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禁阅·熹微 作者:童柯
呜呜呜,好可怕,大腿你这么碉,你家里人造吗?
——
等到大神扫荡了这条街七七八八的丧尸,还从便利店顺了点吃的回来后,曹和平胆战心惊的坐在自家不大不小10平米的客厅里,拿着小眼神揪着沙发椅上大神的那双干净剔透的手。
乖乖,这么细的这么美的一双手刚才真的拧断了一整条街的丧尸脖子吗?
上面一点痕迹都没有好不好,马上去开钢琴演奏会都没问题好不好!
还有那穿的衣服,是几百年前某个时代的中山装……中山装……中山装吧!
大神这是在穿越吗?
只见大神淡定的扫视这间塞满一柜子一厨子漫画的房子,到处摆放着手办,还有几只海贼王在厨房里洗泡泡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温度好像越来越冷了。
不同世界的人如何快乐的沟通QAQ~
梗着脖子,曹和平缩了缩身子。
呜呜呜,还是好可怕,麻麻我要回家。
作为收留,哦不,邀请大神来家里避难的曹和平,被大神分了一包薯片一根素味香肠,曹和平不想承认,但他的确被大神的慷慨给感动到了,过了那么久兔子一样的生活,总算能吃到别的了!为自己之前明智的决定点了一万个赞!
等他狼吞虎咽完,才发现大神正在优雅的吃着一片片黄瓜味的乐时薯片,咀嚼的样子也特别斯文,曹和平的文科不过关,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但就是觉得赏心悦目。大约是不喜欢这种食物吧,那眉头就没松开过。
这厮在末日前八成是个养尊处优的吧。
但想到大神一脸面无表情/霸气侧漏/深沉冷漠的坐在他的初音味来泳装坐垫上的样子,他又觉得这画面简直要笑cry了有木有!
吃饱喝足,他才将眼神挪到大神嘴部以上的部位,总算看清大神的模样,卧勒个槽,真特么闪瞎人眼的完美!他一直觉得他末日前最红的那个国际巨星于澄已经算是三次元里顶级帅了,但就没见过眼前这种,超越年龄超越感官,仅仅一个眼神都让人浑然起劲的美男子。
特别是那眼神坚定、平淡,看着就是那种有坚强意志力的,就是坐那儿就有种说不清的气势在,这种漫画情节里的王霸之气他实实在在体会了一把。
那什么不是有句话吗,男人越老越有味道,这男人虽然长得昏天地暗(?),但那气质就不像小青年能流露出来的。
“大……爷,我该怎么称呼您?”啊呸,差点把大腿给说出来。
“白霄。”
“白爷!”曹和平迅速狗腿的改口,就差没说白爷,白大神,以后小的吃食就靠你了!
听到这称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带着不明显的恍惚,又瞬间没事人一样。
白霄一直以为人的一生一睁眼一闭眼就这么过去了,明明上一刻还抱着展机的身体,下一刻就差点被一个半张脸腐烂的人形怪物啃掉肩膀。
这种神乎其神的事情让无神论者的白霄并不能接受,也许是活成老顽固了,那老一派的想法已根生地固,但正因为年纪不小了,不可能像年轻人一样跳脱,与其去想为什么来到这里还不如想着怎么活下去,处变不惊已成为习惯,到了哪里白霄都能活下去,即使满溢的思念快将他逼疯。
他清楚,在最后那段日子里,他的精神已经崩溃,仅剩的理智维持着他的行为,现在的他早就以前那个统领白家的白爷了,他已经疯了。
思念,能成疯活亦能成魔。
现在的冷静,只是趋于表象的审时度势。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或许展机也来到这个世界了!
既然他都能来,展机自然也可能在!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哪怕只有万分之一,哪怕要掘地三尺,也无所谓。
对白展机的感情不论是处于父子天性还是那难以启齿的爱,都沉重到大于灵魂的重量。
想到他刚到这里差点死了情况,如果是展机碰到,刹那间,白霄眼底有如实质的杀气几乎要喷射而出,不惜一切代价,要尽快找到展机!
嗷嗷嗷,大神!乃是肿么了,一会温柔一会狰狞,是精分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临时加的,连接第二个故事,第一次看的大大可以先跳过。
第10章 法则09:破菊阵·一鸣惊人
[我并不推荐这位,他排行96,是个精神疯狂的男人!现在的你还控制不好他的能力,他的赛车虽然只是兴趣,比起正式选手也毫不逊色,但他因为性子的缘故总会生出一些意外情况,被称作‘疯狂的赛车’。]
[这样的人也能成为情圣?]
