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不做炮灰 作者:外乡人

    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个小小地遗憾,不过这并不妨碍林琳对氧气的摄取和对二氧化碳的排放。

    按着原主的生活轨迹,林琳先在女校继续正常的学习贵族女子教育,然后刚从女校毕业回来,就先是参加了姐姐路易莎的婚礼,再然后跟着自家不太让人放心的热情包子哥哥一起去了伦敦,顺便在路上检查家族的产业。

    不是第一次成为外国人,也不是第一见来英国。林琳的适应能力相当迅速。别的还好,不过在这么多的餐食上,林琳其实是不太喜欢韩餐的。不过韩氏烤肉什么的,林琳倒是蛮喜欢的。

    ...虽然不想承认,只要是肉类的吃食,她都喜欢。

    英氏的餐点,除了那个哈吉斯,别的倒还能适应的了。宾利家的厨师,也很让林琳满意。

    而且就算是不满意,也没什么。反正她在空间里储备了不少吃食。调换着样吃,也能吃好久。

    虽然空间里有的是物资,但是到了现代没有来的及采购物资,真真是一大败笔。

    ......

    在到了伦敦后,宾利先生就正式下了拜帖,要拜访那位让他一见倾心,二见衷情的,颇为欣赏的达西先生。

    达西先生可能是很少见到这么可爱的呆瓜,所以在收到拜帖的当天就送来了回帖,邀请宾利兄妹和出嫁的路易莎夫妇去做客。

    宾利很高兴,也将这份喜悦传给了林琳及路易莎。

    林琳现在还不到十八岁,正是粉嫩的年纪。又因为来了这一两年一直习武的原因,身材非常的标准,不但标准,还匀称有肉,凹凸有致。

    所以在穿衣服上,也非常的好看。为了见一见年幼,呃,几百年前自己年幼时的男神,林琳很是费心思的挑选了一翻首饰和裙子。

    裙子是暖黄色的缎子。大大的衣领被改小了一圈。圆型的衣领,白色纱质长袖的款式。衣领和纱质袖口都绣着一圈浅紫色的刺绣。整条裙子在裙角处还绣着一圈与上衣同样的花纹外,便再无其他。

    淡雅,却又带着一丝少女的芬芳。卡腰的墨绿呢子外套正好将林琳纤细的蛮腰露了出来。好看又带着天真的魅惑。

    林琳看过九五版的傲慢与偏见,此时英国服装正和那部电视剧中的一样。所以,这让林琳很怀疑一会儿去拜访的那个达西先生会不会也帅到跟九五版男神一样出浴,呃不,是出水时煞到万千少女呢。

    真心期待。

    “亲爱的,你这一身真的是太棒了。等到今年你正式进入社交界,一定会是整个伦敦最美的姑娘。”路易莎在林琳的衣柜里找出一条轻薄适中的长围巾搭在林琳的脖子上。

    一会进了室内,是可以搭在手臂上的。既好看,又可以保暖。说到没有话可说时,还可以假借整理手臂上的围巾,低头想一想可说的话。

    “亲爱的路易莎,你今天也很漂亮。”转头对着她笑了笑,林琳又将视线转到了镜子里。

    轻轻抿了抿嘴,确实是很漂亮。大眼,琼鼻,殷虹的小嘴,在巴掌大的脸上,特别的好看。再加上人白三分俏。

    不说别的,凯瑟琳确实是个美人。

    头发是不太标准的黑色,是林琳可以接受的发色。如果是像宾利那个金灿灿,估计林琳会有一阵子不敢照镜子呢。

    暗夜色的长卷发被盘了起来,脸颊边的碎发,和蓬松的头发都看起来是那么美好,本就颇为自恋的林琳,一下子就被自己美呆了。

    说来,论起家世。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份其实并没有比女主好多少。一个是小地主家的,不能继承产业,只有一千英镑嫁妆的漂亮姑娘。一个是有着两万英镑嫁妆的商人家的小姐。

    墙里墙外的区别。

    一千和两万,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现实差价。但是不得不说,这钱确实是可以让凯瑟琳嫁个比女主伊丽沙白更好人家。

    当然了,嫁妆在三万英镑的达西小姐,也会比凯瑟琳嫁的更好就是了。前提是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有过私奔这码事。

    林琳歪了歪头,今年她还不到十八岁,达西小姐此时应该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吧。

    咦,不对。

    她的年纪和那个女主伊丽沙白的差不多大。而女主二十一岁时,达西先生是二十八岁。而达西小姐比哥哥小十岁。现在她不到十八岁,那么也就是说,今年达西先生是二十五岁上下,而那个达西小姐是十五岁,私奔未遂好像也是十五岁来着……

    搞不好,这会已经结束了一个小地图呢。

    想到电视剧中达西小姐那可爱萌萌的小样子,林琳也觉得惋惜。将来的人生和婚姻中,时刻会出现这么一个渣男。

    尤其是回娘家的时候,自家嫂子的妹妹的丈夫曾经和自己商量过私奔这种事情,真真是让人不能直视。

    这么一件事情,要是被达西小姐未来的丈夫知道了......

