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淘沙 作者:张鼎鼎

    而对方,还刚刚救了他们母子!想到这里,妇人又愧又羞,气怒相交,只觉得眼前一阵发黑。

    “娘,你别气,我以后会好好报答这位小娘子的。”男孩眼见她身形不稳,连忙上前扶着她。

    “你、你……”妇人长叹了一口气,看向刘灿,很认真的行了一礼,“妇人教子无方,实在羞愧,不过我家四郎之所以会去偷拿,也是为了我。”

    “算了。”刘灿摇摇头,其实刚才她就认出了这个小男孩就是那天在墙头上同她耍花腔的那个,丢蛋这个事在早先来看很重要,在现在,却也不算什么了。不过她也没想到这男孩倒是勇于担待,倒是自己把这事说出来了。想到这里她又看了那男孩一眼,这才发现男孩虽然黑瘦,五官却是不错,特别是一双眼眸此时紧张的看着妇人,带着少许的焦虑,而又充满了坚毅,听她这么说,男孩神情一松,回过身也认真的对她行了一礼,“刘家阿姐,我石守信这辈子都不会忘了阿姐的。”

    他说的非常认真,几乎如同发誓,刘灿却如遭雷击,石守信?石守信!尼玛这是石守信?

    “你是石守信,你怎么在管城?”刘灿脱口而出,石守信啊!这个名字对一般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最多会想难得还倒起了个好名字——相比于刘柱,石守信这三个字真是有内涵太多了。但刘灿就不一样了,她虽不是专业学历史的,早先却没带团少讲北宋典故,什么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烛影斧声。为了让游客听的有意思,正史野史都要讲一些,而石守信虽然不是她经常要讲的,却也是不时提到的。

    因为石守信就在开封,再确切一点说是开封的浚仪,这个在现代已经没有了的地名在此时还是存在的。当然,只是出身还不会被她提起,石守信还是北宋著名军事将领,怎么著名?他是义社十兄弟之一!

    宋太祖之所以能兵变成功,除了天时地利和他自身的才能外,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帮兄弟支持,而这帮兄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义社十兄弟。

    是的,石守信就是宋太祖的从龙之臣!

    所以就算刘灿一向冷静自持,此时也不免失态,这就像一个人重回三十年前,偶然遇到了马云,然后还对马云有了救命之恩——对后面的人生这绝对是堪比大跃进的造化。

    石守信有些迷茫的看了她一眼:“阿姐是什么意思?阿姐早先知道我?”

    “啊,这倒不是。主要是除了上一次,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就觉得有些奇怪,你应该也是在张家附近住的吧。”

    她转的有些生硬,张家同刘家离的也真不近,不过石守信也没有多想,当下点点头:“我们本在浚仪,是夏天的时候才搬回来的,我家阿耶……过世了。”

    没想到她会冒出这么一句,刘灿一怔:“抱歉。”

    “阿姐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现在天色不早了,你们可有过夜的地方?”

    石守信摇摇头,他早先之所以同他娘分开,就是想去找个山洞,但这一代实在没有合适的地方,昨天他们就是在一处山坡下凑合的。他不是无知小儿,知道野外有诸多危险,昨天他们能安稳度过,很可能是因为骚乱太大,有什么野兽也被惊走了,但今晚就不一样了。从城里跑出来的散到各处,如果他们运气不好碰到什么野兽……他还能上树,他娘却是连跑都跑不动的。想到这里他有些期盼的看着刘灿,他娘拉了他一把:“阿刘,你若有安置的地方,就快些回去吧。”

    如果不知道眼前的男孩是石守信,刘灿说不定还要纠结一番。她同刘灿容身的地方也不大,只是她们两个,还能舒展一下四肢,可若再挤进来两个人,那真是连胳膊腿都要圈着。而且她们准备的食物自己吃还能坚持几天,但若再带上两个人就难说了,何况人心隔肚皮,虽然是她救了这对母子,可若食物不够的话,他们又会如何?

    知恩图报?是,她相信性本善,但中国历史上易子而食的事也绝不是个例,特别是她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人吃人绝不是什么新鲜事。当然,这对母子也许还做不出这么极端的事情,可抢下她们的食物,夺了她们的口粮却是很有可能的。

    妇人身体不便,男孩却是个身手伶俐的,而她这边还有一个发烧的刘静。在这个世道,她只能尽力照应对自己最重要的人,其他的,有再多不忍也只有狠心。

    刘灿知道自己会纠结,但听到妇人这么说,原本她是会离开的。至于这对母子之后会不会遇到野兽那就不是她能管得了的了——事实上她自己会不会遇到都很难说。

    所以原本她最多会留下身上的那块黍米饼然后就自己回去,可是现在……她看了男孩一眼,你会把孤苦伶仃的马云放在那儿不管吗?

