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风景的房间 作者:约耳
原总瞬间有了种通体舒泰感,比去赌场豪赌整夜都要爽。
当天晚上原殷之没忍住,摸到程冬房间里,然而那张床坐下来都要哼几声,更别提在上面做运动了,吊脚楼完全没有隔音可言,原殷之就算不要脸,程冬也是要的。
“那怎么办。”原殷之难耐地皱着眉,竟然不用强势那套,只蹭在程冬颈窝里,“我想做。”
程冬没遇过这样的原殷之,简直像是变相撒娇,然而可怕的是,自从原殷之在医疗站对他用过这招后,发现效果奇佳,就屡试不爽起来。
“那也不行。”程冬坚守阵地,拽着自己的裤子。
原殷之咬咬牙,突然灵光闪现。
回去真的要给助理发奖金。他想。
“那我们去帐篷里吧。”
“哈?”
“忘了么,我带帐篷来了。”原殷之呵呵笑,程冬总有种要上砧板的感觉,但那男人也将他撩得不行,只好妥协。
两人拖着手,像偷尝禁果的初中生一样摸出吊脚楼,背了帐篷,选了靠近山脚的地方。
搭帐篷有费了番功夫,原殷之从没有过为了滚个床单这么耗神耗力的,等帐篷搭起来,两人也有些疲倦,躺进去后竟然没有多少兴致了。
帐篷顶是透明材料,能看到晴朗夜空,两人头挨着头聊琐事,比如家里的两只宠物都托管到了哪家店,比如街心公园的那只兰博好像又大了一圈,比如冰箱里的牛奶忘记喝了,回去该过期了。
原殷之这才发现,他能跟程冬聊那么多,也愿意跟程冬聊那么多。
他明白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他没有阻止。
为何要阻止呢,乐,是他从未体验过的。
“你这次跟记者们一起回去吧,人多车多也安全,不然你过几天一个人走,路上也没人照应,别又饿晕了。”
程冬说话声音渐小,像是要睡了。原殷之摸摸他的头,听他说担心自己的话。
“顺便还能带点儿特产回去,阿黑给了我两斤腊肉,和几箱水果,你不雇人的话就拿不下了。”
原殷之摸着他头的手顿了顿,把那脑袋往自己怀里猛地一按:“别废话了,睡觉!”
“叫我睡觉,那你动作那么大,人都清醒了!”
“清醒了也好,就别睡了,本来也不是来睡的。”
“好好好,我睡我睡。”
“……往哪儿挪呢,到我怀里来。”
“……”
“你是不是脸红了?”
“闭嘴。”
程冬在深山里,还招了一票娱记去报道他见义勇为的新闻,这事很快就传回了圈中,大部分人觉不出来,有些经验的就明白,这个最近曝光机会都捏挺稳的新人,是有人在捧。
黄文尧坐在伯诚的休息区,把那占了娱乐版小头条的版面放下,然后慢悠悠喝了口面前的咖啡。
陈淑曼从远处走过来,看见黄文尧面前的报纸:“你看过了?”
“嗯。”黄文尧点头,“原殷之这次倒是真的尽心尽力,我听说他这回是亲自跟去了?比起当初捧夏因那种粗暴直接,单从他让苏瑾给程冬当经纪人,就看得出来这差别待遇了。”
陈淑曼推了推眼镜,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黄文尧:“咱们先把能控制的控制住,这是《斑马》的试镜通知,我已经帮你安排好了试镜,当天另外两个试镜演员也都找好了,邱余欢一走,《斑马》剧组里说得上话的就数副导演了,会给你机会表现。”
黄文尧把通知拿过来:“你说我可能被选上吗?”
