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天 作者:亡沙漏

    高长卿大喜:“是这样么?有劳阿姊了!”

    姜扬惭愧,也跟着对她行了礼:“有劳有劳。”

    今日上午他们俩在朝堂初露头角,高妍则换下燕家的华袍,穿上自己缝制的新衣,插上朴素的木簪进宫,与公卿家适婚女子一起接受太后与两位公子的拣选。太后命诸人献歌一首,高妍鼓瑟,献《螽斯》,太后以其朴实为美;太后命诸人在一炷香之内做好一件女红,诸人皆慌乱,高妍却故意拖延时间,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低眉垂首,将精美整齐的绣品交予太后。太后道:“你不知道我说了一炷香之内么?”

    高妍镇定回答:“我不知道要粗率性急地做事。”

    太后喟叹:“这是真正出身高贵的女子。”

    两位公子不解。

    “只有高贵的人才会如此看中品质。因为她具有大量的闲暇操修她的品性,磨练她的技艺,而并非四处奔波,用她的长处讨要生活,这是真正看惯富贵的眼见。即使是竞争国后这样的位置,她也不愿意为此而粗率行事,正是这种自矜身份,才是国后当有的心胸。宫中有浮华的诱惑,没有这种自律,是难以恪守妇德的。我想就是她了。”

    两位公子恍然大悟。满堂女子愤愤不平。

    “你是哪家的女子?”太后慈爱地问道。

    高妍叩首:“我是妫家的女儿。”

    “妫?”太后一愣。

    高妍起身,直视着她:“我听闻太后因为我母亲早逝,不懂做女人的操行,而拒绝我与国君的婚事。我特此来向太后澄清这一点。我来自十分古老的家族,是舜帝的后人,到我父亲,在国中又已有十三世公卿的传承。因为我们享用先人的财富,所以怀有礼敬的心意,专心地承袭他们古老的习惯与德行,不随时间的迁移而移风易俗。这一点,即使是母亲早逝也无法改变,让我一生都敬重地对待祭祀,不敢随意败坏家风。君侯与我的兄弟,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而诚挚地缔结婚约,请太后谨慎地考虑这件事。”

    太后感叹:“是我错了。你将享有国后的仪仗,在良辰吉日被君侯迎娶。”

    “事情就是这样的。”高妍平静地对两人道。高长卿热泪盈眶地抱住她,“阿姊……你终于、你终于……”他心里满满当当的都是喜悦与成就感。在这么多波折之后,他终于担负起了男人的职责,让家中的女人得到了好的归宿。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坚持。他不由得放声大哭起来。

    姜扬不忍他哭得凄惨,将他搀扶着抱起来,揽到怀里,感慨万千:“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姐姐的!我不会让她受半分委屈!”

    高妍看着紧紧相拥、无暇他顾的未婚夫与弟弟,看着洒在他们身上的光芒,深觉自己太多余,嘴角抽搐地离开了,顺便带走了从方才就一直在旁边面露黑气的宫人。嫁给姜扬,原本她便心如死灰,也早就料到他不会有任何反应,现在倒发起愁来——姜扬此人,对她弟弟的图谋不轨已经放上了明面,是无论如何也要慎防的人。看来,她要想办法让他死心。

    第章

    当天,卫阖归家,遇上了两位他并不陌生的小客人。

    “卫叔叔!”高栾蹦跳着带着燕白鹿侯在相府外,裤腿短一截,露出一截莹白的脚踝。“哟。”卫阖叼着烟杆,用力揉了揉高栾的脑袋,高栾像只乖巧的猫儿,在他的大手底下眯起眼睛嘿嘿直笑。卫阖带两个小孩子用了午膳,又邀请他们来后苑作客。后苑里有一池活水与涑水河相通,夏日未至,荷叶梗孤单地矗立在水中。池中有水榭,与岸边以取义天然的木板相连接。卫阖请他们走到水榭中,一起坐在水晶簟子上一边品茶,一边看水天一色。清风徐来,卫阖惬意地捧着一盏陶杯道:“你小时候就在这里生活,还记得么?”

    高栾久久望着园中的一亭一木,然后摇摇头:“不记得啦。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我那时候还不晓事呐。父亲的模样也已经记不太清,大概哥哥姐姐会比较有感触吧。”

    卫阖笑:“请他什么时候兴起,就来这里走动走动。我总觉得高公还在这里。有时候行走在莲池畔,都好像能够听到他的呼吸声,好像他还在背后叫唤我。”

    燕白鹿捧着杯子瞪大眼睛:“这么吓人啊!卫相,这种宅子你都待得下去!你胆子好大呀!”

