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扫墓 作者:吴沉水
不错,我就是那个原该躺在坟墓里的男人林世东,可我又不是他。那是因为,林世东的身体确实摧毁在那辆水泥车下,而他的灵魂,却不知怎么回事,重生在一个少年的躯体中。
我如今,就是顶着一具少年的皮囊,装着一个百孔千疮的灵魂,飘飘荡荡的,来跟我前世的坟墓,做一个近距离接触。顺带着,总结一下,林世东的一生。
看来总结得还不错,至少我能令自己愉快地笑了出来。我又点燃一根烟,放在林世东坟头,对那个遥远的自己说:“哪,能抽就抽,你说,我们是不是欠了谁的呀,当年你买得起骆驼,却非得装模作样不抽它,现在我一是买不起,二是肺不好不能抽,你说,我们怎么就不能痛快地活上一回呢?”
那个傻子依然冲着我露出他招牌的傻笑,我低头也笑了,轻声说:“行了,就先这样吧,我现在的妈挺在乎我的,至少比你那时候好多了,家里穷点,我也知足。你,咳,你反正也在这,我有空再来看你吧。”
我拍拍大腿,掸去尘土,站了起来。起得猛了些,忽觉一阵头晕。我忙单手支着墓碑,待这阵眩晕过去,这也是车祸后遗症之一,就在我闭眼的时候,忽然听见一个低沉不乏威严的男人嗓音说:“你是谁?来这干嘛?”
我浑身一僵,这个声音,便是过了三年,我仍然认得清清楚楚,那是梦魇深处的魔鬼之声,这个声音,在很久以前,曾经扮演过挚友,扮演过合伙人,后来又成为商敌,成为伤害和丑闻的始作俑者。我刹时间,只觉手足冰凉,仿佛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往上爬。
上帝,我已经交付了自己的生命,付出了曾经所有的心血和希望,甚至交出了作为人的尊严,对曾经发生的一切,我真的不恨,我只求你,不要让我再见到这个人,如此而已,为何,你总也听不到我的祷告?
“你是谁?到这里想干什么?”那声音见我迟迟不答,骤然严厉了起来。
第 2 章
午后光线柔软而朦胧,那个人站在逆光处,我有瞬间无法看清他的脸。可是单凭那个高大魁梧的身材,已经相当具有压迫感,我从前听人说过,此人乃黑道漂白发家,此刻看来,果然煞气十足,便是站在陵墓这等阴寒之处,也不损他一丝一毫的震慑力,至少,我便在瞬间觉得犹如泰山压顶,腿脚发软,拼命忍着,才压抑住想拔腿狂奔的欲望。
这样的人,当初林世东怎会觉得笃信可靠,怎会以为本性纯良,林世东,你真是,脑子进了水,活该被骗,活该枉死。
“喂,问你话呢?你从哪来的?在这鬼鬼祟祟干什么?”见我面露惧色,旁边有一黑衣走狗上前一步,代他主人厉声询问。
我避无可避,只得僵硬着,对着那个人,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却忍不住本能的害怕,颤抖着说:“先,先生,我是圣玛丽中学的学生,我,我曾经受过林世东先生的捐助,所以今天过来看看他,顺便说声谢谢”
一句话还没说完,却被人猛地抓住手腕,我一声惊呼,踉跄着被扯到那巍峨如山的男人面前,有人反手将我两只胳膊扭到身后,同时迅速上下搜索一番。我懵懂未知,只顾着手疼得紧,好一会才明白,这人是在检查,我有没有携带武器。真是奇怪,什么时候,这个毫无畏惧的男人,竟然也需要如此防范别人?更何况我此刻相貌,不过一个十七八岁的瘦弱少年?下一刻,我被一只强劲的手捏住下巴,被迫抬起脸,正视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倒是他妈的好命,与三年前相比,脸庞仿佛瘦了些,衬着那脸型更加硬朗,轮廓犹如刀锋般犀利。此刻大概做惯了上位者呼风唤雨,神情之间,带了睥睨的高傲和不可一世的霸气。可不知怎的,我倒是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时候,这人要比现在年轻,神情中,保留着从内地带过来,还没有被港岛这个大染缸污染过的腼腆狷狂。那是多久以前了?林世东死了三年,他在我身边布局两年,打压整垮林氏花了两年,原来,我认识这个男人,前前后后,加起来,居然已有七年。
七年啊,足够一个孩子,从婴儿变成蹦蹦跳跳的小学生;足够一个青年,从腼腆狷狂,变成杀伐决断,说一不二的男人;也足够一个傻瓜,如前世的林世东,从世家子弟沦为一名不明,最终枉死车下,变成累累白骨。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一刻不停,唯有这样,才能消弭对他的恐惧。托我胡思乱想的福,我忍受这男人不动声色的打量。他的目光太过锐利,我感觉几乎能透过这具皮囊,看透那内里的灵魂。我不敢接触他的眼睛,不由侧过脸去,看向别处,可他并不满足,强硬地板过我的下巴,逼迫我正视他。粗糙的拇指摩擦着下颌稚嫩的肌肤,犹如砂纸一般令人隐隐生疼。
我忽然觉得一股怒气冲了上来,猛地扬起头,如他所愿直视他,心里想着,他妈的,就算老子上辈子不积德,载在你们手里,那是老子蠢,老子认了。可林世东死都死了,我现在是另一个人,又何必怕你?我使劲瞪了他一眼,这才发现,这个人,居然有一处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地方。
他原先那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如今斑斑驳驳,夹杂不少银丝。
怎么回事?如果我没记错,这个人才不过三十出头,难道说,潮流转向,现在流行挑染成花白头发?