“你练初版也练了那么久了,我看过他们的试镜记录,你比那些人都强,陈牧要是现在还不决定主演,投资方那边也禁不住他拖,何况我们打过招呼,投资方几天前就在朝他施压了,你现在去,他会觉得你能解燃眉之急。”
“但愿吧。”黄文尧确实还有那么一丝不确定,毕竟陈牧在圈内没什么名气,他摸不清这位导演的脾性。
“我只是好奇。”陈淑曼说,“你为什么就盯紧程冬,要跟他抢。”
“你也知道,我们是同类型的歌手,又在同一间公司,难免会有资源竞争。”
陈淑曼似乎并不认同他的说法:“圈子这么大,同类型的艺人也不少,何况单将资源的话。”陈淑曼笑了笑,“最近我揽到手的,被苏瑾眼红的那些,不都是你给介绍的?这块儿你还真犯不着跟人争。”
黄文尧笑而不语,手指在报纸上程冬一张清爽开朗的硬照上悬空,然后轻轻敲了敲。
“我就是对他感兴趣,看这圈子那么多年,从没碰过这样的,他这么被人护着,横冲直撞,真摔了的那天,会特别疼吧。我就想当台轨道摄像机,跟着他拍一拍,反正来这里就是玩儿嘛,他是目前我觉得最好玩的。”
陈淑曼了解到这玩世不恭的想法后,便也没兴趣继续问了,来娱乐圈体验rpg的公子哥并不少,而黄文尧是看起来最真心实意的一个,却仍旧是这样的态度。
她其实有些羡慕苏瑾,苏瑾有今天这番成就,是真的有伯乐眼光,也带过几个非常成功的艺人,经她手的都是美玉。她跟苏瑾打小就认识,以前在一块儿玩,都要抢同一个布娃娃,两人都有收集癖,也爱给自己的娃娃打扮,长大了都做了经纪人,操办他人事业甚至命运,有种微妙的快感。然而她却总是矮了苏瑾一头,不论任何时候,比方眼下苏瑾有了个浑身热诚的歌手,她手上却是个抱着游戏心态的玩家。
她看了看黄文尧,又想,管它呢,只要最后的结果漂亮就成。
第28章
原殷之冷着脸坐在一辆印着《每日娱报》logo的suv上,而那个赶他走的青年正在帮助阿黑往后备箱里塞土特产,他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正好看到一只火腿的后蹄大喇喇戳在半空。
“你回去以后可以把蛋黄和皮蛋先送到小纪那,她跟我说她最近闲得发慌。”程冬收拾完东西,过来扒着车窗跟原殷之讲话,对方只是拿眼斜他,不搭腔,程冬觉得别扭的原殷之有点可爱,就趁人不注意,往前凑了一下。
他的嘴唇没有碰到目的地,鼻尖倒是在原殷之脸上戳了一下。
一个失败的突袭。
程冬埋下头,觉得自己大概有点神经搭错,正想不着痕迹地挪开,原殷之的手就搭到了他的头上,摸了摸。
他抬起头,看原殷之似乎在忍耐,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后,低声说:“你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程冬睁了一下眼睛,他被那个“家”字戳中了。
原殷之又揉了揉他的头,毕竟有人在,不好更过火,要不是前一晚两人憋不住,又偷摸着把帐篷搭起来,后来差点把帐篷搞塌,这个时候原殷之肯定下车把人抗走。
但是他们毕竟都不是游手好闲以谈恋爱为己任的人,原殷之的手机已经快要被翟洁打爆,而程冬也不是来这里度假的。两人交换了一个特别深长的眼神,而后便利落地告别了。
程冬插着口袋,看车屁股消失在视野里,耳边是寨子里的村民劳作时互相谈天招呼的声音,不时有人吼两声号子,很快消失在茂密的山林中,没有回音。
他突然想起邱余欢曾经在教学中途对他说的话。
“你的音乐很干净,我指的不仅仅是风格,而是你的创作力度。你擅于捕捉简单的情绪,直抒胸臆,但这些优点会在后期成为劣势,那就是缺乏张力。并不是说简单的东西不好,相反某些时候这是最好的,但你的东西是未经提炼的那种简单,显得粗糙,并且更危险的是,浅薄。”
“你的技巧过硬,词曲契合度相当高,每首歌拿出来都能做得让人挑不出大毛病,但是这些东西听多了,耳朵会腻。”
“那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你说过,高中之后就来外地打拼,不到一年就被奇亚签下并且就此冷置三年,在此期间,你能学到和体会到的东西都太少了。简单来讲,小程,我对你的感觉是,懵懂。”
“未被着色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你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似乎还太浅,音乐需要更剧烈和复杂的感情,你写歌,写你的梦想,写你的表达欲望,但这当中自顾自的成分过多,我们做音乐,是要给人听的,让人产生共鸣才是最重要的。你的词谱可能会让人觉得养耳朵,却不会有持久度,要在听众心脏上重锤一记,让他们记得你,记得你的歌。”
“而要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能给你的答案是,增加经历,懵懂总会被经验击溃,这是你要做的第一步。”
邱余欢没有说第二步是什么,那是一次短暂的交谈,甚至程冬还没有完全理解过来就结束了。
他站在这听上去安静空旷,但其实总有细碎声响的山寨中,刚刚送别了自己喜欢的人,突然弄懂了什么。
自己为什么会爱上音乐呢?若说这是细胞的鼓动,是天性,那就该归为他天然的表达欲望,但是如果他能表达的东西太少,这就会让他看起来笨拙而无力,他苦练多年的技术,到时候也救不了他。
程冬知道自己的生活有一种诡异的平整,这大概就是邱余欢所说,他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太浅,其实那不是太浅,是他主动浅尝辄止而已。他会接纳所有在身旁发生的事情,无论是被奇亚压榨还是选择放弃回乡,以及之后接受了原殷之的包养,旁人看来这一件件都是些极不易消化的事情,但是他消化了,因为他在这么做的时候,将自己置身事外。
原总瞬间有了种通体舒泰感,比去赌场豪赌整夜都要爽。
当天晚上原殷之没忍住,摸到程冬房间里,然而那张床坐下来都要哼几声,更别提在上面做运动了,吊脚楼完全没有隔音可言,原殷之就算不要脸,程冬也是要的。
“那怎么办。”原殷之难耐地皱着眉,竟然不用强势那套,只蹭在程冬颈窝里,“我想做。”
程冬没遇过这样的原殷之,简直像是变相撒娇,然而可怕的是,自从原殷之在医疗站对他用过这招后,发现效果奇佳,就屡试不爽起来。
“那也不行。”程冬坚守阵地,拽着自己的裤子。
原殷之咬咬牙,突然灵光闪现。
回去真的要给助理发奖金。他想。
“那我们去帐篷里吧。”
“哈?”
