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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对陆小凤笑道:“我以为你们是一对。”
陆小凤冷冷道:“我是很喜欢她,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跟她成为一对,你知道为什么吗?”
楚留香道:“哦?”
陆小凤道:“因为我是个浪子,我不配。”
楚留香忽然笑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了。”
“你知道?”
“你只是想叫我千万莫要招惹她。”
陆小凤道:“可你不知道招惹她需要付出什么。盗帅风流天下,不知有没有听说过一种病?得了这种病的人最开始只是心情低落闷闷不乐,然后是失眠,无法集中注意力,会感到自卑,很难与人正常的交谈,最后是悲观,绝望,痛不欲生。”
楚留香道:“你是说,林姑娘她……”
“她就是。”陆小凤道:“得了这种病,很多人是看不出来的,我也是最近才发现她病了,所以连我不清楚她究竟发展到了什么地步。”
楚留香道:“你是大夫?”
陆小凤道:“我不是。”
楚留香道:“那你一定是病人,得过这种病的病人。”
陆小凤失笑道:“我有过一个朋友……”
楚留香道: “不会是朋友。若是朋友,你不会知道得这么详细,也不会了解得这么清楚。”楚留香笑道:“陆小凤,或许你不记得,我曾见过你,十七年前,在神医张简斋处。”
“那时候的你,跟现在大不一样。”
……
铜镜上映着一张绝美的脸。
这张脸在慢慢扭曲,扭曲成疯狂的模样。
“那个贱人!她怎么敢!她怎么敢!”
乌色的梳子击碎了铜镜。
“杀了她,我不管她是被鬼附身也好,天下第一也罢,我一定要杀了她!”
她的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一个丑陋不堪的残疾男人。
他没有手,手腕上挂着巨大的铜球。
他的声音喑哑难听。
“只要是你想杀的人,我都会替你办到!”
镜中扭曲的脸渐渐变回了倾城的模样。她不仅脸美,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动听得像唱歌一样。
“这天底下,要杀一个人的方法多得是,古往今来,坟里埋着的绝世高手并不少,他们中的大多数也并非死于比他们武功更高的人。”她笑得温柔可爱:“你一定知道很多杀人的方法,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的是楚留香迷妹,相信我,这支股越到后面越香~毕竟都是互相见证过对方黑历史的人。
第12章 同住
四个人,两匹马,一辆马车。
太阳吐露着霞光,即将沉落在乌黑的群山之中,几许昏鸦结群飞过。
林默在马车里用细绢布擦剑。
三把剑。
阎铁珊送的,剑鞘虽然简单朴素,但剑身银亮如水,刚中带韧,每一把都是锻剑大师古先生的作品,价值不菲。
条件是阎家的珠宝商队过山西入京都时需要林默的庇护,不需要她亲自出马,只要让商队打着她护送的旗号就行。
林默收了他那么多钱,再加上三把剑,自然没法拒绝。
陆小凤笑道:“这三把剑你已经看了整整一天,难道还没看够么?它又不会长腿跑了。”
林默道:“那可说不定,天底下自己长腿跑了的宝物可不少。”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有一丝丝尴尬。
花满楼道:“天色渐晚,离最近的客栈也要三十里,我们得快点赶过去了。”
林默从马车里钻出来,三把剑被她整齐有序地挂在腰上,一手扶着车壁,抻着脖子往前看:“我们走到哪里了?”
花满楼道:“晋城,过了晋城再有三天便能到京畿路。”
林默道:“花满楼,你好厉害啊,记路记得这么清楚。”
花满楼笑道:“也没什么厉害的,幼时跟家中行商走惯了,自然也就记得了。”
林默道:“那你知道我们离蜀地还有多远吗?西门吹雪比我们先出发,要是让他先到,再跟独孤一鹤对上可就不好了。”
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只要出手,不是对手死,就是自己死,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而独孤一鹤刀剑双杀,成名数十载,两人若真打起来,谁输谁赢没人说得准。其实从阎铁珊那儿出来,上官丹凤就已经有一半是骗子的嫌疑,为了个骗子,再搭上个朋友,那可比一万积分抽电瓶车还血亏。
花满楼道:“即便快马加鞭也要十余天。”
“放心,他不会去找独孤一鹤的。”陆小凤道:“他已约好了与你的决斗,再未完成之前不会再有别的对手了。”
“那就好,既然如此,我们能不能先回一趟东京呀,出来满两个月了,得回去续个假。”林默道:“别的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户部那边要去报备一下,我怕他们以为我死了。”
这话不夸张,户部的人几乎每个月都要去六扇门看林默,一方面是收债,另一方面是看看她死了没——欠了那么多钱,万一想不开自尽了,那岂不是造成了很大损失?
修河堤的民工可还没招完呢。
楚留香歪头道:“那不是好事么?他们若是以为你死了,那几千万两银子岂非不用还了?”
林默摇头道:“可河堤总是要修的,这钱我若不出,会摊到谁头上?诸葛先生替我担保,金九龄是我上司,我不还,他们俩就得倒霉,就算不用他们还,万一朝廷借此增税呢?八千五百万两,少还一个铜子我都良心难安。”
陆小凤冷冷道:“我是很喜欢她,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跟她成为一对,你知道为什么吗?”
