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东汉末 作者:庄不周
高阳亭东十里,一个小土丘的下面,人影幢幢,混杂着战马的喷鼻声和武器相碰时的撞击声。
曹艹眉头紧皱,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满头汗水的斥候,不时的挥挥手,赶走一直在耳边嗡嗡作响的蚊子。虽然已经是深夜,可是一缕缕汗水还是从他的鬓角不时的流下。盛夏虽然已经过去了,秋老虎却还在肆虐,纵使是夜里,顶盔贯甲还是一件让人很难忍受的事。
不过曹艹现在顾不上这些,他刚刚接到了消息,乌桓人、鲜卑人的大营现在正乱作一团,火光大起,厮杀得正激烈。
曹艹很意外。
赶到陈留之后,曹艹就预料到袁绍会全力以赴的夺回陈留,保住自己的生命线,而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用骑兵突袭,特别是乌桓、鲜卑骑兵,这些附从兵死多少都无所谓,反正到时候给点钱就是了,而且这些人骑术精湛,用起来比袁绍自己的骑兵要顺手得多。
所以曹艹做好了准备,他不想在雍丘坐等,而是和麹义想的一样,认准高阳亭这个点早这些胡族骑兵必须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在这个地方进行偷袭,要比明天在雍丘等他们来决战更有利。
早在他出兵的时候,他就把虚应故事调住青州的曹仁调了回来,现在,他的身边有一万精骑,两万精锐步卒。曹仁、史涣、乐进、卫兹等大将悉数到场,夏侯惇率领两万步卒在雍丘静候,随时准备支援。
他原本是打算到凌晨的时候再突击的,因为那时是人睡得最深的时候,警戒当然也最弱,为了隐蔽行踪,他是入夜之后才摸黑行军赶过来的,就是为了避免被对方的斥候发现自己的计划。
可是没等他发动,居然另外有人杀了过来,抢了他的先。
曹艹知道,如果这是真的,那些人肯定是夏育他们。夏育率领一万多精骑伏在浪汤水西的事,他早就知道,但是他没想到夏育敢以一万人偷袭两万人。虽说是偷袭,但是风险也不小,一旦不能速战速决,被对方缠住的话,兵力上的优势很可能会扭转整个战局。
“夏育想立功想疯了?”曹艹哭笑不得。他为了取得这场胜利,可是全力以赴,并且作好了苦战的准备,夏育可没有援兵啊,刘修胆子再大,也不可能放着袁绍的主力不防,跑到袁绍的后面来生事。
“无非是想抢功罢了。”曹仁淡淡的说道。他今年刚刚二十一岁,可是统兵已经有四五年,唇上淡淡的髭须让他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刚刚行过冠礼的年轻人。
曹艹苦笑着摇摇头,唾了一口唾沫。夏育想争功,他也想争功,这也是为什么他明知兵力并没有绝对的把握,也不想与夏育联手的原因。打赢这一仗,全歼这两万胡骑,他不仅可以得到大量的战马,还有了足以和刘修抗锋的功劳,弥补意外丢失濮阳的责任。接下来的战斗,他就可以挑选,不需要不惜代价的拼命。
“现在怎么办?”卫兹有些着急的问道。
“你们有什么想法?”
曹仁不假思索的说道:“当然是杀上去,一起联手把这些胡人全部杀掉,多少也能分一点功劳。”
曹艹眯起眼睛,犹豫了片刻,把目光转向陈登:“元龙,你觉得这样可行否?”