“忘了么,我带帐篷来了。”原殷之呵呵笑,程冬总有种要上砧板的感觉,但那男人也将他撩得不行,只好妥协。
两人拖着手,像偷尝禁果的初中生一样摸出吊脚楼,背了帐篷,选了靠近山脚的地方。
搭帐篷有费了番功夫,原殷之从没有过为了滚个床单这么耗神耗力的,等帐篷搭起来,两人也有些疲倦,躺进去后竟然没有多少兴致了。
帐篷顶是透明材料,能看到晴朗夜空,两人头挨着头聊琐事,比如家里的两只宠物都托管到了哪家店,比如街心公园的那只兰博好像又大了一圈,比如冰箱里的牛奶忘记喝了,回去该过期了。
原殷之这才发现,他能跟程冬聊那么多,也愿意跟程冬聊那么多。
他明白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他没有阻止。
为何要阻止呢,乐,是他从未体验过的。
“你这次跟记者们一起回去吧,人多车多也安全,不然你过几天一个人走,路上也没人照应,别又饿晕了。”
程冬说话声音渐小,像是要睡了。原殷之摸摸他的头,听他说担心自己的话。
“顺便还能带点儿特产回去,阿黑给了我两斤腊肉,和几箱水果,你不雇人的话就拿不下了。”
原殷之摸着他头的手顿了顿,把那脑袋往自己怀里猛地一按:“别废话了,睡觉!”
“叫我睡觉,那你动作那么大,人都清醒了!”
“清醒了也好,就别睡了,本来也不是来睡的。”
“好好好,我睡我睡。”
“……往哪儿挪呢,到我怀里来。”
“……”
“你是不是脸红了?”
“闭嘴。”
程冬在深山里,还招了一票娱记去报道他见义勇为的新闻,这事很快就传回了圈中,大部分人觉不出来,有些经验的就明白,这个最近曝光机会都捏挺稳的新人,是有人在捧。
黄文尧坐在伯诚的休息区,把那占了娱乐版小头条的版面放下,然后慢悠悠喝了口面前的咖啡。
陈淑曼从远处走过来,看见黄文尧面前的报纸:“你看过了?”
“嗯。”黄文尧点头,“原殷之这次倒是真的尽心尽力,我听说他这回是亲自跟去了?比起当初捧夏因那种粗暴直接,单从他让苏瑾给程冬当经纪人,就看得出来这差别待遇了。”
陈淑曼推了推眼镜,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黄文尧:“咱们先把能控制的控制住,这是《斑马》的试镜通知,我已经帮你安排好了试镜,当天另外两个试镜演员也都找好了,邱余欢一走,《斑马》剧组里说得上话的就数副导演了,会给你机会表现。”
黄文尧把通知拿过来:“你说我可能被选上吗?”