抑或,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此人作恶多端,终于抵不过良心谴责,劳心劳力,未老先衰?
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小,据我所知,此人一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当初将整个林氏吞并拆解,将林世东逼入绝境,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怎么可能良心发现,幡然悔悟?又不是拍粤语残片,世上哪来那么多浪子回头?
我只有片刻错愕,随即暗暗嗤笑,却不知这笑容不觉带到脸上。这男人看着我眼神闪过一丝惊艳,随即骤转深层黝黑,仿佛酝酿不知名的情绪,令人恐惧。
我骤然想起,此人不像林世东,装模作样成了习惯,同性恋却要扮一副异性恋男子的面目。此人荤腥不计,我当年找他理论,便曾亲眼目睹,他将一个稚龄少年压倒身下,后又见过他与堂弟一处行那苟 且之事。他犹如恶狼一样盯着我的脸,目光中凝聚着不加掩饰的兴味和欲望,一对上这种目光,我几乎本能地腿软害怕,在身体老实地作出反应后,我方才迟钝地察觉那异样的危险来。
上辈子林世东相貌平平,不摆家世,看上他的人绝对不多,可现在,我顶着这个十七岁少年的皮囊,却是个货真价实的美少年。
而且,还不是一般干净漂亮,而是剔透晶莹,纯净委婉,致使我头一回照镜子,就被吓了一跳。
不是高兴,不是雀跃,而是不安,我上辈子受命运的播弄太过,深知神赐给世人好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出于好意。
祂赐予我财富,却夺走我幸福的可能;赐予我名利,却夺走我自由的权利;如今,祂赐予这般的相貌,我真的不敢揣测,会以夺走什么作为代价?
夏兆柏继续以粗糙的手指摩挲我的下巴、脸颊,令身体阵阵战栗,源自灵魂的恐惧再度占了上风,那些遥远的不堪的记忆骤然涌来,我难以自制地瑟瑟发抖,不顾一切,拼命挣扎起来。黑衣走狗制住我不放,我虽人小力单,可也着实踹了那走狗几脚。可惜那男人躲得快,竟然没有踹到他,却惹得他眼内凶光毕露,不知道下一秒钟,是不是就要作出什么丑恶勾当来。我怕得不行,没办法了,只好学女生尖叫起来,一边叫一边嚷:“你们要干什么?我不认识你们,你们凭什么抓我,放手,救命啊——”
我想的是,叫多两声让旁人发现,港岛狗仔队如此厉害,他一个有名有地位的商人,光天化日之下,指使保镖强行制住一个少年,说出去,怎么样都不好听。有钱人的心理我最清楚不过,那一举一动,都关系脸面仪态,最是丢不起人。果然,男人听我尖叫,皱起眉头,对我威严喝道:“闭嘴!安静我就放了你,听明白了吗?”
不得不承认他积威仍在,我牙齿打着战,好半天,才困难地点点头。他朝我身后的黑衣走狗偏了偏头,我被勒得疼痛的手腕,终于得以缓解。我一边揉着手腕,一边警惕地看着他,那男人却一言不发,只定定地瞧着我,半响,才说:“那么害怕?呃?样子倒真是个高中生,你说世东捐助过你 ,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不知道?”
我心里鄙夷,就算你将敌人周遭一切调查得清清楚楚,难不成他出恭换衫你都会知道?我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编出一个绝佳版本,哆哆嗦嗦地说:“林先生捐了一笔钱给我们学校,校方请他出席校庆,他来了后,是,是我做的学生代表。他人好好,又和善,问了我好些话,得知我身体不好,家境也一般,就捐助了我。可惜没过多久,林先生就过世了。”
那男人紧绷的容貌,骤然缓和下来,嘴角浮起一丝讥讽的笑,点头说:“像他会做的事。世东是什么时候捐助你的?”