    “若阿婶不介意,那就同我一起走吧,我们找到的地方虽不太好,总还能避避风。”

    妇人露出惊喜的神情,她真没想到刘灿还愿意带着他们,毕竟她现在身怀六甲,儿子又小,还没什么财物,而刘灿看起来虽也不怎么好,却要比他们好上一些。

    她郑重的对刘灿行了一礼,却没再说什么,有些恩情是已经不用说的了。

    刘灿忍着恶心,到早先那个男人身上取下自己的箭,她一共才九支箭,却是不能浪费的。然后又勉强自己在男人身上翻找了一番,男人并没有带包袱,怀里却有一个小荷包,那荷包做的精巧,用阴线和红线绣着鸳鸯戏水。也不知是这男人抢来的,还是谁给他做的。打开荷包,就看到一个红色的宝石,那宝石并不大,却非常纯净,几如玻璃,她不动声色的把那块宝石收了,再看,却是几个散发着药气的褐色颗粒。

    药丸?

    刘灿心中一喜,随即又泄了气,就算这是药丸又如何,她又不知是做什么用的。除了这些,男人身上还带着一个水囊,里面还有大半清水,却是没有干粮。

    刘灿眉头一皱,连忙起身,来到石守信母子跟前,在她刚才翻找的时候,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顾忌,这对母子都没有上前。这令刘灿安心不少,虽然想抱着石守信这个未来的大粗腿,可若他们不知轻重,她也会有些犹豫。而现在看来即使石守信有些小偷小摸的爱好,却知道好歹。

    “我们快走,那个男人身上没带干粮,我怕他有同伙在附近。”

    听她这么说,石家母子都是一惊,当下不敢耽搁都站了起来。刘灿让那对母子走在前面,一边指点着方向,一边在后面拿树枝打扫着痕迹,在这方面她并不专业,早先也没有做过,只是那个男人是个当兵的,他的同伙很可能也是兵,若是一般的士兵也就罢了,若是懂的追踪的却是麻烦至极,所以掩盖行踪是非常必要的,也不求真能完全掩盖住,只要能让对方不那么确定,拖到天黑这一夜也就拖过去了。

    当然,她更希望这一切都是自己多想了。

    她并没有多想,就在他们走后不到一刻钟就有两个男人找了过来,其中一个个矮的还骂骂咧咧的:“这郑老六八成又是骑到哪个娘子身上下不来呢,我看他早晚要死到这上面……”

    第12章 鸡蛋(下)

    冬天,天黑的都早,太阳一落山转眼间就暗了下去,如果说刚才还算白天,现在只能说还不太黑,勉强能看清路。矮个男人嘴里絮叨个不停:“真不知道这郑老六有什么好的,将军重视的不行,还让咱们出来找他,叫我说就不该找,我就不信他不回来吃东西。”

    说到这里他还偷偷咽了一口口水,他可见了那火架上的羊腿已经烤的半熟,可是今天晚上最主要的大菜。这一路抢夺他们并不缺少吃食,不说羊肉,就是牛肉也吃过几次,可那是肉啊,怎么吃都吃不够的。这要马上能找到郑老六,说不定还能分点羊骨头舔舔味,可要是稍一耽搁说不定连胡饼都不多了。

    “别说了老胡,郑老六一向得首领得重视,你也不是第一天知道。”高个男人开口,他话说得温和,心中却充满了不屑。有什么好的?自然是有不少好的,郑老六是他们中力气最大的,最能冲敢打的。就是他们这一路抢过来,郑老六可没少出力,就是这管城县,也是他先攀上城头一拳打歪了一个都头的脸这才令他们顺利拿了下来。

    这样的人,如果他是将军也会重视的,不过郑老六也有不好的,就是太贪色,见到个女的都恨不得走不动。这不,因为在管城他们一直忙着抢东西拉食物令他没时间找女人,这出了城还要自己去踅摸。

    “我就是不服,咱们都是跟着将军打生打死的都是亲卫,凭什么他就被高看一眼,叫我说二郎你才不一般的,有勇有谋,何况你还姓崔!”

    听他这么说,崔二郎自矜的笑了笑。姓氏,是他最大的自得,虽然现在这个姓已经不算什么了,但在早先他们可是能笑傲公侯的!心中高兴,他不免就有些忘形:“我这点本事算什么,现在这世道也就那么回事吧,不过你看将军再重视那郑老六,他也始终和咱们一样,只是个亲卫,手下可是一个兵都没的。”

    “我就说嘛,将军心中明白着呢。二郎,现在咱们出来单干的,你是早晚要升的,到时候可不要忘了拉我一把。”

    他这话一出,崔二郎心中的那点得意立刻被吹的烟消云散。现在这世道当兵是最危险的,也是最安全的。最容易战死,可要能熬出来也就最容易功成名就出人头地。所以虽然军汉是个粗鄙的行当,在其他门路都走不通的时候他还是投了进来,本以为凭着自己的本领很快就会受重视,谁知却事与愿违,熬了两年也两个都头都没捞到,就是这亲卫还是最近才得的。这也就罢了,他相信只要自己坚持住,早晚是会被发现的。可谁知他们的指使却当了逃兵!等他发现不对的时候已经被夹裹离了大部队,再要回去可是千难万难了。

    “朝廷养我等多年,现在兵败,我们万不能投敌,我们要让那石敬瑭知道,我大唐,不是没有人的!我欲择一地休养生息为我大唐保留火种,将来事成诸位都是开国功臣!”

