰乱,也会让她们难以招架,而少夫人这么做,其实只是想让自己更好的照顾程健的母亲,如今休书已签,她便不再是程家的人,程家的任何事和她再也没有关系,百姓见到她,再也不会因为她是程健的媳妇而欺负她,这样她们的日子才能平静些。要知道在华夏国,一个被休的女人是让人不齿的,所以女人情愿守寡,也不会让丈夫把自己休了,因为被休了的女人,将来死后无法入祖坟,只能随便的找个地方葬了,魂魄会无所归,成为孤魂野鬼,所以没有哪个女人能有勇气在丈夫要死的时候,让他写下休书,而少夫人这么做,却是有一番苦心的。”

    夜千寻听独孤傲世这么,很是敬佩少夫人的勇气,却也感慨道:“少夫人倒是一个好媳妇,只是她识人不淑,才会感情错付,爱上了程健这样的男人,可是她却还是坚持着自己的爱,即便被程健误会,被所有人误会,她也要默默的坚守这份爱,真的让人很感动啊!”

    “时辰已到,行刑。”周大人看时辰到了,大声宣布道。

    “儿啊!我是儿啊!”程夫人嚎啕大哭。

    衙差们将二人拉走。

    少夫人扶着婆婆,看着这一幕,眸中有伤心,却强忍着自己不让眼泪流下,因为从这一刻开始,她和婆婆无人可以依靠了,她们只能靠自己,所以她要坚强,这样才不会被人欺负。

    程夫人亲眼目睹自己的儿子行刑,有些受不了的昏了过去。少夫人却坚强的挺了过来,并让官家找人把少爷的尸体拉回家。

    回到程府后,少夫人有条不紊的操办着后事。

    程夫人醒来之后,看到少夫人的身影还在程府忙碌,立刻气愤的上前,怒斥道:“你这个女人怎么还在这里,你已经不是我们程家的人了,你可以离开这里了,我们程家的事情,以后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少夫人却突然跪倒在程夫人的面前,由衷道:“婆婆,虽然我不再是你的媳妇了,但是我答应相公的话我一定会做到,我会照顾你,孝顺你,的今天我便认你为母亲,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女儿了,女儿会一辈子照顾母亲,不离不弃,不再嫁人,母亲,请受女儿一拜。”

    下人们见状,纷纷为少夫人点头。

    程夫人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她无依无靠的,而最喜欢的儿媳,却在儿子行刑前逼着儿子签下了休书,所以她心中对她有怨气,可是这一刻,看到儿媳认她做母亲,要照顾自己一辈子,她真的很感动,其实这一切都是儿子的错,她让儿子写休书没有错,所以立刻上前拉起她,欣慰道:“好孩子,好好好,以后我们就是母女了,我们相依为命。”

    少夫人坚定的点点头。

    而此时,少夫人的娘家派人来了,是少夫人既然已经被程家休了,那么他们奉老爷和夫人之命,来接姐回家,却被少夫人拒绝了,她要留下来,兑现自己的承诺。

    待程员外和程健下葬后,少夫人关闭了程记的店铺,因为这次粮食投毒的事情,百姓是不会再到他们程记买东西了,所以趁早关门,可以减少损失,然后把店铺卖掉,把程家最后剩下的一下钱拿出来,分给了程记的伙计和府里的下人,让他们都离开了。

    最后,把程家的宅子买了,因为程家犯下的错,而这么大的宅子却没人愿意买,最后只能低价卖掉,然后带着婆婆离开川州,找个没人知道这件事的村子住下来。

    关于程府的一切,从今以后都成了川州百姓茶余饭后的一个议论的话题,程府的荣辱,会慢慢的在川州城内烟消云散。

    程员外的事情解决了,下面便是另一位不肯放手粮食的华员外了。

    他不像程员外抬高粮价,想从中发国难财,而他手中虽然有很多的粮食,却不愿向外买一粒。

    华记其他的生意都在照常运行,唯独粮店,是关着们的,众人纷纷不解华员外为何会突然这么做,这开门做声音,既然手中有粮食,为何不趁着现在的洪灾,好好的销售呢!若是等这次的洪灾过去,百姓不再受粮食的困扰,那他手中的那么多粮食,岂不是砸在手中,亏大了吗?

    独孤傲世已经派人查得了华员外和夫人住的地方,在城外的一个山村了,所以他打算带着夜千寻过去。

    “九叔叔,你真的要带我去吗?”夜千寻听独孤傲世要带她一起去城外找华员外,喜出望外。

    独孤傲世宠溺的点了下她的鼻尖道:“九叔叔什么时候骗过你?华员外住的地方,很少有人知道,因为他在那里隐姓埋名过普通百姓的生活,这次我们过去,也要隐姓埋名,假扮成普通百姓。”

    夜千寻点点头,却又担心的看向独孤傲世道:“可是九叔叔你——”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下他。

    独孤傲世不解的看向她道:“我怎么了?”

