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 作者:枪手1号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今儿个晚上,不仅是如此,还夹杂着无数的飘雪,雪借风势,漫天群魔乱舞,视线难以企及数尺之外,室外滴水成冰,大帐之内,即便是烧着柴火,刺骨的冷意仍然透过帐幕,钻过毡毯,让东胡士兵们瑟瑟发抖。

    比起武装到牙齿到征东军士兵,东胡人实在是太穷了一些,虽然不缺毛皮,但裸露在外面的脸,手,都冻得裂开了血口子,冻疮,是东胡兵面临的最大问题。

    统万城不里不是征东军的主力,而征东军主帅也驻扎在距此数十里外的先锋城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颜乞打得就是这个主意,他要集中力量攻击先锋城,只要拿下高远,河套之战便定下,如果太过于分兵,四处出击的话,在明天春暖花开之时,是万万不可能将这几个据点都拿下的。

    统万城这边既然不是重点,驻扎在这里监视的东胡兵便也没有多少战意,而更重要的是,东胡兵们依然确信,他们野战无敌,征东军缩在城墙之内,与他们还有一战之力,但如果敢出城来野战,那就是找死。

    现在东胡兵力雄厚,征东军自然是不会贸然出城挑战的。有了这层心思,驻扎在这里的东胡将领阿齐兹的警戒心自然就降到了最低,虽然也派出了哨骑,但却只是常规性质,大营内的望楼也大都集中在统望城对面,而且这样的冬天,还能发挥多少作用当真难说。

    东胡人虽然骁勇,但主遇上与中原的战事,十战倒有七八仗是打赢了的,但真要说起战场之上的阴谋诡计,料敌先机,他们却是难以望及中原人的项背。当高远决定在河套与东胡人打这一仗。所有的一切便都围绕着这个战略目的展开,而严鹏也就从他进驻统万城的第一天,便开始了准备。

    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开挖一条从统万城直到城外十数里外的一条地道,挖出来的泥土用来加固城墙,覆盖城内的屋顶,东胡哨骑虽然一直在刺探关于统万城的情报,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就在他们奔驰在原野之上的时候,在他们的脚下。正有一批士兵挥动着锄头,铁锹,挖掘着泥土,打通一条要将东胡人送往地狱的通道。

    这条通道,一直到了东胡人大营的后方,这里,是一片松林。

    罗尉然站在地道的尽头,在他的面前,只剩下了最后一层薄薄的泥土。他拔出刀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刀插入面前湿润的泥土当中,哧的一声响。刀轻而易举地透了出去,手腕转动,一大团泥土脱落下来,一股冰冷刺骨的寒意从洞外直刺进来。罗尉然不由激凌凌地打了一个冷战。

    伴随着这个冷战的,却是他无比的兴奋之情,转头看着身边的一名士兵。“好样的,不愧是挖了半辈子坟的家伙,这条地道线路堪测和极准,这一战过后,我为你请功,而从现在起,你便是我师部直属特种营的营长了,第一军搞了一个特种大队,咱们也不能落后了。”

    “多谢师长!”士兵两眼放光,提起铁锹,三两下便将洞口刨大,这个叫吴海的家伙,前半辈子一直在从事盗墓的不光彩事业,却没有想到,他的这个专业,竟然在这场战事之中大放光彩,这条延绵十余里的地道,便是他率着一群士兵这一年来的杰作。

    罗尉然一猫腰钻出了洞口,寒意瞬意包裹了他的全身,但伴随着寒意的,却是心中无比的火热,在他的前方不远处,透过松林之间的缝隙,他能清晰地看到东胡大营之中的灯光。双方之间,竟然只相隔了数百米。

    征东军士兵一个接着一个的从洞里钻了出来,在罗尉然的身后,排成了整齐的队形。

    “清理松林,小心探子。”一出洞来,罗尉然下达的第一命令就是要确保这次行动的隐秘性。

    “清理武器。”

    “刘一民,攻击展开之后,你率部只扑对方骑兵营的马棚,不管你用什么办法,给我将马驱散,我要让他们的骑兵无马可骑,我倒想看一看,这些自称天下无敌的东胡人,没了战马,双脚落到了地上,还是不一般无二的凶猛。”

    “是!”

    “孔二狗!你率你部,直扑中军大帐,其它的都不用管,如果能一击杀了阿齐兹,这一战的首功就是你的。”

    “其余各部,冲进对方营帐之后,立时给我大肆放火,制造混乱,城内的严军长看到火起之的一,立刻便会率部杀出来,两相夹击,我们要大破阿齐滋,让他的三千骑兵,五千步卒都给我交待在这统万城下。”罗尉然森森然地道。

    “遵命!”众多部将一齐躬身。

    这一次,罗尉然从城内一共带出了五千名士兵,光是从洞内爬出来然后集结,就足足花去了罗尉然一个时辰的时间。

    抬头看看天色,罗尉然大手猛然向下一劈,“各部,出击!”

