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无声无息进入房间,田伯光大吃一惊,他自信轻功高深,天下少有,没想到被人无声无息的跟踪,若是对方出手偷袭,他哪还有命在。
不过,来人没有偷袭,田伯光就不在乎了,看了一眼林轩面目,心说又是一个初出茅庐的蠢货侠客,这等货色,田爷杀过一百个。
只不过这人真特么帅,田伯光越看越嫉妒,冷这一张鞋拔子脸,喝道:“哪来的兔儿相公,也敢管你田爷爷的闲事,识相的跪地给你田爷爷磕三个响头,否则,爷出门就把你卖了,让你在这群玉院接客。”
蝶舞小心翼翼的看了来人一眼,刚刚出现的生机立刻消散,来人体态轻盈,俊秀无比,穿上女装比她这个花魁还好看。
群玉院作为本地最大的青楼,也有一些兔爷,和林轩一比,这些人简直是烂泥。
林轩对此也是无奈,这具身体可是林平之的,林平之何许人也?金庸笔下前十名甚至前五名的帅哥。
金庸笔下第一帅哥自然是杨过,一见杨过误终身,第二则众说纷纭,林平之,杨康,慕容复,宋青书,夏雪宜等都有资格竞争。
至于段誉,令狐冲,张无忌之类的,则是要更靠后一些。
在这其中,别的帅哥都是面如冠玉,英俊潇洒,唯有林平之,长得比较“娘”,练了辟邪剑法之后,更特么如此,林轩甚至怀疑,自己穿上女装,是不是能过美过任盈盈。
林轩缓缓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微笑着说道:“这倒是个好主意,等会儿我废了你的武功,把你卖到这里,虽然你长得丑陋不堪,可大名鼎鼎的田伯光在此接客,应该会有很多武林人士想来看看。”
田伯光再也忍受不住,拍案而起,一刀斩向林轩的脖颈,林轩微微一侧身,躲开了田伯光这一刀。
田伯光的武功不过和余沧海处于同一水平,比起林轩自是不如,可一手快刀却是极为凌厉,江湖中人以剑为尊,少有刀客,以刀法而言,田伯光可以排在前五。
作为老江湖,田伯光没什么公平公正的想法,见林轩托大,快刀连斩,名震江湖的狂风刀法和飞沙走石十三式一股脑的施展出来。
刀光快如闪电,形成一层又一层密密麻麻的刀网,把林轩团团包围,只消一刀砍中,林轩立刻就会碎成十七八块。
可不论田伯光如何加速,林轩只是以一把切肉的小刀随手拨打,便把他的妙招一一破除。
田伯光越打越郁闷,几个月前,他坐在凳子上,完虐泰山派的天松真人,气焰嚣张,不可一世,没想到今日被一个毛头小子如此戏弄,真真是岂有此理。
更为可怕的是,林轩每一招都是后发先至,每一招都只比他快一分,不多不少,刚刚拆解他的招式,没有丝毫浪费,斗了三四十招,别说离开座椅,就连左手都没有动过。
冷汗顺着额头流下,作为江湖人,田伯光知道自己最终肯定不得好死,却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死之前,至少也要把恒山派的小尼姑搞到手,否则死不瞑目。
想到此处,田伯光用出一招“十里黄天”,这一招是他一身武功的精华,刀速奇快无比,好似漫天风暴,大漠狂沙,田伯光遭逢无数大战,多次以这一招扭转局面。
此时施展这一招,不是为了伤敌,而是为了自保,借助刀光阻拦林轩的视线,田伯光直接奔向窗边。
蝶舞虽然是花魁,有特制的香闺,可香闺并不大,田伯光轻功惊人,一步就到了窗边,刚想要跑,却发现林轩已经挡在身前。
不等田伯光出手,林轩拔剑出鞘,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电光一闪,雷霆乍起,田伯光身前的防御刀网好似纸糊的一般,被一剑刺穿,连带着被刺穿的还有田伯光的右肩。
田伯光眼色一狠,放弃右肩防御,以骨骼卡住林轩的宝剑,一拳打向林轩心口。
以伤换伤,以命换命,这等手段,田伯光用过上百次,可他不知道,林轩对于以伤换伤的招数,比他还要精通。
冷光突现,左臂衣袖处暗藏的匕首拿在手中,对着田伯光的手腕轻轻一划,不等田伯光叫嚷,林轩的右手一伸,点了他的哑穴。
右肩被刺穿,左臂手筋被挑断,田伯光再无任何还手之力,林轩双手连点,封住田伯光的穴道,把他生擒。
生擒了田伯光,林轩看向蝶舞,笑道:“蝶舞小姐不愧是花魁,果然有不凡之处,你知道你的处境么?”