    高栾狠狠掐了他一把,朝卫阖嘿嘿笑道:“我们今天来是有一桩事要请卫叔叔帮忙。只是小事啦,哥哥和姐夫似乎很焦头烂额的样子,而且他们自己对国中的事务都还不太熟悉,现在能想到的就只有卫叔叔啦!”

    “姐夫?”卫阖一想倒也明白了,只笑他:“非奸即盗,非奸即盗。”

    “才不是呢!”燕白鹿把一兜鞋提上来放在他眼前,把在山中遇上两位老人的事情拣紧要的说了,“总之……就是这样!是为一双老人满足他们的心愿!天下父母心连心嘛!”

    卫阖笑他狗屁不通:“不过,想不到你们俩个黄口小儿,还能如此体谅为人父母的心情,倒是小看你们了。”卫阖传唤中庶子前来,仔细记录下他们的口供。他抚摸着那一双双鞋履,“这件事我会帮到底的。只要他们还在人世中,我就会把他们找出来。不过这鞋你们就拿去吧,到时候寻到了人,你们应该亲手交给他们。”

    高栾高兴地蹦起来给他一个熊抱,卫阖嫌弃地抽着烟,还是被他亲了一脸口水。“行了行了,”卫阖整整衣衫,“日后若是还能想得起我这个叔叔,就经常过来这里吧。我看你们两个小子成天闲逛,愣事没有,蹉跎了光阴,不如跟着我学些治国的本领。”

    高栾笑他:“当年父亲聘你做我哥哥的先生,我记得他成天见了你,就拿弹弓追着你打是不是?你也不当不了好老师嘛!”

    卫阖品着茶,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削一顿就老实了。”

    高栾和燕白鹿都听说过坊间流传的关于卫阖的故事。据说他在拜鬼谷子为师之前,曾经做过山贼,想来刀马功夫也是不输人的,高文公曾言他“允文允武”。此时看他漫不经心的神态,两人脖子后头都是一凉,赶紧告退。

    “小栾儿,这里本来就是你的家,出入不必蹑手蹑脚。”卫阖突然在背后道。

    高栾吓得差点跌进水里。

    卫阖为人素来妥帖,答应了的事情,立刻吩咐底下人去查。他突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叫住了转身欲去的中庶子,“对了,庞嘉什么时候回来?”一边说一边给自己点上烟,虚着眼睛接过中庶子递过的信件。中庶子战战兢兢,“庞大将军信上说,要等到秋天他割了楚人的稻子,才回来……”

    “放他娘的狗屁。”卫阖骂人却也悠然容与,那慵懒的腔调似乎是在和女人调情。他也不看信了,只挥挥手,“催他快点回来,也不看看都什么时候了。他再不回来,恐怕就要跟我的尸体见面了。”

    中庶子哀叹:“已经催过了。庞大将军又回信说……至少也要等到四五月。”

    “为什么?”

    “这样,他即使割不了楚人的稻子,也好割了楚人的麦子……”

    卫阖奇道:“他是饿出毛病来了还是怎么的?!我是饿着他了么,嗯!”

    中庶子直言:“中行司马……与庞大将军素来不和。”

    “那也是他无理在先!”卫阖叹气,“也是给他个教训,让他猖狂,这世上又并非只他一个将才!只他一人,他能逞什么英雄!”

    中庶子道:“就、就这么写?”

    卫阖又叹气,“罢了罢了,我来吧。”提笔略一思虑,便行云流水地下笔。

    当天晚上,卫阖将口信带给高栾和燕白鹿,人已找到,不过没有三兄弟,只有两兄弟了,刚巧今年在下军轮值。两人寻到屯兵的瓮城,将老夫妻亲手做的鞋带给他们,两个黑脸膛的汉子哭得像小孩。汉子自述这几年在下军颠沛流离的生活,高栾道,如果他们愿意,他可以想办法让他们回家赡养二老。两兄弟商量了一下,决定让弟弟回去。“哥哥为了救我们而被魏人杀死,我们希望可以留下一个人来为他报仇。现在军功的封赏比回家种田要多得多,既然老人已经有一个儿子赡养,我想继续留在军中服役。”

    燕白鹿道:“你的军役已经快要到头了。”

    汉子道:“军中有许多人都想留下来。你们有办法将这个消息带给卫相么?”