    唉,社交圈子太窄了。

    亲爱的达西小姐,不是姐姐没爱心。主要还是你哥哥办事不靠谱。对付这种人,这种事情,难道只是给点封口费就可以解决的吗?

    谁不知道你们老派的英国贵族都是在印度开过公司的。这会充什么良民。

    当然,更不可否认的是,你哥哥还给你娶了一位那样关系复杂的嫂子。

    将项链和手链一一戴上后,才在路易莎不满的眼神下,出了房间去了楼下的餐厅。

    林琳带着珍珠的项链和配套的手链,这一点没有错。但是林琳自从来了就从不戴有十字架的东西,这一点就让路易莎不高兴了。

    说了几回,林琳都没有听,路易莎也就不在提了。不过每每在周末做礼拜时,都会为叛逆的妹妹在上帝面前忏悔她的不虔诚。

    早餐桌上,那位不得林琳眼缘的姐夫赫斯先生无一例外的,第一个坐到了餐桌上。

    这对结了婚的夫妻为什么要一直在她面前碍眼呢?

    说来也真的是让林琳弄不懂,路易莎为什么要在前一天还说要找个英俊优雅的绅士结婚,却在几天后,答应了赫斯先生的求婚。

    然后结婚了,不回到自己的家里,却是要天天的和弟弟妹妹住在一起?

    外国人,真奇怪。

    “你们要回到南边去?为什么这么突然?”正吃着早餐,赫斯先生突然出要带着妻子回到自己的庄园去。这让宾利非常的不解和震惊。

    “家里管家来的信,说是我的哥哥生病了。我的侄子也有些个不好,所以让我赶回去处理一下家里的事情。”

    做为家族的次子,除了那个姓氏,其实并不能获得多少财产。但是若是哥哥和侄子都生病没了,家里的产业和庄园,次子是有优先继承权的。

    “这太突然了。”林琳看着路易莎说道。

    能不突然嘛,早饭前她还想着这两口子为什么不回自己家里,现在早饭还没吃完一个煎蛋呢,便宜姐夫就要回家去了。难道是她真的表现出来了一副不好客的样子?

    可问题是,这也不是她的家呀。准确的说,这里只是宾利的家。她们两姐妹无论是出嫁的,还是没出嫁的,其实都送是借住的客人而已。

    区别只在于没出嫁的,更理直气壮一些罢了。

    “是的,是的。非常的突然。亲爱的凯瑟琳,就在你和路易莎还在楼上房间的时候,我收到的信。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我必须在早饭后马上起程。就连行李,”将视线转到妻子身上,“只能拜托路易莎了。我知道你是最棒的。”

    “当然亲爱的,我保证早餐后一个小时,我们就能出发了。”路易莎听到了丈夫的话,虽然很震惊,但是相对于丈夫话中的深意,她更是觉得惊喜。

    那可是一笔很可观的财产呢。

    因为立场不同,就算是天真善良的宾利先生都没有说出让上帝保佑赫斯先生哥哥和侄子的话来。更别提林琳这个对着面前的夫妇懒得说场面话的人了。

    不过也因为这件插曲,早饭被很快的结束了。路易莎带着几个女佣人开始整理行李,赫斯先生则是准备马车和去书房写了几封信。

    林琳见状,只得吩咐厨房准备一些点心和吃食,等一下给路易莎带走路上吃。

    九点半,一共两辆马车。林琳自己和一个女佣人卡西米一辆马车。路易莎和她的女佣人一辆,分别在宾利和赫斯先生的护卫下,一个离开了伦敦,一个驶向达西家在伦敦的居所。

    且不说路易莎和赫斯先生如何,这一边,宾利骑马,林琳做车,走走停停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才到了达西兄妹的住所。

    正如来之前林琳所想的那样,此时的达西小姐人生中的第一次私奔已经被自己的哥哥腰斩了。这会其实还在羞愧中。

    不过此事毕竟鲜为人知,所以就算是心中再怎么不好意思,此时也跟着哥哥来到了门前,迎接哥哥邀请过府的客人们。

    十五岁的少女带着好奇和羞怯,抬头看过来的样子,就萌住了林琳。

    一下子,林琳仿佛看到了活着的,现实版的小鹿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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