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精 作者:沐子笙
“来,拿着,”甘嫂把辅导书塞到他怀里,脸上有着中年女人特有的温柔笑意,“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好初中。”
辅导书拿在手中分量很重,顾即紧紧拿着,说,“阿姨,下个周末我去你家饭馆帮着洗碗吧。”
甘嫂一愣,立马说,“你才几岁,别想这些。”
顾即一直低着的头终于抬起来,这让甘嫂将他眉骨上的红痕看得一清二楚,他急急解释着,“我在家里洗了很多年的碗了,不会洗不干净的。”
甘嫂抿了抿嘴,神色有顾即看不懂的复杂,但是她终于不再反驳,“那行,阿姨就破例一次,请个小童工。”
顾即这才咧开嘴露出个与年纪相符的孩子气笑容。
解决了辅导书的事情,顾即回头看一眼紧闭的家门,并不打算回去,那个男人睡觉的时候很不喜欢被人打扰,刚才扬手的一掌已经足以他吃够教训。
于是他不顾外头火辣的太阳,抱着辅导书蹦蹦跳跳的下楼梯,心情显得很愉悦的样子——这个年纪的孩子看起来忘性总是比较大。
即使刚刚经历过被亲生父亲赶出家门,又在接受人恩惠的时候无情被挑了伤疤,他现在却是带着笑的,至少明天上学的时候,不会再拿不出老师让他们买的辅导资料,避免了那份难堪。
整个小区只有老槐树保留了一丝丝阴凉,没有地方去的顾即打算在槐树下睡一趟午觉,等时间差不多了,再回家去给男人做饭——虽然男人很少在家吃饭,但冰箱里好像还有一团面线和两颗小白菜,够他接下来一天的粮食。
这样想着,心情阴郁的顾即又满血复活,跳着跑着到老槐树下,远远望去,老槐树像是一方的守护神,给顾即撑起了一把大伞,隔绝了外界的侵袭。
炙热的阳光照射下来,将老槐树的枝叶印在地面上,树影斑驳间,耳边是知了的啼叫。
顾即如视珍宝抱着辅导书坐到了老槐树下,屁股底下的青草刺得他很不舒服,他调整了下坐姿,头靠在槐树硬邦邦的皮肤上,有点扎人。
可他喜欢这可老槐树,妈妈在世的时候,会带他在这棵大树下面乘凉,然后教他二十六个字母的发音,他读不准,妈妈也不骂他。
那是他还没有上学的事情了,现在他已经就读小学三年级,其实他有些记不清妈妈的样子,只是记忆中的妈妈无论是什么时候,都会带着温柔的笑意抚慰他——就连那个男人酗酒打人的时候,脸上带伤的妈妈也从来没有将痛苦转移到他身上。
那么温柔的一个人,却在一个夜晚选择了吃安眠药自杀,如果不是男人总是打她,她现在应该是陪在自己身边的。
顾即恨那个男人,他宁愿没有男人当自己的父亲。
午后总是容易犯困,顾即追忆了没多久就昏昏欲睡起来,怀里的辅导书抱得比他在睡觉时抱着被子的力气还要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应该是天气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人们又敢走出屋檐,顾即觉得有点吵,伸手挠了挠耳朵,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小朋友,你好,请问红秀路3栋楼在哪里?”
这一句顾即听清楚了,所以他猛然睁开眼,下意识的护住怀里的辅导书,警惕的看着前方,因为他坐着,所以只能看见三双脚,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小孩子。
他只好抬起头仰视,因为刚刚睡醒,阳光又猛烈,他不得已眯着眼看——三十来岁的斯文男人和优雅女子,身边站着一个男孩子。
大概是出于同龄人会下意识接近同龄人的心态,顾即将目光放在了那个男孩子身上,和他一般的年纪,少年特有的纤长单薄的身体穿一身整洁的衬衫和长裤,白净的脸,大概是还没有长开的缘故,五官过于精致,还有点精雕玉琢瓷娃娃的感觉。
顾即一下子看呆了,这样俊秀的男孩子,在他们这里从来没有见过。
那个男孩子也在看他,眼神里带着打量和探究——似乎是不明白为什么在这炎热的天气里,会有一个看起来脏兮兮的孩子睡在大树下。
“小朋友,”斯文男人看着他,口气很和蔼,“叔叔是新搬来的,不识路,能告诉叔叔红秀路3栋楼往哪儿走吗?”
