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后难为 作者:公子寻欢
周云见便在那里和武帝叨叨自己的计划:“我都打听了,念慈镇虽然只是一个小城,但它的娱乐业还是很发达的。有一家青楼三家戏院,青楼是规模最大的,而且还搞起了垄断。我便假扮成那卖身葬父的异乡小哥,让酒先生扮演尸体。就凭我的颜值,当他们家的头牌没问题了吧?我再把生辰告诉那老鸨,再让墨姑娘抓了老鸨,自己假扮成她。如果那邪神听说有一个阳年阳月阳日阳时所生的少年在青楼待价而怙,你说他会不会去?”
听完周云见的计划,武帝不得不佩服,他所筹划的的确可行。但他还是不能说服自己,让他置身于危险当中。
周云见又对他笑了笑,说道:“皇上……还没进过青楼吧?不想进去看看?”
武帝对他哼了一声,说道:“青楼也好,戏院也罢,若是陪你去玩儿玩儿,朕怎样都无所谓。但若是把你置身于危险当中,朕不允。”
周云见无奈道:“皇上,不仅仅是臣一个人,您也会同臣一起置身于危险当中。别忘了,后面的戏路自然是公开投标。青楼里都有这样一关,将花魁盛装打扮,待价而怙。到时候会有一个竟标会,整个县城里所有的有钱人,爱好这一口儿的,都会前来竟标。皇上财大气粗,还买不下臣的初夜吗?这样,不就可以和臣一起在房里等那邪神了吗?”
武帝:……
反正早就输给他了,连初夜这种话他都能这样大声的喊出来。不过,这倒是让他有些动摇了。正所谓,同生共死。他与皇后,不过是在太后的主持下,举全国之力选出的一步棋。如今两人各自生出了心思,自然想要更进一步。如何更进一步?同生共死,自然是最好的一个经历。
周云见看到武帝动摇了,便又加了一把火,说道:“臣,虽为庶子。但何其幸运,因着生辰,做了皇上的正宫皇后。臣心中有数,太后和皇上选臣做这个皇后,自然是有原因的。但臣并不想由着这个因,吃这个并不美好的果。臣想和皇上同甘共苦,同生共死。您的江山,有我一半,您的生死,我也要共同参与。如今也只是一个小劫难,臣自可躲在皇上的背后,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过日子。但说句难听的,天有了不测风云,若国逢大难,臣也躲在您背后过日子吗?怕是想躲,也躲不得了吧?还不如趁着国之安宁,让臣与陛下,共同历练历练。臣不愿做那朵只是皇上玩物的娇花,臣要做,就做……您的食人花!”
武帝:……这是什么形容。
半天后,武帝总算憋出一句:“朕从来没把你当成玩物,皇后不要多想。”
周云见笑,说道:“臣自然是知道的,但臣……不能理所应当的一直活在陛下的照拂下。夫妻本是一体的,臣誓死与陛下同进退。”
一句话说得武帝心驰神往,他怔了片刻,将周云见搂进怀里,低头在他唇上轻轻一琢,说道:“朕便陪你演这场戏了!”
周云见心情大好,抱着被子满心期待的进入了梦乡。
明天他将大展身手一番,这穷乡僻壤的,能有像他这种颜值的小哥儿,自然是当成宝贝的。明天再撕一块白白嫩嫩的小羊羔子皮往身上一披,自然能骗得青楼老鸨的信任。
于是第二天一早,周云见便找来了色侍,让色侍给他和酒侍化妆。色侍首先把酒侍化妆成一具尸体,肤色蜡黄,头发枯败。若不探鼻息,真真就是一具尸体。再加上酒侍的闭气功法,骗过街上的那些人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苦寒之地,忽然来了一个漂亮的美少年卖身葬父,未免让人怀疑。于是色侍在酒侍的脸上刺了流放的标记,周云见的额角处也刺了一块不甚明显的刺青。但这块刺青却恰到好处的给他增添了几分妖冶之色,即便穿着布衣,竟也让人移不开眼睛。
武帝就这么看着他,忽然有点儿不想让他去了。虽然这是在那随侍的巧手变妆下才变得这样惑人的,但也从侧面说明了,见见的底子真好。
周云见起身对着镜子照了半天,一边臭美一边给自己脸上抹了点灰,说道:“就咱这张脸,是不是默认花魁?分分钟竞价十万两银子!是不是能创下北疆妓馆戏院记录了?”
