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罗格朗帝国,谁不知道唯一不可能窥视那顶王冠的就是白金汉公爵?这种质询对于公爵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侮辱。
所有人都默认地将白金汉公爵派出在了角逐队伍之外,但是与此同时,所有人又都无法绕开白金汉公爵的存在。
这句话一出,争吵如市场的会议室安静了下来。
“我的意见?”
白金汉公爵缓缓地抬起头,所有人都悚然一惊。
老公爵的目光那么冰冷那么锋利,就像凛冬的覆盖在河面的坚冰。
沃尔林郡大法官是个年轻人,当他出生的时候白金汉公爵已将收敛了爪牙,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位老人当初在战场上踏过尸山血海的样子。他自负无知到以为自己可以去挑衅一头雄狮!
但很快,他就知道了。
这头老狮子可以心甘情愿地收起他的爪牙,俯首受来自国王的屠刀,也可以为了国王露出它血腥的獠牙。
雄狮未老!
猩红的斗篷猛然一掀,会议室中点燃的两排烛火在一瞬间摇曳了起来。冷得就像雄鹰忽然展翅冲天而起的剑鸣在所有人耳边响起,一把长剑重重地贯穿坚硬的岩石长桌。
在烛火的映照下,那把钉在桌面的剑露出半截,半截剑身如雪!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冰寒从头顶灌下,产生了一种那把剑钉入的不是长桌而是自己的头颅的错觉!谁也没有看清楚老公爵是什么时候拔剑,谁也没有想到沉寂这么多年的老公爵有朝一日会突然暴起。
白金汉老公爵双手放在剑柄上,他缓缓地抬头,目光冷冷地扫过:“这就是我的意见。”
森寒,煞气,血腥。
有的人被这一剑惊得颤栗僵坐在位置上,而有的人露出了复杂的表情,至于格莱斯大公他脸色难看至极。
白金汉公爵就是个疯子。
他披着华丽的斗篷,但是在斗篷之下,他佩带了最锋利的长剑。
他根本就不是来参加议会的,他是来和所有人开战的。
也许在两百年前的动乱时代,那时候的贵族们会随时准备着以血溅地,在披风下穿戴胸甲,佩戴宝剑。但那绝不是现在,他们没有人想到老公爵会如此疯狂。
没有人敢出声。
白金汉公爵刚刚那一剑已经表明,在这一间会议室中,他随时可以拔剑杀死任何一个人——他完全有能力做到。谁也不想用自己的血去做那试剑石。
“你们就是这样遵守效忠的诺言?”
偌大的会议室中,只有老公爵一个人的声音,低沉压抑。
格莱斯大公明白自己必须站出来了,他远远地与白金汉公爵对峙:“但是国王已死。”
“你看到了国王的尸体?”公爵目光陡然扫来。
“他牺牲在森林之中,谁能肯定国王尸骨尚存,如果一日找不到,难道罗格朗就要一日没有君王?”格莱斯大公冷笑起来,“怎么,难道你想砍下所有人的头颅来为国王陪葬吗?你敢吗?”
“国王还活着,我以我的性命和荣誉担保。”
白金汉公爵掷地有声。
不是人骚动起来。
他们原本已经了接受“国王已死”这个事实,但是白金汉公爵支撑罗格朗帝国数十年的威名让他的话变得有力起来,一些人开始产生了动摇。
“你要所有人陪着你发疯?”格莱斯大公环顾四周,“你们要陪着他发疯?先生们!勃莱西远征军未去!我们需要一位君王!三十六邦随时可能反叛,你们想要看着罗格朗四分五裂吗?”
骚动演变成了窃窃私语。
“诸位,我以我的性命,我的荣誉,我的财富担保,国王依旧健康无恙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很快就会归来。”白金汉公爵威严冷硬,“当初我的兄长,他将土地分封给你们,你们向他献上信守忠诚的诺言。”
“现在,是你们抉择的时刻了。”
白金汉公爵一击掌。
十几名骑士鱼贯而入,手中端着精致的托盘。那些托盘上放着一朵朵铁蔷薇的徽章。众人安静下来。
白金汉公爵重新将双手搭在剑柄上,他冷静地看着所有人。
所有人都默认地将白金汉公爵派出在了角逐队伍之外,但是与此同时,所有人又都无法绕开白金汉公爵的存在。
这句话一出,争吵如市场的会议室安静了下来。
“我的意见?”
