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心有情 作者:城市房间
“我说的是真话,你为何不信?”傅野下意识地想去摸烟,看看白晚,又停了手,“我俩合作,擦不出什么火花。因为我们的音乐追求不一样。”
白晚对这句借口实在是听够了,脱口而出道:“什么音乐追求,是你看不上我吧?在你心中,谁都比不上江之鸣。”
这个名字让傅野的脸色陡然一变,又迅速恢复了正常。
就这瞬息几秒,他好像重又变回了那个冷酷而凌厉的男人,对着白晚冷笑一声:“那我问你,你在追求什么?”
这个问题太大了,白晚一时组织不了语言。
傅野嘴角噙起一抹冷冰冰的笑意,却未到达眼底:“你看你,连自己追求什么都不知道,又有什么资格让我给你写歌?”
第五章
一连好几天,着了魔似的,白晚的脑子里不时回响起傅野的那句话。
“你在追求什么?”
出道之后,曾经有一些深度访谈节目,主持人也会煞有介事地问类似问题,那时白晚只需要照着事先准备的标准答案说就好了。
“我从小就开始学吉他、学音乐。音乐就是我成长的养分,我毕生追求的当然是能把更多的好歌带给大家。父母?父母当然非常支持,他们希望我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这些冠冕堂皇的话,粉丝往往会当做圣旨一样,四处传播,力证他是这样一个积极阳光、实力与偶像兼备的好歌手。与他自己蹩脚的伪装比起来,在网络时代,显然经纪公司和媒体营销,更知道如何塑造一个完美明星。在粉丝们面前,他不需要展现真正的自己,只需要展现那堆设计好的数据就可以了,这让白晚觉得很安全。
可是,人设可以伪装,音乐却是伪装不了的。尽管他在大众面前表现得低调随和,却总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他的歌声里没有欲`望、没有情绪,没有可以打动人的东西。原来在金城娱乐唱那些商业口水歌时,还能因为旋律的上口而广为传播,后来到了中海音乐,他一味按照自己的想法走,出的两张专辑,曲高和寡,成绩都不甚满意。虽然他不在乎,但粉丝在乎、老板更在乎,他终究是人在江湖,又怎可能那样潇洒自我?
有时候想想,他还真挺羡慕江之鸣的。说走就走,那么洒脱。
白晚在自家阳台上站了一会儿。初夏的晚风徐徐吹过,整座城市的灯火霓虹依次闪亮,与天上的星光交相辉映,仿若天上的街市被搬到了人间。白晚不由得想起他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时,茕茕孑立在这样璀璨繁华的灯火深处,举目四顾,真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寂苍凉。
但是与现在相比,至少那时他的心是静的、笃定的。
白晚走到卧室,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皮面斑驳的小箱子。当年他离开家,衣服、生活用品和银行卡都没带,就带了一点现金和这个小拖箱,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来到这里。后来无论怎样地辗转流离,一直到爆红后买了市中心的这所房子,这个箱子他一直没有丢弃。
白晚输入密码,打开皮箱,入眼是一摞摞整整齐齐的蓝色卡带,都是当年最流行的音乐。他一点一点省下早饭钱,跑到街角的音像店买下来,再小心翼翼地带回家里藏好。箱子第二层放着一个小型的索尼随身听,机身碎了一角,但并不影响使用。他将其中一盘卡带放进去,装上电池,按下开关,随声听发出滋滋拉拉的声音,有断断续续的女声从旧耳机里传来,很快,又断掉了。
卡带时间太久,已经不能听了。
白晚取下耳机,将压在箱子最下面的东西抽了出来。那是一个支离破碎的歌词本,每一页都是白晚亲手抄下的歌词,也是他亲手粘好的。他翻开其中一页,字迹已经晕染了,不知是不是被眼泪打湿的。白晚不记得自己有哭过,那时候在家,哪怕是再激烈的打骂,他也能忍住一声不吭。
但也有可能他就是哭了,因为父亲撕碎的,是他最初也是最珍贵的梦想。
时隔多年,他已经不记得当时是什么情景,毕竟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几乎每一天都会发生。父亲的暴怒,母亲的淡漠,就像是复刻画一般,日复一日地印在他的心里。他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冷淡的妇人,除了工作,几乎没有什么能引起她的热情。白晚很少见到她笑,也很少见她情绪激动地表示厌恶或者愤恨。永远都是父亲发火摔东西,母亲在一旁无动于衷。她对自己的儿子也是如此。白晚知道自己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母亲并没有做好准备迎接他,是醉酒的父亲一场荒唐的强迫,才让他来到这个世界上。而从他出生起,家里就冷得像个冰窖,没有交流、没有互动,没有感情。一直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嫁给父亲,为什么他们不离婚。哪怕他后来想通大多数人的婚姻只是一场利益交换,但在他父母的这场交易中,没有人得到任何利益。他们就像是一对分不开合不拢的怨偶,一切不过是彼此折磨。
