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是头狼 作者:清简
啊,带着清凉的井水味道。
满口的新鲜气息,嫩得弹牙,试问有谁不喜欢年轻的肉体,这十八岁的少年呢。
俩人玩闹了一天把院子给收拾好了,晚上路天接到了一条短信。
内容特别简单,只有寥寥几个字:“玩水有意思吗?”
陌生的异国号码,看起来非常眼熟。
路天把这条消息删了,没有去理会。
他不知道的是,外面铺天盖地都是关于他的新闻。
对他身份的讨论,占据所有网络新闻的头条位置,人们正在津津乐道的议论着他,以各种各样的眼光,或嘲讽或新奇,似乎还若有似无的夹杂了一些恶意。
路天不去想,也不去看。
跟邻居一起聚会的那天,天气非常晴朗。
路天早上去集市买了不少食材,做了很多菜。
他几乎把自己所有会做的菜全给做了一遍,最后还用草莓蓝莓一起做了个小蛋糕。
等这些邻居吃完了,各回各家以后,路天才小心翼翼的把蛋糕拿出来,放在白色餐桌上。
蛋糕很简陋,奶油胚子打底,切碎的水果作点缀,红紫相间,浆果的甜香四溢。
上面就插了一根蜡烛,路天掏出打火机点着以后,用眼神示意路爵吹灭它。
“今天是我们俩的生日,你忘了?”
路爵笑了笑,“没忘,今年你十九,我二十八。”
“想好好的给咱俩个生日,但这边实在是找不到蜡烛,就这一根,还是半截的。”路天舔了舔唇,“你吹吧。”
“你还跟我让起来了,一起吹吧。”路爵说。
俩人相视一笑,低头吹灭了蜡烛。
不知道为什么,是明明很美好的事,蛋糕也甜得刚刚好,可路爵却觉得伤感。
他尝了口奶油,看着路天的眼睛开口道:“我爱你。”
眼神比夜空还要深沉。
路天低头不语。
这是路爵和他认识的第1095天。
是路爵带他回家,并且给予他姓名的第1090天。
是路爵告诉他,我不会让你无路可走的第788天。
这句“我爱你”,是他这辈子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晚上,路爵睡着了以后,他才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咬开水笔的笔帽,在上面一笔一划的写:爵哥跟我说“我爱你”的第0天。
写完以后,他忍不住翘起唇角,在后面添了个“030”。
希望每天都是第0天。
这时,桌面上的手机轻轻震动了一下,那个陌生号码又发来一条短信——“生日快乐啊路天,蛋糕挺好吃的吧。有你最喜欢吃的草莓。”
路天毫不犹豫的就按了删除键,感觉有些不寒而栗。
任颐似乎真的无处不在,那双监视的眼睛距离近到让他发慌。
就像是他说的一样,他们所有的一举一动都能被任颐看见,天空就是他的监视器。
“你觉得,你们还可以挣扎多久呢。我猜是两天。如果你主动找我,或许我抓到路爵以后,可以少折磨他一点。”
看到这条消息时,路天一股气自下而上窜了上来,他抓住手机,用力到微微发抖,一字一句的敲下:“你到底想怎么样?”
“很简单,要你主动放弃跟路爵在一起,然后回国到研究室里来。”
路天侧过脸,看到身旁路爵熟睡的脸,心头突然传来一阵钝痛。
“如果我跟你回去,你就放过他?”
——“当然。”
*
路天向来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从来没有向什么妥协过,可是这一次他犹豫了。
短信从早到晚都在提醒着他的处境,让他觉得有些透不过气,直到他紧绷的神经被摧毁。
——“今天路爵会出事。”
路天早上一醒来,身边就没人了。
他顿时就疯了,赶紧起身,给路爵打电话。
打了好几个都无人接听,他狂奔到邻居家里询问,这才得知路爵好像很早就开着车出门了,看他去的方向应该是集市。
路天借了邻居家的车就要出门,一路上心脏不停的狂跳。
他还没到地方,就在半路上碰到了买东西回来的路爵。
他人还是好好的坐在车里,但是车头被撞扁了一大块,烤漆掉了下来,非常狼狈。
“怎么了?”路爵冲他挥了挥手,“嗨,你怎么开着车出来了?”