[当然,多少男女就为了他的肆意妄为而痴迷尖叫!他吸引人的法宝就是疯狂!可别怪我没提醒你,让他俯身是很危险的。]
[就他吧!对付杨柳,已足够!]能秒杀敌人就行,在阮绵绵黑白相间的世界里杨柳作为一个反派已被毫无疑问地划到了黑暗面去了,之前俯身的杀手情圣的思维教会了他一件事,敌人不分男女,要把所有苗头在第一时间铲除干净,最重要的是快、准、狠!
阮绵绵是25世纪的宅男,平日里除了做做妇女之友外,只能在游戏和网络中寻找刺激,现在体内的激情因子终于在这个契机中爆发出来,男人的豪气初现。他觉得自己太伟大了,为了前世的敌人都能这么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深入敌营、各个击破,这样还破不了处男诅咒,对不起天地,对不起他百世的纯洁身心。
[是够了,还会超额完成的……] 《禁书》觉得自己已经劝过了,剩下的只需要看戏了,不由的也开始期待阮绵绵接下去的表现。
阮绵绵一心二用,边和杨柳对峙着,边在脑海中与《禁书》进行交流,面上还维持着冷情自持有如杀手情圣似得魅惑笑颜,堪称质的飞跃!
易品郭深深望着面前站起来的阮绵绵,若以前只把他当做发小或者说一个有趣的玩伴,这感情在多年的相处中变质了,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收回,阮绵绵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他想要狠狠占有,狠狠的撞击他,看他在自己身下喘息呻吟的娇媚模样。
易品郭在无人看到的角度攥紧了手,手背上的纹路也紧绷了起来,内心苦笑不已,他什么时候也成了种马的思考模式,下半身的生物,又不是没见过美人,也不是没碰过有个性的男男女女。
但阮绵绵却激起了他的征服欲,也许这种对发小的感情像是禁忌,体内的渴望呼啸出来,征服这个一直隐藏着本性像迷一样的男人,易品郭向身边的一个女郎使了个眼色。
女郎似乎和易品郭熟识,先是惊诧了下后是意领神会点了点头,状是不经意的瞥了眼阮绵绵,本来以为易太子是特别的一个少爷,虽然也玩但却极有分寸,也不会仗着身份对她们这些“商品”动手动脚,原来私底下也是个没下限的人,竟然要对自己的发小出手做那种下三滥的事情?
杨柳眼睁睁看着阮绵绵向她慢慢走来,每一步都惊心动魄,就像是在看着一只无法逃脱手心的猎物。
这个男人太可怕了,杨柳好后悔为什么没在来之前好好调查这群二世祖,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她甚至觉得自己会被杀。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呜呜呜,好可怕,大腿你这么碉,你家里人造吗?
——
等到大神扫荡了这条街七七八八的丧尸,还从便利店顺了点吃的回来后,曹和平胆战心惊的坐在自家不大不小10平米的客厅里,拿着小眼神揪着沙发椅上大神的那双干净剔透的手。
乖乖,这么细的这么美的一双手刚才真的拧断了一整条街的丧尸脖子吗?
上面一点痕迹都没有好不好,马上去开钢琴演奏会都没问题好不好!
还有那穿的衣服,是几百年前某个时代的中山装……中山装……中山装吧!
大神这是在穿越吗?
只见大神淡定的扫视这间塞满一柜子一厨子漫画的房子,到处摆放着手办,还有几只海贼王在厨房里洗泡泡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温度好像越来越冷了。
不同世界的人如何快乐的沟通QAQ~
梗着脖子,曹和平缩了缩身子。
呜呜呜,还是好可怕,麻麻我要回家。
作为收留,哦不,邀请大神来家里避难的曹和平,被大神分了一包薯片一根素味香肠,曹和平不想承认,但他的确被大神的慷慨给感动到了,过了那么久兔子一样的生活,总算能吃到别的了!为自己之前明智的决定点了一万个赞!
等他狼吞虎咽完,才发现大神正在优雅的吃着一片片黄瓜味的乐时薯片,咀嚼的样子也特别斯文,曹和平的文科不过关,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但就是觉得赏心悦目。大约是不喜欢这种食物吧,那眉头就没松开过。
这厮在末日前八成是个养尊处优的吧。
但想到大神一脸面无表情/霸气侧漏/深沉冷漠的坐在他的初音味来泳装坐垫上的样子,他又觉得这画面简直要笑cry了有木有!
吃饱喝足,他才将眼神挪到大神嘴部以上的部位,总算看清大神的模样,卧勒个槽,真特么闪瞎人眼的完美!他一直觉得他末日前最红的那个国际巨星于澄已经算是三次元里顶级帅了,但就没见过眼前这种,超越年龄超越感官,仅仅一个眼神都让人浑然起劲的美男子。
特别是那眼神坚定、平淡,看着就是那种有坚强意志力的,就是坐那儿就有种说不清的气势在,这种漫画情节里的王霸之气他实实在在体会了一把。
那什么不是有句话吗,男人越老越有味道,这男人虽然长得昏天地暗(?),但那气质就不像小青年能流露出来的。
“大……爷,我该怎么称呼您?”啊呸,差点把大腿给说出来。
“白霄。”
“白爷!”曹和平迅速狗腿的改口,就差没说白爷,白大神,以后小的吃食就靠你了!
