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59
以肾相许,七日生情_ 作者:不同
在身下,狠狠地亲了好久。
啊,不行,太乖了。
或者说,沈琛调教得太好了!
他压下怒气,就当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咯。
……
婚后的日子,似乎突然平静起来。
沈琛好像很忙很忙,再也没有来纠缠她——马上出任沈氏帝国的总裁,他肯定忙上天了吧。
而沈琛派来的私家侦探,也被沈沉控制着,没人叨扰她的生活。
甚至……
她看沈沉,都觉得他越来越顺眼了,虽然嫁的随意,但是好像也嫁的不错。
他对她很好的,大部分时候都很忙,跟在春境的闲散不一样。
但都会十点前回家,有空就送她一枝应季的花,他送花从来都不多,就一枝。
按他的说法嘛——备胎才送那么多,五年送一次,一次送五年的量,而他这种正牌,几天送一枝就好了。
有兴致就按着她做一两次,也不算太狠的那种,没有就陪她说话、工作、吃饭、散步。
两人都忙,又都懂事,倒也没什么摩擦。
白清欢偶尔觉得,这辈子这样子也还可以吧。
然后就垂下眼眸,以前跟沈琛的时候,那种浮生日子,她也想过,这样子就可以过一辈子了。
现在么,她依旧相信爱情,只是没有了期待而已。
她甚至准备好了……沈沉随时走开。
她的心,早就不是当初那个爱的不顾一切的小女孩了。
……
然而,这种平静维持不到五天。
洛军联系上她,那傲慢的公子哥来到了北城。
最近有南北统一建基的大项目,需要一些豪门家族之间的合作。
他亲来北城,可以说相当有诚意了。
洛军举办了个大型化妆酒宴,汇聚了北城诸多名流。
白清欢本来与这些事无关的,但是洛军有要事邀请她过去一趟。
顺便——
“清欢,我在北城无熟人,当我女伴吧。”
她无法拒绝,心里翻白眼。
南城公子没女伴?他真要女伴,那简直是酒宴现场都塞不下。
……
沈沉回家,就看到她的小娇妻黑色抹胸小短裙,长直的腿,纤细的腰,诱人的脖颈,她正试探性地挽起长发,对着镜子里看了看。
小黑裙背部镂空,是复杂的刺绣,半遮半掩能够看到美背风情。
他走过去,顺势放下她的发:“散发会更好看,要去哪里?”
——小妖精,穿得那么好看,要去见谁呢?
她转身搂着他的腰:“有个酒宴,今天我会晚点回来。”
“一定要去么?”酒宴?虽然小清欢没明说,但沈沉知道的,南城公子洛军的嘛。
“老友相邀。”她眉眼一弯,对于洛军,她还是蛮欣赏的。
他低了低头,亲了亲她的唇:“嗯,早点回来。”
她出门了,洛军亲自来接的。
沈沉挑了挑眉,拨通了沈家的电话:“今天的酒宴,我会去的。”
洛军么……
他知道得很,南城公子洛军和北城少爷沈琛,曾在一个拍卖会上,为了一个女人,将一枝宝石玫瑰花拍出了天价。
虽然极少人知道这个幸运的女人是谁。
啧啧啧,他家的小娇妻怎么就这么大魅力呢。
……
酒宴上。
白清欢矜贵优雅地扮演好花瓶的角色。
洛军是个极其儒雅的男人,温润如玉大概就是这样子。
两人站在一起,极其登对。
白清欢在酒宴上得知一些豪门隐私,北城第一望族出了个长子嫡孙。
也就是说……沈琛的小娇妻怀孕了啊。
她的嘴角顿住,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似乎刺痛,又似乎心酸。
她倾尽全力去爱的人,为之怀孕的人,如今……家庭美满,事业巅峰啊。
而他,不要她。
她该以什么祝贺,以沉默?以眼泪?
洛军下意识地看向白清欢,他是知道的,清欢跟过沈琛。
他君子不夺人所好,也从来不太管这件事。
直到三个月前,南北城合作,他常跟北城这边联络,才知道……沈琛是有家室的。
所以……咳咳,他知道白清欢是悲剧,他不想旁敲侧击,因为这小女人太痴情了。
所以他今天要把这个真相,撕裂在白清欢面前。
只有很痛,她才放得开手。
恰好,沈琛带着他的小娇妻步入大厅,男方领带颜色,映衬着女方的礼服颜色,是隐晦的情侣搭配。
瞬间就成为了焦点。
白清欢的心口微微一窒,眼眶还是红了,所有喧嚣都离开了,她曾想过梦寐以求的存在,最终给了另一个女人。
她恨,她挣扎,她离开。
可她还是会痛啊。
“你没事吧?”洛军低声问,清欢的反应不太正常啊——比他想象中,要淡很多,还以为她会‘唰’的一下就哭出来呢。
白清欢扯出一抹笑,剜了他一眼:“你这不是废话么,搁你身上,你看看有没有事?”