那时候,白晚唯一的快乐就是每周五放学后,躲在同学家里看“音乐不断”这个节目,这个节目一周会放五首最新的打榜歌,还有MV,白晚一边看,一边将喜欢的歌词抄在本子上,勤加练习。他是真心喜欢听歌,也开始尝试着模仿不同歌手的唱腔表演。渐渐地,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他有一把好嗓子,学校里有文艺演出也都叫上他。
但刚刚萌芽的音乐梦,最终毁于父亲的酗酒和母亲的出走。他的歌词本被撕毁了,随身听也被狠狠地摔在地上,磕掉了一角。
从那天起,母亲再也没有回来过,父亲也越来越暴躁。原来父亲虽然发火骂人,却很少动手,母亲走后,他好像解除了一个禁锢,开始打白晚。边打边骂,说他就像他的母亲那样,是个木头人、机器人,不知感恩,不懂回报,冷血无情。父亲越是这样,白晚就越是沉默寡言,将自己紧紧地包裹在厚厚的壳里,那是他觉得最安全的地方。他再也不听歌,也不唱歌了,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发奋学习,考上大学离开这个家。
通知书下来的那天,父亲才知道他偷偷改了志愿,暴怒的父亲想要扇他耳光,被白晚轻而易举地架住了手臂。白晚惊讶地发现,发了这么多年酒疯的父亲,在梦里也会让他恐惧的父亲,竟然如此孱弱不堪一击。他将父亲推到一边,转身走了。
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进大学第一件事,白晚找到文娱部长,表示想要参加新生演出。他那时只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看看自己还能不能唱歌,没想到,这小小的一个举动,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认识了隋风,加入了“狂鹰乐队”。是乐队给了他真正的家的感觉,所以无论隋风说什么、做什么,他都是支持的。隋风说想要将演唱会开遍全世界,让所有人都听到他们的声音。哪怕白晚觉得这个梦想遥不可及,也二话没说地跟随他跑遍各种校内外的演出。
那是他们精力最旺盛的一段时期,隋风写了很多歌,几乎全都是为白晚量身打造的。白晚的声音条件非常好,高音明亮,低音沉郁,与乐队配合得天衣无缝,“狂鹰乐队”渐渐打响了名号。
最意气风发的时候,隋风去刺青店在手臂上纹了一只雄鹰。这么大的图案要花好几次才能刺完,最后一次,是白晚陪隋风去的。他看着隋风光着膀子坐在那里,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不禁想笑。
“这么疼,为什么还要纹?”
“这、这是信仰。”隋风龇牙咧嘴地说。
“什么信仰?”
“爱与自由。”
那年头,搞地下乐队的总喜欢用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来鼓舞自己,也鼓舞别人。但白晚相信隋风是真心的,他看似沉稳老练,实际上却是一个非常敏感多情的人,在他的生命中,爱与自由,缺一不可。
雄鹰在隋风的手臂上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它的眼睛,如蓝宝石般夺目灿烂,翅膀非常华丽,青红两色,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仿佛下一秒就要飞起来。
隋风对白晚说:“你摸摸?”
白晚试探性地将手放在鹰的眼睛上,盖住了那耀眼的目光,然后指尖顺着温暖的肌肤一路向下,划到隋风的手腕,那是雄鹰翅尾的位置。
隋风一时冲动,手腕一翻,握住了他的手。
俩人都愣住了。
良久,隋风结结巴巴地说:“要不,你也去纹一个吧?”
白晚笑了笑,挣开他:“我怕疼。”
他是真的怕疼,所以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后来发什么神经,竟真的跑到刺青店去。老板问他想纹什么,他说:“一只蜗牛吧。很小很小的那种。”
老板还从未听说有人要纹蜗牛的,边打量他边奇道:“纹在哪里?”
白晚想了想说:“胸口吧。”
“纹胸口很疼的,你能忍吗?”
隋风那么大的纹身都忍了,自己难道还忍不了?!