    夜千寻傻乎乎一笑道:“九叔叔,不是我夸你,而是你这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和不怒而威的威严,只怕就是普通百姓,也不会觉得你是普通人,而华员外,能做到这么大的家业,这眼力应该是极好的,你觉得你就是乔装成百姓,他会信吗?你就不怕他看出破绽?”

    独孤傲世淡淡的笑道:“他一个富甲一方的员外都能隐姓埋名做普通百姓,我为何不可以呢!放心吧!我们去的目的是他手中的粮食,至于他会不会识破我们的身份,只是其次,就算他能猜到我们并非一般百姓,但定不能猜到我是摄政王,你是王妃。”

    夜千寻想了想,赞同的点点头:“九叔叔的对,他怎么会想到摄政王会和自己的王妃到村子里过普通百姓的生活呢!九叔叔,我们什么时候去啊?”

    独孤傲世道:“现在就去。”

    “现在,那我去收拾一下东西。”夜千寻转身便要去忙。

    却被独孤傲世伸手拉住了:“寻儿,不用忙了,东西我已经让人都准备好了,我们的那些东西都不需要带了,因为那些衣服和东西,很容易被人看出破绽的。”

    夜千寻立刻敲了下自己的脑袋道:“对啊!我们是要去隐姓埋名做百姓的,不是去游山玩水的。好吧!我不用收拾了,可是我们要以什么身份住进村子呢?我们到了要住在哪里呢?”这都是她担心的问题。总不能莫名其妙的住下吧!那样太引人注意了。

    独孤傲世宠溺道:“这些你都不用担心,只需跟我走便可。”话落,牵着夜千寻的手朝外走去。

    “等一下,九叔叔,东西可以不收拾,但是我行医用的东西,我想带上,不定能有用呢!”夜千寻指向桌上的一个木盒。

    独孤傲世点点头,上前拿过来,带着她走出了房间。

    墨风已经准备好了马车,独孤傲世和夜千寻坐上马车,朝城外驶去。

    在离村庄还有几里路的时候,独孤傲世让宁铁停下马车,准备和夜千寻步行进村,这样才不会太引人注意。

    宁铁不放心道:“王爷,让属下跟您一起去吧!”

    独孤傲世却淡淡道:“不需要,和墨风一起,好好的帮川州百姓打通被山体阻断的道路,让来往川州的道路早日畅通。本王的安危无需担心,这里都是纯善的百姓,不会有事的。”

    “王爷,万一——”宁铁还是不放心,万一那些想要对王爷不利的人知道王爷进了山村,偷偷的过来刺杀怎么办?

    独孤傲世沉稳冷静道:“不会有这种万一的,本王的身体已经恢复了,想要伤本王,没那么容易,回去吧!”牵起夜千寻的手,朝村子走去。

    宁铁看着王爷和王妃离去的背影,虽然担心,却不敢违抗王爷的命令,就像王爷的,想要伤他没那么容易,王爷的寒冰掌一出,无人能招架。目送一会儿后,驾着马车离开了,不能陪在王爷身边保护王爷,一定要把王爷交代的事情办好。

    夜千寻和独孤傲世走在乡间的路上,看着美丽的风景,呼吸着清心的空气,心情异常的开心。张开双臂,在道上开心的蹦跳着,开心的像只蝴蝶。

    独孤傲世看着她开心欢快的模样,心情也大好起来。

    夜千寻好奇的问:“九叔叔,我们要去的村子叫什么名字?”

    “菊花村!”独孤傲世淡淡的回到,看着他嘴角的笑容却是温暖的。

    “菊花村?那村子里是不是有很多的菊花?现在是秋天,如果真的有很多的菊花,正好是菊花盛开的日子。”夜千寻美美幻想道。

    独孤傲世却淡笑道:“这个九叔叔也不知道,就叔叔还没去过呢!”

    夜千寻点点头:“也是!那我们要以什么身份到村子里呢?叔侄?情侣,还是夫妻?”

    独孤傲世看着她问:“那你想以什么身份进村子呢?”

    夜千寻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若是让我们演叔侄,我怕我演不像,虽然我叫你九叔叔,可是你却不是啊!”