洛军是故意的!
他到底想干嘛!
揭开她的伤疤很好玩吗?!
“要过去打招呼吗?”洛军盯着那走过来的璧人,这是他的主场,他自然要去招呼来宾。
——不要!
——她不想在那两人面前露出半点狼狈!
143* 巧合得很:沈琛是她的过去,沈沉是她的未来
白清欢手一晃,直接将红酒倒在自己的礼服上:“不好意思,洛公子,我礼服脏了,去处理一下。”
生气了。
他看得出来。
洛军轻弹一下酒杯壁,朝旁人使了个眼色,总要找个人跟着清欢,他怕她做傻事啊。
……
白清欢三步并两步,狼狈地离开大厅,她想去休息室呆一会。
一个人窝在角落里,陷入了柔软的沙发中,小小的身影,跟不存在的一样。
她缓缓地抱住自己,她过不去,她真的过不去,这七年付出了这么多,真的很难受。
她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忽然想起了……沈沉,心中那种剧烈的痛感神奇般的减弱了。
她的脸埋在手掌中,再一次告诫自己,别为沈琛难过了。
爱过。
就这样子。
那人是她的过去,而沈沉……
她希望他是她的未来。
这种时候,她忽然庆幸自己嫁给了沈沉,不然她肯定更加狼狈的。
沈沉呐。
她心里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这个世界吧,大概就是无巧不成书。
那人,真的来了。
……
“小沉啊,来,坐……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顾叔叔的女儿,刚从哈佛毕业回来,北城有名的名媛呢。你们都是年轻人,多接触一下。你顾叔叔对我们是世交,亲上加亲就更好了。”
“你好,我是沈沉,顾小姐很有气质。”
……
男人低沉性感的声音在休息室里回荡着。
白清欢倏然收紧十指,这事情不会这么有趣吧,还真的是沈沉,
休息室很大,有好几套沙发。
他们坐在正中央的沙发上,而白清欢窝在角落里,正好是背对着他们的方向。
她静静地坐在那里,像是突然坠入了冰天雪地里,从他们的对话中,她听得出来,这是一场家族相亲.
在身下,狠狠地亲了好久。
啊,不行,太乖了。
或者说,沈琛调教得太好了!
他压下怒气,就当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咯。
……
婚后的日子,似乎突然平静起来。
沈琛好像很忙很忙,再也没有来纠缠她——马上出任沈氏帝国的总裁,他肯定忙上天了吧。
而沈琛派来的私家侦探,也被沈沉控制着,没人叨扰她的生活。
甚至……
她看沈沉,都觉得他越来越顺眼了,虽然嫁的随意,但是好像也嫁的不错。
他对她很好的,大部分时候都很忙,跟在春境的闲散不一样。
但都会十点前回家,有空就送她一枝应季的花,他送花从来都不多,就一枝。
按他的说法嘛——备胎才送那么多,五年送一次,一次送五年的量,而他这种正牌,几天送一枝就好了。
有兴致就按着她做一两次,也不算太狠的那种,没有就陪她说话、工作、吃饭、散步。
两人都忙,又都懂事,倒也没什么摩擦。
白清欢偶尔觉得,这辈子这样子也还可以吧。
然后就垂下眼眸,以前跟沈琛的时候,那种浮生日子,她也想过,这样子就可以过一辈子了。
现在么,她依旧相信爱情,只是没有了期待而已。
她甚至准备好了……沈沉随时走开。
她的心,早就不是当初那个爱的不顾一切的小女孩了。
……
然而,这种平静维持不到五天。
洛军联系上她,那傲慢的公子哥来到了北城。
最近有南北统一建基的大项目,需要一些豪门家族之间的合作。
他亲来北城,可以说相当有诚意了。
洛军举办了个大型化妆酒宴,汇聚了北城诸多名流。
白清欢本来与这些事无关的,但是洛军有要事邀请她过去一趟。
顺便——
“清欢,我在北城无熟人,当我女伴吧。”
她无法拒绝,心里翻白眼。
南城公子没女伴?他真要女伴,那简直是酒宴现场都塞不下。
……
沈沉回家,就看到她的小娇妻黑色抹胸小短裙,长直的腿,纤细的腰,诱人的脖颈,她正试探性地挽起长发,对着镜子里看了看。
小黑裙背部镂空,是复杂的刺绣,半遮半掩能够看到美背风情。
他走过去,顺势放下她的发:“散发会更好看,要去哪里?”
