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夏静静地坐在场边看两队发挥。
    海因索恩所说的,一面倒的局面没有发生。尽管哈夫利切克不在场上,但他带着脱臼的右手复出的决心,大大鼓舞了队友,尤其是戴夫·考恩斯这个人形鸡血。
    不久前,多时不在公众面前露面的考恩斯表示,现代球员中,当属德拉蒙德·格林最像他。
    依韦夏之见,一点都不像。
    考恩斯是韦夏生平仅见的,两位可以用自己的能量让队友跟着发疯的球员。
    另一个人叫凯文·加内特。
    相对的,考恩斯没有那么加内特那么杰出的身体天赋,他只是比任何人都拼命。
    他甚至可以入选韦夏心目中的历史最拼搏阵容一队。
    只见他鱼跃般跳起救球。
    又见他低位背打,使出漂亮的脚步甩开威利斯·里德——这名数年前在决赛上上演伟大剧本的传奇中锋,只能看着他把空间越拉越开,接着,勾手得分。
    除了这些人,韦夏还关注菲尔·杰克逊的发挥。
    杰克逊作为主教练的时候,对于某些人那是极尽苛刻之能事,具体是哪些人就不多说,懂的都懂,他自己打球的时候就没那么多的问题。
    毋庸置疑,他很拼。
    在这个后来许多人吹嘘的不见血不吹犯规的时代里,他用了两个没有见血的犯规让自己下场了。
    未来的70年代NBA从政第二人比尔·布拉德利使了一招看起来不协调的背身进攻。
    他双手接球,好像被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
    他身后的钱尼根本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忽然,布拉德利转身跳起,双手用极其不协调的方式将球投出。
    他的翻身跳投,没有后仰,跳跃幅度也不高,单纯依靠投篮手感来得分。
    结果进了。
    凯尔特人的反击也是很快。
    看看这几个回合便能理解为什么70年代是快攻时代。
    未来的小球雏形,其实在当代就已经出现。
    各路手活出众的中锋进入联盟,抓住篮板甩出长传信手拈来,考恩斯是个粗人,比传球,他不如同时代的几位,但他很谨慎,长传出去的球,都讲究球领人,考恩斯的思路却是计算队友的跑动速度再把球传到合适的位置。
    这么做有好有坏,好处是传到位了,基本不失误;而坏处就是有时候传不到位,就很别扭。
    而以球领人的长传,往往讲究传球质量,因为没人会担心接球者追不上传球。
    只有传球质量到位才能最大限度地躲开拦截,并给接球者创造良好的手感。
    考恩斯的长传给到乔乔·怀特,他运到前场追身两分急停。
    从他的进攻手段来看,这与未来的追身三分有区别吗?
    凯尔特人的快速反击,让尼克斯来了兴致。
    他们也要打快,而这严重违背了其队主帅,6070年代的双红之一雷德·霍尔曼的心意。
    号称NBA球员中的劳斯莱斯⑴的弗雷泽一记浪投打铁,凯尔特人再次打成反击。
    霍尔曼忍无可忍,叫停比赛。
    隔着老远,韦夏都能听见霍尔曼的咆哮。
    霍尔曼可以算是雷德·奥尔巴赫的一生之敌,那支阻止了凯尔特人十连冠野望的圣路易斯鹰队的主教练,就是霍尔曼。尽管他与奥尔巴赫的交手总是输多胜少,但这仍然不影响人们将他们视为一生对手。
    就好像拉塞尔虽然锤了张伯伦十年,但他们两个确确实实是NBA历史上最早的一对宿敌。
    霍尔曼希望球队控制住速度。
    凯尔特人最希望看到的事情就是把比赛节奏变快,他们有全联盟最快的中锋考恩斯,还有所有进入季后赛的球队里最迅猛的后卫乔乔·怀特,只要比赛进入快节奏,就是他们的天下。
    调整回来的尼克斯把比赛逼成阵地战,饶是节奏缓慢,双方依然在没有三分线的情况下单节干出了26比22。
    凯尔特人领先4分。
    第二节,海因索恩换上坐了许久板凳的哈夫利切克。
    韦夏已经被肩伤折磨了一节。
    他曾想通过比赛来转移注意力,可是坐在场下的投入度是远远不如上场打球的。
    很快,疼痛让他闭上眼睛等待海因索恩的召唤。
    球给考恩斯,他背打里德被人家站着帽了。
    篮板球飞到韦夏的脚下,他条件反射地用双手去捡球。让他浑身颤栗的剧痛令他停下动作。
    最终,他是用左手一点一点地将球拿起来。
    投篮机会一耽搁,就没了。
    他把球给队友,投篮不中,弗雷泽轻松完成反击。
    韦夏至少看清了那个捡起篮板并给弗雷泽传球的人。
    是个白人,披头散发,戴着眼镜,还留着浓浓的八字胡,肩宽臂长,是的,即使距离韦夏的年代有43年之久,他依然认出了这个人。
    曾经折磨了他三年的家伙——菲尔·杰克逊!
