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被竹马掰弯了_分节阅读_26
然而,敢怒不敢言,甚至在沈琛收手的时候还有点想过去蹭蹭。
沈琛从容的走到沙发旁的冰箱取了瓶水出来,可能是因为噩梦的缘故,嗓子干的发疼。
“早点睡,明天得早起,”沈琛把门关上前又叮嘱了一句:“沙发地方小,你自己小心点睡。”
陶恂看着关上的房门,然后又看了看自己窝着的沙发,有点沮丧。
——我什么时候才能脱离沙发去床上睡啊?
可能是得到答案,沈琛下半夜睡的颇为安稳,他叮嘱到位了,但第二天却仍是在地板上捡到了陶恂,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滚下去的,扒拉着半床被子一头黄毛滚成了鸟窝。
——他得找个时间带陶恂把头发染回来,太扎眼了。
沈琛拍了拍人肩膀,看见陶恂睁开一条眼缝便退开了些许:“醒了就去洗漱,洗手间里有干净的牙刷和毛巾。”
陶恂迷迷糊糊的答应了一声,从地上爬起来一摇三晃的进了洗手间,冷水拍到脸上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点清醒的迹象,他回头看了眼客厅,然后又浇了自己一捧水。
——冷冰冰的触感告诉他确实是真的。
陶恂对着镜子把翘起来的黄毛一簇一簇的抚平了,这才一身清爽的出来,昨天那件衣服淋湿了还被泼了菜汤,当然是没法再穿,沈琛给他找了一件自己穿过的旧衣裳,除了袖子有点长穿着竟然很合身。
沈琛领着人下楼,陶恂昨夜睡的不大好,脖子后边有点疼,在电梯里歪着脑袋按了按,疼的轻声吸气。
“外边不是没地儿住,非得跟我这儿睡沙发?”沈琛凑近看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眼睛里有点微弱的笑意。
陶恂歪着脑袋看过来,一边疼的直吸气一边哼了一声:“我乐意。”
大雨过后的清晨空气清新干净,吸进肺里有些微微的凉意,虽然确实脖子疼的快断了,但确实是这四年以来他睡的最安稳的一觉。
——沈琛就在隔壁。
——虽然确实好疼。
沈琛有晨跑的习惯,回国后也没落下,小区的绿化绕两圈跑回来吃早饭刚刚好。
这倒苦了陶恂,陶小公子是陶家最小的公子,蜜罐里长大的人,以前在学校还经常打打篮球跑跑步,后来过上纨绔子弟无拘无束的生活,在体育方面就根本养废了。
沈琛的速度算不上太快,一开始陶恂跟的轻轻松松,中间还有事没事的故意跑到前面等沈琛,态度十分挑衅。
——然后跑完累趴在了地上。
沈琛觉得陶恂那样子过于欠收拾所以临时多加了两圈,陶恂前面跑的太快,后继无力,最后几乎是爬回来的。
“行了,刚跑完别趴着不动,”楼下刚好就是一家餐馆,地方小但味道不错,沈琛晨跑完了会在这里坐一会儿,陶恂现在就累趴在店门口的榕树下,喘的跟上气不接下气。
这里的老板姓陈,沈琛来的多了也算认识,有时候豆浆卖不完就送他一杯,今天他来的晚了,但桌上那杯豆浆依然放在那里。
“来,喝一口。”他确实没想到陶恂这么不经折腾,一开始跑的贼嚣张,结果原来是个纸糊的,还一直非硬撑和他同步,沈琛又好气又好笑。
明明跑步不关胳膊的事,但这会儿陶恂一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就抬起头就着沈琛的手喝了两口,刚润了润嗓子,就突然被扶了起来。
“刚跑完再走一会儿。”
陶恂:“......琛哥!!!”
陶恂平时作息紊乱,从来都是不怎么吃早饭的,这还是第一次觉得早饭这么好吃,他叼着根塑料吸管狼吞虎咽的时候林朝的电话就过来了。
“陶恂我说你到底还来不来?那个混小子都快把我妹接走了!”
声音格外刺耳,陶恂忍不住把手机拿的离耳朵远了一点:“来,肯定来,不是还早吗?”
陶恂一脸镇定的把手机放在了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远的桌角,嘴里吃完一个灌汤包就真诚满意的嗯一声,终于逃过一劫。
有些人不管是做什么都是好看的,哪怕明明是和他一样吃一笼包子,他就是狼吞虎咽,沈琛就是慢条斯理,甚至连吃东西的动作都带着点不在意,他踌躇了一下才问:“琛哥,你去吗?”
这样的商业世家联姻,皇城根下有头有脸的都得去捧场,林家的帖子应该是直接送到沈家,但沈琛——
“去,”沈琛抽了张纸巾出来,声音很平静,“当然去。”
如果放在上辈子他当然不会去,沈家就是有帖子也不会带着他去,但这种场合其实是最好结交人脉的,圈子里半数的名流,尤其是青年一辈大部分都得去露脸,而且这次是高中同学结婚,他去了和沈家也不会有什么冲突。
林舒是林朝的妹妹,但和大部分双胞胎不一样的是她和林朝长的并不相像,当年高中的时候就是最为听话的小姑娘,情路也是一路顺利,大学的时候和大她一届的学长在一起,毕业就举办了婚礼。
男方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家教极好,待人接物都很得体,看起来也是一对金童玉女。
沈琛从容的走到沙发旁的冰箱取了瓶水出来,可能是因为噩梦的缘故,嗓子干的发疼。
“早点睡,明天得早起,”沈琛把门关上前又叮嘱了一句:“沙发地方小,你自己小心点睡。”
陶恂看着关上的房门,然后又看了看自己窝着的沙发,有点沮丧。
——我什么时候才能脱离沙发去床上睡啊?
