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睡美攻又不想负责怎么办_分节阅读_10
想睡美攻又不想负责怎么办 作者:狄耿
“云杉,不要说这种话。”意外地,云杉身后响起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打断了他来势汹汹的羞辱。
这声音空灵无杂质,如山泉潺潺。音色偏高,听着让人心暖洋洋的——唱情歌肯定特别好听。人未到声先至,骆寻忍不住疑问,拥有这样好听的声音的,到底是谁?
这么想着,一个人走了上来。
此人五官极其清秀,明眸皓齿,微微一笑,让人如沐春风。他头上戴着一个白色羽毛组成的头饰,有点像毽子毛,并不落于俗套,反而显得气质出尘。着一袭米白色的布衣,衣服上有带着刺绣的花纹。衣服不是贴身的款型,隐约能看到包裹着的身体曲线,有一股独特的韵味。白衣胜雪,这人就是寒天中的那朵雪莲。
这里没有染色和漂白技术,制作白色的布衣花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能穿它,说明身份不同寻常。
骆寻脑中翻江倒海,前主的记忆复苏。眼前这个非兽人,是部落第一美人碧落。
长得漂亮气质佳,待人和气,内外在美兼具的碧落,是大家心中的女神人物。他对待兽人、非兽人都一样真诚有爱,不仅兽人趋之若鹜,还很多非兽人拥趸,云杉就是其中之一。
原主也把碧落当做天仙,要知道,哪怕其他人都在骂他扫把星,碧落也从来没有骂过。还经常给他语言上的关怀,让他不要放弃。死前,原主还总是想,哪怕能做到碧落的十分之一也好,一度把碧落当成精神支柱。
可是……骆寻眯起眼睛。
众所周知,云杉和碧落关系匪浅。如果碧落真的有心,完全可以直接和云杉说,让他不要在公共场合说这种话。云杉先出言不逊,碧落再佯装指责,很明显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实在是电视剧里用烂的招数。
而且……他记得很清楚。大伙在鹰族逃跑出口见到他之后,说他是内奸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出水芙蓉般的碧落。
“骆寻怎么会这个时间在这里,难道和鹰族私下里有什么关系?”碧落呓语般的一句话,让几个兽人不由分说地把他架起,扔到一条深不见底的河流中,不会游泳的原主,险些被淹死。就算后面被救起,也发烧了好几天,差点一命呜呼。
不费一兵一卒,把内奸的帽子扣在骆寻头上。而他自己,依旧是万众瞩目、善良可亲的碧落。
真是好大一朵白莲花啊。
云杉见骆寻不说话,以为他理亏,得寸进尺道:“碧落你就是心太软了,还替他说话!扫把星,你有本事勾结鹰族,没本事说话了?一直干偷鸡摸狗的行当,现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对不对!你还装,装一副柔弱的样子给谁看?真是恶心至极!”云杉指着骆寻的鼻子,“当时克死你父母的时候,老天怎么不开开眼把你也带上,你活着,就是对你父母最大的侮辱,他们就该把你掐死在襁褓里!如果我是你父母,我从坟地里跳出来也要把你带下去!”
以前也是这样。云杉一上来就开骂的情形,和以前一模一样。必定要提到早早过世的父母,必然诋毁他是扫把星。之前部落里只觉得他是一个年幼失怙的可怜孩子,有心人一说,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开始孤立他。
原主原本只是胆小,脆弱的心灵禁不住流言,慢慢真的觉得父母的离世都是自己的原因,越来越自责、越来越孤僻,也不愿意和别人说话,每次被人骂扫把星,心里又是难受又是愧疚,从来都不曾辩解一句。
恶性循环,他越不说话,别人骂得越狠。霸凌是会上瘾的,特别是一群人对一个人的霸凌,只会让人想把对立的这个人摧毁。语言这把利剑往往伤人于无形,把他逼上绝路。
骆寻心酸地记起来,鹰族出事、大家诬陷他是内奸的那天晚上,他被推倒河里的一刹那,心里是有‘终于解脱了’的想法的。
“雷霆,你说对不对?还好你没娶这个扫把星,要不然谁知道你会过上什么日子!同是非兽人,碧落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踩死,这个贱货怎么坏到如此地步!”云杉对着站在碧落身边的兽人说,一边说,一边用极其轻蔑的眼神打量他。
骆寻抬眼看着那个名叫‘雷霆’的兽人,心蓦地一痛。
雷霆。
如果一切按照正常轨迹,应该是他的伴侣,他指腹为婚的伴侣。可事实是,在他双亲过世后不久,雷霆家擅自改了婚约,高调和碧定下婚约。
原主是真心喜欢雷霆的,小时候雷霆帮过他,原主一直记得他的好,哪怕后来雷霆家翻脸不认人,原主也一直暗恋着他。
而此刻,雷霆站在碧落身边,小心翼翼把他半包在臂弯之中,一副保护者的姿态,哪还有半分年少时的影子?