    “你知道我们不会对你手下留情!”杰克逊喊道。
    杰克逊永远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哈夫利切克看清了他的脸,听到他的垃圾话之后,那双原本毫无生气的眼神突然间冒出了来自内心深处的怒火。
    他们之间没有过节,哈夫利切克不应该对他有那种感觉。
    “我也不需要你对我手下留情!”
    韦夏的口吻近乎冷漠。
    是的,有时候他会感激杰克逊那三年对他的鞭策。
    没有对方的逼迫,他的进步速度肯定不会那么快。
    但如果说他明知会这样呢,他还愿意再来一遍吗?绝对不愿意。
    怒火某种程度上取代了疼痛神经对大脑的支配。
    韦夏开始能像个正常的球员一样做动作了。
    虽然右手还是不能动,但他已经不畏惧对抗,只要不破坏右手的平衡,只要记住凡事都用左手,即使投篮,右手也要做一个对左手没有任何影响的辅助手。
    珍珠门罗使出他的招牌后转身,可是进攻路线被考恩斯挡住,强行出手,空中花样许多,却无法保证命中率。
    球在篮筐上一转,滚出来。
    韦夏全力奔跑。
    这正是哈夫利切克最擅长的事。
    奔跑,奔跑,直到最后。
    队友不敢第一时间长传,因为他们不知道哈夫利切克的右手是否能够帮助左手接住长传。
    从电视机上看NBA比赛,最多只是觉得他们的传球流畅,但其实,他们的传球比其他的篮球联赛还要用力。
    伤了惯用手的情况下,如果给他一个有力的传球,他能接住吗?这是个问题。
    哈夫利切克的队友不给他增添额外的痛苦,他们宁愿运球到前场,浪费一次反击机会,都不想担风险。
    怀特的速度像闪电,抵达前场的瞬间,球就给了韦夏。
    韦夏左手接球,准备投篮。
    右手完全不能做起落动作,因此,他只能在辅助手不能尽到全部功能的情况下使出左手投篮。
    砰,砰,唰!
    弧线很不稳,球在篮筐上跳了好几下才进入篮筐。
    但,能进这一球,它所产生的效应和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凯尔特人众志成城,斗志昂扬,里德想要背打考恩斯,惨遭封盖。
    这回,尼克斯的退防够快了,他们不想再给凯尔特人轻松得分的机会。
    韦夏持续地跑动,那正是哈夫利切克最擅长的事情,他拥有NBA历史上最惊人的耐力和最深不可测的动力。
    这个三十几岁的老白人,可能依然是全联盟最能跑的球员。
    他甩开了德布斯切尔的追防,错位对上杰克逊。
    “球给我!”他大吼一声。
    队友只有传球。
    韦夏左手接球,瞬间一个小幅度的假动作作势投篮,杰克逊忘记了哈夫利切克的肩伤,下意识地以为对方还是那个让人忌惮的哈夫利切克。
    身体条件反射的跳起来,他看见哈夫利切克还在原地不动,知道他被耍了,可是没办法,那一瞬间的杀气太过逼真,让他完全上当了。
    韦夏让过杰克逊的身体,用哈夫利切克的左手,对着篮筐抛出一球。
    砰唰!
    打板进!
    威利斯·里德的协防完全不起效果。
    “洪多再次证明,只要他想,没有人可以阻止他得分,肩部脱臼也不能!”
    ⑴关于这句话,我个人的理解是,弗雷泽在纽约应该有不错的桃花运。毕竟是劳斯莱斯嘛,没人“坐”怎么能算是劳斯莱斯?甚至可以大胆推测,“坐”上这辆劳斯莱斯的都不是一般女人,而是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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