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术通神 作者:伸笔码良
往回走的路是漫长的,我大概看了一下地图,差不多有将近一千公里的路要走。好在次松大哥给我留的油料足够跑到距离我最远的那个加油站。
我骑在这辆摩托车上,戴着风镜,随高原吹起的风。在一道又一道的沙尘中,向着拉萨前进。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好。
时不时我会看一眼花球儿,花球儿身上有了十足的灵性,它会趴在挎斗里,眯起两眼跟我一道打量这个世界。
我们走的很有规律,基本上每天的白天凌晨五时出发,然后跑三四个小时,我就站停下来,摘掉风镜,在荒凉无人的高原,演练一路又一路的拳架子。
我没有再提铅汞之物。
它在完成一个阶段的修行后,现在最好的修行就是让它安静地呆在我身上那块称之为‘丹田’的地方。
它现在已经跟我的身体完美融合了。
我做的一切,生的每一念头。发的每一道心。行的每一路拳。它都能很好的学习到。
所以这就是最好的修练。
晚上,我会在星空下站桩,打坐。然后睡觉的时候。花球儿会拱到我怀里来,我缩在挎斗上,把两脚抬起放到上面,身后垫上一块毯子,我望着星穹。银河,璀璨的星空。那一颗又一颗的是那么的明亮。
如此璀璨的星辰只有在高原才能看到。
我看着,感觉丹田内的铅汞之物受星辰的感召不由自主如发丝般伸出千丝万缕的联系去与漫天的星穹相交。
近代前沿理论物理学有一个说法,说的是世界最快的不是光速。而是灵魂,意志的速度。
理论上灵魂和意志可以让我们打破物理上的距离感。
一千多万光年前的星球。
如果能够感应,我的灵魂瞬间就能到达。
当然了,这只是理论,是伟大科学家们提出的理论。它是真?又或只是疯狂的猜想?我想会有人给出正确答案。
眼下,我是有感,却又不能感。
我只能是望着,观着这星穹,后又闭下眼,沐浴星辉月芒而眠。
在旅途中,我发现花球儿是一个隐藏很深的小高手。
它会不时亮出它的爪子,用很正式的眼神告诉我,嘿,那个人类,我很厉害的,你看我的爪子,这里,真的非常锋利,喵,喵。
是的,它就是这样说的。我能感应得到。
我伸手拍拍它的脑袋,用心告诉它,你会有用武之地的。
花球儿很不爽,它好像很讨厌我把它当成一种宠物。
好吧,我的朋友,花球儿,你是一个战士,伟大的凶萌武者!
当我在心里这样对它说,花球儿显的很受用。
孤独的旅行会让人不停的思考。
我忽然想到上大学时,一位教授跟我说过的话。教授本人是很尖端的物理学家。他是私下跟我说的,他说,物理,数学,等等一切研究到最后,可能都要归于佛学,道学。而佛学,道学,从客观历史角度讲,又都是先古人流传下来的综合科学。
我们一直在走前人所走过的路。这就是事实,虽然很多人不愿意承认。
就这样,白天想着,悟着。
时不时的打拳,站桩。晚上打坐,观星空。
我就这么,来到了日喀则。
日喀则到拉萨充其量不到三百公里的路了。
路已经不是很远,我打算在周边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回味一番,然后,洗个澡,把胡子什么的刮一刮。
我已经很久不知道刷牙是什么滋味儿了。
我身上布满了旅途的尘埃。
我的脸是跟藏人一样的古铜色,包括我脖子,手上的皮肤也全是那种颜色。
我脸上长出的胡子已经很长,很长。
它让我看上去就像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叔。
花球儿的身上也是布满了尘埃,并且由于在回来路上,它擅自跑到河水中抓鱼来吃,然后身上的毛让水打湿后又沾了泥。所以,这货已经无法让人正确分辨它的物种了。
它看上去就是一只介于猫与狗之间那么个小家伙。
我在距离日喀则市区大概不到十公里的一个小村子边见到了一个汉人开的一个庭院式的小旅店。
我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时间流转,眼下的季节已是秋天。
我开了车,来到旅馆门口,正好看到老板正跟几个明显驴友打扮的年青人在聊天。
此时我已经将铅汞之物缩回,所以我的情况很特别,现在就是,我如果不用铅汞之物,就不会实现什么感知,等等之类的神通。我只是一个有力量,有身手的普通人。
这个法子按齐前辈的话讲是叫做不漏。
因为,如果我提了那道力,在拥有一系列神通,本事的同时,我本身也处于一种泄漏的状态中。
而若想有大成就,就得做足了不漏。是以,除非真遇敌受感,铅汞之力自行出现。否则我不会主动去用那股力量。
我也没打量,也不知道这些年青人是不是练家子。反正当我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挺惊讶的。
一个个全都用不解,好奇的目光看着我。
“老板,有房间吗?”