眼前这个美丽动人的碧落……真是好样的。抢了他的未婚夫就算了,还想把他弄死,欺人太甚啊。原主也是,情商怎么能低到这种份上?自己的准老公被抢走了,连怨念都不敢有?还觉得情敌是救世主?
暗恋如果有用的话,为什么雷霆现在的眼睛里,满是戒备呢。
太傻,太笨,笨得让人心痛。
原主是可怜,但俗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之前活得那么窝囊,和外界环境固然有关系,可他自己并不全然是受害者。自己的生活自己不把握好,把希望全寄托在别人身上,落得今日的下场又能怪谁呢?
骆寻眼神冰冷,雷霆被他扫视一眼,竟然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雷霆和碧落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这个贱货,有多远滚多远,别来弄脏我们的双眼。”云杉叉着腰,凶相毕露。
一旁的青岚听得全身发颤,已然气急,拉起骆寻就走。
“怎么了,想跑?两兄弟都一个德行,活该嫁不出去啊。”云杉抱胸。
骆寻脚步生生停住。口舌之争是最没用的事,他不想搭理,可是竟然说到青岚头上,真叫人忍无可忍。
他停下来,看碧落还是置身事外地微笑着,让人恨不得往他脸上泼硫酸。而云杉,叽叽喳喳,脸上毫不掩饰的唾弃神色,让人烦不胜烦。
“青岚,别急,云杉觉得上午和我亲密接触得不够,还想再来,不能让他失望嘛。”骆寻讥笑一声,悠然转身。
云杉想到今天上午恶心的遭遇,下意识往后面一跳,生怕骆寻黏上来。
“贱货,你一身臭烘烘,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真是叫人恶心!看到你这张烂嘴就想吐!哦,你就是用这张烂嘴去骗别人的食物的?”云杉说完招呼旁边的路人,“知道吗,今天叛徒在河边,骗了阿力好大一块火猪肉!阿力那么老实巴交的人都骗,真是无耻之极!大家都来评评理,这种人有什么活下去的必要?虽然现在部落里对非兽人最大的惩罚就是流放,但在流放之前,我们得砍断他的手,撕烂他的嘴!大家说对不对,对不对!贱人,你还笑,笑什么笑?”
骆寻笑嘻嘻道:“见到你这么美的人,我开心呀,当然要笑了。”
云杉先是惊愕,继而洋洋自得,正要说话,骆寻又飞快的接上一句:“我好喜欢你呀。”
云杉嫌恶地皱起眉头:“你说什么!”
骆寻向前一步:“你不相信我喜欢你吗?那我只有把我的头发剃下来送给你,来表达我对你浓烈的爱意了。别担心,我头发上的虱子没有很多,大概也就几十只吧,它们平时都不咬我,因为我臭,但是你就不一样啦,你身上这么香,它们肯定会非常喜欢你这个新主人的。今天上午我在你身边时候真的好幸福啊,你的气味真的太好闻了,我一闻到你的香味就感觉全身幸福的发痒,就好像上千只虱子同时在咬我……”骆寻绘声绘色地说着,表情相当陶醉。
云杉越听越抓狂,身上也莫名泛起了一阵痒意,好像全身上下藏满了虱子一般。
“啊啊啊,你这个贱人,快给我闭嘴!”
骆寻又上前一步,侧面甩了甩脑袋,营造出一种‘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的感觉,风也来帮忙,吹起他的头发,一阵一阵的往云杉那边送。
云杉看怪物似的盯着骆寻,连连往后退。
可他之前招呼路人围观,又因为碧落在,看热闹的人尤其多,里三层外三层的,退无可退。
机会难得。
“啊!”骆寻猛然一声喝,瞪大眼睛定定盯着云杉的脖子:“你脖子上那是什么,蹦来蹦去的!”
