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夫婿 作者:斯崖
门的桐音挑选头饰。
如果我仔细一点,就应该会发现了。
可能是当时我过于在意桐音小姐和蘖桓小姐能不能在一起了,否则的话,温二公子总会有一丝丝的失落被我捕捉到的吧。
我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似得,好像活生生将温二公子的意中人抢走了。
“你去跟那个司命老头说,叫他别再写那么多爱而不得情节,很辛苦的。”我抛下这句话,然后甩甩衣袖走了。
心里总觉得还是不开心。
爱而不得。
这四个我是送给自己的吧。
有时候,我也会问自己,与凡参只不过几个月的情缘,我有必要纠结几千年吗?
但是直到再次遇见凡参,我才知道这句话是个肯定句。
此后些年,我呢,白天去凡间杀杀一些为祸人间的小妖魔,晚上呢还是回到帝尊的藏书阁那里偷偷的看书。如此一来,不但可以积攒功德,还可以多学法术,将仙籍上的法术学以致用,才能知道自己哪里不足。
就这样,时间又过了八十年,我终于攒到了八百多颗功德珠了,也不枉我日日勤快,惦记着助人为乐。
日行一小善,功德珠来一颗;日行一大善,功德珠就能来好几颗。
凡间是个好地方,做善事的地方特别多。
如此算来,顶多再过个十几年,肯定就能集齐一千颗功德珠了。
不知不觉,这时间过的快极了……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一百年过去了,玫拂刑罚之期已满,我得去接她出来。
我早早的在监狱门口翘首以待,心里激动,却又忐忑。
不知道我的龙诀玉笛,有没有将她保护好。
徘徊在走道,明知她要出来了,却是焦虑的很。
忽然大门传来“吱呀”声,我猛地抬头,看见玫拂身上披着一个白色斗篷,从斗篷走动的缝隙间,只觉她衣衫褴褛。
我冲上前,紧紧的抱着玫拂。
想必这一百年,她在这天流火狱之内,肯定很孤独,害怕,彷徨,无助.....
玫拂“嘶嘶”几声,我才知道我触碰到她的伤口。
她还想忍着等我抱完,无奈实在太疼。
我问道:“受伤多吗?”
玫拂摇摇头:“不多,多亏了您的法器,否则玫拂早已遍体鳞伤。”
我见她神情寡淡,忧伤浮面,一副不愿多语的样子,便没有再多问,而是将她领回了凡参的离欢殿。
玫拂本来就是凡参提上来的仙婢,所以,现在回离欢殿理所当然。
离欢殿向来没有长留婢女,只有一些过来打扫便走的仙婢。
凡参倒是没给玫拂安排事情做,只是让她留在离欢殿,平日里打扫打扫离欢殿的院子就可以了,其它的事情不用做。
如此一来甚好,玫拂不用任人差遣,我也心安一些。
玫拂前额的头发是披散下来的,看起来让她更加的无精打采。
我用手一撩,想把她的头发别到后面去,这样看起来更有精气神。
玫拂突的躲开了身子,用手使劲的按压了她前额的头发。
虽然她的动作快,但是我的眼神亦尖。
她的额前,有个直径约莫一厘米的烫伤疤。
女孩子最忌容颜受损,我想,玫拂也是如此。
我突然好恨自己,当初如果我在这九重天能有一席身份,说不定我可以为玫拂求情。
玫拂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保护了自己喜欢的人。
她没有为了魔都的人对抗这天上的任何人,也没有出卖过这里的人,她没有想过逃跑,而是选择了承担。
倘若,当初有人肯求情,会是怎么样?