可能是得到答案,沈琛下半夜睡的颇为安稳,他叮嘱到位了,但第二天却仍是在地板上捡到了陶恂,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滚下去的,扒拉着半床被子一头黄毛滚成了鸟窝。
——他得找个时间带陶恂把头发染回来,太扎眼了。
沈琛拍了拍人肩膀,看见陶恂睁开一条眼缝便退开了些许:“醒了就去洗漱,洗手间里有干净的牙刷和毛巾。”
陶恂迷迷糊糊的答应了一声,从地上爬起来一摇三晃的进了洗手间,冷水拍到脸上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点清醒的迹象,他回头看了眼客厅,然后又浇了自己一捧水。
——冷冰冰的触感告诉他确实是真的。
陶恂对着镜子把翘起来的黄毛一簇一簇的抚平了,这才一身清爽的出来,昨天那件衣服淋湿了还被泼了菜汤,当然是没法再穿,沈琛给他找了一件自己穿过的旧衣裳,除了袖子有点长穿着竟然很合身。
沈琛领着人下楼,陶恂昨夜睡的不大好,脖子后边有点疼,在电梯里歪着脑袋按了按,疼的轻声吸气。
“外边不是没地儿住,非得跟我这儿睡沙发?”沈琛凑近看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眼睛里有点微弱的笑意。
陶恂歪着脑袋看过来,一边疼的直吸气一边哼了一声:“我乐意。”
大雨过后的清晨空气清新干净,吸进肺里有些微微的凉意,虽然确实脖子疼的快断了,但确实是这四年以来他睡的最安稳的一觉。
——沈琛就在隔壁。
——虽然确实好疼。
沈琛有晨跑的习惯,回国后也没落下,小区的绿化绕两圈跑回来吃早饭刚刚好。
这倒苦了陶恂,陶小公子是陶家最小的公子,蜜罐里长大的人,以前在学校还经常打打篮球跑跑步,后来过上纨绔子弟无拘无束的生活,在体育方面就根本养废了。
沈琛的速度算不上太快,一开始陶恂跟的轻轻松松,中间还有事没事的故意跑到前面等沈琛,态度十分挑衅。
——然后跑完累趴在了地上。
沈琛觉得陶恂那样子过于欠收拾所以临时多加了两圈,陶恂前面跑的太快,后继无力,最后几乎是爬回来的。
“行了,刚跑完别趴着不动,”楼下刚好就是一家餐馆,地方小但味道不错,沈琛晨跑完了会在这里坐一会儿,陶恂现在就累趴在店门口的榕树下,喘的跟上气不接下气。
这里的老板姓陈,沈琛来的多了也算认识,有时候豆浆卖不完就送他一杯,今天他来的晚了,但桌上那杯豆浆依然放在那里。
“来,喝一口。”他确实没想到陶恂这么不经折腾,一开始跑的贼嚣张,结果原来是个纸糊的,还一直非硬撑和他同步,沈琛又好气又好笑。
明明跑步不关胳膊的事,但这会儿陶恂一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就抬起头就着沈琛的手喝了两口,刚润了润嗓子,就突然被扶了起来。
“刚跑完再走一会儿。”
陶恂:“......琛哥!!!”
陶恂平时作息紊乱,从来都是不怎么吃早饭的,这还是第一次觉得早饭这么好吃,他叼着根塑料吸管狼吞虎咽的时候林朝的电话就过来了。
“陶恂我说你到底还来不来?那个混小子都快把我妹接走了!”
声音格外刺耳,陶恂忍不住把手机拿的离耳朵远了一点:“来,肯定来,不是还早吗?”
陶恂一脸镇定的把手机放在了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远的桌角,嘴里吃完一个灌汤包就真诚满意的嗯一声,终于逃过一劫。
有些人不管是做什么都是好看的,哪怕明明是和他一样吃一笼包子,他就是狼吞虎咽,沈琛就是慢条斯理,甚至连吃东西的动作都带着点不在意,他踌躇了一下才问:“琛哥,你去吗?”
这样的商业世家联姻,皇城根下有头有脸的都得去捧场,林家的帖子应该是直接送到沈家,但沈琛——
“去,”沈琛抽了张纸巾出来,声音很平静,“当然去。”
如果放在上辈子他当然不会去,沈家就是有帖子也不会带着他去,但这种场合其实是最好结交人脉的,圈子里半数的名流,尤其是青年一辈大部分都得去露脸,而且这次是高中同学结婚,他去了和沈家也不会有什么冲突。
林舒是林朝的妹妹,但和大部分双胞胎不一样的是她和林朝长的并不相像,当年高中的时候就是最为听话的小姑娘,情路也是一路顺利,大学的时候和大她一届的学长在一起,毕业就举办了婚礼。
男方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家教极好,待人接物都很得体,看起来也是一对金童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