云杉惊叫一声,往脖子上重重拍去,击打声之大,骆寻听着都觉得疼。
碧落不动声色地往雷霆身上靠。
骆寻瞥到这一幕,心中暗讽道,碧落压根没把云杉当回事,云杉出糗,他非但不出手帮忙,还嫌弃地躲避开来,人品可见一斑。
“云杉,不要说这种话。”意外地,云杉身后响起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打断了他来势汹汹的羞辱。
这声音空灵无杂质,如山泉潺潺。音色偏高,听着让人心暖洋洋的——唱情歌肯定特别好听。人未到声先至,骆寻忍不住疑问,拥有这样好听的声音的,到底是谁?
这么想着,一个人走了上来。
此人五官极其清秀,明眸皓齿,微微一笑,让人如沐春风。他头上戴着一个白色羽毛组成的头饰,有点像毽子毛,并不落于俗套,反而显得气质出尘。着一袭米白色的布衣,衣服上有带着刺绣的花纹。衣服不是贴身的款型,隐约能看到包裹着的身体曲线,有一股独特的韵味。白衣胜雪,这人就是寒天中的那朵雪莲。
这里没有染色和漂白技术,制作白色的布衣花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能穿它,说明身份不同寻常。
骆寻脑中翻江倒海,前主的记忆复苏。眼前这个非兽人,是部落第一美人碧落。
长得漂亮气质佳,待人和气,内外在美兼具的碧落,是大家心中的女神人物。他对待兽人、非兽人都一样真诚有爱,不仅兽人趋之若鹜,还很多非兽人拥趸,云杉就是其中之一。
原主也把碧落当做天仙,要知道,哪怕其他人都在骂他扫把星,碧落也从来没有骂过。还经常给他语言上的关怀,让他不要放弃。死前,原主还总是想,哪怕能做到碧落的十分之一也好,一度把碧落当成精神支柱。
可是……骆寻眯起眼睛。
众所周知,云杉和碧落关系匪浅。如果碧落真的有心,完全可以直接和云杉说,让他不要在公共场合说这种话。云杉先出言不逊,碧落再佯装指责,很明显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实在是电视剧里用烂的招数。
而且……他记得很清楚。大伙在鹰族逃跑出口见到他之后,说他是内奸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出水芙蓉般的碧落。
“骆寻怎么会这个时间在这里,难道和鹰族私下里有什么关系?”碧落呓语般的一句话,让几个兽人不由分说地把他架起,扔到一条深不见底的河流中,不会游泳的原主,险些被淹死。就算后面被救起,也发烧了好几天,差点一命呜呼。
不费一兵一卒,把内奸的帽子扣在骆寻头上。而他自己,依旧是万众瞩目、善良可亲的碧落。
真是好大一朵白莲花啊。
云杉见骆寻不说话,以为他理亏,得寸进尺道:“碧落你就是心太软了,还替他说话!扫把星,你有本事勾结鹰族,没本事说话了?一直干偷鸡摸狗的行当,现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对不对!你还装,装一副柔弱的样子给谁看?真是恶心至极!”云杉指着骆寻的鼻子,“当时克死你父母的时候,老天怎么不开开眼把你也带上,你活着,就是对你父母最大的侮辱,他们就该把你掐死在襁褓里!如果我是你父母,我从坟地里跳出来也要把你带下去!”
以前也是这样。云杉一上来就开骂的情形,和以前一模一样。必定要提到早早过世的父母,必然诋毁他是扫把星。之前部落里只觉得他是一个年幼失怙的可怜孩子,有心人一说,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开始孤立他。
原主原本只是胆小,脆弱的心灵禁不住流言,慢慢真的觉得父母的离世都是自己的原因,越来越自责、越来越孤僻,也不愿意和别人说话,每次被人骂扫把星,心里又是难受又是愧疚,从来都不曾辩解一句。
恶性循环,他越不说话,别人骂得越狠。霸凌是会上瘾的,特别是一群人对一个人的霸凌,只会让人想把对立的这个人摧毁。语言这把利剑往往伤人于无形,把他逼上绝路。
骆寻心酸地记起来,鹰族出事、大家诬陷他是内奸的那天晚上,他被推倒河里的一刹那,心里是有‘终于解脱了’的想法的。
“雷霆,你说对不对?还好你没娶这个扫把星,要不然谁知道你会过上什么日子!同是非兽人,碧落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踩死,这个贱货怎么坏到如此地步!”云杉对着站在碧落身边的兽人说,一边说,一边用极其轻蔑的眼神打量他。
骆寻抬眼看着那个名叫‘雷霆’的兽人,心蓦地一痛。
雷霆。
如果一切按照正常轨迹,应该是他的伴侣,他指腹为婚的伴侣。可事实是,在他双亲过世后不久,雷霆家擅自改了婚约,高调和碧定下婚约。
原主是真心喜欢雷霆的,小时候雷霆帮过他,原主一直记得他的好,哪怕后来雷霆家翻脸不认人,原主也一直暗恋着他。
而此刻,雷霆站在碧落身边,小心翼翼把他半包在臂弯之中,一副保护者的姿态,哪还有半分年少时的影子?