陈登字元龙,是下邳人。他的伯父陈球官至廷尉,因为和阳球一起谋除宦官曹节不成,被曹节杀了。因为对宦官的反感,曹艹主持徐州政务多年,他一直不肯入幕,直到最近曹艹和刘修联手,席卷天下大势已成,他才不得已进入曹艹的幕府为官。个人的喜好终究要服从家族的利益,袁绍一灭,徐州成为曹艹的势力范围已经毋庸置疑,再端着架子,将来对陈家可没什么好处。现在他在曹艹手下任司马,统领着一只约千人左右的部曲。曹艹很看重他的才能,经常就一些事咨询他,否则像这样的场合,是不可能有他这么一个司马发言的机会的。
不过陈登没有任何意外,他只是沉吟了一下,就摇摇头:“不妥。”
“为什么?”曹仁不高兴的瞪起了眼睛:“难道就看着他们把胡人杀光了?”
陈登没有看曹仁,只是静静的看着曹艹,曹艹眼神一闪,冲着曹仁使了个眼色,曹仁立刻闭上了嘴巴。陈登这才不紧不慢的说道:“眼下还不是争功的时候,袁绍虽说延误战机,可是他毕竟有八万大军,困兽犹斗,不可轻视。夏育、田晏之流,不过是一介武夫,他们哪里懂得什么大局,为了抢功,不惜付出重大代价,将来一定会被骠骑将军责罚。卫将军,你何必与他们一般见识?”
曹艹听得心里舒坦,他虽然知道陈登的心里未必就真这么想,但从开始的不理他,到现在能奉承他,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他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和刘修闹翻,毕竟接下来还有硬仗要打,更何况现在和他抢功的还不是刘修,只是他手下的将领。
夏育和田晏,唉,算了,他们也征战了多年,对稳住洛阳防线有大功,却一直没能升迁,这次就成全他们吧。
“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助他们一臂之力。”陈登话一出口,曹仁的眼睛就又瞪了起来,曹艹不动声色的摆了摆手,示意曹仁稍安勿躁。陈登接着说,现在我们退走,夏育他们的伤亡一定会很大,将来刘修知道了,肯定会不高兴。可是我们冲上去,也不好,一来有抢功的嫌疑,二来夏育他们没有准备,可能会被打乱节奏,反而危险。我们就赶到战场旁边,立阵助威,一来可能振奋汉军士气,打击胡人的气焰,二来万一夏育他们有危险,我们也可以及时救援。到了那时候,夏育想必只会感激将军,而不会有别的想法。
曹艹连连点头,随即下令曹仁率骑兵先出发,自己率步卒随后跟进。曹仁见曹艹已经做了决定,虽然一肚子怨气,却也不好发作,立刻下令出发。
一声令下,将士们打起了火把,成千上万个火把像是突然冒出来的星海,照得偌大的一片平地亮如白昼,三万大军露出了雄壮的军容,一万精骑随即冲出大阵,向高阳亭急驰。
高阳亭,激战正酣。
弥加利用夏育等人冲击蹋顿大营的时间集结了人马,虽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加速,只能勉强结成阵势,但也起了不小的作用。鲜卑人将战马系在一起,组成阻击阵形,弓箭手伏在后面,拼命射箭,弥加亲自带领一万精骑退出大营,让出了加速的空间。
夏育精于战阵,他一看鲜卑人的动作就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他立刻传令,命令田晏的步兵营下马步战,利用他们擅长的步兵阵势和阻击的鲜卑人攻击,命令麹义率领凉州汉七营的骑士立刻脱离大阵,攻击正在集结的鲜卑人骑卒。
急促的战鼓声把命令传了出去,麹义大喜,他知道夏育这是投桃报李,把主攻的任务交给了凉州汉七营,自己和田晏去收拾那些弃马步战的鲜卑人了。主将自任牵制的偏师,夏育真够意思啊。
麹义举起了手中的弓,放声大叫:“变阵!变阵!”