    独孤傲世摇摇头笑了:“那就以夫妻的身份吧!至于称呼,可以不用改,让他们自己去猜,若是一切都做的太正常了,反倒会让人怀疑。”

    夜千寻明眸一转道:“寻儿明白了,九叔叔这样做,是故意想弄混别人的判断吧!我叫你九叔叔,别人会觉得我们是叔侄,可是我们的关系又这般亲密,不像叔侄,所以别人又会觉得我们是为情私奔的情侣,既然是私奔,肯定是家人不同意,而九叔叔一看这气质,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而我,定是家庭不好的出身,所以才会遭到男方家人的反对,所以我们才会私奔出来,这样你高贵的气质便会得到很好的掩饰,看似我们遮遮掩掩的关系,其实却正好能打消别人的怀疑。”

    独孤傲世看向她夸赞道:“寻儿就是聪明。”

    夜千寻开心的笑了,一抹鼻,自豪道:“那是,不聪明怎么能配得上九叔叔这样的大人物呢!”

    很快二人便来到了菊花村,还未进村,便见村外便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菊花,此时正盛开着,非常的漂亮。

    夜千寻立刻自豪的看向独孤傲世道:“九叔叔,寻儿是不是很厉害,我猜对了,原来这菊花村,果然有很多的菊花。”

    独孤傲世点点头。进了村子,放眼望去的更是美不胜收的菊花,只见家家户户门前种满菊花,房子盖得很整齐,很漂亮,虽然不是什么琉璃瓦的华丽房子,却是用竹子,木头做的房子,一栋栋竹屋,木屋,屋前有个院子,漂亮极了,远处有山又水,鸟语花香,夜千寻立刻开心的感慨道:“这个村子好美啊!外面遭受了洪灾的伤害,满目疮痍,可是这里,却丝毫没有被打扰到,虽然这里远离城里的华丽,却也避开了喧嚣,自成一块悠闲的土。我好像走进了陶渊明写的‘世外桃源’里。九叔叔,我好喜欢这里。”

    夜千寻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情,把自己的想法给独孤傲世听,比起京城的华丽,她更喜欢这里的安静,虽然她性子吵闹,但是她内心深处却是喜欢安静的,特别是来到这里以后,和皇室的人相处之后,这种想找个安静的村子居住的心情就更浓烈,皇家的争斗和争夺是永无停止,永无止尽的,阴谋诡计,栽赃陷害,步步惊心,处处充满危险,真的觉得很累很累,虽然出身份让人畏惧,让人羡慕,可是她更羡慕这些普通的百姓。

    自从来到这里和独孤傲世相爱后,她便时常的幻想,若是自己能遇到一个鸟语花香的村子就好了,这样他可以和九叔叔一起隐居起来,她不想隐居在没有人的深山中,可是也不想待在浮华如梦的城市里,她就想这个这样有山有水的村子,有善良的村民可以相处,有爱的人陪伴,日子苦一点没关系,只要开心就好。

    可是幻想终究是幻想,她深知不管是九叔叔的身份,还是他的地位,都不允许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每次幻想结束后,她都会叹口气。

    可是却没想到,有一天这个幻想可以实现,虽然这次来是带着任务的,可至少能和九叔叔在这里住上几日,体验一下这样的生活,这样就已经很满足了。

    独孤傲世看着这个如画一般的村子,不止夜千寻喜欢,他也很喜欢,虽然从出声在皇家,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其实他更向往普通百姓的悠闲和恬静,羡慕他们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感觉那样的人生会和惬意,没有争夺和阴谋,就只是简单的为了生活而活着。

    若是能与爱的人在这样的村子里生活一辈子,此生也无憾了。可是他却也深知,他不能只为自己而活着,他的肩上有胆子,的心中有仇恨,属于他的东西,他要拿回来,欠自己的人,自己要让他们偿还,所以他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抛下所有。所以他在心中对夜千寻对不起!寻儿,九叔叔知道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九叔叔今生真的无法为你做到。

    这次来,希望能在这里多陪你几日,让你心中的遗憾能少一些。

    夜千寻忍不住感慨道:“之前我还在想,华员外一个富甲一方的商人,为何放着华丽的宅子不住,而跑去住一个笑村子,是不是脑子不太好啊!可是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原来华员外是太会享受了,在城里让伙计们帮他挣着钱,自己则在这里享受这样悠闲的生活,真是个厉害的商人啊!”

    独孤傲世赞同的点点头,同时也提醒道:“寻儿,华员外的身份在这里没有任何人知道,所以以后不要再华员外这三个字了,我们初来这里,对这里的人都不认识,就算真的见到了华员外,也要保持淡定,当作普通村民。”来的时候,独孤傲世给夜千寻看过华员外夫妇的画像,所以担心夜千寻见到华员外会激动而露了破绽。

    夜千寻立刻点头道:“九叔叔提醒的是,寻儿记住了,寻儿不再乱了,华员外在这里叫花默。”

    独孤傲世点点头:“走吧!看看我们住的地方。”

    夜千寻早已经迫不及待了:“快点去看看,我好像看到啊!”