于是白晚点头。
结果因为太疼,一只很小的蜗牛,他纹了近一个月。这个位置很隐蔽,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连隋风也没有告诉,自己胸口有一只蜗牛。
“我说的是真话,你为何不信?”傅野下意识地想去摸烟,看看白晚,又停了手,“我俩合作,擦不出什么火花。因为我们的音乐追求不一样。”
白晚对这句借口实在是听够了,脱口而出道:“什么音乐追求,是你看不上我吧?在你心中,谁都比不上江之鸣。”
这个名字让傅野的脸色陡然一变,又迅速恢复了正常。
就这瞬息几秒,他好像重又变回了那个冷酷而凌厉的男人,对着白晚冷笑一声:“那我问你,你在追求什么?”
这个问题太大了,白晚一时组织不了语言。
傅野嘴角噙起一抹冷冰冰的笑意,却未到达眼底:“你看你,连自己追求什么都不知道,又有什么资格让我给你写歌?”
第五章
一连好几天,着了魔似的,白晚的脑子里不时回响起傅野的那句话。
“你在追求什么?”
出道之后,曾经有一些深度访谈节目,主持人也会煞有介事地问类似问题,那时白晚只需要照着事先准备的标准答案说就好了。
“我从小就开始学吉他、学音乐。音乐就是我成长的养分,我毕生追求的当然是能把更多的好歌带给大家。父母?父母当然非常支持,他们希望我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这些冠冕堂皇的话,粉丝往往会当做圣旨一样,四处传播,力证他是这样一个积极阳光、实力与偶像兼备的好歌手。与他自己蹩脚的伪装比起来,在网络时代,显然经纪公司和媒体营销,更知道如何塑造一个完美明星。在粉丝们面前,他不需要展现真正的自己,只需要展现那堆设计好的数据就可以了,这让白晚觉得很安全。
可是,人设可以伪装,音乐却是伪装不了的。尽管他在大众面前表现得低调随和,却总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他的歌声里没有欲`望、没有情绪,没有可以打动人的东西。原来在金城娱乐唱那些商业口水歌时,还能因为旋律的上口而广为传播,后来到了中海音乐,他一味按照自己的想法走,出的两张专辑,曲高和寡,成绩都不甚满意。虽然他不在乎,但粉丝在乎、老板更在乎,他终究是人在江湖,又怎可能那样潇洒自我?
有时候想想,他还真挺羡慕江之鸣的。说走就走,那么洒脱。
白晚在自家阳台上站了一会儿。初夏的晚风徐徐吹过,整座城市的灯火霓虹依次闪亮,与天上的星光交相辉映,仿若天上的街市被搬到了人间。白晚不由得想起他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时,茕茕孑立在这样璀璨繁华的灯火深处,举目四顾,真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寂苍凉。
但是与现在相比,至少那时他的心是静的、笃定的。
白晚走到卧室,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皮面斑驳的小箱子。当年他离开家,衣服、生活用品和银行卡都没带,就带了一点现金和这个小拖箱,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来到这里。后来无论怎样地辗转流离,一直到爆红后买了市中心的这所房子,这个箱子他一直没有丢弃。
白晚输入密码,打开皮箱,入眼是一摞摞整整齐齐的蓝色卡带,都是当年最流行的音乐。他一点一点省下早饭钱,跑到街角的音像店买下来,再小心翼翼地带回家里藏好。箱子第二层放着一个小型的索尼随身听,机身碎了一角,但并不影响使用。他将其中一盘卡带放进去,装上电池,按下开关,随声听发出滋滋拉拉的声音,有断断续续的女声从旧耳机里传来,很快,又断掉了。
卡带时间太久,已经不能听了。
白晚取下耳机,将压在箱子最下面的东西抽了出来。那是一个支离破碎的歌词本,每一页都是白晚亲手抄下的歌词,也是他亲手粘好的。他翻开其中一页,字迹已经晕染了,不知是不是被眼泪打湿的。白晚不记得自己有哭过,那时候在家,哪怕是再激烈的打骂,他也能忍住一声不吭。
但也有可能他就是哭了,因为父亲撕碎的,是他最初也是最珍贵的梦想。
时隔多年,他已经不记得当时是什么情景,毕竟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几乎每一天都会发生。父亲的暴怒,母亲的淡漠,就像是复刻画一般,日复一日地印在他的心里。他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冷淡的妇人,除了工作,几乎没有什么能引起她的热情。白晚很少见到她笑,也很少见她情绪激动地表示厌恶或者愤恨。永远都是父亲发火摔东西,母亲在一旁无动于衷。她对自己的儿子也是如此。白晚知道自己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母亲并没有做好准备迎接他,是醉酒的父亲一场荒唐的强迫,才让他来到这个世界上。而从他出生起,家里就冷得像个冰窖,没有交流、没有互动,没有感情。一直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嫁给父亲,为什么他们不离婚。哪怕他后来想通大多数人的婚姻只是一场利益交换,但在他父母的这场交易中,没有人得到任何利益。他们就像是一对分不开合不拢的怨偶,一切不过是彼此折磨。