汉七营的将士听到变阵的鼓声,立刻脱离战场,向右绕了个圈,原本宽厚的阵势越拉越长,渐渐的化作雁行阵,麹义一马当先,就是那最锋利的雁喙,在他的身后,段煨、姜舞等人化作展开的双翼,向鲜卑人席卷而去。
马蹄飞舞,踩踏得尘土飞扬,还没来得及凝结的露水被杂乱的马蹄踢成了薄雾,碧绿的野草被踩成草汁,染绿了马蹄,染绿了土地。上万匹战马踩踏出的震颤,像一阵阵波纹,大地颤抖,像是潜伏着一条巨龙,如今巨龙醒来,爆发出雷鸣般的低吼。
麹义抽弓搭箭,箭杆上裹着的布在旁边亲卫的火把上点燃,一下子着了起来,照亮了他兴奋得有些发红的脸庞。他撒手松弦,火箭疾射而去,火苗被劲风吹得呼呼作响,仿佛一道灿烂的流星。
“扑!”一箭正中一名鲜卑骑士的胸口,箭矢深入,火苗立刻舔着了他的胡须,他大叫着,伸手握住箭杆,用力拔出。箭头上的倒钩钩下一大块皮肉,痛得他惨叫一声,伸手捂胸,可是被点着的胡须却被烧得卷曲,很快就窜上了他的头发,烧得他的脸吱吱作响。那骑士手忙脚乱的扑打着,翻身落马。
“杀!”麹义长笑一声,提马撞入。
金城营的将士放声大吼,狠狠的杀入鲜卑人的左翼。
弥加看着变阵流畅的汉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他没想到汉军中也有这样精湛的骑术,这可比他往常遇到的汉军骑兵高明多了。到目前为止,他所知道的汉军中最精悍的骑士就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北疆一战,公孙瓒从檀石槐的手下逃生,虽然败了,却给弥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直以来,弥加都以为白马义从是汉军骑士中的最巅峰。
今天,他看到了一个绝不比白马义从弱,甚至还要强上几分的汉军骑士。
弥加的心沉到了谷底。他拼着五千人的姓命不要,就是想争取一点时间,可是对手根本没有给他时间,反而借助着前面战阵遮挡视线,绕了个圈,一下子击中他的左肋。
反应够快,出手够狠,比草原上的狼更像狼。
(未完待续)
高阳亭东十里,一个小土丘的下面,人影幢幢,混杂着战马的喷鼻声和武器相碰时的撞击声。
曹艹眉头紧皱,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满头汗水的斥候,不时的挥挥手,赶走一直在耳边嗡嗡作响的蚊子。虽然已经是深夜,可是一缕缕汗水还是从他的鬓角不时的流下。盛夏虽然已经过去了,秋老虎却还在肆虐,纵使是夜里,顶盔贯甲还是一件让人很难忍受的事。
不过曹艹现在顾不上这些,他刚刚接到了消息,乌桓人、鲜卑人的大营现在正乱作一团,火光大起,厮杀得正激烈。
曹艹很意外。
赶到陈留之后,曹艹就预料到袁绍会全力以赴的夺回陈留,保住自己的生命线,而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用骑兵突袭,特别是乌桓、鲜卑骑兵,这些附从兵死多少都无所谓,反正到时候给点钱就是了,而且这些人骑术精湛,用起来比袁绍自己的骑兵要顺手得多。