蝶舞凄然道:“知道,李老爷死在此处,蝶舞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与其被三堂会审,严刑拷打,不如悬梁自尽,还能留个全尸。”
看着蝶舞扮可怜,林轩心说古龙说的不错,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不是长生剑,而是美人倾城一笑,比这更厉害的,就是梨花带雨,再往上,就是强忍痛苦,故作坚强。
想死早就死了,何必等到现在,林轩不讨厌蝶舞这番惺惺作态,千古艰难惟一死,那些满口之乎者也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家伙面对屠刀都选择留头不留发,何况一青楼女子。
“既然知道你的处境,后面的事情不用我说了吧!”
蝶舞苦笑了一下,拜倒在地:“奴婢蝶舞,参见公子,公子救命之恩,蝶舞没齿难忘,愿终身侍奉,如有背叛,千刀万剐,死无全尸。”
不得不说,青楼女子就是懂事,林轩满意的点了点头,示意她去打包衣物,打包好了之后,一手抱着蝶舞,一手提着田伯光,林轩在衡阳百姓的房顶上玩了一次极限跑酷,快速回到山中居所。
这处住所清净优雅,颇有几分雅致,这不是林轩的手笔,而是刘正风的别院,专门用来和曲洋谈论音律,刘正风曲洋曲非烟都已经死去,这处住所无人知晓,林轩就不客气了。
吩咐蝶舞自己找个房间住下,林轩把田伯光带到这几天才挖好的地下室,准备严刑逼供。
不过,来人没有偷袭,田伯光就不在乎了,看了一眼林轩面目,心说又是一个初出茅庐的蠢货侠客,这等货色,田爷杀过一百个。
只不过这人真特么帅,田伯光越看越嫉妒,冷这一张鞋拔子脸,喝道:“哪来的兔儿相公,也敢管你田爷爷的闲事,识相的跪地给你田爷爷磕三个响头,否则,爷出门就把你卖了,让你在这群玉院接客。”
蝶舞小心翼翼的看了来人一眼,刚刚出现的生机立刻消散,来人体态轻盈,俊秀无比,穿上女装比她这个花魁还好看。
群玉院作为本地最大的青楼,也有一些兔爷,和林轩一比,这些人简直是烂泥。
林轩对此也是无奈,这具身体可是林平之的,林平之何许人也?金庸笔下前十名甚至前五名的帅哥。
金庸笔下第一帅哥自然是杨过,一见杨过误终身,第二则众说纷纭,林平之,杨康,慕容复,宋青书,夏雪宜等都有资格竞争。
至于段誉,令狐冲,张无忌之类的,则是要更靠后一些。
在这其中,别的帅哥都是面如冠玉,英俊潇洒,唯有林平之,长得比较“娘”,练了辟邪剑法之后,更特么如此,林轩甚至怀疑,自己穿上女装,是不是能过美过任盈盈。
林轩缓缓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微笑着说道:“这倒是个好主意,等会儿我废了你的武功,把你卖到这里,虽然你长得丑陋不堪,可大名鼎鼎的田伯光在此接客,应该会有很多武林人士想来看看。”
田伯光再也忍受不住,拍案而起,一刀斩向林轩的脖颈,林轩微微一侧身,躲开了田伯光这一刀。
田伯光的武功不过和余沧海处于同一水平,比起林轩自是不如,可一手快刀却是极为凌厉,江湖中人以剑为尊,少有刀客,以刀法而言,田伯光可以排在前五。
作为老江湖,田伯光没什么公平公正的想法,见林轩托大,快刀连斩,名震江湖的狂风刀法和飞沙走石十三式一股脑的施展出来。
刀光快如闪电,形成一层又一层密密麻麻的刀网,把林轩团团包围,只消一刀砍中,林轩立刻就会碎成十七八块。
可不论田伯光如何加速,林轩只是以一把切肉的小刀随手拨打,便把他的妙招一一破除。