众侍:……
武帝:……
随行人员:……
周云见回过头,见众人正一脸复杂的看着他,便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就是开个玩笑,呆会儿你们帮我找个拖车,我得推着‘我爹’去卖身葬父。那个……四郎,你就扮成一个西域富商。富商有钱,财大气粗,到时候别忘了把价格给我炒高一点。放心,这钱还能收回来的。”
武帝:……
他有点后悔,怎么就被他三两句话说服了呢?但事到如今,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便任由色侍给他上了妆,换上衣服从里间出来后,周云见的眼睛都直了。一句话没忍住便脱口而出:“哇!霸道总裁!”
这身装扮,这气质,再配上这容貌,活脱脱一个古代版的霸道总裁!色侍在妆容的处理上很有技巧,让人感觉这人一看就不好惹,虽是商人,却是一身绝技的商人。或许黑白两道通吃,让人能不靠近就不靠近。这样的人买下周云见的初夜,应该不会被怀疑。
眼看着日近正午,周云见便不再耽误,往自己头顶上罩了个麻布罩帽,便拉着拖车去了位于秋江书院的闹市区。他手里拿了个草标,用破旧的木板写下几个大字:卖身葬父。
在古代,百姓多数都是穷苦的。卖身葬父的有之,但男子卖身葬父的,那就不多见了。于是不过一会儿的时间,便涌出一堆的人前来指指点点。
“大男人卖身葬父,不论到哪里做几个月工就好了。”
“这还是个孩子,还做不得工吧?”
“看着至少十六七了吧?咋还做不得工了?”
“也许是官宦人家的孩子,没做过工吧?”
……
周云见摘了罩帽,露出额头上的刺青,周围又传来一阵了然的抽气声。
“难怪,原来是流放的犯人,看来确实是有难处了。”
“这都是官家的孩子,流放后遇到这种事,确实不好办。”
“谁家需要杂役的?不如买了去吧?”
“长成这样,柔柔弱弱的,怎么做活儿?”
“别说,这伢子长得……比个丫头还俊俏。”
周云见便在那里和武帝叨叨自己的计划:“我都打听了,念慈镇虽然只是一个小城,但它的娱乐业还是很发达的。有一家青楼三家戏院,青楼是规模最大的,而且还搞起了垄断。我便假扮成那卖身葬父的异乡小哥,让酒先生扮演尸体。就凭我的颜值,当他们家的头牌没问题了吧?我再把生辰告诉那老鸨,再让墨姑娘抓了老鸨,自己假扮成她。如果那邪神听说有一个阳年阳月阳日阳时所生的少年在青楼待价而怙,你说他会不会去?”
听完周云见的计划,武帝不得不佩服,他所筹划的的确可行。但他还是不能说服自己,让他置身于危险当中。
周云见又对他笑了笑,说道:“皇上……还没进过青楼吧?不想进去看看?”
武帝对他哼了一声,说道:“青楼也好,戏院也罢,若是陪你去玩儿玩儿,朕怎样都无所谓。但若是把你置身于危险当中,朕不允。”
周云见无奈道:“皇上,不仅仅是臣一个人,您也会同臣一起置身于危险当中。别忘了,后面的戏路自然是公开投标。青楼里都有这样一关,将花魁盛装打扮,待价而怙。到时候会有一个竟标会,整个县城里所有的有钱人,爱好这一口儿的,都会前来竟标。皇上财大气粗,还买不下臣的初夜吗?这样,不就可以和臣一起在房里等那邪神了吗?”
武帝:……
反正早就输给他了,连初夜这种话他都能这样大声的喊出来。不过,这倒是让他有些动摇了。正所谓,同生共死。他与皇后,不过是在太后的主持下,举全国之力选出的一步棋。如今两人各自生出了心思,自然想要更进一步。如何更进一步?同生共死,自然是最好的一个经历。
周云见看到武帝动摇了,便又加了一把火,说道:“臣,虽为庶子。但何其幸运,因着生辰,做了皇上的正宫皇后。臣心中有数,太后和皇上选臣做这个皇后,自然是有原因的。但臣并不想由着这个因,吃这个并不美好的果。臣想和皇上同甘共苦,同生共死。您的江山,有我一半,您的生死,我也要共同参与。如今也只是一个小劫难,臣自可躲在皇上的背后,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过日子。但说句难听的,天有了不测风云,若国逢大难,臣也躲在您背后过日子吗?怕是想躲,也躲不得了吧?还不如趁着国之安宁,让臣与陛下,共同历练历练。臣不愿做那朵只是皇上玩物的娇花,臣要做,就做……您的食人花!”