顾即这才回过神,擦擦额头上的汗,从草地上爬起来,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个好看的男孩子,再一想,红秀路3栋楼不就是他家后面的那栋楼吗。
于是急忙说,“我知道的,我带你们去吧。”
自始至终,他手中都紧紧抱着那本辅导书。
斯文男人和优雅女人对视一笑,“那就谢谢你了。”
顾即很少接受到好意,是以在面对这两个善意的陌生人面前要显得殷勤得多,他带着路,时不时回过头去看三个人有没有跟上,目光却总是忍不住往那个好看的男孩子身上飘。
直到红秀路3栋楼,顾即指着红色塑料上醒目的数字3,擦擦汗笑道,“就是这里。”
斯文男人再次道谢,然后打个电话似乎是告诉搬行李的人地址。
顾即眼见自己没什么用处,有点局促的站在原地看着一家三口。
优雅女人柔声问,“你也住这儿吗?”
顾即指了下前面的楼房,“我在2栋楼。”
“原来是邻居啊,”优雅女人抿嘴笑了,“我姓陈,你可以叫我陈阿姨,那位是我的丈夫,”她看向正在打电话的男人,“姓林,还有这位。”
顾即看向男孩子,听见女人温柔的声音,“是我的儿子,叫林景衡。”
林景衡,顾即不知道是哪三个字,但还是默默在心里将这个名字念了一遍。
“我看你们两个年纪差不多大,应该能玩到一块去。”女人摸摸自己儿子的头,“去和人家打声招呼。”
于是叫做林景衡的男孩子便微微颔首,“你好,我是林景衡。”
颇有小大人的样子,一对比起来,顾即就显得小家子气许多,他急忙点点头,“我叫顾即。”
“哪个即?”林景衡问。
“啊,”顾即挠了挠脑袋,“即使的即。”
林景衡这才不再问。
这时候斯文男人电话打完了,笑吟吟的走过来道,“车要开进来了。”
又对着顾即说,“今天谢谢你了。”
顾即曾几何时接受过这么多谢意,很多时候都是他在谢别人,他有点受宠若惊,“不用不用。”
眼见时间差不多,那个男人如果想要吃饭他而没有做好是会挨打的,顾即不敢再耽搁,和林家三口说再见,然后急匆匆的抱着辅导房跑。
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林景衡也在看他,夕阳西下,小小的少年站在那里,落日打在他白皙的脸庞上,表情不甚真切,整个人像是和身后富有年代感的楼房融为了一体,变成一幅精致的画——很多年后,顾即才知道,从这一刻开始,这幅画就烙印在他的心里了,此后再也无法泯灭。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对不起我给了顾即一个悲催的身世....】
“来,拿着,”甘嫂把辅导书塞到他怀里,脸上有着中年女人特有的温柔笑意,“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好初中。”
辅导书拿在手中分量很重,顾即紧紧拿着,说,“阿姨,下个周末我去你家饭馆帮着洗碗吧。”
甘嫂一愣,立马说,“你才几岁,别想这些。”
顾即一直低着的头终于抬起来,这让甘嫂将他眉骨上的红痕看得一清二楚,他急急解释着,“我在家里洗了很多年的碗了,不会洗不干净的。”
甘嫂抿了抿嘴,神色有顾即看不懂的复杂,但是她终于不再反驳,“那行,阿姨就破例一次,请个小童工。”
顾即这才咧开嘴露出个与年纪相符的孩子气笑容。
解决了辅导书的事情,顾即回头看一眼紧闭的家门,并不打算回去,那个男人睡觉的时候很不喜欢被人打扰,刚才扬手的一掌已经足以他吃够教训。
于是他不顾外头火辣的太阳,抱着辅导书蹦蹦跳跳的下楼梯,心情显得很愉悦的样子——这个年纪的孩子看起来忘性总是比较大。
即使刚刚经历过被亲生父亲赶出家门,又在接受人恩惠的时候无情被挑了伤疤,他现在却是带着笑的,至少明天上学的时候,不会再拿不出老师让他们买的辅导资料,避免了那份难堪。
整个小区只有老槐树保留了一丝丝阴凉,没有地方去的顾即打算在槐树下睡一趟午觉,等时间差不多了,再回家去给男人做饭——虽然男人很少在家吃饭,但冰箱里好像还有一团面线和两颗小白菜,够他接下来一天的粮食。
这样想着,心情阴郁的顾即又满血复活,跳着跑着到老槐树下,远远望去,老槐树像是一方的守护神,给顾即撑起了一把大伞,隔绝了外界的侵袭。
炙热的阳光照射下来,将老槐树的枝叶印在地面上,树影斑驳间,耳边是知了的啼叫。
顾即如视珍宝抱着辅导书坐到了老槐树下,屁股底下的青草刺得他很不舒服,他调整了下坐姿,头靠在槐树硬邦邦的皮肤上,有点扎人。
可他喜欢这可老槐树,妈妈在世的时候,会带他在这棵大树下面乘凉,然后教他二十六个字母的发音,他读不准,妈妈也不骂他。
那是他还没有上学的事情了,现在他已经就读小学三年级,其实他有些记不清妈妈的样子,只是记忆中的妈妈无论是什么时候,都会带着温柔的笑意抚慰他——就连那个男人酗酒打人的时候,脸上带伤的妈妈也从来没有将痛苦转移到他身上。
那么温柔的一个人,却在一个夜晚选择了吃安眠药自杀,如果不是男人总是打她,她现在应该是陪在自己身边的。
顾即恨那个男人,他宁愿没有男人当自己的父亲。
午后总是容易犯困,顾即追忆了没多久就昏昏欲睡起来,怀里的辅导书抱得比他在睡觉时抱着被子的力气还要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应该是天气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人们又敢走出屋檐,顾即觉得有点吵,伸手挠了挠耳朵,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小朋友,你好,请问红秀路3栋楼在哪里?”
