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妃重生上位史 作者:彭小仙
“成交。”林凤儿应得很痛快,史宾说的每个字都戳在了她的心上,“我只有一个要求,到了马尼拉,将陈三给杀了。不杀陈三,我就让你死在回去的路上。”
史宾将手伸向林凤儿,示意她给自己松绑。解开之后,他揉了揉被粗麻绳磨破皮的手腕。“我向来言出必行。”
“好。”林凤儿大手一挥,“大家伙儿都准备准备,明日启程。”
方永丰尚有疑虑,“大当家……”
“此事不必再说,我心意已决。”林凤儿转身望着还在啜泣的小子,“阿九,出了这样的事,这里留不得你了。”
“不!不不!”陈九膝行到林凤儿的跟前,“大当家,我愿意做船奴,你们带上我吧。我、我要给阿娘报仇!”
方永丰逼自己硬起了心肠,冷声道:“咱们留不得背叛的人,阿九,我会给你留一条小船。”到时候是生是死,就看天命了。
陈九不断地磕着头,软软的沙滩上被磕出个小坑,“大当家,二当家,别留下我。”
林凤儿背过身,忍住眼里的泪。虽然心里舍不得,但她还是不得不这么做。心软立不了威,带不得人。
史宾走过去,将陈九扶起来,“你愿意跟着我吗?”
“你?”陈九擦了擦眼泪,有些怯意,“是说我也要做太监吗?”他的头摇得飞快,“我答应过我阿娘,还要给她抱孙子的。”虽然阿娘再也抱不到了。
史宾摇摇头,“我对海上极不熟悉,身边需个熟悉的人,免得我下次再走岔了路。”
陈九没有立刻答应。他怀着希冀看看林凤儿,再看看方永丰,但他们都没有出声。身后曾经熟悉的温暖烛光成了一片黑暗,那里再没有他的家,没有他的阿娘。
陈九低下了头。“好,我以后跟着你。”
史宾知道在场的人不出声,其实是默认了自己的做法。都是朝夕相处下来的感情,谁能真的就这么抛下,何况陈九还是个孩子。
沙滩上的尸首被烧得差不多了。林凤儿从方永丰的手里接过三炷香,朝被烧成灰的尸首们拜了三拜,然后丢在骨灰之中。
海风呼啸而过,带走了骨灰,还有香灰。沙滩上只留下了黑黜黜被烧过的痕迹。
第二日一早,史宾就同林凤儿他们一起启程,前往马尼拉。
不过途中,史宾改了主意。“先往倭国去一趟。”
林凤儿奇道:“这是为何?”
“你们的船很容易叫佛郎机人认出来,况且你们也需要换身打扮。陈三怕是一直提防着你们寻仇,不会离开港口太远,见你们过来,必会报于佛郎机人。”史宾笑了笑,“其实这样也好,免得咱们找人太累。”
林凤儿想了想,点头,“听你的。”
一行人到了倭国的萨摩后,林凤儿就低价卖了他们的船,另在萨摩买了一艘新的。新船比旧的小一些,仓库并不大,难以出远海。但速度快了许多,遇上什么事,大船绝对跟不上这些熟识船性、海况的人。买船的钱是史宾出的,林凤儿他们的积蓄在佛郎机人登岛时就被掠劫一空。
林凤儿还会说一些倭国话,到了萨摩后,替史宾做翻译,同倭人商定了买卖价格。然后她就撒丫子不见了人影。史宾也不忙去找她,只专心将东西卖出去,换来自己打算要买的珍珠和珊瑚。
史宾不会武,在以武为尊,路上随处可见佩刀武士的倭国很容易被欺负。方永丰便一直跟在史宾身边保护。他瞥了眼史宾,“不担心吗?大当家。”
“担心什么。”史宾点了点几箱子珍珠,让陈九收好。他转过来,看着方永丰,“大当家这样的称呼,以后不要再叫了。”
“成交。”林凤儿应得很痛快,史宾说的每个字都戳在了她的心上,“我只有一个要求,到了马尼拉,将陈三给杀了。不杀陈三,我就让你死在回去的路上。”
史宾将手伸向林凤儿,示意她给自己松绑。解开之后,他揉了揉被粗麻绳磨破皮的手腕。“我向来言出必行。”
“好。”林凤儿大手一挥,“大家伙儿都准备准备,明日启程。”
方永丰尚有疑虑,“大当家……”
“此事不必再说,我心意已决。”林凤儿转身望着还在啜泣的小子,“阿九,出了这样的事,这里留不得你了。”
“不!不不!”陈九膝行到林凤儿的跟前,“大当家,我愿意做船奴,你们带上我吧。我、我要给阿娘报仇!”
方永丰逼自己硬起了心肠,冷声道:“咱们留不得背叛的人,阿九,我会给你留一条小船。”到时候是生是死,就看天命了。
陈九不断地磕着头,软软的沙滩上被磕出个小坑,“大当家,二当家,别留下我。”
林凤儿背过身,忍住眼里的泪。虽然心里舍不得,但她还是不得不这么做。心软立不了威,带不得人。
史宾走过去,将陈九扶起来,“你愿意跟着我吗?”
“你?”陈九擦了擦眼泪,有些怯意,“是说我也要做太监吗?”他的头摇得飞快,“我答应过我阿娘,还要给她抱孙子的。”虽然阿娘再也抱不到了。
史宾摇摇头,“我对海上极不熟悉,身边需个熟悉的人,免得我下次再走岔了路。”
陈九没有立刻答应。他怀着希冀看看林凤儿,再看看方永丰,但他们都没有出声。身后曾经熟悉的温暖烛光成了一片黑暗,那里再没有他的家,没有他的阿娘。
陈九低下了头。“好,我以后跟着你。”
史宾知道在场的人不出声,其实是默认了自己的做法。都是朝夕相处下来的感情,谁能真的就这么抛下,何况陈九还是个孩子。
沙滩上的尸首被烧得差不多了。林凤儿从方永丰的手里接过三炷香,朝被烧成灰的尸首们拜了三拜,然后丢在骨灰之中。
海风呼啸而过,带走了骨灰,还有香灰。沙滩上只留下了黑黜黜被烧过的痕迹。
第二日一早,史宾就同林凤儿他们一起启程,前往马尼拉。
不过途中,史宾改了主意。“先往倭国去一趟。”
林凤儿奇道:“这是为何?”
“你们的船很容易叫佛郎机人认出来,况且你们也需要换身打扮。陈三怕是一直提防着你们寻仇,不会离开港口太远,见你们过来,必会报于佛郎机人。”史宾笑了笑,“其实这样也好,免得咱们找人太累。”
林凤儿想了想,点头,“听你的。”
一行人到了倭国的萨摩后,林凤儿就低价卖了他们的船,另在萨摩买了一艘新的。新船比旧的小一些,仓库并不大,难以出远海。但速度快了许多,遇上什么事,大船绝对跟不上这些熟识船性、海况的人。买船的钱是史宾出的,林凤儿他们的积蓄在佛郎机人登岛时就被掠劫一空。
林凤儿还会说一些倭国话,到了萨摩后,替史宾做翻译,同倭人商定了买卖价格。然后她就撒丫子不见了人影。史宾也不忙去找她,只专心将东西卖出去,换来自己打算要买的珍珠和珊瑚。
史宾不会武,在以武为尊,路上随处可见佩刀武士的倭国很容易被欺负。方永丰便一直跟在史宾身边保护。他瞥了眼史宾,“不担心吗?大当家。”
“担心什么。”史宾点了点几箱子珍珠,让陈九收好。他转过来,看着方永丰,“大当家这样的称呼,以后不要再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