啊,带着清凉的井水味道。
满口的新鲜气息,嫩得弹牙,试问有谁不喜欢年轻的肉体,这十八岁的少年呢。
俩人玩闹了一天把院子给收拾好了,晚上路天接到了一条短信。
内容特别简单,只有寥寥几个字:“玩水有意思吗?”
陌生的异国号码,看起来非常眼熟。
路天把这条消息删了,没有去理会。
他不知道的是,外面铺天盖地都是关于他的新闻。
对他身份的讨论,占据所有网络新闻的头条位置,人们正在津津乐道的议论着他,以各种各样的眼光,或嘲讽或新奇,似乎还若有似无的夹杂了一些恶意。
路天不去想,也不去看。
跟邻居一起聚会的那天,天气非常晴朗。
路天早上去集市买了不少食材,做了很多菜。
他几乎把自己所有会做的菜全给做了一遍,最后还用草莓蓝莓一起做了个小蛋糕。
等这些邻居吃完了,各回各家以后,路天才小心翼翼的把蛋糕拿出来,放在白色餐桌上。
蛋糕很简陋,奶油胚子打底,切碎的水果作点缀,红紫相间,浆果的甜香四溢。
上面就插了一根蜡烛,路天掏出打火机点着以后,用眼神示意路爵吹灭它。
“今天是我们俩的生日,你忘了?”
路爵笑了笑,“没忘,今年你十九,我二十八。”
“想好好的给咱俩个生日,但这边实在是找不到蜡烛,就这一根,还是半截的。”路天舔了舔唇,“你吹吧。”
“你还跟我让起来了,一起吹吧。”路爵说。
俩人相视一笑,低头吹灭了蜡烛。
不知道为什么,是明明很美好的事,蛋糕也甜得刚刚好,可路爵却觉得伤感。
他尝了口奶油,看着路天的眼睛开口道:“我爱你。”
眼神比夜空还要深沉。
路天低头不语。
这是路爵和他认识的第1095天。
是路爵带他回家,并且给予他姓名的第1090天。
是路爵告诉他,我不会让你无路可走的第788天。
这句“我爱你”,是他这辈子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晚上,路爵睡着了以后,他才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咬开水笔的笔帽,在上面一笔一划的写:爵哥跟我说“我爱你”的第0天。
写完以后,他忍不住翘起唇角,在后面添了个“030”。
希望每天都是第0天。
这时,桌面上的手机轻轻震动了一下,那个陌生号码又发来一条短信——“生日快乐啊路天,蛋糕挺好吃的吧。有你最喜欢吃的草莓。”
路天毫不犹豫的就按了删除键,感觉有些不寒而栗。
任颐似乎真的无处不在,那双监视的眼睛距离近到让他发慌。
就像是他说的一样,他们所有的一举一动都能被任颐看见,天空就是他的监视器。
“你觉得,你们还可以挣扎多久呢。我猜是两天。如果你主动找我,或许我抓到路爵以后,可以少折磨他一点。”
看到这条消息时,路天一股气自下而上窜了上来,他抓住手机,用力到微微发抖,一字一句的敲下:“你到底想怎么样?”
“很简单,要你主动放弃跟路爵在一起,然后回国到研究室里来。”
路天侧过脸,看到身旁路爵熟睡的脸,心头突然传来一阵钝痛。
“如果我跟你回去,你就放过他?”
——“当然。”
*
路天向来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从来没有向什么妥协过,可是这一次他犹豫了。
短信从早到晚都在提醒着他的处境,让他觉得有些透不过气,直到他紧绷的神经被摧毁。
——“今天路爵会出事。”
路天早上一醒来,身边就没人了。
他顿时就疯了,赶紧起身,给路爵打电话。
打了好几个都无人接听,他狂奔到邻居家里询问,这才得知路爵好像很早就开着车出门了,看他去的方向应该是集市。
路天借了邻居家的车就要出门,一路上心脏不停的狂跳。
他还没到地方,就在半路上碰到了买东西回来的路爵。
他人还是好好的坐在车里,但是车头被撞扁了一大块,烤漆掉了下来,非常狼狈。
“怎么了?”路爵冲他挥了挥手,“嗨,你怎么开着车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