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夫君太凶残 作者:苏行乐

    宝盈最终还是在落霞山住了下来,她虽然逃出了西梁,可是京城也已经回不去了,她要找个地方落脚,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地处两国交界,偏远而鲜为人知,西梁人不会找到这里,燕国人也不会踏足此地,她住在这里真是再合适不过。

    更何况,还有熟人可以依伴呢。宝盈曾经想过找个地方一个人隐居起来,可是每每想起以后要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独自生活,就难免觉得凄凉。现在能遇到一个熟人,实在是太庆幸了!

    她现在就住在阿彩家,在东边空出来的屋子里,而她到底是个惯能适应身边环境的人,没过几天就融入了这里。

    当然了,阿彩一家对她太好也是个原因。

    阿彩家人不多,母亲早已经过世,除了父亲古阿爹,便只有一个姐姐阿霞。姐姐已经出嫁了,时不时的会回来看看;阿彩今年十六岁,也已经订了亲,是个上门女婿,日子定在明年春。

    他们都是很好的人,对于她的到来也都很欢迎,给她收拾着房间,还给她张罗着日常所需,并让她想住多久都可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真心实意的欢喜。

    宝盈知道,这除了他们骨子里的纯朴善良和热情好客外,也是阿彩一直再说,她在王府里对她多么好甚至还救了她好几次的原因。他们将她当成了恩人,便将她奉成了座上宾。

    宝盈却也不会坦然受之,当初她只是举手之劳,又怎么敢贪图他们的回报。她只是心存感激着,然后力所能及的报答着他们。

    不过她现在倒是和阿彩一样,开始崇拜起那位二叔来,而且还是越来越迷。

    她就不知道,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

    阿彩家呈山字形,阿彩和古阿爹住朝南的正房,她住在东边的屋子,二叔就住在西边两间,与她隔着庭院,门对着门。她只要一打开窗户,就能看到他在做什么。

    时而研药,时而磨墨写字,时而烹煮山茶,而不管什么时候他又在做什么,那场景总是美得像幅画,让人忍不住看了又看。

    无关男女,只是纯粹的让人吸引。

    他就像带着与生俱来的亲和,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这段时间里,她也知道了二叔的不少事。

    二叔其实不叫二叔,他被救起后虽然记忆全失,但也给自己取了个名字。他是在水边被救起的,就把自己叫做水来。可是这些年来已经很少有人记得他这个名字了,阿彩一家都叫他二叔,他们便也跟着叫他二叔。不管男女,不管老少。

    因为在他们的眼里,他已经成了一个再值得敬重不过的人,直呼他的名字便成了冒犯。二叔已不单是一个简单的称谓,更是表达了他们心中的敬仰之心。

    二叔来到这村里十年来,仅凭一人之力,却让整个村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这里差不多是与外界隔绝的状态,他却只身涉险,找出了一条通往外界的道路。从此以后落霞村与外界相连,再不受封闭之苦。

    他甚至还精通医术药理,原先方圆百里都找不到一个大夫,寻常生病,村民们只能服用祖传下来的万能药,如果万能药都治不好,就只能听天由命。而他到了以后,却是解决了所有人的生死安危。十年间,落霞村只有添丁,再不见人死亡。就是村外也不断有人过来求医问药。他也从不收取分文,治病救人,仿佛只是他举手之劳一样。

    而在其他的事上他也懂得很多,但凡村民有所疑难,只要过来找他,准能得到最好的解决。

    如今他闲暇之余,甚至还教起了村里的孩子认字识数来。原先村子里可是无人识字,现在却已有不少孩童认下了上百之数。

    村民们皆对他敬仰万分,他虽然是个外来人,却已经被他们当成了整个村子最重要的一部分。

    众人相同一声“二叔”,便是对他地位的一种认同。

    可是他仅仅就是村民眼中这么厉害吗?宝盈知道的越多,接触的越多,就越来越发现这个二叔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厉害的多了。

    村民们学识有限见识有限,看得不甚明白,而她比他们懂的多些,触及的就更是深刻。

    二叔不但精通医术药理,其他一些学识也尽数掌握,天文地理,经史典籍,不管是正是偏,他全有涉猎,当真一个博学多才无所不知。

    宝盈简直不敢想他原来到底是什么身份。

    她也曾问过二叔,可是二叔却只说,他记得这些知识,是因为这些知识就像是刻在他脑子里一样,只要想用到,它们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可是对于自己究竟是何人又来自何方,他却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来。