——小妖精,穿得那么好看,要去见谁呢?
她转身搂着他的腰:“有个酒宴,今天我会晚点回来。”
“一定要去么?”酒宴?虽然小清欢没明说,但沈沉知道的,南城公子洛军的嘛。
“老友相邀。”她眉眼一弯,对于洛军,她还是蛮欣赏的。
他低了低头,亲了亲她的唇:“嗯,早点回来。”
她出门了,洛军亲自来接的。
沈沉挑了挑眉,拨通了沈家的电话:“今天的酒宴,我会去的。”
洛军么……
他知道得很,南城公子洛军和北城少爷沈琛,曾在一个拍卖会上,为了一个女人,将一枝宝石玫瑰花拍出了天价。
虽然极少人知道这个幸运的女人是谁。
啧啧啧,他家的小娇妻怎么就这么大魅力呢。
……
酒宴上。
白清欢矜贵优雅地扮演好花瓶的角色。
洛军是个极其儒雅的男人,温润如玉大概就是这样子。
两人站在一起,极其登对。
白清欢在酒宴上得知一些豪门隐私,北城第一望族出了个长子嫡孙。
也就是说……沈琛的小娇妻怀孕了啊。
她的嘴角顿住,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似乎刺痛,又似乎心酸。
她倾尽全力去爱的人,为之怀孕的人,如今……家庭美满,事业巅峰啊。
而他,不要她。
她该以什么祝贺,以沉默?以眼泪?
洛军下意识地看向白清欢,他是知道的,清欢跟过沈琛。
他君子不夺人所好,也从来不太管这件事。
直到三个月前,南北城合作,他常跟北城这边联络,才知道……沈琛是有家室的。
所以……咳咳,他知道白清欢是悲剧,他不想旁敲侧击,因为这小女人太痴情了。
所以他今天要把这个真相,撕裂在白清欢面前。
只有很痛,她才放得开手。
恰好,沈琛带着他的小娇妻步入大厅,男方领带颜色,映衬着女方的礼服颜色,是隐晦的情侣搭配。
瞬间就成为了焦点。
白清欢的心口微微一窒,眼眶还是红了,所有喧嚣都离开了,她曾想过梦寐以求的存在,最终给了另一个女人。
她恨,她挣扎,她离开。
可她还是会痛啊。
“你没事吧?”洛军低声问,清欢的反应不太正常啊——比他想象中,要淡很多,还以为她会‘唰’的一下就哭出来呢。
白清欢扯出一抹笑,剜了他一眼:“你这不是废话么,搁你身上,你看看有没有事?”
洛军是故意的!
他到底想干嘛!
揭开她的伤疤很好玩吗?!
“要过去打招呼吗?”洛军盯着那走过来的璧人,这是他的主场,他自然要去招呼来宾。
——不要!
——她不想在那两人面前露出半点狼狈!
143* 巧合得很:沈琛是她的过去,沈沉是她的未来
白清欢手一晃,直接将红酒倒在自己的礼服上:“不好意思,洛公子,我礼服脏了,去处理一下。”
生气了。
他看得出来。
洛军轻弹一下酒杯壁,朝旁人使了个眼色,总要找个人跟着清欢,他怕她做傻事啊。
……
白清欢三步并两步,狼狈地离开大厅,她想去休息室呆一会。
一个人窝在角落里,陷入了柔软的沙发中,小小的身影,跟不存在的一样。
她缓缓地抱住自己,她过不去,她真的过不去,这七年付出了这么多,真的很难受。
她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忽然想起了……沈沉,心中那种剧烈的痛感神奇般的减弱了。
她的脸埋在手掌中,再一次告诫自己,别为沈琛难过了。
爱过。
就这样子。
那人是她的过去,而沈沉……
她希望他是她的未来。
这种时候,她忽然庆幸自己嫁给了沈沉,不然她肯定更加狼狈的。
沈沉呐。
她心里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这个世界吧,大概就是无巧不成书。
那人,真的来了。
……
“小沉啊,来,坐……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顾叔叔的女儿,刚从哈佛毕业回来,北城有名的名媛呢。你们都是年轻人,多接触一下。你顾叔叔对我们是世交,亲上加亲就更好了。”
“你好,我是沈沉,顾小姐很有气质。”
……
男人低沉性感的声音在休息室里回荡着。
白清欢倏然收紧十指,这事情不会这么有趣吧,还真的是沈沉,
休息室很大,有好几套沙发。
他们坐在正中央的沙发上,而白清欢窝在角落里,正好是背对着他们的方向。
她静静地坐在那里,像是突然坠入了冰天雪地里,从他们的对话中,她听得出来,这是一场家族相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