所以曹艹做好了准备,他不想在雍丘坐等,而是和麹义想的一样,认准高阳亭这个点早这些胡族骑兵必须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在这个地方进行偷袭,要比明天在雍丘等他们来决战更有利。
早在他出兵的时候,他就把虚应故事调住青州的曹仁调了回来,现在,他的身边有一万精骑,两万精锐步卒。曹仁、史涣、乐进、卫兹等大将悉数到场,夏侯惇率领两万步卒在雍丘静候,随时准备支援。
他原本是打算到凌晨的时候再突击的,因为那时是人睡得最深的时候,警戒当然也最弱,为了隐蔽行踪,他是入夜之后才摸黑行军赶过来的,就是为了避免被对方的斥候发现自己的计划。
可是没等他发动,居然另外有人杀了过来,抢了他的先。
曹艹知道,如果这是真的,那些人肯定是夏育他们。夏育率领一万多精骑伏在浪汤水西的事,他早就知道,但是他没想到夏育敢以一万人偷袭两万人。虽说是偷袭,但是风险也不小,一旦不能速战速决,被对方缠住的话,兵力上的优势很可能会扭转整个战局。
“夏育想立功想疯了?”曹艹哭笑不得。他为了取得这场胜利,可是全力以赴,并且作好了苦战的准备,夏育可没有援兵啊,刘修胆子再大,也不可能放着袁绍的主力不防,跑到袁绍的后面来生事。
“无非是想抢功罢了。”曹仁淡淡的说道。他今年刚刚二十一岁,可是统兵已经有四五年,唇上淡淡的髭须让他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刚刚行过冠礼的年轻人。
曹艹苦笑着摇摇头,唾了一口唾沫。夏育想争功,他也想争功,这也是为什么他明知兵力并没有绝对的把握,也不想与夏育联手的原因。打赢这一仗,全歼这两万胡骑,他不仅可以得到大量的战马,还有了足以和刘修抗锋的功劳,弥补意外丢失濮阳的责任。接下来的战斗,他就可以挑选,不需要不惜代价的拼命。
“现在怎么办?”卫兹有些着急的问道。
“你们有什么想法?”
曹仁不假思索的说道:“当然是杀上去,一起联手把这些胡人全部杀掉,多少也能分一点功劳。”
曹艹眯起眼睛,犹豫了片刻,把目光转向陈登:“元龙,你觉得这样可行否?”
陈登字元龙,是下邳人。他的伯父陈球官至廷尉,因为和阳球一起谋除宦官曹节不成,被曹节杀了。因为对宦官的反感,曹艹主持徐州政务多年,他一直不肯入幕,直到最近曹艹和刘修联手,席卷天下大势已成,他才不得已进入曹艹的幕府为官。个人的喜好终究要服从家族的利益,袁绍一灭,徐州成为曹艹的势力范围已经毋庸置疑,再端着架子,将来对陈家可没什么好处。现在他在曹艹手下任司马,统领着一只约千人左右的部曲。曹艹很看重他的才能,经常就一些事咨询他,否则像这样的场合,是不可能有他这么一个司马发言的机会的。
不过陈登没有任何意外,他只是沉吟了一下,就摇摇头:“不妥。”
“为什么?”曹仁不高兴的瞪起了眼睛:“难道就看着他们把胡人杀光了?”
陈登没有看曹仁,只是静静的看着曹艹,曹艹眼神一闪,冲着曹仁使了个眼色,曹仁立刻闭上了嘴巴。陈登这才不紧不慢的说道:“眼下还不是争功的时候,袁绍虽说延误战机,可是他毕竟有八万大军,困兽犹斗,不可轻视。夏育、田晏之流,不过是一介武夫,他们哪里懂得什么大局,为了抢功,不惜付出重大代价,将来一定会被骠骑将军责罚。卫将军,你何必与他们一般见识?”