白金汉公爵缓缓地抬起头,所有人都悚然一惊。
老公爵的目光那么冰冷那么锋利,就像凛冬的覆盖在河面的坚冰。
沃尔林郡大法官是个年轻人,当他出生的时候白金汉公爵已将收敛了爪牙,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位老人当初在战场上踏过尸山血海的样子。他自负无知到以为自己可以去挑衅一头雄狮!
但很快,他就知道了。
这头老狮子可以心甘情愿地收起他的爪牙,俯首受来自国王的屠刀,也可以为了国王露出它血腥的獠牙。
雄狮未老!
猩红的斗篷猛然一掀,会议室中点燃的两排烛火在一瞬间摇曳了起来。冷得就像雄鹰忽然展翅冲天而起的剑鸣在所有人耳边响起,一把长剑重重地贯穿坚硬的岩石长桌。
在烛火的映照下,那把钉在桌面的剑露出半截,半截剑身如雪!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冰寒从头顶灌下,产生了一种那把剑钉入的不是长桌而是自己的头颅的错觉!谁也没有看清楚老公爵是什么时候拔剑,谁也没有想到沉寂这么多年的老公爵有朝一日会突然暴起。
白金汉老公爵双手放在剑柄上,他缓缓地抬头,目光冷冷地扫过:“这就是我的意见。”
森寒,煞气,血腥。
有的人被这一剑惊得颤栗僵坐在位置上,而有的人露出了复杂的表情,至于格莱斯大公他脸色难看至极。
白金汉公爵就是个疯子。
他披着华丽的斗篷,但是在斗篷之下,他佩带了最锋利的长剑。
他根本就不是来参加议会的,他是来和所有人开战的。
也许在两百年前的动乱时代,那时候的贵族们会随时准备着以血溅地,在披风下穿戴胸甲,佩戴宝剑。但那绝不是现在,他们没有人想到老公爵会如此疯狂。
没有人敢出声。
白金汉公爵刚刚那一剑已经表明,在这一间会议室中,他随时可以拔剑杀死任何一个人——他完全有能力做到。谁也不想用自己的血去做那试剑石。
“你们就是这样遵守效忠的诺言?”
偌大的会议室中,只有老公爵一个人的声音,低沉压抑。
格莱斯大公明白自己必须站出来了,他远远地与白金汉公爵对峙:“但是国王已死。”
“你看到了国王的尸体?”公爵目光陡然扫来。
“他牺牲在森林之中,谁能肯定国王尸骨尚存,如果一日找不到,难道罗格朗就要一日没有君王?”格莱斯大公冷笑起来,“怎么,难道你想砍下所有人的头颅来为国王陪葬吗?你敢吗?”
“国王还活着,我以我的性命和荣誉担保。”
白金汉公爵掷地有声。
不是人骚动起来。
他们原本已经了接受“国王已死”这个事实,但是白金汉公爵支撑罗格朗帝国数十年的威名让他的话变得有力起来,一些人开始产生了动摇。
“你要所有人陪着你发疯?”格莱斯大公环顾四周,“你们要陪着他发疯?先生们!勃莱西远征军未去!我们需要一位君王!三十六邦随时可能反叛,你们想要看着罗格朗四分五裂吗?”
骚动演变成了窃窃私语。
“诸位,我以我的性命,我的荣誉,我的财富担保,国王依旧健康无恙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很快就会归来。”白金汉公爵威严冷硬,“当初我的兄长,他将土地分封给你们,你们向他献上信守忠诚的诺言。”
“现在,是你们抉择的时刻了。”
白金汉公爵一击掌。
十几名骑士鱼贯而入,手中端着精致的托盘。那些托盘上放着一朵朵铁蔷薇的徽章。众人安静下来。
白金汉公爵重新将双手搭在剑柄上,他冷静地看着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