听到这称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带着不明显的恍惚,又瞬间没事人一样。
白霄一直以为人的一生一睁眼一闭眼就这么过去了,明明上一刻还抱着展机的身体,下一刻就差点被一个半张脸腐烂的人形怪物啃掉肩膀。
这种神乎其神的事情让无神论者的白霄并不能接受,也许是活成老顽固了,那老一派的想法已根生地固,但正因为年纪不小了,不可能像年轻人一样跳脱,与其去想为什么来到这里还不如想着怎么活下去,处变不惊已成为习惯,到了哪里白霄都能活下去,即使满溢的思念快将他逼疯。
他清楚,在最后那段日子里,他的精神已经崩溃,仅剩的理智维持着他的行为,现在的他早就以前那个统领白家的白爷了,他已经疯了。
思念,能成疯活亦能成魔。
现在的冷静,只是趋于表象的审时度势。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或许展机也来到这个世界了!
既然他都能来,展机自然也可能在!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哪怕只有万分之一,哪怕要掘地三尺,也无所谓。
对白展机的感情不论是处于父子天性还是那难以启齿的爱,都沉重到大于灵魂的重量。
想到他刚到这里差点死了情况,如果是展机碰到,刹那间,白霄眼底有如实质的杀气几乎要喷射而出,不惜一切代价,要尽快找到展机!
嗷嗷嗷,大神!乃是肿么了,一会温柔一会狰狞,是精分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临时加的,连接第二个故事,第一次看的大大可以先跳过。
第10章 法则09:破菊阵·一鸣惊人
[我并不推荐这位,他排行96,是个精神疯狂的男人!现在的你还控制不好他的能力,他的赛车虽然只是兴趣,比起正式选手也毫不逊色,但他因为性子的缘故总会生出一些意外情况,被称作‘疯狂的赛车’。]
[这样的人也能成为情圣?]
[当然,多少男女就为了他的肆意妄为而痴迷尖叫!他吸引人的法宝就是疯狂!可别怪我没提醒你,让他俯身是很危险的。]
[就他吧!对付杨柳,已足够!]能秒杀敌人就行,在阮绵绵黑白相间的世界里杨柳作为一个反派已被毫无疑问地划到了黑暗面去了,之前俯身的杀手情圣的思维教会了他一件事,敌人不分男女,要把所有苗头在第一时间铲除干净,最重要的是快、准、狠!
阮绵绵是25世纪的宅男,平日里除了做做妇女之友外,只能在游戏和网络中寻找刺激,现在体内的激情因子终于在这个契机中爆发出来,男人的豪气初现。他觉得自己太伟大了,为了前世的敌人都能这么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深入敌营、各个击破,这样还破不了处男诅咒,对不起天地,对不起他百世的纯洁身心。
[是够了,还会超额完成的……] 《禁书》觉得自己已经劝过了,剩下的只需要看戏了,不由的也开始期待阮绵绵接下去的表现。
阮绵绵一心二用,边和杨柳对峙着,边在脑海中与《禁书》进行交流,面上还维持着冷情自持有如杀手情圣似得魅惑笑颜,堪称质的飞跃!
易品郭深深望着面前站起来的阮绵绵,若以前只把他当做发小或者说一个有趣的玩伴,这感情在多年的相处中变质了,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收回,阮绵绵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他想要狠狠占有,狠狠的撞击他,看他在自己身下喘息呻吟的娇媚模样。
易品郭在无人看到的角度攥紧了手,手背上的纹路也紧绷了起来,内心苦笑不已,他什么时候也成了种马的思考模式,下半身的生物,又不是没见过美人,也不是没碰过有个性的男男女女。
但阮绵绵却激起了他的征服欲,也许这种对发小的感情像是禁忌,体内的渴望呼啸出来,征服这个一直隐藏着本性像迷一样的男人,易品郭向身边的一个女郎使了个眼色。
女郎似乎和易品郭熟识,先是惊诧了下后是意领神会点了点头,状是不经意的瞥了眼阮绵绵,本来以为易太子是特别的一个少爷,虽然也玩但却极有分寸,也不会仗着身份对她们这些“商品”动手动脚,原来私底下也是个没下限的人,竟然要对自己的发小出手做那种下三滥的事情?
杨柳眼睁睁看着阮绵绵向她慢慢走来,每一步都惊心动魄,就像是在看着一只无法逃脱手心的猎物。
这个男人太可怕了,杨柳好后悔为什么没在来之前好好调查这群二世祖,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她甚至觉得自己会被杀。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