连日波奔,让我的嗓音听上去有些沙哑。
“啊?房间,已经都满员了,没有地方了。你,你随便找个地方吧。”
老板看我样子不耐烦。
我想了下说:“我……我给钱的,然后,我用一下你们的洗手间,我需要洗个澡。住的话,我就在这车上住就行。”
“这样啊!”
老板看了我一眼说:“行,行!那什么,五十块钱。行就住在这院儿,不行的话就走人。”
我伸手在兜里摸了五十块给他。
老板接过后,又用奇怪目光打量了我一眼,复又看了看花球儿。
我知道他心里一定写满了无数的问号。
我没有理他,而是开了摩托车直接停到了他的大院儿。
院里一共有四辆车。
我扫了一眼,就把车停在角落里。
然后老板走过来告诉我,如果要洗澡的话,要等到这些客人们都用完了,我才能用。因为最近水有一些紧张。
我说了一个无所谓,就倚在挎斗里,搂着花球儿,眯了眼晒太阳。
我听着院子里的年轻人谈话。
他们一共是十个人,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要商量一起去墨脱。但是呢,他们当中有一个女孩儿,好像去了拉萨,然后在那儿认识了一位户外大神。
这位户外大神听说了他们要去墨脱后,专程过来跟他们商议具体的事宜。
然后今晚,正好是八月十五中秋节。
他们要在这儿办一个小小的派对,既欢度中秋,又欢迎那位来指导的户外大神。
我听了这些话,心中不禁为之黯然。
一晃都中秋了。
一个夏天就这么在青藏高原过去了。
每逢佳节备思亲,我忽然就很想念我的家人……
于是我想了想后,问这个旅店的老板有没有长途电话可以打。
老板同样用一种看怪人的眼神看着我,末了他说了费用,我说了一声谢谢。就把押金给他,跟着去吧台那儿。
拿起座机,我先给家里去了一个电话。
还是老样子,都很好,一切都很好!爸爸妈妈的身体都挺好的,我一一跟他们对了话。我听着他们的声音我能感觉出来,确实是很好。
而这我也就放心了。另外,爸妈一再说我上次给拿钱的事儿。他们说了,已经把钱给我存起来了,往后我要在京城安家的话,需要用钱,他们再把钱给我转过来。
我感动之余,告诉他们,这钱就是给他们花的,我这边真不用他们操心,一点都不用操心。
电话打了十多分钟后。我又给周师父打过去了。
师父一样很好,只是他跟我抱怨说最近有点胖了。
我说胖了好哇。
他却说,人老子都是瘦了好,看来他也得喝点茶了,然后去一去油脂。
我就这么笑着跟他聊了一会儿。期间,铁蛋叔也过来,接过电话问我中秋节好。
铁蛋说话还是愣愣的,但却不像之前那么执着了。
他的言语里已经有了一种称之为神的东西了。
这样就好,这就是在朝好的方向转变。
我一一问候过后,最后结束通话,跟掐了表的老板娘算过了帐,然后补交了我差的那一点钱后,我站在吧台前,想着再给谁打呢。
正思忖间,门口突然出现了一辆车。
我看到那辆车,一股子久违的熟悉感瞬间就涌到了心头。
我呆呆地立在门口。
看着车驶进了院子。然后在我的那辆挎斗摩手旁停下来。紧跟着车上先是跳下来一个穿红色冲锋衣的陌生女孩儿。木央休才。
随后驾驶室的开启。
我突然就看到,她出来了!
是她!
