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的崽都变成巨佬了[娱乐圈]_分节阅读_50
我养的崽都变成巨佬了[娱乐圈] 作者:为喵作伥
“我喜欢。”机械音更小了,低到几乎听不见,“我喜欢你。”
方怀一怔。
不远处,走廊深处。
西装革履、沉默英俊的男人握着手机,他的声音通过手机软件转化成机械音,被不远处的扫地机器人播放出来。
月色温柔地落在他眸中,软极了,光一点点漾开。
他唇角抿着,耳根微烫,对着手机低声道:
“我喜欢你。”
夜色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怀怀每晚熬夜练习,其实有人陪他的来着,毕竟某人怎么可能放心他一个人走夜路嘛。
(本来想写到新大佬那个剧情的,一不小心……明天一定出来!)
第15章喵
与此同时,微博上。
现在讨论热度最高的,当然是这几天一直在宣传的《恒星之光》。
无论是那些出过道自带人气的选手,还是不久前在网上爆红的‘卖艺小哥哥’,《恒星之光》占了天时地利,热搜上十个有四个是讨论它的。
【呜呜呜为我家小鹿原地三百六十度爆哭,我家崽崽一定要红啊!!】
【为小鹿爆哭+1,我家小甜心那么可爱那么努力,就是不红……希望这次好好的,别再有什么潜规则骚操作了。】
【期待卖艺小哥哥!】
【hhhhh期待什么?期待他表演一个现场扑街吗?笑死我了。】
【其实我更期待神秘总评委是谁?!别的都知道了,就这个超级神秘——我可以期待一下我家羊羊吗?!】
【楼上姐妹想多了,段炀不是在国外开演唱会吗。】
一个人退出微博,叹了口气。
他是《恒星之光》海选的总评委,但并不是正式节目的总评委——他的分量还不够。而至于为什么总评委是‘神秘’,倒不是节目组故意吊胃口,而是……这个人还没找到。
原本是有的,对方临时有事,档期满了。现在情况便非常尴尬了,随便找个倒也不是不行,但那分量不够,观众选手也都会有意见。
他想了想,给自己远在海外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隔着太平洋的某国,太阳刚自海平面升起。
某房间内,被随手扔在外套里的手机振动起来。
室内简直像是遭了贼或者刚刚台风过境,各种各样的东西散乱地铺了一地。贝多芬音乐节选和几本《海贼王》漫画混放着,边上有一个捏扁了的啤酒罐。
一个人被埋在书本与曲谱里——真的是埋,没有一寸皮肤露出来,只能勉强看得到个人形,让人疑心他能否正常呼吸。
手机坚持不懈地振动了半分钟。
终于,那一堆的书动了动,一只手从书堆中伸出来。那只手很白,白到几乎有些病态,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瘦削得十分好看,食中二指指腹因长年夹烟有些微凹。
那人摸索着先翻出助听器戴上,被声音吵得皱起眉头,才不耐烦地‘啧’了一声,一边揉着头发一边拿过手机:
“什么事?”
他终于坐了起来,是个高挑瘦削的青年,年龄看着并不大。他染了一头常人难以驾驭的奶金色头发,皮肤白得几乎透明,英俊得有些桀骜。
“段炀,你认识方怀吗?”总评委原本想直入主题,忽然想起前两天听见那个叫‘方怀’的小孩唱的歌,不由多问了一句。
那青年打了个哈欠,不耐道:
“不认识,谁啊?”
“我喜欢。”机械音更小了,低到几乎听不见,“我喜欢你。”
方怀一怔。
不远处,走廊深处。
西装革履、沉默英俊的男人握着手机,他的声音通过手机软件转化成机械音,被不远处的扫地机器人播放出来。
月色温柔地落在他眸中,软极了,光一点点漾开。
他唇角抿着,耳根微烫,对着手机低声道:
“我喜欢你。”
夜色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怀怀每晚熬夜练习,其实有人陪他的来着,毕竟某人怎么可能放心他一个人走夜路嘛。
(本来想写到新大佬那个剧情的,一不小心……明天一定出来!)
第15章喵
与此同时,微博上。
现在讨论热度最高的,当然是这几天一直在宣传的《恒星之光》。
无论是那些出过道自带人气的选手,还是不久前在网上爆红的‘卖艺小哥哥’,《恒星之光》占了天时地利,热搜上十个有四个是讨论它的。
【呜呜呜为我家小鹿原地三百六十度爆哭,我家崽崽一定要红啊!!】
【为小鹿爆哭+1,我家小甜心那么可爱那么努力,就是不红……希望这次好好的,别再有什么潜规则骚操作了。】
【期待卖艺小哥哥!】
【hhhhh期待什么?期待他表演一个现场扑街吗?笑死我了。】
【其实我更期待神秘总评委是谁?!别的都知道了,就这个超级神秘——我可以期待一下我家羊羊吗?!】
【楼上姐妹想多了,段炀不是在国外开演唱会吗。】
一个人退出微博,叹了口气。
他是《恒星之光》海选的总评委,但并不是正式节目的总评委——他的分量还不够。而至于为什么总评委是‘神秘’,倒不是节目组故意吊胃口,而是……这个人还没找到。
原本是有的,对方临时有事,档期满了。现在情况便非常尴尬了,随便找个倒也不是不行,但那分量不够,观众选手也都会有意见。
他想了想,给自己远在海外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隔着太平洋的某国,太阳刚自海平面升起。
某房间内,被随手扔在外套里的手机振动起来。
室内简直像是遭了贼或者刚刚台风过境,各种各样的东西散乱地铺了一地。贝多芬音乐节选和几本《海贼王》漫画混放着,边上有一个捏扁了的啤酒罐。
一个人被埋在书本与曲谱里——真的是埋,没有一寸皮肤露出来,只能勉强看得到个人形,让人疑心他能否正常呼吸。
手机坚持不懈地振动了半分钟。
终于,那一堆的书动了动,一只手从书堆中伸出来。那只手很白,白到几乎有些病态,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瘦削得十分好看,食中二指指腹因长年夹烟有些微凹。
那人摸索着先翻出助听器戴上,被声音吵得皱起眉头,才不耐烦地‘啧’了一声,一边揉着头发一边拿过手机:
“什么事?”
他终于坐了起来,是个高挑瘦削的青年,年龄看着并不大。他染了一头常人难以驾驭的奶金色头发,皮肤白得几乎透明,英俊得有些桀骜。
“段炀,你认识方怀吗?”总评委原本想直入主题,忽然想起前两天听见那个叫‘方怀’的小孩唱的歌,不由多问了一句。
那青年打了个哈欠,不耐道:
“不认识,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