眼前这个美丽动人的碧落……真是好样的。抢了他的未婚夫就算了,还想把他弄死,欺人太甚啊。原主也是,情商怎么能低到这种份上?自己的准老公被抢走了,连怨念都不敢有?还觉得情敌是救世主?
暗恋如果有用的话,为什么雷霆现在的眼睛里,满是戒备呢。
太傻,太笨,笨得让人心痛。
原主是可怜,但俗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之前活得那么窝囊,和外界环境固然有关系,可他自己并不全然是受害者。自己的生活自己不把握好,把希望全寄托在别人身上,落得今日的下场又能怪谁呢?
骆寻眼神冰冷,雷霆被他扫视一眼,竟然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雷霆和碧落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这个贱货,有多远滚多远,别来弄脏我们的双眼。”云杉叉着腰,凶相毕露。
一旁的青岚听得全身发颤,已然气急,拉起骆寻就走。
“怎么了,想跑?两兄弟都一个德行,活该嫁不出去啊。”云杉抱胸。
骆寻脚步生生停住。口舌之争是最没用的事,他不想搭理,可是竟然说到青岚头上,真叫人忍无可忍。
他停下来,看碧落还是置身事外地微笑着,让人恨不得往他脸上泼硫酸。而云杉,叽叽喳喳,脸上毫不掩饰的唾弃神色,让人烦不胜烦。
“青岚,别急,云杉觉得上午和我亲密接触得不够,还想再来,不能让他失望嘛。”骆寻讥笑一声,悠然转身。
云杉想到今天上午恶心的遭遇,下意识往后面一跳,生怕骆寻黏上来。
“贱货,你一身臭烘烘,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真是叫人恶心!看到你这张烂嘴就想吐!哦,你就是用这张烂嘴去骗别人的食物的?”云杉说完招呼旁边的路人,“知道吗,今天叛徒在河边,骗了阿力好大一块火猪肉!阿力那么老实巴交的人都骗,真是无耻之极!大家都来评评理,这种人有什么活下去的必要?虽然现在部落里对非兽人最大的惩罚就是流放,但在流放之前,我们得砍断他的手,撕烂他的嘴!大家说对不对,对不对!贱人,你还笑,笑什么笑?”
骆寻笑嘻嘻道:“见到你这么美的人,我开心呀,当然要笑了。”
云杉先是惊愕,继而洋洋自得,正要说话,骆寻又飞快的接上一句:“我好喜欢你呀。”
云杉嫌恶地皱起眉头:“你说什么!”
骆寻向前一步:“你不相信我喜欢你吗?那我只有把我的头发剃下来送给你,来表达我对你浓烈的爱意了。别担心,我头发上的虱子没有很多,大概也就几十只吧,它们平时都不咬我,因为我臭,但是你就不一样啦,你身上这么香,它们肯定会非常喜欢你这个新主人的。今天上午我在你身边时候真的好幸福啊,你的气味真的太好闻了,我一闻到你的香味就感觉全身幸福的发痒,就好像上千只虱子同时在咬我……”骆寻绘声绘色地说着,表情相当陶醉。
云杉越听越抓狂,身上也莫名泛起了一阵痒意,好像全身上下藏满了虱子一般。
“啊啊啊,你这个贱人,快给我闭嘴!”
骆寻又上前一步,侧面甩了甩脑袋,营造出一种‘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的感觉,风也来帮忙,吹起他的头发,一阵一阵的往云杉那边送。
云杉看怪物似的盯着骆寻,连连往后退。
可他之前招呼路人围观,又因为碧落在,看热闹的人尤其多,里三层外三层的,退无可退。
机会难得。
“啊!”骆寻猛然一声喝,瞪大眼睛定定盯着云杉的脖子:“你脖子上那是什么,蹦来蹦去的!”
云杉惊叫一声,往脖子上重重拍去,击打声之大,骆寻听着都觉得疼。
碧落不动声色地往雷霆身上靠。
骆寻瞥到这一幕,心中暗讽道,碧落压根没把云杉当回事,云杉出糗,他非但不出手帮忙,还嫌弃地躲避开来,人品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