    宝盈觉得有些可惜,她总觉得,以二叔所懂得的这些,再加上他言行举止里流露出的气度,原来肯定不一般。

    阿彩他们听她这么说,也关切起来。他们早就想过二叔的身份非同寻常,可见识有限,从来不敢深想,如今她说他不一般了,他们便觉得那肯定是很不一般。于是他们又努力的开始帮他回想,从他出现的地方到后来的生活习性,一一给他回忆了出来。

    然而不管他们怎么努力,二叔始终回想不起来。

    宝盈也只知道,二叔当初应该在更北边的苍山落水,然后一路被冲到了这里。

    苍山在西梁、燕国与大漠的交界,曾经有过一个部落,称之为陇西一族,十几年前一度繁盛,几次触犯燕国边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八年前却已被雍王爷打败,铲除的铲除,驱逐的驱逐,如今陇西一族早已不复存在。

    而雍王爷的腿便是在八年前追击陇西一族时遇伏所伤。

    不过她确认的是,二叔虽然会说西梁话,也会说大漠语,但他应该是燕国人无疑,而且原来应该很长时间都在京中生活,因为他所有的言行举止,全符合京中的礼仪。

    宝盈便更加好奇起来,只是她仔细回忆,也想不起十年前京中到底有哪个贵家公子失踪的。十年前二叔应该二十几岁了,而她才七岁,就是真有人消失了,只怕也不是她能听说到的。就是雍王爷,那时候也才十几岁呢。

    阿彩他们听着她的分析,则是更是忧心,他们甚至想要让他去京城一趟,也许到了那,看到熟悉的环境,就能想起什么了呢。就算想不起,万一有人认出他了呢。

    他们虽然都很喜欢他,想要让他留下,可是他们更希望他能记起所有,然后回到原来的日子。宝盈说了一句不一般,他们就再不敢轻视。

    而且不管怎么样,走出去也比留在这里好,他有一身本事,走出去足以立下一番大事业。待在这里,实在是太屈才了。

    然而二叔听着众人的劝说却只是一笑。他暂时并不没有打算离开。也许哪一天会出去走走,但不是现在。

    至于自己是谁,他也会好奇,但更多的却是顺其然。

    众人听到他这么说,只好作罢,只期望着他能够早日想起来。

    宝盈则是想着,或许哪一天她回京了,可以带着二叔一起去。

    而他现在既然不想走,那么她就再好好的看着他吧。

    看着二叔,实在是太赏心悦目了。

    雍王爷虽然也很好,可比起二叔总是差了那么一丢丢。

    ……

    宝盈愈发的融入这里,她也愈发理解了二叔不愿意离开这里的原因。

    这里山青,水绿,风景秀丽,人们质朴和善,又没有纷争,当真像是个世外桃源一样。

    她换上了这里的衣裳,然后把自己当成了这里的一份子。每天早早起床,帮着烧水做饭,然后向二叔学习各种知识,到了下午又帮着教那些孩子。

    也会跟着出去打猎采药,有时候还会坐着马车去附近的集市一趟——她的马车已被古阿爹拖了回来,坏了的那个车轱辘也被二叔修好了。

    她真是越来越崇拜二叔了,无所不知之外,又开始无所不能。他看她脸上晒得发红,甚至还动手给她用百花做出了一份润肤膏。

    宝盈感动死了,无以回报,只有不停给大家做着好吃的。

    二叔万事皆能,在厨艺上却有些为难,古阿爹和阿彩虽会,却是手艺一般,所以到后来,一日三餐全由她料理。谁让她最精于此事呢,吃的多,会的也多。

    每天简单而充实着,只要不想着京里的人和事,宝盈觉得就这么过下去也不错。

    ……

    然而当暑意彻底消除的时候,她却发现她的肚子似乎越来越大了。

    摸一摸,里面似乎还有动静。

    宝盈不知是怎么回事,等到一天吃过晚饭洗完澡,便找到了坐在廊下和古阿爹说话的二叔。

    二叔给她一摸脉,神情却诧异起来。

    眨了眨眼睛再摸一遍,确认无误,才抬头道:“宝盈,你好像怀孕了。”

    “啊?”宝盈当场就怔住了。

    二叔又道:“而且应该已经有五六个月了。”

    宝盈彻底懵住了。

    五六个月?那就是她离开京城前?就是第二天她被劫走的那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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