田伯光越打越郁闷,几个月前,他坐在凳子上,完虐泰山派的天松真人,气焰嚣张,不可一世,没想到今日被一个毛头小子如此戏弄,真真是岂有此理。
更为可怕的是,林轩每一招都是后发先至,每一招都只比他快一分,不多不少,刚刚拆解他的招式,没有丝毫浪费,斗了三四十招,别说离开座椅,就连左手都没有动过。
冷汗顺着额头流下,作为江湖人,田伯光知道自己最终肯定不得好死,却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死之前,至少也要把恒山派的小尼姑搞到手,否则死不瞑目。
想到此处,田伯光用出一招“十里黄天”,这一招是他一身武功的精华,刀速奇快无比,好似漫天风暴,大漠狂沙,田伯光遭逢无数大战,多次以这一招扭转局面。
此时施展这一招,不是为了伤敌,而是为了自保,借助刀光阻拦林轩的视线,田伯光直接奔向窗边。
蝶舞虽然是花魁,有特制的香闺,可香闺并不大,田伯光轻功惊人,一步就到了窗边,刚想要跑,却发现林轩已经挡在身前。
不等田伯光出手,林轩拔剑出鞘,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电光一闪,雷霆乍起,田伯光身前的防御刀网好似纸糊的一般,被一剑刺穿,连带着被刺穿的还有田伯光的右肩。
田伯光眼色一狠,放弃右肩防御,以骨骼卡住林轩的宝剑,一拳打向林轩心口。
以伤换伤,以命换命,这等手段,田伯光用过上百次,可他不知道,林轩对于以伤换伤的招数,比他还要精通。
冷光突现,左臂衣袖处暗藏的匕首拿在手中,对着田伯光的手腕轻轻一划,不等田伯光叫嚷,林轩的右手一伸,点了他的哑穴。
右肩被刺穿,左臂手筋被挑断,田伯光再无任何还手之力,林轩双手连点,封住田伯光的穴道,把他生擒。
生擒了田伯光,林轩看向蝶舞,笑道:“蝶舞小姐不愧是花魁,果然有不凡之处,你知道你的处境么?”
蝶舞凄然道:“知道,李老爷死在此处,蝶舞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与其被三堂会审,严刑拷打,不如悬梁自尽,还能留个全尸。”
看着蝶舞扮可怜,林轩心说古龙说的不错,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不是长生剑,而是美人倾城一笑,比这更厉害的,就是梨花带雨,再往上,就是强忍痛苦,故作坚强。
想死早就死了,何必等到现在,林轩不讨厌蝶舞这番惺惺作态,千古艰难惟一死,那些满口之乎者也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家伙面对屠刀都选择留头不留发,何况一青楼女子。
“既然知道你的处境,后面的事情不用我说了吧!”
蝶舞苦笑了一下,拜倒在地:“奴婢蝶舞,参见公子,公子救命之恩,蝶舞没齿难忘,愿终身侍奉,如有背叛,千刀万剐,死无全尸。”
不得不说,青楼女子就是懂事,林轩满意的点了点头,示意她去打包衣物,打包好了之后,一手抱着蝶舞,一手提着田伯光,林轩在衡阳百姓的房顶上玩了一次极限跑酷,快速回到山中居所。
这处住所清净优雅,颇有几分雅致,这不是林轩的手笔,而是刘正风的别院,专门用来和曲洋谈论音律,刘正风曲洋曲非烟都已经死去,这处住所无人知晓,林轩就不客气了。
吩咐蝶舞自己找个房间住下,林轩把田伯光带到这几天才挖好的地下室,准备严刑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