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只吃你的香肠 作者:莫莫无闻
周一好~
第47章 第47章
喜乐一边收拾店铺,一边偷偷摸摸地说:“他,怎么,化妆?”
“嗯?”游勤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喜乐是在说海阳,顿时乐了,“很奇怪吗?不好看?”
喜乐摇头,一脸认真:“好看的。”
游勤萌得不行,捏了捏喜乐软乎乎的脸颊:“现在这样还算好的,你没看他早几年喜欢把自己打扮成野鸡的样子,那花里胡哨地……”
喜乐:“???”野鸡?把人打扮成野鸡的样子应该是什么样子?想象不能啊。
游勤帮忙扫了地,又检查了电源,帮着喜乐把店门关上,说:“他人很好的,也很善良,就是有点自来熟,你别被他吓到。其实化妆这事不奇怪,女人想要美,男人也想啊,世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化妆涂指甲留长发穿裙子只能是女人的特权吧?”
喜乐:“???”他还穿裙子吗?
游勤想起什么,牵着喜乐的手笑道:“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女装的打扮啊。”
喜乐对这些所谓的“性别标准”其实没有那么强的概念,所以除了好奇,并不会有其他的想法,若是换成寻常人,或许会觉得被迫穿了女装这事算是一生的耻辱,但喜乐一点都没这么觉得,不过是做错了事,外婆惩罚了他——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穿女装到底算什么惩罚。
可见如果当事人心里并不介意,外人所附加的一切耻辱和压力都是不成立也无效的,不过是让以己度人的世人自行高潮的安慰剂罢了。
喜乐被游勤牵着手,特别开心,他握紧了游勤的手认真地说:“他,好看。”
游勤挑眉:“比我还好看?”
喜乐耳朵尖通红,摇头:“你最,好看。”
游勤笑起来,两人咬着耳朵晃着手,活似两个幼稚的小朋友,一路嘻嘻哈哈地离开,却不想还没走到菜场门口,就被人给拦住了。
喜乐一愣:“姑姑?”
游勤眉头一跳,抬眼打量眼前的女人——
这女人带了三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前来,自己站在最前头,踩着高跟鞋提着黑色的大包,手指上脖子上耳朵上都挂着金银首饰,活似要把自己挂成个展览柜。
女人化着浓妆,上挑的眼线几乎要飞到太阳穴去了,正红的口红衬着略黑的肌肤十分刺眼。
喜乐不觉得自己的审美有多好,但他还是觉得,外面海阳的妆容比姑姑的好看太多了。
“喜乐!你上哪儿去?”女人道,“找你半天找不到!”
喜乐眨巴一下眼:“我在,送货。”
游勤记得喜乐前些日子就提过他姑姑要来,但明明说距离不远,却迟了这么久才到,让人以为她是爬来的。
游勤目光从女人身后几个人脸上扫过,心里了然:怕是先去找了帮手,所以迟了这么久才到吧?
女人来者不善,游勤不愿让喜乐跟她多废话,上前一步侧挡在了喜乐面前。
“是方小姐吗?”游勤问。
方晓岚眯起眼睛,神情倨傲:“你是谁?”
游勤顿了一下,不想给喜乐招来无谓的麻烦——他自己是早早就出柜了,家里的想法也更开明,跟喜乐所处的环境不一样。这些人如果知道喜乐和自己在一起,可能会给喜乐带来伤害。
可他刚准备说是“朋友”,喜乐就拉着游勤的衣袖,一眨不眨地看着方晓岚,理所当然地道:“他是我,男朋友。”
方晓岚一惊,随即一脸恶心道:“脑子被狗啃了的傻子,找老婆找不到干脆就找了个男人?你们俩离我远点,别把病传染给我,脏死了。”
菜场的人其实都挺好的,也知道喜乐智力有损,但因为喜乐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一个人养家不容易,大家也不会难为他。
只有那些不懂事的小孩,会童言无忌地说出最伤人的话,喜欢喊喜乐是傻子,说他脑子有包,学着喜乐外婆的调调骂他是“脑子被狗啃了的傻子”,还会学他慢吞吞地说话。
喜乐其实早就听习惯了,几乎不往心里去,但游勤却是习惯不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习惯,于是他意料之内的出离愤怒了。
“方晓岚。”游勤一字一句道,“十几岁被方晓芸带出家乡,来城里务工,成天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结交了一帮社会朋友,偷钱骗人私生活混乱,后来染上赌瘾,让方晓芸为你还了大笔的钱,差点变卖了香肠店。”
周一好~
第47章 第47章
喜乐一边收拾店铺,一边偷偷摸摸地说:“他,怎么,化妆?”
