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原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婚礼还没有开始的迹象,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渐渐觉出不对来,窃窃地交谈猜测,表面上却笑盈盈地颇有耐心。
    有一些宾客确实很有耐心——如果主角一直没有出现,那可就有好戏看了。
    而另一些则不断截住在人群中穿行忙碌的沈母询问情况,沈母笑着解释,神色中却有难掩的焦急。
    正在他们猜的起劲的时候,却忽然看到沈疏珩独自驱着轮椅出来,探讨的声音不由小了好几度,生怕被这个煞星听见。
    王家的长孙——不,应该说沈家的长孙,他脾气不好,这是人尽皆知的事,今天婚礼出了状况,谁知道他会不会发什么疯。
    沈母见到儿子出来,立刻笑别正在交谈的客人,走到儿子身侧小声问道:“怎么样?人找到了吗?”
    沈疏珩点点头:“让他去换衣——”
    话还没说完,他就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不远处向他飞奔而来,兴奋地像是一只见到了主人的大狗。
    他未说完的话就这么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眼睁睁地看着少年跑到自己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单膝跪地,将一大捧花塞到了自己怀里:“送你!”
    原本正在交谈的客人们看到这一幕,纷纷转过身来看他们,现场很快变得一片静谧。
    而沈疏珩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机械性地接住那捧花。
    他怔怔抬头,就看到少年笑盈盈地看着自己,那笑容比天上的阳光还要晃眼,却又没有让他觉得刺痛,因为那眼中又带着丝丝缕缕的柔情,像是藏着一片深邃星河。
    少年只和沈疏珩对视了片刻,就脸红着低下头来,挠挠头发,小声说:“对不起……把礼服弄脏了。”
    沈疏珩的目光这才落在他的礼服上——在洁白细腻的布料上,一点点痕迹都很是显眼,这里一片泥泞,那里一片草青,袖口还沾着些湿漉漉的气息,连脸上都有浅浅的一道泥印子。
    可是这一切,放在眼前的少年身上,却让人联想到山野间的蓬勃朝气,让人很难心生反感。
    “我……我……”少年支支吾吾地开口:“以前都是你送我东西,我还没有送过你呢……”
    他终于鼓起勇气,抬起头来,再次看向沈疏珩,有些忐忑地说:“我一直都想送你一些什么,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外公以前说你不常出门,我就想,把山野间的新鲜气息摘下来送给你……今天一早想到之后,我就偷偷出了门,可是没想到,却在山里迷路了……你不要怪我好不好?”
    少年的语气直率的可爱,满是少年青涩而热烈的心思,又带着些撒娇的意味,让人觉得,这样的美少年,就算是犯了些什么错误,也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云彦慢慢说着早已准备好的台词,可没有人知道,他的内心正在翻涌着怎样的惊涛骇浪——
    沈疏珩怎么长得这样好看!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眼前人:额头光洁坦荡,睫毛纤长细密,鼻梁高挺,让五官显得极为立体,甚至连下巴的弧度都那么好看。
    他的面部轮廓明明是硬朗的,神情和气场也冷肃到让人觉得难以靠近,但是那眼中却透着一抹忧郁,让人觉得柔软到心疼,微微下垂的睫毛和稍稍上扬的下巴显得无比骄矜,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起来,都是那么赏心悦目。
    纵然云彦曾在娱乐圈中见惯了各色美人,却依然觉得,眼前这张脸,堪称顶级。
    云彦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那么多年,却从来没有恋爱过,人人道他云彦眼高于顶,却不知道,他也曾在心里偷偷描绘过自己梦中情人的样子。
    如果那个模糊的容颜具象化,就该是眼前这个人的样子。
    眼前的这个人,长得没有一寸不合他的心意。
    再次回顾原著,云彦觉得那个狗逼作者一定是脑子有坑。
    俞朗的容颜描述的天上有地下无的,他今天见了,觉得不过如此。
    而沈疏珩如此绝色!竟然没写!一句都没写!!!
    每次写到沈疏珩出场,作者写人外貌时的花式彩虹屁就仿佛失了效,从来都是“他沉着一张脸”,“他神色如冰”,“他皱紧了眉头”,“他一脸苦涩”……可没写一句他好看啊!
    原著误我,原著误我。
    枉费他还怕自己面对沈疏珩那一张阎王脸什么都说不出来,做了那么久的心理建设。
    要早知道沈疏珩长成这样,他一定策马奔腾地回来!
    只是看着这张脸,他就可以吹出一万字的彩虹屁——
    “……我知道,这捧花不及你送我的任何一种名贵,甚至不如这里布置的那些花精致。它在山间路边随处可见,但是它的盛开代表着我对你真挚而热烈的爱。”
    云彦目光温柔,落在沈疏珩的脸上,赞美的语言如泉水般流出——
    “在我的眼中,世间没有一种花草能配得上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深深沉沦其中,你是我心目中的阿多尼斯在人间的具现,你是鬼斧神工的英俊性感,万般星辰都汇聚在你的眼眸,每次看到此它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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