我的大马刀!她的颜值还是那么的高,虽然皮肤跟我一样,已经变成了古铜色。但这丝毫掩盖不了她的颜值。
她扎了一个干练的马尾。
上身穿的是一件磨砂皮的户外短风衣,腿上是一条深绿色的户外马裤。腿上则是一双漂亮的小皮靴。
她穿的还是那么精致,还是那么一丝不苟。
她从车上下来,很是自然地甩了一下马尾,随之她一拧头。
瞬间,我们的眼神撞到一起了。
往回走的路是漫长的,我大概看了一下地图,差不多有将近一千公里的路要走。好在次松大哥给我留的油料足够跑到距离我最远的那个加油站。
我骑在这辆摩托车上,戴着风镜,随高原吹起的风。在一道又一道的沙尘中,向着拉萨前进。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好。
时不时我会看一眼花球儿,花球儿身上有了十足的灵性,它会趴在挎斗里,眯起两眼跟我一道打量这个世界。
我们走的很有规律,基本上每天的白天凌晨五时出发,然后跑三四个小时,我就站停下来,摘掉风镜,在荒凉无人的高原,演练一路又一路的拳架子。
我没有再提铅汞之物。
它在完成一个阶段的修行后,现在最好的修行就是让它安静地呆在我身上那块称之为‘丹田’的地方。
它现在已经跟我的身体完美融合了。
我做的一切,生的每一念头。发的每一道心。行的每一路拳。它都能很好的学习到。
所以这就是最好的修练。
晚上,我会在星空下站桩,打坐。然后睡觉的时候。花球儿会拱到我怀里来,我缩在挎斗上,把两脚抬起放到上面,身后垫上一块毯子,我望着星穹。银河,璀璨的星空。那一颗又一颗的是那么的明亮。
如此璀璨的星辰只有在高原才能看到。
我看着,感觉丹田内的铅汞之物受星辰的感召不由自主如发丝般伸出千丝万缕的联系去与漫天的星穹相交。
近代前沿理论物理学有一个说法,说的是世界最快的不是光速。而是灵魂,意志的速度。
理论上灵魂和意志可以让我们打破物理上的距离感。
一千多万光年前的星球。
如果能够感应,我的灵魂瞬间就能到达。
当然了,这只是理论,是伟大科学家们提出的理论。它是真?又或只是疯狂的猜想?我想会有人给出正确答案。
眼下,我是有感,却又不能感。
我只能是望着,观着这星穹,后又闭下眼,沐浴星辉月芒而眠。
在旅途中,我发现花球儿是一个隐藏很深的小高手。
它会不时亮出它的爪子,用很正式的眼神告诉我,嘿,那个人类,我很厉害的,你看我的爪子,这里,真的非常锋利,喵,喵。
是的,它就是这样说的。我能感应得到。
我伸手拍拍它的脑袋,用心告诉它,你会有用武之地的。
花球儿很不爽,它好像很讨厌我把它当成一种宠物。
好吧,我的朋友,花球儿,你是一个战士,伟大的凶萌武者!
当我在心里这样对它说,花球儿显的很受用。
孤独的旅行会让人不停的思考。
我忽然想到上大学时,一位教授跟我说过的话。教授本人是很尖端的物理学家。他是私下跟我说的,他说,物理,数学,等等一切研究到最后,可能都要归于佛学,道学。而佛学,道学,从客观历史角度讲,又都是先古人流传下来的综合科学。
我们一直在走前人所走过的路。这就是事实,虽然很多人不愿意承认。
就这样,白天想着,悟着。
时不时的打拳,站桩。晚上打坐,观星空。
我就这么,来到了日喀则。
日喀则到拉萨充其量不到三百公里的路了。
路已经不是很远,我打算在周边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回味一番,然后,洗个澡,把胡子什么的刮一刮。
我已经很久不知道刷牙是什么滋味儿了。
我身上布满了旅途的尘埃。
我的脸是跟藏人一样的古铜色,包括我脖子,手上的皮肤也全是那种颜色。
我脸上长出的胡子已经很长,很长。
它让我看上去就像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叔。
花球儿的身上也是布满了尘埃,并且由于在回来路上,它擅自跑到河水中抓鱼来吃,然后身上的毛让水打湿后又沾了泥。所以,这货已经无法让人正确分辨它的物种了。
它看上去就是一只介于猫与狗之间那么个小家伙。
我在距离日喀则市区大概不到十公里的一个小村子边见到了一个汉人开的一个庭院式的小旅店。
我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时间流转,眼下的季节已是秋天。
我开了车,来到旅馆门口,正好看到老板正跟几个明显驴友打扮的年青人在聊天。
此时我已经将铅汞之物缩回,所以我的情况很特别,现在就是,我如果不用铅汞之物,就不会实现什么感知,等等之类的神通。我只是一个有力量,有身手的普通人。
这个法子按齐前辈的话讲是叫做不漏。
因为,如果我提了那道力,在拥有一系列神通,本事的同时,我本身也处于一种泄漏的状态中。
而若想有大成就,就得做足了不漏。是以,除非真遇敌受感,铅汞之力自行出现。否则我不会主动去用那股力量。
我也没打量,也不知道这些年青人是不是练家子。反正当我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挺惊讶的。
一个个全都用不解,好奇的目光看着我。
“老板,有房间吗?”