曹艹听得心里舒坦,他虽然知道陈登的心里未必就真这么想,但从开始的不理他,到现在能奉承他,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他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和刘修闹翻,毕竟接下来还有硬仗要打,更何况现在和他抢功的还不是刘修,只是他手下的将领。
夏育和田晏,唉,算了,他们也征战了多年,对稳住洛阳防线有大功,却一直没能升迁,这次就成全他们吧。
“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助他们一臂之力。”陈登话一出口,曹仁的眼睛就又瞪了起来,曹艹不动声色的摆了摆手,示意曹仁稍安勿躁。陈登接着说,现在我们退走,夏育他们的伤亡一定会很大,将来刘修知道了,肯定会不高兴。可是我们冲上去,也不好,一来有抢功的嫌疑,二来夏育他们没有准备,可能会被打乱节奏,反而危险。我们就赶到战场旁边,立阵助威,一来可能振奋汉军士气,打击胡人的气焰,二来万一夏育他们有危险,我们也可以及时救援。到了那时候,夏育想必只会感激将军,而不会有别的想法。
曹艹连连点头,随即下令曹仁率骑兵先出发,自己率步卒随后跟进。曹仁见曹艹已经做了决定,虽然一肚子怨气,却也不好发作,立刻下令出发。
一声令下,将士们打起了火把,成千上万个火把像是突然冒出来的星海,照得偌大的一片平地亮如白昼,三万大军露出了雄壮的军容,一万精骑随即冲出大阵,向高阳亭急驰。
高阳亭,激战正酣。
弥加利用夏育等人冲击蹋顿大营的时间集结了人马,虽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加速,只能勉强结成阵势,但也起了不小的作用。鲜卑人将战马系在一起,组成阻击阵形,弓箭手伏在后面,拼命射箭,弥加亲自带领一万精骑退出大营,让出了加速的空间。
夏育精于战阵,他一看鲜卑人的动作就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他立刻传令,命令田晏的步兵营下马步战,利用他们擅长的步兵阵势和阻击的鲜卑人攻击,命令麹义率领凉州汉七营的骑士立刻脱离大阵,攻击正在集结的鲜卑人骑卒。
急促的战鼓声把命令传了出去,麹义大喜,他知道夏育这是投桃报李,把主攻的任务交给了凉州汉七营,自己和田晏去收拾那些弃马步战的鲜卑人了。主将自任牵制的偏师,夏育真够意思啊。
麹义举起了手中的弓,放声大叫:“变阵!变阵!”
汉七营的将士听到变阵的鼓声,立刻脱离战场,向右绕了个圈,原本宽厚的阵势越拉越长,渐渐的化作雁行阵,麹义一马当先,就是那最锋利的雁喙,在他的身后,段煨、姜舞等人化作展开的双翼,向鲜卑人席卷而去。
马蹄飞舞,踩踏得尘土飞扬,还没来得及凝结的露水被杂乱的马蹄踢成了薄雾,碧绿的野草被踩成草汁,染绿了马蹄,染绿了土地。上万匹战马踩踏出的震颤,像一阵阵波纹,大地颤抖,像是潜伏着一条巨龙,如今巨龙醒来,爆发出雷鸣般的低吼。
麹义抽弓搭箭,箭杆上裹着的布在旁边亲卫的火把上点燃,一下子着了起来,照亮了他兴奋得有些发红的脸庞。他撒手松弦,火箭疾射而去,火苗被劲风吹得呼呼作响,仿佛一道灿烂的流星。
“扑!”一箭正中一名鲜卑骑士的胸口,箭矢深入,火苗立刻舔着了他的胡须,他大叫着,伸手握住箭杆,用力拔出。箭头上的倒钩钩下一大块皮肉,痛得他惨叫一声,伸手捂胸,可是被点着的胡须却被烧得卷曲,很快就窜上了他的头发,烧得他的脸吱吱作响。那骑士手忙脚乱的扑打着,翻身落马。
“杀!”麹义长笑一声,提马撞入。
金城营的将士放声大吼,狠狠的杀入鲜卑人的左翼。
弥加看着变阵流畅的汉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他没想到汉军中也有这样精湛的骑术,这可比他往常遇到的汉军骑兵高明多了。到目前为止,他所知道的汉军中最精悍的骑士就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北疆一战,公孙瓒从檀石槐的手下逃生,虽然败了,却给弥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直以来,弥加都以为白马义从是汉军骑士中的最巅峰。
今天,他看到了一个绝不比白马义从弱,甚至还要强上几分的汉军骑士。
弥加的心沉到了谷底。他拼着五千人的姓命不要,就是想争取一点时间,可是对手根本没有给他时间,反而借助着前面战阵遮挡视线,绕了个圈,一下子击中他的左肋。
反应够快,出手够狠,比草原上的狼更像狼。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