    这指使说的话他是一个字都不信的,什么休养生息,还不是想占山为王。将来若发展出来呢,也能画个圈圈,若发展不出来呢,就找个势力大的投奔。

    本来这也是条路,可他们这个指使目光忒是短浅,离了大部队一路只在中原肆虐,倒是抢了不少财物,可却折了半数人马!本来一个指使下面要有五百人的,早先打仗就失了百十人,而这一路抢掠,虽说还算顺利,可也折了不少人进去。到现在,竟是不足二百了!这些人能做什么?就算将来想去投靠,别人也不会重视,还自封为将军,有这样的将军吗?

    想到这里,他早先的想法再一次翻腾了出来,找机会、找机会……

    “那是什么?”他正思忖着,身边的老胡突然一声惊呼,“怎么好像郑老六?”

    郑老六的尸体都冷了,看着他那张死人脸,老胡欲哭无泪:“这可如何是好,将军要知道了必是要生气的。老六啊老六,我刚才虽然念叨了两句,可不是要咒你啊!你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呢?你死也就罢了,我和二郎可怎么办啊?”

    崔二郎神色莫名,然后突然蹲下来在郑老六身上摸了起来,老胡一怔,随即也就只盯着他的手而不再出声,待崔二郎收回手他才道:“怎么样?”

    崔二郎摇摇头,虽然知道这种情况有东西的可能性不大,老胡还是不死心的摸了一遍:“死痴、汉,非要出来,这被人杀了,还摸了个光!”

    说到这里更是愤愤,他们两个被派出来找人也就罢了,偏偏就找到个死人,虽说和他们两个没关系,但将军可不会管这些。轻了也是一顿训斥,重了甚至有可能挨罚。若郑老六身上还有东西,好歹是个补偿,可现在他被摸了个精光,他们就是白受罪了。

    老胡骂骂咧咧,见崔二郎一直盯着郑老六的尸体,不由道:“你看什么?”

    “我看是谁杀了郑老六。”

    “这还能看出来?”

    “你看,这郑老六是被射死的,身上只有两箭。后面这箭显然才是致命的,而在这之前他右眼已经中了一箭,也就是说他是右眼中箭后向后跑,才中了这后面一箭。”

    老胡啊了一声,过了片刻才喃喃道:“这郑老六,倒也硬气。”

    别的地方也就罢了,眼上中箭还能有意识的逃跑那就真不容易了,老胡自忖自己是做不到的。

    “郑老六当然硬气,不过这也证明射箭的人力气不足。他若能一箭贯穿,那郑老六再硬气也是跑不了的。而且你再看郑老六的衣服鞋子都好好的,连护镜都还挂着。”

    老胡啊了一声,不明白他为什么特意说这些。崔二郎在心中骂了一声笨蛋,面上却丝毫不露:“郑老六的衣服是新得的,虽不太合身,布料却都不错。一般人见了恐怕都是想要的,就算这人不在乎这个,可这护镜也是个稀罕物件,自己不戴,送人也是好的。这一切都证明杀郑老六的是个新手,他杀了人却不知道要收什么东西。他箭法精湛,却没什么力气,所以杀郑老六的应该只是一个少年,最多有一两个同伴也都应该是小屁孩。老胡,想不想发笔小财?”

    说到最后他一笑,老胡已经完全被惊住了,他知道崔二郎是个有能耐的,却没想到这么有能耐!能说的这么头头是道。听他说到发财,他立刻精神一震:“怎么发?”

    “既然只是几个小孩,必定是走不远的,找到他们,郑老六身上的东西可就是咱们的了。”崔二郎笑着道,虽然他们抢到的大多数是都归拢到一起算是公中的,可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些私货。大部分私货他们是放在包裹里,但最重要的却是会贴身携带。郑老六最得将军重视,这私货必也是最值钱得。

    老胡听了心中一热:“不过这时候还能找到吗?这天……”

    “今天是不行了,明天吧。一会儿回去咱们就说没找到,将军虽生气最多骂咱们几句,说不定还是骂郑老六的多些。明天一早咱们就出来找人,我料那几个小孩是跑不远的。能用弓箭的小孩,想必身上也是有些东西的。”

    老胡听了连连点头:“就按你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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