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

    同样戴着墨镜的褐发男人跟同伴不一样,身上带着的是另一种惊人的气质。

    虽然只从外表可以判断,他不是大美人,但绝对是一个挺拔高大的帅哥。

    然而遗憾的是,大帅哥既不冰冷也不温柔,反而很凶。

    如果说金发大美人给人的感觉是贵族,那他就一定是那个国家的国王本人了。

    略微抬起一点墨镜,灼灼金眸从遮挡物下赫然显露,男人就这样淡漠地往不敬目光的来源之处扫去了一眼。

    吓!

    顿时间所有悄悄窥探的目光全都硬生生断成了两半,那边目光的主人想捡都捡不起来,可能被直接吓到缩头,等几人走远才敢小声嘀咕着埋怨……

    只不过,奇怪的是,埋怨这一步被省略了。

    路人们刚被点亮了这整整一条街的三个人——说不出“一家三口”,他们比起父亲与女儿,更像是哥哥和妹妹——惊艳到又被惊吓到,残留的情绪本来还很强烈。

    可还没过多久,转过头的功夫,他们居然就脑袋空空,把方才发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里还记得自己见到过太阳坠落于街头般的光芒集合体。

    跟这些路人的记忆力没多大关系,也不是因为他们受刺激过度导致失忆,这当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门的教训,魔术用在这个时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术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说。

    他不会像失忆时期的自己那么愚蠢(重点强调),再在街头搞出寸步难行的丢人境地来。

    几千年后的现世之人过于热情奔放,跟昔日只敢对美丽大祭司虔诚远观的埃及人民不是一个风格,让塔希尔非常不能适应。

    所以,他十分干脆地就用魔术一劳永逸了。

    路人们看见他们三人,最多只会激起极小的喧闹,过不了几秒钟,等他们走远之后,看到了他们的记忆就会自动从脑中消失,可谓是非常简单方便。

    “——这还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这个透出不少酸气的发言,就来自于某自称要慷慨地让世人知晓他爱人的美(但大多时候还是非常不乐意要习惯性吃醋)的法老王。

    “余王妃的美,尔等凡人能看上一眼就算是用光此生的气运了,怎么还敢得寸进尺!”

    奥兹曼迪亚斯非常不高兴,觉得这些凡人真是厚颜无耻,看上一眼就行了,居然还有胆子盯着使劲看。

    ——谁给你们的勇气?谁给你们的资格?

    法老王酸气惊天,表示他自己都没看够,哪里能容许凡人们(重点是当着他的面)觊觎他美丽非凡的王妃!

    对此。

    旁边的“公主”和“王妃”的反应很寻常,大概是一路上同样的情况出现过太多次,他们都习惯了。

    “又来了。”

    塔希尔表情不变,只用三个字就完美展现出他对法老王的幼稚行为看轻实重的抨击。

    “隔个十分钟就摘一次墨镜瞪一次人,陛下,您真的不累吗。”

    法老王:“!”

    塔希尔:“没必要理会旁人的目光,过一会儿他们自己就忘了。啊,对了,您的措辞。”

    法老王(有种不祥预感):“塔希尔,你怎么突然这么叫我?以我们现在的关系,也太不亲——”

    “是呢,毕竟我并不是陛下您的王妃。”

    “…………”

    糟糕。法老王心说。

    如果说现下还能维持的幸福中,还有什么遗憾之处,那果然就只有——

    法老王的王妃还是不肯承认“王妃”这个称呼。

    在王看来,他们既然已经互通心意,就已经是确定的关系了。死后没有在世时那些麻烦的世俗束缚,他想要迎娶谁做王妃,没有任何人能够发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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