“嗯?”游勤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喜乐是在说海阳,顿时乐了,“很奇怪吗?不好看?”
喜乐摇头,一脸认真:“好看的。”
游勤萌得不行,捏了捏喜乐软乎乎的脸颊:“现在这样还算好的,你没看他早几年喜欢把自己打扮成野鸡的样子,那花里胡哨地……”
喜乐:“???”野鸡?把人打扮成野鸡的样子应该是什么样子?想象不能啊。
游勤帮忙扫了地,又检查了电源,帮着喜乐把店门关上,说:“他人很好的,也很善良,就是有点自来熟,你别被他吓到。其实化妆这事不奇怪,女人想要美,男人也想啊,世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化妆涂指甲留长发穿裙子只能是女人的特权吧?”
喜乐:“???”他还穿裙子吗?
游勤想起什么,牵着喜乐的手笑道:“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女装的打扮啊。”
喜乐对这些所谓的“性别标准”其实没有那么强的概念,所以除了好奇,并不会有其他的想法,若是换成寻常人,或许会觉得被迫穿了女装这事算是一生的耻辱,但喜乐一点都没这么觉得,不过是做错了事,外婆惩罚了他——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穿女装到底算什么惩罚。
可见如果当事人心里并不介意,外人所附加的一切耻辱和压力都是不成立也无效的,不过是让以己度人的世人自行高潮的安慰剂罢了。
喜乐被游勤牵着手,特别开心,他握紧了游勤的手认真地说:“他,好看。”
游勤挑眉:“比我还好看?”
喜乐耳朵尖通红,摇头:“你最,好看。”
游勤笑起来,两人咬着耳朵晃着手,活似两个幼稚的小朋友,一路嘻嘻哈哈地离开,却不想还没走到菜场门口,就被人给拦住了。
喜乐一愣:“姑姑?”
游勤眉头一跳,抬眼打量眼前的女人——
这女人带了三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前来,自己站在最前头,踩着高跟鞋提着黑色的大包,手指上脖子上耳朵上都挂着金银首饰,活似要把自己挂成个展览柜。
女人化着浓妆,上挑的眼线几乎要飞到太阳穴去了,正红的口红衬着略黑的肌肤十分刺眼。
喜乐不觉得自己的审美有多好,但他还是觉得,外面海阳的妆容比姑姑的好看太多了。
“喜乐!你上哪儿去?”女人道,“找你半天找不到!”
喜乐眨巴一下眼:“我在,送货。”
游勤记得喜乐前些日子就提过他姑姑要来,但明明说距离不远,却迟了这么久才到,让人以为她是爬来的。
游勤目光从女人身后几个人脸上扫过,心里了然:怕是先去找了帮手,所以迟了这么久才到吧?
女人来者不善,游勤不愿让喜乐跟她多废话,上前一步侧挡在了喜乐面前。
“是方小姐吗?”游勤问。
方晓岚眯起眼睛,神情倨傲:“你是谁?”
游勤顿了一下,不想给喜乐招来无谓的麻烦——他自己是早早就出柜了,家里的想法也更开明,跟喜乐所处的环境不一样。这些人如果知道喜乐和自己在一起,可能会给喜乐带来伤害。
可他刚准备说是“朋友”,喜乐就拉着游勤的衣袖,一眨不眨地看着方晓岚,理所当然地道:“他是我,男朋友。”
方晓岚一惊,随即一脸恶心道:“脑子被狗啃了的傻子,找老婆找不到干脆就找了个男人?你们俩离我远点,别把病传染给我,脏死了。”
菜场的人其实都挺好的,也知道喜乐智力有损,但因为喜乐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一个人养家不容易,大家也不会难为他。
只有那些不懂事的小孩,会童言无忌地说出最伤人的话,喜欢喊喜乐是傻子,说他脑子有包,学着喜乐外婆的调调骂他是“脑子被狗啃了的傻子”,还会学他慢吞吞地说话。
喜乐其实早就听习惯了,几乎不往心里去,但游勤却是习惯不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习惯,于是他意料之内的出离愤怒了。
“方晓岚。”游勤一字一句道,“十几岁被方晓芸带出家乡,来城里务工,成天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结交了一帮社会朋友,偷钱骗人私生活混乱,后来染上赌瘾,让方晓芸为你还了大笔的钱,差点变卖了香肠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