这一句顾即听清楚了,所以他猛然睁开眼,下意识的护住怀里的辅导书,警惕的看着前方,因为他坐着,所以只能看见三双脚,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小孩子。
他只好抬起头仰视,因为刚刚睡醒,阳光又猛烈,他不得已眯着眼看——三十来岁的斯文男人和优雅女子,身边站着一个男孩子。
大概是出于同龄人会下意识接近同龄人的心态,顾即将目光放在了那个男孩子身上,和他一般的年纪,少年特有的纤长单薄的身体穿一身整洁的衬衫和长裤,白净的脸,大概是还没有长开的缘故,五官过于精致,还有点精雕玉琢瓷娃娃的感觉。
顾即一下子看呆了,这样俊秀的男孩子,在他们这里从来没有见过。
那个男孩子也在看他,眼神里带着打量和探究——似乎是不明白为什么在这炎热的天气里,会有一个看起来脏兮兮的孩子睡在大树下。
“小朋友,”斯文男人看着他,口气很和蔼,“叔叔是新搬来的,不识路,能告诉叔叔红秀路3栋楼往哪儿走吗?”
顾即这才回过神,擦擦额头上的汗,从草地上爬起来,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个好看的男孩子,再一想,红秀路3栋楼不就是他家后面的那栋楼吗。
于是急忙说,“我知道的,我带你们去吧。”
自始至终,他手中都紧紧抱着那本辅导书。
斯文男人和优雅女人对视一笑,“那就谢谢你了。”
顾即很少接受到好意,是以在面对这两个善意的陌生人面前要显得殷勤得多,他带着路,时不时回过头去看三个人有没有跟上,目光却总是忍不住往那个好看的男孩子身上飘。
直到红秀路3栋楼,顾即指着红色塑料上醒目的数字3,擦擦汗笑道,“就是这里。”
斯文男人再次道谢,然后打个电话似乎是告诉搬行李的人地址。
顾即眼见自己没什么用处,有点局促的站在原地看着一家三口。
优雅女人柔声问,“你也住这儿吗?”
顾即指了下前面的楼房,“我在2栋楼。”
“原来是邻居啊,”优雅女人抿嘴笑了,“我姓陈,你可以叫我陈阿姨,那位是我的丈夫,”她看向正在打电话的男人,“姓林,还有这位。”
顾即看向男孩子,听见女人温柔的声音,“是我的儿子,叫林景衡。”
林景衡,顾即不知道是哪三个字,但还是默默在心里将这个名字念了一遍。
“我看你们两个年纪差不多大,应该能玩到一块去。”女人摸摸自己儿子的头,“去和人家打声招呼。”
于是叫做林景衡的男孩子便微微颔首,“你好,我是林景衡。”
颇有小大人的样子,一对比起来,顾即就显得小家子气许多,他急忙点点头,“我叫顾即。”
“哪个即?”林景衡问。
“啊,”顾即挠了挠脑袋,“即使的即。”
林景衡这才不再问。
这时候斯文男人电话打完了,笑吟吟的走过来道,“车要开进来了。”
又对着顾即说,“今天谢谢你了。”
顾即曾几何时接受过这么多谢意,很多时候都是他在谢别人,他有点受宠若惊,“不用不用。”
眼见时间差不多,那个男人如果想要吃饭他而没有做好是会挨打的,顾即不敢再耽搁,和林家三口说再见,然后急匆匆的抱着辅导房跑。
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林景衡也在看他,夕阳西下,小小的少年站在那里,落日打在他白皙的脸庞上,表情不甚真切,整个人像是和身后富有年代感的楼房融为了一体,变成一幅精致的画——很多年后,顾即才知道,从这一刻开始,这幅画就烙印在他的心里了,此后再也无法泯灭。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对不起我给了顾即一个悲催的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