    燕白鹿与高栾对视一眼,“卫相已经提出要将向下军中的一部分编为驻守国中的军队,跟西府军一样入军籍。”

    有很多人因此而欢欣鼓舞。他们有些是家中再无亲人,也不想回到故乡种田;有些人是看中参军带来的封赏。虽然幸运儿并没有许多,但还是勾引着男人们为此而战,改变自己的命运。毕竟他们已经成为战争兵器,与其半途而废,不如更好地磨砺自己,赌上一把。

    高栾回家的时候,心事重重地牵着燕白鹿的手,连最爱吃得紫米糕都咽不下了:“小鹿小鹿,你觉得这件事怎么样啊?”看他一脸白痴的样子,忍不住摇一摇,“就是要将下军编入正式的建制当中这回事。”

    “很好啊!”燕白鹿理所当然,“能为国而战,这是男人的荣耀!你不懂。”

    “他们跟你又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燕白鹿奇怪地瞪着他。

    “也是。”高栾点点头,“就听你的吧。”说完搀着他的胳膊轻轻掐了一把。燕白鹿会意,两人隐进一条巷子里顾自缠绵起来。

    三条街之远的地方,姜扬正为高长卿推开一扇门。那是一进没有人气的簇新宅院,坐落在长街与热闹的东市交界处,却因为周围满是绿荫而显得分外幽静。宅院西面,涑水河静静地流淌,河上飘着许多流灯。姜扬带着他走过满是落叶馨香的前院,推开主屋的房门,高长卿打量了一下,里头的厅堂装修得很简单,因为久久没有人居住而落满了灰尘。但是卧室却很舒适,临窗的地方有水光清风,透过窗外的竹帘打在卧榻上,清凉怡人。

    “左边是短兵厅……只是个叫法罢了,我原先是那么打算的,收集点兵器然后得空的时候练上一遭,一直没有实现,你可以改成书房用。南面有倒座间,可以做庖厨和储藏室,东面还有一间房,给小栾儿住正合适……”姜扬说完,面有愧色,“也不是合适,我知道这委屈你们了。但是我听说国府调拨的府邸大多年久失修,我就想……”

    “没有这样的事。”高长卿看着这一切,笑容都因为心中的感动而变得温柔起来,“我很喜欢这里。这很像我家。”

    姜扬眼光发亮:“我、我不太懂装修……可能太简单了,你要不要从宫里拿点什么装饰装饰?”

    高长卿摇摇头,按住他四处比划的手:“我很高兴。”

    他说这话确是真心了。他出身高门家族,从小便是见惯富贵的人,原本就将这些身外之物看做浮云。若没有那十年富贵不在身,他恐怕从来不会去思忖钱财为何物。但是这番心心念念之后,一旦重新掌握了滚烫的权柄,外在的宫室之美、妻妾成群也就立刻看淡了。这大抵是因为,富贵于他只是理所应当,有权位在手,富贵赶都赶不走,那这富贵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若是你每天醒来一眼就能望见何物,何物对你也不甚足惜了。倒是姜扬对他的这份情意,让他蓦然心动。

    “我本来也想好好装修装修的,总想着年纪大了,娶个妻子,日后哪怕再四处奔波,至少也好让她有个安身之所。只是这几年都太忙,老也不着家……”黑伯在燕家收拾东西,姜扬也不等他,自己动手将地板洒上水打扫干净,朝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现在这宅子就归你了吧!你可不要嫌弃啊!”

    高长卿装模作样帮着倒忙,心中倒也佩服他:“这地价寸土寸金,扬哥这么年轻就有这样一进房,真是难得。就算你不是国君,哪位姑娘嫁予你,也很有福气啊。”

    姜扬笑:“现在说这些都晚了,没有什么就算,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吧,这是我的别院,没有人会来打扰你——其实要不是你那么倔强,跟我住在宫里才更好呐。”

    高长卿道:“那算什么样子呢?”

    姜扬早跟他吵过无数遍了,这时候只笑眯眯地错开话头:“诶,天也暗了,我们一起吃酒去,庆祝你乔迁吧。”高长卿鬼使神差地点了头,不久就后悔了。因为姜扬把他在西府军、虎贲郎中的一干兄弟都叫了出来,除了彭蠡,都是生面孔。高长卿无意介入他们久别重逢,姜扬却不肯,硬是扯着他坐在上首,一个个指着让他认。那群糙汉子还真好意思,姜扬让叫高哥,他们还就捧着一碗水酒管他叫高哥。叫完有人说了实话,不像高哥,像嫂子。姜扬喝上了头,面红耳赤说嫂子好,嫂子好,揽着高长卿的腰不肯放手了。高长卿一边忍受他喝高了大着舌头吵吵嚷嚷,一边忍受那群当兵的喝酒打屁,最后还要把喝得东歪西倒的男人们拖到床上去睡,忙到大半夜,立刻就恨上姜扬了。结果姜扬一早醒来跟兄弟们辞别,还允诺给他们在下军中谋个军官的职务。高长卿想起这茬,脸变得更黑,直接将他关在了门外。可怜姜扬堂堂一国之主,还是偷偷摸摸走回宫里上早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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