    无数条箭头从松林之内扑出,数百米的距离,转瞬即至,从松林之内,就地取材,伐倒的碗口粗细的松树,仅仅是草草地砍去了枝丫,上面还结着冰屑,就被士兵们这样抬着,扑向了面前的栅栏,当无数根树树杆重重地撞击在栅栏之上,数里长的一段栅栏轰然倒塌之时,五千征东军士兵陡地爆发出一声震天的呐喊,下山猛虎一般地杀进了东胡人的大营。

    瞬息之间,整个大营陷入到了一片混乱之中,四处火起,杀声震天,一个个营帐被挑翻,被点燃,无数从睡梦之中被惊醒的东胡士兵还没有搞清楚状况,便被兜头一刀,砍番在地。

    刘一民的部队如同一支锋利的长矛,直扑对手的骑兵大营,东胡人骑兵也的确骁勇,反应神速,当刘一民赶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士兵冲到了马廊之前,正准备牵出战马上马应战。

    “弩!”刘一民一声断喝,无数支弩箭泼雨一般迎头射上马廊,人的惨叫声,马的哀嘶声,立时响成一片。

    “杀进去!”

    刘一民一马当先,冲进了马廊,手中刀一阵乱砍,将马廊的栏杆砍断,随即冲进了马廊内,拿刀一阵乱捅,马群立时便惊了起来,嘶鸣声中,轰然随着倒塌的栏杆之前冲了出去。

    “赶着马,往前冲!”刘一民大声喊道,其所属的一千余人追在惊马身后,一路尾随。

    统万城上,心中一直紧张万分的严鹏终于看到了东胡大营之中猛然冒起冲天的火光,不由大喜过望,“开城门,开城门,第二军,全军出击!”

    统万城城门大开,留守城内早已准备妥当的五千士卒一声呐喊,杀了出去,迈开步子,疯狂地冲向远处火光冲天的大营。

    “快,越快越好,不要管队形了,撒开脚丫子,向前,向前!”

    阿齐滋从睡梦之中惊醒,他的大帐自然比起一般的士兵要好得太多,双层的大帐足够保暖,内里柴火烧得大帐之内温暖如春,因此,他也睡得很香,在他看来,这一仗于他而言,是轻松的,只需要牵制住统万城内的征东军就好了。

    因此,他陡然遇袭,他光着脚丫子冲出大帐,看着自后营烧起来的火光之时,心头不禁一阵茫然,这统万城周围,一马平川,哪里都不可能藏住兵马,驻营之时,每天都会有例行的搜索和哨探,袭营的征东军,怎么可能从自己的后方冒出来。

    赤着双脚站在大帐之前,听到如雷的喊杀声,惊马的奔腾声,看到冲天的火光,看到自己大营之内,已经如同一锅乱粥,心中不由绝望,转头看向统万城主向,那里,无数的火把正一路奔腾,向着自己这里杀奔过来。

    完了!阿齐滋绝望地想到。

    “将军,垮了,整个大营都垮了!”当来自统万城的征东军从前方捅破东胡大营之时,形式便已经不可逆转,阿齐滋的亲兵们好不容易控制住了了些战马,一涌而上将失魂落魄的阿齐滋送上了马背,护着他向着外面突围而去,虽然此时马背上连马鞍都没有装好,但对于他们来说,有没有马鞍,区别并不大,此时并不是作战,而是逃命。

    阿齐滋刚刚逃离不久,孔二狗便一刀当先杀到了中军帐,当士兵们失望地从中军大帐之中出来之时,孔二狗不收懊恼地顿了顿足,这***溜得好快。看着麾下的士兵,他怒吼道:“还在这里干看着干什么,去杀敌啊,抓不到阿齐滋,那就多抓一些阿狗阿狗,总比两手空空要强吧!”

    天色微明之际,这座在昨天还是威风凛凛的东胡大营,已经变成了一地废墟,青烟袅袅,还没有升起,便已被狂风刮得无影无踪,整个战场之上,东胡人伏尸累累,征东军士兵正在打扫着战场,受了伤的东胡兵一概被补上一刀,只有好好无损的才会被一根绳子串起来,等这场仗打完之后,他们便是最好的苦力,对于当过苦力的罗尉然来说,以己之道还施彼身,貌似有一种无形的快感。(未完待续……)r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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