武帝:……这是什么形容。
半天后,武帝总算憋出一句:“朕从来没把你当成玩物,皇后不要多想。”
周云见笑,说道:“臣自然是知道的,但臣……不能理所应当的一直活在陛下的照拂下。夫妻本是一体的,臣誓死与陛下同进退。”
一句话说得武帝心驰神往,他怔了片刻,将周云见搂进怀里,低头在他唇上轻轻一琢,说道:“朕便陪你演这场戏了!”
周云见心情大好,抱着被子满心期待的进入了梦乡。
明天他将大展身手一番,这穷乡僻壤的,能有像他这种颜值的小哥儿,自然是当成宝贝的。明天再撕一块白白嫩嫩的小羊羔子皮往身上一披,自然能骗得青楼老鸨的信任。
于是第二天一早,周云见便找来了色侍,让色侍给他和酒侍化妆。色侍首先把酒侍化妆成一具尸体,肤色蜡黄,头发枯败。若不探鼻息,真真就是一具尸体。再加上酒侍的闭气功法,骗过街上的那些人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苦寒之地,忽然来了一个漂亮的美少年卖身葬父,未免让人怀疑。于是色侍在酒侍的脸上刺了流放的标记,周云见的额角处也刺了一块不甚明显的刺青。但这块刺青却恰到好处的给他增添了几分妖冶之色,即便穿着布衣,竟也让人移不开眼睛。
武帝就这么看着他,忽然有点儿不想让他去了。虽然这是在那随侍的巧手变妆下才变得这样惑人的,但也从侧面说明了,见见的底子真好。
周云见起身对着镜子照了半天,一边臭美一边给自己脸上抹了点灰,说道:“就咱这张脸,是不是默认花魁?分分钟竞价十万两银子!是不是能创下北疆妓馆戏院记录了?”
众侍:……
武帝:……
随行人员:……
周云见回过头,见众人正一脸复杂的看着他,便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就是开个玩笑,呆会儿你们帮我找个拖车,我得推着‘我爹’去卖身葬父。那个……四郎,你就扮成一个西域富商。富商有钱,财大气粗,到时候别忘了把价格给我炒高一点。放心,这钱还能收回来的。”
武帝:……
他有点后悔,怎么就被他三两句话说服了呢?但事到如今,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便任由色侍给他上了妆,换上衣服从里间出来后,周云见的眼睛都直了。一句话没忍住便脱口而出:“哇!霸道总裁!”
这身装扮,这气质,再配上这容貌,活脱脱一个古代版的霸道总裁!色侍在妆容的处理上很有技巧,让人感觉这人一看就不好惹,虽是商人,却是一身绝技的商人。或许黑白两道通吃,让人能不靠近就不靠近。这样的人买下周云见的初夜,应该不会被怀疑。
眼看着日近正午,周云见便不再耽误,往自己头顶上罩了个麻布罩帽,便拉着拖车去了位于秋江书院的闹市区。他手里拿了个草标,用破旧的木板写下几个大字:卖身葬父。
在古代,百姓多数都是穷苦的。卖身葬父的有之,但男子卖身葬父的,那就不多见了。于是不过一会儿的时间,便涌出一堆的人前来指指点点。
“大男人卖身葬父,不论到哪里做几个月工就好了。”
“这还是个孩子,还做不得工吧?”
“看着至少十六七了吧?咋还做不得工了?”
“也许是官宦人家的孩子,没做过工吧?”
……
周云见摘了罩帽,露出额头上的刺青,周围又传来一阵了然的抽气声。
“难怪,原来是流放的犯人,看来确实是有难处了。”
“这都是官家的孩子,流放后遇到这种事,确实不好办。”
“谁家需要杂役的?不如买了去吧?”
“长成这样,柔柔弱弱的,怎么做活儿?”
“别说,这伢子长得……比个丫头还俊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