不错,我就是那个原该躺在坟墓里的男人林世东,可我又不是他。那是因为,林世东的身体确实摧毁在那辆水泥车下,而他的灵魂,却不知怎么回事,重生在一个少年的躯体中。
我如今,就是顶着一具少年的皮囊,装着一个百孔千疮的灵魂,飘飘荡荡的,来跟我前世的坟墓,做一个近距离接触。顺带着,总结一下,林世东的一生。
看来总结得还不错,至少我能令自己愉快地笑了出来。我又点燃一根烟,放在林世东坟头,对那个遥远的自己说:“哪,能抽就抽,你说,我们是不是欠了谁的呀,当年你买得起骆驼,却非得装模作样不抽它,现在我一是买不起,二是肺不好不能抽,你说,我们怎么就不能痛快地活上一回呢?”
那个傻子依然冲着我露出他招牌的傻笑,我低头也笑了,轻声说:“行了,就先这样吧,我现在的妈挺在乎我的,至少比你那时候好多了,家里穷点,我也知足。你,咳,你反正也在这,我有空再来看你吧。”
我拍拍大腿,掸去尘土,站了起来。起得猛了些,忽觉一阵头晕。我忙单手支着墓碑,待这阵眩晕过去,这也是车祸后遗症之一,就在我闭眼的时候,忽然听见一个低沉不乏威严的男人嗓音说:“你是谁?来这干嘛?”
我浑身一僵,这个声音,便是过了三年,我仍然认得清清楚楚,那是梦魇深处的魔鬼之声,这个声音,在很久以前,曾经扮演过挚友,扮演过合伙人,后来又成为商敌,成为伤害和丑闻的始作俑者。我刹时间,只觉手足冰凉,仿佛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往上爬。
上帝,我已经交付了自己的生命,付出了曾经所有的心血和希望,甚至交出了作为人的尊严,对曾经发生的一切,我真的不恨,我只求你,不要让我再见到这个人,如此而已,为何,你总也听不到我的祷告?
“你是谁?到这里想干什么?”那声音见我迟迟不答,骤然严厉了起来。
第 2 章
午后光线柔软而朦胧,那个人站在逆光处,我有瞬间无法看清他的脸。可是单凭那个高大魁梧的身材,已经相当具有压迫感,我从前听人说过,此人乃黑道漂白发家,此刻看来,果然煞气十足,便是站在陵墓这等阴寒之处,也不损他一丝一毫的震慑力,至少,我便在瞬间觉得犹如泰山压顶,腿脚发软,拼命忍着,才压抑住想拔腿狂奔的欲望。
这样的人,当初林世东怎会觉得笃信可靠,怎会以为本性纯良,林世东,你真是,脑子进了水,活该被骗,活该枉死。
“喂,问你话呢?你从哪来的?在这鬼鬼祟祟干什么?”见我面露惧色,旁边有一黑衣走狗上前一步,代他主人厉声询问。
我避无可避,只得僵硬着,对着那个人,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却忍不住本能的害怕,颤抖着说:“先,先生,我是圣玛丽中学的学生,我,我曾经受过林世东先生的捐助,所以今天过来看看他,顺便说声谢谢”
一句话还没说完,却被人猛地抓住手腕,我一声惊呼,踉跄着被扯到那巍峨如山的男人面前,有人反手将我两只胳膊扭到身后,同时迅速上下搜索一番。我懵懂未知,只顾着手疼得紧,好一会才明白,这人是在检查,我有没有携带武器。真是奇怪,什么时候,这个毫无畏惧的男人,竟然也需要如此防范别人?更何况我此刻相貌,不过一个十七八岁的瘦弱少年?下一刻,我被一只强劲的手捏住下巴,被迫抬起脸,正视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倒是他妈的好命,与三年前相比,脸庞仿佛瘦了些,衬着那脸型更加硬朗,轮廓犹如刀锋般犀利。此刻大概做惯了上位者呼风唤雨,神情之间,带了睥睨的高傲和不可一世的霸气。可不知怎的,我倒是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时候,这人要比现在年轻,神情中,保留着从内地带过来,还没有被港岛这个大染缸污染过的腼腆狷狂。那是多久以前了?林世东死了三年,他在我身边布局两年,打压整垮林氏花了两年,原来,我认识这个男人,前前后后,加起来,居然已有七年。
七年啊,足够一个孩子,从婴儿变成蹦蹦跳跳的小学生;足够一个青年,从腼腆狷狂,变成杀伐决断,说一不二的男人;也足够一个傻瓜,如前世的林世东,从世家子弟沦为一名不明,最终枉死车下,变成累累白骨。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一刻不停,唯有这样,才能消弭对他的恐惧。托我胡思乱想的福,我忍受这男人不动声色的打量。他的目光太过锐利,我感觉几乎能透过这具皮囊,看透那内里的灵魂。我不敢接触他的眼睛,不由侧过脸去,看向别处,可他并不满足,强硬地板过我的下巴,逼迫我正视他。粗糙的拇指摩擦着下颌稚嫩的肌肤,犹如砂纸一般令人隐隐生疼。
我忽然觉得一股怒气冲了上来,猛地扬起头,如他所愿直视他,心里想着,他妈的,就算老子上辈子不积德,载在你们手里,那是老子蠢,老子认了。可林世东死都死了,我现在是另一个人,又何必怕你?我使劲瞪了他一眼,这才发现,这个人,居然有一处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地方。
他原先那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如今斑斑驳驳,夹杂不少银丝。
怎么回事?如果我没记错,这个人才不过三十出头,难道说,潮流转向,现在流行挑染成花白头发?