玫拂累了,想睡,我便出去了。
出去之后,我就坐在院子的一旁,也不知道自己在思考什么。
凡参不知道是特地来找我,还是散步过来,他问我可否与他聊个事。
我自然是愿意。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被举荐了
凡参说道,南山狼族派了人到什修城通报了一个消息,说是魔都的人不日前来到了南山狼族,与南山狼族协商,想要带走晓月城里所有的神仙。
听来报的人说,魔都的人想要将那些被关
门的桐音挑选头饰。
如果我仔细一点,就应该会发现了。
可能是当时我过于在意桐音小姐和蘖桓小姐能不能在一起了,否则的话,温二公子总会有一丝丝的失落被我捕捉到的吧。
我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似得,好像活生生将温二公子的意中人抢走了。
“你去跟那个司命老头说,叫他别再写那么多爱而不得情节,很辛苦的。”我抛下这句话,然后甩甩衣袖走了。
心里总觉得还是不开心。
爱而不得。
这四个我是送给自己的吧。
有时候,我也会问自己,与凡参只不过几个月的情缘,我有必要纠结几千年吗?
但是直到再次遇见凡参,我才知道这句话是个肯定句。
此后些年,我呢,白天去凡间杀杀一些为祸人间的小妖魔,晚上呢还是回到帝尊的藏书阁那里偷偷的看书。如此一来,不但可以积攒功德,还可以多学法术,将仙籍上的法术学以致用,才能知道自己哪里不足。
就这样,时间又过了八十年,我终于攒到了八百多颗功德珠了,也不枉我日日勤快,惦记着助人为乐。
日行一小善,功德珠来一颗;日行一大善,功德珠就能来好几颗。
凡间是个好地方,做善事的地方特别多。
如此算来,顶多再过个十几年,肯定就能集齐一千颗功德珠了。
不知不觉,这时间过的快极了……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一百年过去了,玫拂刑罚之期已满,我得去接她出来。
我早早的在监狱门口翘首以待,心里激动,却又忐忑。
不知道我的龙诀玉笛,有没有将她保护好。
徘徊在走道,明知她要出来了,却是焦虑的很。
忽然大门传来“吱呀”声,我猛地抬头,看见玫拂身上披着一个白色斗篷,从斗篷走动的缝隙间,只觉她衣衫褴褛。
我冲上前,紧紧的抱着玫拂。
想必这一百年,她在这天流火狱之内,肯定很孤独,害怕,彷徨,无助.....
玫拂“嘶嘶”几声,我才知道我触碰到她的伤口。
她还想忍着等我抱完,无奈实在太疼。
我问道:“受伤多吗?”
玫拂摇摇头:“不多,多亏了您的法器,否则玫拂早已遍体鳞伤。”
我见她神情寡淡,忧伤浮面,一副不愿多语的样子,便没有再多问,而是将她领回了凡参的离欢殿。
玫拂本来就是凡参提上来的仙婢,所以,现在回离欢殿理所当然。
离欢殿向来没有长留婢女,只有一些过来打扫便走的仙婢。
凡参倒是没给玫拂安排事情做,只是让她留在离欢殿,平日里打扫打扫离欢殿的院子就可以了,其它的事情不用做。
如此一来甚好,玫拂不用任人差遣,我也心安一些。
玫拂前额的头发是披散下来的,看起来让她更加的无精打采。
我用手一撩,想把她的头发别到后面去,这样看起来更有精气神。
玫拂突的躲开了身子,用手使劲的按压了她前额的头发。
虽然她的动作快,但是我的眼神亦尖。
她的额前,有个直径约莫一厘米的烫伤疤。
女孩子最忌容颜受损,我想,玫拂也是如此。
我突然好恨自己,当初如果我在这九重天能有一席身份,说不定我可以为玫拂求情。
玫拂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保护了自己喜欢的人。
她没有为了魔都的人对抗这天上的任何人,也没有出卖过这里的人,她没有想过逃跑,而是选择了承担。
倘若,当初有人肯求情,会是怎么样?
玫拂累了,想睡,我便出去了。
出去之后,我就坐在院子的一旁,也不知道自己在思考什么。
凡参不知道是特地来找我,还是散步过来,他问我可否与他聊个事。
我自然是愿意。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被举荐了
凡参说道,南山狼族派了人到什修城通报了一个消息,说是魔都的人不日前来到了南山狼族,与南山狼族协商,想要带走晓月城里所有的神仙。
听来报的人说,魔都的人想要将那些被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