连日波奔,让我的嗓音听上去有些沙哑。
“啊?房间,已经都满员了,没有地方了。你,你随便找个地方吧。”
老板看我样子不耐烦。
我想了下说:“我……我给钱的,然后,我用一下你们的洗手间,我需要洗个澡。住的话,我就在这车上住就行。”
“这样啊!”
老板看了我一眼说:“行,行!那什么,五十块钱。行就住在这院儿,不行的话就走人。”
我伸手在兜里摸了五十块给他。
老板接过后,又用奇怪目光打量了我一眼,复又看了看花球儿。
我知道他心里一定写满了无数的问号。
我没有理他,而是开了摩托车直接停到了他的大院儿。
院里一共有四辆车。
我扫了一眼,就把车停在角落里。
然后老板走过来告诉我,如果要洗澡的话,要等到这些客人们都用完了,我才能用。因为最近水有一些紧张。
我说了一个无所谓,就倚在挎斗里,搂着花球儿,眯了眼晒太阳。
我听着院子里的年轻人谈话。
他们一共是十个人,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要商量一起去墨脱。但是呢,他们当中有一个女孩儿,好像去了拉萨,然后在那儿认识了一位户外大神。
这位户外大神听说了他们要去墨脱后,专程过来跟他们商议具体的事宜。
然后今晚,正好是八月十五中秋节。
他们要在这儿办一个小小的派对,既欢度中秋,又欢迎那位来指导的户外大神。
我听了这些话,心中不禁为之黯然。
一晃都中秋了。
一个夏天就这么在青藏高原过去了。
每逢佳节备思亲,我忽然就很想念我的家人……
于是我想了想后,问这个旅店的老板有没有长途电话可以打。
老板同样用一种看怪人的眼神看着我,末了他说了费用,我说了一声谢谢。就把押金给他,跟着去吧台那儿。
拿起座机,我先给家里去了一个电话。
还是老样子,都很好,一切都很好!爸爸妈妈的身体都挺好的,我一一跟他们对了话。我听着他们的声音我能感觉出来,确实是很好。
而这我也就放心了。另外,爸妈一再说我上次给拿钱的事儿。他们说了,已经把钱给我存起来了,往后我要在京城安家的话,需要用钱,他们再把钱给我转过来。
我感动之余,告诉他们,这钱就是给他们花的,我这边真不用他们操心,一点都不用操心。
电话打了十多分钟后。我又给周师父打过去了。
师父一样很好,只是他跟我抱怨说最近有点胖了。
我说胖了好哇。
他却说,人老子都是瘦了好,看来他也得喝点茶了,然后去一去油脂。
我就这么笑着跟他聊了一会儿。期间,铁蛋叔也过来,接过电话问我中秋节好。
铁蛋说话还是愣愣的,但却不像之前那么执着了。
他的言语里已经有了一种称之为神的东西了。
这样就好,这就是在朝好的方向转变。
我一一问候过后,最后结束通话,跟掐了表的老板娘算过了帐,然后补交了我差的那一点钱后,我站在吧台前,想着再给谁打呢。
正思忖间,门口突然出现了一辆车。
我看到那辆车,一股子久违的熟悉感瞬间就涌到了心头。
我呆呆地立在门口。
看着车驶进了院子。然后在我的那辆挎斗摩手旁停下来。紧跟着车上先是跳下来一个穿红色冲锋衣的陌生女孩儿。木央休才。
随后驾驶室的开启。
我突然就看到,她出来了!
是她!
我的大马刀!她的颜值还是那么的高,虽然皮肤跟我一样,已经变成了古铜色。但这丝毫掩盖不了她的颜值。
她扎了一个干练的马尾。
上身穿的是一件磨砂皮的户外短风衣,腿上是一条深绿色的户外马裤。腿上则是一双漂亮的小皮靴。
她穿的还是那么精致,还是那么一丝不苟。
她从车上下来,很是自然地甩了一下马尾,随之她一拧头。
瞬间,我们的眼神撞到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