“你练初版也练了那么久了,我看过他们的试镜记录,你比那些人都强,陈牧要是现在还不决定主演,投资方那边也禁不住他拖,何况我们打过招呼,投资方几天前就在朝他施压了,你现在去,他会觉得你能解燃眉之急。”
“但愿吧。”黄文尧确实还有那么一丝不确定,毕竟陈牧在圈内没什么名气,他摸不清这位导演的脾性。
“我只是好奇。”陈淑曼说,“你为什么就盯紧程冬,要跟他抢。”
“你也知道,我们是同类型的歌手,又在同一间公司,难免会有资源竞争。”
陈淑曼似乎并不认同他的说法:“圈子这么大,同类型的艺人也不少,何况单将资源的话。”陈淑曼笑了笑,“最近我揽到手的,被苏瑾眼红的那些,不都是你给介绍的?这块儿你还真犯不着跟人争。”
黄文尧笑而不语,手指在报纸上程冬一张清爽开朗的硬照上悬空,然后轻轻敲了敲。
“我就是对他感兴趣,看这圈子那么多年,从没碰过这样的,他这么被人护着,横冲直撞,真摔了的那天,会特别疼吧。我就想当台轨道摄像机,跟着他拍一拍,反正来这里就是玩儿嘛,他是目前我觉得最好玩的。”
陈淑曼了解到这玩世不恭的想法后,便也没兴趣继续问了,来娱乐圈体验rpg的公子哥并不少,而黄文尧是看起来最真心实意的一个,却仍旧是这样的态度。
她其实有些羡慕苏瑾,苏瑾有今天这番成就,是真的有伯乐眼光,也带过几个非常成功的艺人,经她手的都是美玉。她跟苏瑾打小就认识,以前在一块儿玩,都要抢同一个布娃娃,两人都有收集癖,也爱给自己的娃娃打扮,长大了都做了经纪人,操办他人事业甚至命运,有种微妙的快感。然而她却总是矮了苏瑾一头,不论任何时候,比方眼下苏瑾有了个浑身热诚的歌手,她手上却是个抱着游戏心态的玩家。
她看了看黄文尧,又想,管它呢,只要最后的结果漂亮就成。
第28章
原殷之冷着脸坐在一辆印着《每日娱报》logo的suv上,而那个赶他走的青年正在帮助阿黑往后备箱里塞土特产,他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正好看到一只火腿的后蹄大喇喇戳在半空。
“你回去以后可以把蛋黄和皮蛋先送到小纪那,她跟我说她最近闲得发慌。”程冬收拾完东西,过来扒着车窗跟原殷之讲话,对方只是拿眼斜他,不搭腔,程冬觉得别扭的原殷之有点可爱,就趁人不注意,往前凑了一下。
他的嘴唇没有碰到目的地,鼻尖倒是在原殷之脸上戳了一下。
一个失败的突袭。
程冬埋下头,觉得自己大概有点神经搭错,正想不着痕迹地挪开,原殷之的手就搭到了他的头上,摸了摸。
他抬起头,看原殷之似乎在忍耐,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后,低声说:“你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程冬睁了一下眼睛,他被那个“家”字戳中了。
原殷之又揉了揉他的头,毕竟有人在,不好更过火,要不是前一晚两人憋不住,又偷摸着把帐篷搭起来,后来差点把帐篷搞塌,这个时候原殷之肯定下车把人抗走。
但是他们毕竟都不是游手好闲以谈恋爱为己任的人,原殷之的手机已经快要被翟洁打爆,而程冬也不是来这里度假的。两人交换了一个特别深长的眼神,而后便利落地告别了。
程冬插着口袋,看车屁股消失在视野里,耳边是寨子里的村民劳作时互相谈天招呼的声音,不时有人吼两声号子,很快消失在茂密的山林中,没有回音。
他突然想起邱余欢曾经在教学中途对他说的话。
“你的音乐很干净,我指的不仅仅是风格,而是你的创作力度。你擅于捕捉简单的情绪,直抒胸臆,但这些优点会在后期成为劣势,那就是缺乏张力。并不是说简单的东西不好,相反某些时候这是最好的,但你的东西是未经提炼的那种简单,显得粗糙,并且更危险的是,浅薄。”
“你的技巧过硬,词曲契合度相当高,每首歌拿出来都能做得让人挑不出大毛病,但是这些东西听多了,耳朵会腻。”
“那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你说过,高中之后就来外地打拼,不到一年就被奇亚签下并且就此冷置三年,在此期间,你能学到和体会到的东西都太少了。简单来讲,小程,我对你的感觉是,懵懂。”
“未被着色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你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似乎还太浅,音乐需要更剧烈和复杂的感情,你写歌,写你的梦想,写你的表达欲望,但这当中自顾自的成分过多,我们做音乐,是要给人听的,让人产生共鸣才是最重要的。你的词谱可能会让人觉得养耳朵,却不会有持久度,要在听众心脏上重锤一记,让他们记得你,记得你的歌。”
“而要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能给你的答案是,增加经历,懵懂总会被经验击溃,这是你要做的第一步。”
邱余欢没有说第二步是什么,那是一次短暂的交谈,甚至程冬还没有完全理解过来就结束了。
他站在这听上去安静空旷,但其实总有细碎声响的山寨中,刚刚送别了自己喜欢的人,突然弄懂了什么。
自己为什么会爱上音乐呢?若说这是细胞的鼓动,是天性,那就该归为他天然的表达欲望,但是如果他能表达的东西太少,这就会让他看起来笨拙而无力,他苦练多年的技术,到时候也救不了他。
程冬知道自己的生活有一种诡异的平整,这大概就是邱余欢所说,他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太浅,其实那不是太浅,是他主动浅尝辄止而已。他会接纳所有在身旁发生的事情,无论是被奇亚压榨还是选择放弃回乡,以及之后接受了原殷之的包养,旁人看来这一件件都是些极不易消化的事情,但是他消化了,因为他在这么做的时候,将自己置身事外。