抑或,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此人作恶多端,终于抵不过良心谴责,劳心劳力,未老先衰?
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小,据我所知,此人一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当初将整个林氏吞并拆解,将林世东逼入绝境,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怎么可能良心发现,幡然悔悟?又不是拍粤语残片,世上哪来那么多浪子回头?
我只有片刻错愕,随即暗暗嗤笑,却不知这笑容不觉带到脸上。这男人看着我眼神闪过一丝惊艳,随即骤转深层黝黑,仿佛酝酿不知名的情绪,令人恐惧。
我骤然想起,此人不像林世东,装模作样成了习惯,同性恋却要扮一副异性恋男子的面目。此人荤腥不计,我当年找他理论,便曾亲眼目睹,他将一个稚龄少年压倒身下,后又见过他与堂弟一处行那苟 且之事。他犹如恶狼一样盯着我的脸,目光中凝聚着不加掩饰的兴味和欲望,一对上这种目光,我几乎本能地腿软害怕,在身体老实地作出反应后,我方才迟钝地察觉那异样的危险来。
上辈子林世东相貌平平,不摆家世,看上他的人绝对不多,可现在,我顶着这个十七岁少年的皮囊,却是个货真价实的美少年。
而且,还不是一般干净漂亮,而是剔透晶莹,纯净委婉,致使我头一回照镜子,就被吓了一跳。
不是高兴,不是雀跃,而是不安,我上辈子受命运的播弄太过,深知神赐给世人好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出于好意。
祂赐予我财富,却夺走我幸福的可能;赐予我名利,却夺走我自由的权利;如今,祂赐予这般的相貌,我真的不敢揣测,会以夺走什么作为代价?
夏兆柏继续以粗糙的手指摩挲我的下巴、脸颊,令身体阵阵战栗,源自灵魂的恐惧再度占了上风,那些遥远的不堪的记忆骤然涌来,我难以自制地瑟瑟发抖,不顾一切,拼命挣扎起来。黑衣走狗制住我不放,我虽人小力单,可也着实踹了那走狗几脚。可惜那男人躲得快,竟然没有踹到他,却惹得他眼内凶光毕露,不知道下一秒钟,是不是就要作出什么丑恶勾当来。我怕得不行,没办法了,只好学女生尖叫起来,一边叫一边嚷:“你们要干什么?我不认识你们,你们凭什么抓我,放手,救命啊——”
我想的是,叫多两声让旁人发现,港岛狗仔队如此厉害,他一个有名有地位的商人,光天化日之下,指使保镖强行制住一个少年,说出去,怎么样都不好听。有钱人的心理我最清楚不过,那一举一动,都关系脸面仪态,最是丢不起人。果然,男人听我尖叫,皱起眉头,对我威严喝道:“闭嘴!安静我就放了你,听明白了吗?”
不得不承认他积威仍在,我牙齿打着战,好半天,才困难地点点头。他朝我身后的黑衣走狗偏了偏头,我被勒得疼痛的手腕,终于得以缓解。我一边揉着手腕,一边警惕地看着他,那男人却一言不发,只定定地瞧着我,半响,才说:“那么害怕?呃?样子倒真是个高中生,你说世东捐助过你 ,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不知道?”
我心里鄙夷,就算你将敌人周遭一切调查得清清楚楚,难不成他出恭换衫你都会知道?我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编出一个绝佳版本,哆哆嗦嗦地说:“林先生捐了一笔钱给我们学校,校方请他出席校庆,他来了后,是,是我做的学生代表。他人好好,又和善,问了我好些话,得知我身体不好,家境也一般,就捐助了我。可惜没过多久,林先生就过世了。”
那男人紧绷的容貌,骤然缓和下来,嘴角浮起一丝讥讽的笑,点头说:“像他会做的事。世东是什么时候捐助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