楚留香道:“哦?”
陆小凤道:“因为我是个浪子,我不配。”
楚留香忽然笑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了。”
“你知道?”
“你只是想叫我千万莫要招惹她。”
陆小凤道:“可你不知道招惹她需要付出什么。盗帅风流天下,不知有没有听说过一种病?得了这种病的人最开始只是心情低落闷闷不乐,然后是失眠,无法集中注意力,会感到自卑,很难与人正常的交谈,最后是悲观,绝望,痛不欲生。”
楚留香道:“你是说,林姑娘她……”
“她就是。”陆小凤道:“得了这种病,很多人是看不出来的,我也是最近才发现她病了,所以连我不清楚她究竟发展到了什么地步。”
楚留香道:“你是大夫?”
陆小凤道:“我不是。”
楚留香道:“那你一定是病人,得过这种病的病人。”
陆小凤失笑道:“我有过一个朋友……”
楚留香道: “不会是朋友。若是朋友,你不会知道得这么详细,也不会了解得这么清楚。”楚留香笑道:“陆小凤,或许你不记得,我曾见过你,十七年前,在神医张简斋处。”
“那时候的你,跟现在大不一样。”
……
铜镜上映着一张绝美的脸。
这张脸在慢慢扭曲,扭曲成疯狂的模样。
“那个贱人!她怎么敢!她怎么敢!”
乌色的梳子击碎了铜镜。
“杀了她,我不管她是被鬼附身也好,天下第一也罢,我一定要杀了她!”
她的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一个丑陋不堪的残疾男人。
他没有手,手腕上挂着巨大的铜球。
他的声音喑哑难听。
“只要是你想杀的人,我都会替你办到!”
镜中扭曲的脸渐渐变回了倾城的模样。她不仅脸美,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动听得像唱歌一样。
“这天底下,要杀一个人的方法多得是,古往今来,坟里埋着的绝世高手并不少,他们中的大多数也并非死于比他们武功更高的人。”她笑得温柔可爱:“你一定知道很多杀人的方法,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的是楚留香迷妹,相信我,这支股越到后面越香~毕竟都是互相见证过对方黑历史的人。
第12章 同住
四个人,两匹马,一辆马车。
太阳吐露着霞光,即将沉落在乌黑的群山之中,几许昏鸦结群飞过。
林默在马车里用细绢布擦剑。
三把剑。
阎铁珊送的,剑鞘虽然简单朴素,但剑身银亮如水,刚中带韧,每一把都是锻剑大师古先生的作品,价值不菲。
条件是阎家的珠宝商队过山西入京都时需要林默的庇护,不需要她亲自出马,只要让商队打着她护送的旗号就行。
林默收了他那么多钱,再加上三把剑,自然没法拒绝。
陆小凤笑道:“这三把剑你已经看了整整一天,难道还没看够么?它又不会长腿跑了。”
林默道:“那可说不定,天底下自己长腿跑了的宝物可不少。”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有一丝丝尴尬。
花满楼道:“天色渐晚,离最近的客栈也要三十里,我们得快点赶过去了。”
林默从马车里钻出来,三把剑被她整齐有序地挂在腰上,一手扶着车壁,抻着脖子往前看:“我们走到哪里了?”
花满楼道:“晋城,过了晋城再有三天便能到京畿路。”
林默道:“花满楼,你好厉害啊,记路记得这么清楚。”
花满楼笑道:“也没什么厉害的,幼时跟家中行商走惯了,自然也就记得了。”
林默道:“那你知道我们离蜀地还有多远吗?西门吹雪比我们先出发,要是让他先到,再跟独孤一鹤对上可就不好了。”
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只要出手,不是对手死,就是自己死,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而独孤一鹤刀剑双杀,成名数十载,两人若真打起来,谁输谁赢没人说得准。其实从阎铁珊那儿出来,上官丹凤就已经有一半是骗子的嫌疑,为了个骗子,再搭上个朋友,那可比一万积分抽电瓶车还血亏。
花满楼道:“即便快马加鞭也要十余天。”
“放心,他不会去找独孤一鹤的。”陆小凤道:“他已约好了与你的决斗,再未完成之前不会再有别的对手了。”
“那就好,既然如此,我们能不能先回一趟东京呀,出来满两个月了,得回去续个假。”林默道:“别的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户部那边要去报备一下,我怕他们以为我死了。”
这话不夸张,户部的人几乎每个月都要去六扇门看林默,一方面是收债,另一方面是看看她死了没——欠了那么多钱,万一想不开自尽了,那岂不是造成了很大损失?
修河堤的民工可还没招完呢。
楚留香歪头道:“那不是好事么?他们若是以为你死了,那几千万两银子岂非不用还了?”
林默摇头道:“可河堤总是要修的,这钱我若不出,会摊到谁头上?诸葛先生替我担保,金九龄是我上司,我不还,他们俩就得倒霉,就算不用他们还,万一朝廷借此增税呢?八千五百万两,少还一个铜子我都良心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