那时候,白晚唯一的快乐就是每周五放学后,躲在同学家里看“音乐不断”这个节目,这个节目一周会放五首最新的打榜歌,还有MV,白晚一边看,一边将喜欢的歌词抄在本子上,勤加练习。他是真心喜欢听歌,也开始尝试着模仿不同歌手的唱腔表演。渐渐地,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他有一把好嗓子,学校里有文艺演出也都叫上他。
但刚刚萌芽的音乐梦,最终毁于父亲的酗酒和母亲的出走。他的歌词本被撕毁了,随身听也被狠狠地摔在地上,磕掉了一角。
从那天起,母亲再也没有回来过,父亲也越来越暴躁。原来父亲虽然发火骂人,却很少动手,母亲走后,他好像解除了一个禁锢,开始打白晚。边打边骂,说他就像他的母亲那样,是个木头人、机器人,不知感恩,不懂回报,冷血无情。父亲越是这样,白晚就越是沉默寡言,将自己紧紧地包裹在厚厚的壳里,那是他觉得最安全的地方。他再也不听歌,也不唱歌了,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发奋学习,考上大学离开这个家。
通知书下来的那天,父亲才知道他偷偷改了志愿,暴怒的父亲想要扇他耳光,被白晚轻而易举地架住了手臂。白晚惊讶地发现,发了这么多年酒疯的父亲,在梦里也会让他恐惧的父亲,竟然如此孱弱不堪一击。他将父亲推到一边,转身走了。
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进大学第一件事,白晚找到文娱部长,表示想要参加新生演出。他那时只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看看自己还能不能唱歌,没想到,这小小的一个举动,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认识了隋风,加入了“狂鹰乐队”。是乐队给了他真正的家的感觉,所以无论隋风说什么、做什么,他都是支持的。隋风说想要将演唱会开遍全世界,让所有人都听到他们的声音。哪怕白晚觉得这个梦想遥不可及,也二话没说地跟随他跑遍各种校内外的演出。
那是他们精力最旺盛的一段时期,隋风写了很多歌,几乎全都是为白晚量身打造的。白晚的声音条件非常好,高音明亮,低音沉郁,与乐队配合得天衣无缝,“狂鹰乐队”渐渐打响了名号。
最意气风发的时候,隋风去刺青店在手臂上纹了一只雄鹰。这么大的图案要花好几次才能刺完,最后一次,是白晚陪隋风去的。他看着隋风光着膀子坐在那里,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不禁想笑。
“这么疼,为什么还要纹?”
“这、这是信仰。”隋风龇牙咧嘴地说。
“什么信仰?”
“爱与自由。”
那年头,搞地下乐队的总喜欢用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来鼓舞自己,也鼓舞别人。但白晚相信隋风是真心的,他看似沉稳老练,实际上却是一个非常敏感多情的人,在他的生命中,爱与自由,缺一不可。
雄鹰在隋风的手臂上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它的眼睛,如蓝宝石般夺目灿烂,翅膀非常华丽,青红两色,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仿佛下一秒就要飞起来。
隋风对白晚说:“你摸摸?”
白晚试探性地将手放在鹰的眼睛上,盖住了那耀眼的目光,然后指尖顺着温暖的肌肤一路向下,划到隋风的手腕,那是雄鹰翅尾的位置。
隋风一时冲动,手腕一翻,握住了他的手。
俩人都愣住了。
良久,隋风结结巴巴地说:“要不,你也去纹一个吧?”
白晚笑了笑,挣开他:“我怕疼。”
他是真的怕疼,所以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后来发什么神经,竟真的跑到刺青店去。老板问他想纹什么,他说:“一只蜗牛吧。很小很小的那种。”
老板还从未听说有人要纹蜗牛的,边打量他边奇道:“纹在哪里?”
白晚想了想说:“胸口吧。”
“纹胸口很疼的,你能忍吗?”
隋风那么大的纹身都忍了,自己难道还忍不了?!
于是白晚点头。
结果因为太疼,一只很小的蜗牛,他纹了近一个月。这个位置很隐蔽,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连隋风也没有告诉,自己胸口有一只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