    很快,二人在一家竹院前停了下来,独孤傲世看向夜千寻道:“就是这里了。”

    夜千寻开心道:“这里好漂亮。竹制的门,门口种满菊花,此时开的正好。

    独孤傲世伸手敲门。

    里面立刻来了人,打来了竹门,看向二人道:“黄公子,夜姑娘,你们来了,快进来。”

    独孤傲世和夜千寻走进来院子,院子里也种了很多的菊花,而且院中还有一个竹亭,里面放了一个竹桌自己,四个竹凳,房子也是竹子做的,房前有个一米多宽的走廊,若是下雨的时候,可以坐在走廊里赏雨,一定会很惬意,院子虽然简单,却很干净,和漂亮,夜千寻很喜欢这里。

    这院子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看到独孤傲世和夜千寻来,很是热情友善。

    中年男子拿出这个院子的钥匙道:“黄公子,这是这里的钥匙,您拿着,这几日你们就住在这里吧!只是太简陋了,希望黄公子莫要嫌弃。”

    独孤傲世淡然道:“不会,这里很好。多谢你愿意让我们住在这里。”

    中年男子立刻笑道:“黄公子,你这样就太客气了,我们的儿子在川州城里做生意,做的还不错,所以也没办法回来与我们老两口一起住,让他们过去,我们又舍不得这个地方,前几日,我们的儿媳帮我们生了一个大胖孙子,作为爷爷奶奶,我们一定要过去看看,让我家老婆子伺候儿媳坐月子,所以要在城里住一个月,可是却担心这房子没人看着,地没人种可惜了,正好儿子他有个朋友想来这里住一段时间,这样正好,这些日子就辛苦你们了。”

    独孤傲世淡淡道:“你们放心走吧!这里交个我们。”

    夜千寻开心道:“大伯,大娘,你们这里很美,我好喜欢这里。”

    二人一听开心的笑了:“喜欢就好,喜欢就好。”二人很感激道:“那就辛苦你们了。老婆子,我们走吧!”

    “好好好,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我的大胖孙子了。”妇人高兴的合不拢嘴。

    此时,门口有村民经过,见大伯家里来人了,好奇的问:“老李,家里来亲戚了?”

    老李立刻介绍道:“对啊!是我远房的侄子和侄孙女,闲来无事到我们这里住几日,正好我儿媳前几日给我们生了个大胖孙子,我们正好进城一些日子,他们帮忙照顾一下家里。”

    村民一听,立刻开心道:“那恭喜啊!”

    “谢谢。”老两口很开心。村民走了,老两口也带着包袱走了。

    儿子给他们他们的这两个朋友是为情私奔出来的,所以对外就是他们是叔侄关系,远方的侄子侄孙女,免得他们的家人找来,所以老李刚才才会与村民那样介绍独孤傲世和夜千寻他们。

    而这一切,都是独孤傲世吩咐的,而老李的儿媳生个大胖孙子,却是真是。

    主人走后,夜千寻立刻打量起这个房子来,房间里的摆设虽然简单,却是一应俱全,打扫的很干净,竹屋的旁边有个竹屋,是间厨房,里面也很干净。

    夜千寻对房间和院子做了一番大量后,更喜欢这里了:“九叔叔,这里真的很好。还以为我们会与村民一起住呢!没想到只有我们两个人,太好了。”

    独孤傲世的视线一直落在她的身上,看到她这般开心,他觉得自己的这个决定是对的,本是打算派人来这里暗中调查的,可是考虑这样很难服华员外卖粮,最后决定自己亲自过来。

    “寻儿喜欢就好。走了许久的路,累了吧!先休息一会儿吧!”独孤傲世体贴道。

    夜千寻蹦到他身边,声道:“我们不现在就去朝花默,熟络一下吗?”

    独孤傲世却淡然道:“不需要,这个村子并不大,我们会与他碰面的,若是刻意的去找他拉近距离,反倒会引起他的怀疑,让他反感,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你知道九叔叔为何会选择这家院吗?”突然反问向夜千寻。

    夜千寻却摇摇头:“不知。”然后大胆的猜测道:“莫不是我们隔壁住的就是花默?”

    独孤傲世摇摇头:“自然不是,那样也会容易暴露的,我们选择这个院,是因为这家人的地与花默在这个村子种的地在一起,等我们去地里劳作的时候,就可以见到他了。”

    夜千寻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九叔叔,你好奸诈啊!”

    独孤傲世眉头皱了皱。

    夜千寻立刻挽起他的胳膊道:“我是在夸九叔叔聪明呢!”

    独孤傲世宠溺的点了下她的额头:“你呀!我们去休息。刚来这里,一切都不能着急的。”

    “好,一切都听九叔叔的。”夜千寻甜甜的笑道。

    ------题外话------

    甜蜜的夫妻生活在这里开始了,不会再有一些渣人打扰,会留下最美的回忆的。(*^__^*)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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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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